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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政府决策的公民参与

2019-09-10张俊祥

大东方 2019年10期

张俊祥

摘 要: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代表着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明确要求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共十九大报告也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1]。”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就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系,建立健全各种保障公民参与决策和监督政府的机制,从中体现出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从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促使国家长治久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本文主要从我国公民参与决策并监督政府的制度和加强公民的参与和监督机制的方法这两个角度入手浅谈政府决策的公民参与。

关键词:社会主义民主;决策与监督;维护与加强

《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中关于“政治参与”有这样的表述:社会公民按照法律许可的方式,就自己关心的领域,积极参与政治生活的各种行为[2]。这是一般情况下对于公民“政治参与”的定义或解释,或者说这样的定义具有普适性。结合我国实际,我国的民主还应该进一步强调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展开,同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我国政治生活的原则和制度。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高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监督政府行为的积极性,有效性和覆盖面等,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我党我国的发展历史告诉我们,党和国家的发展离不开人民,党和国家的发展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明确要求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到取得中华民族全面抗日战争的最终胜利,无不是党团结和带领无产阶级、带领全国人民浴血拼斗,夺取一个又一个人间奇迹的生动写照,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我党的建立和发展植根于人民,依靠着人民,党和人民有着深厚情谊。这份深厚的历史情感使得共产党始终心系人民。党带领全国人民进行革命、建立政权,到发展、改革这一长期奋斗的历程中,人民无疑作出了重大的历史贡献,如今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踏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人民也必将不断地创造历史。党始终牢记自身的本質特征,始终牢记自身的建立、巩固和发展依靠着人民,党的一切决策代表着人民,因此国家的一切权力应该属于人民,党和国家的发展成果必然要惠及人民。党的发展成果不仅仅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还包括政治文明。公民享有政治文明,也就是享有人类改造社会的政治成果的总和。而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就包括人民当家作主,实现民主现代化,这就要求党和国家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党坚强的领导下,健全民主制度,拓宽民主渠道,使民主形式更加丰富,让全体人民富有参政议政的意识,拥有参政议政的能力,能有参政议政的渠道结合合适的参政议政的形式,去表达自己的渴望和诉求,去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举全国之力,努力实现现代化民主,让人民拥有作为国家主人翁的意识和荣誉感,让人民感受到政府决策过程的公平、正义、公开、透明、有序、高效,从而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公民政治参与的功能

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主要的就是形成健全的公民参政议政制度,并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使得政府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关于公民政治参与的功能,有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提升政府运作过程的科学性、高效性和透明度

公民参与决策,最主要的就是涉及公共政策的目标、制定和实施方面,这是和民生领域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集中反映了社会利益,主要包括分配与再分配政策、管理政策和立法政策。公共政策的制定方向是否正确,制定目标是否明确,制定过程是否科学,实施方面是否到位,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更关系到社会公众切身利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和提高。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走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是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这是我国决策机制的优点,体现出决策的科学、高效。而其中起到重要作用的就是人民群众的参与,因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中国经历了改革开放四十年,假如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就不能取得如此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智慧的力量是无穷的,人民行动的力量是磅礴的。在政府决策中融入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将使得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更加高效,决策成果更能惠及百姓。政策的制定不再是单靠社会少数“精英”能够完成的,也不能只靠少数“精英”去完成,否则很容易造成政府决策失误,或者所制定的政策效果不佳,甚至造成权力滥用。公民的政治参与,必须有赖于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畅通民主渠道,使得公民能够尽量参与到决策的全过程中,从而提升政府运行全过程的透明度,让公民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2)监督政府权力

政府权力要在阳光下运行,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必须扎好制度的笼子。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公众的政治参与的范围和质量,就是实现完善监督政府权力制度的关键环节,是扎好笼子的关键一招。如果权力只为少数人所有,只为少数机构所掌控,那么政府运作过程中极容易出现腐败。党的十九大报告多次提到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监督权”、“健全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意味着人民参与政治的有序性、人民治理国家的有效性,关系到各级领导干部能否真正当好人民公仆,政府是否能够合法、高效地行使权力。公民的政治参与,不仅有利于决策,还能够使舆论压力渗透到政府各级各部门,使政府行为受到约束,使“公正廉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提升政治合法性

一个国家的公民如果有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的积极性,说明公民对于国家政治统治是认同的,说明公民从心里层面上给予了政府在统治上的合法性。这是政治合法性的基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畅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的渠道,丰富公民参与政治活动的形式,能够让公民充分表达出自己的诉求,各级政府的领导干部成员能够对此给予充分的关注,广泛收集民意,并及时作出正确的反馈,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制度等,在此过程中逐步完善政治体制,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此外,要将民主的范围逐步扩大、深入,特别是要加强基层民主的建设,将公民的政治参与深入民主实践的各个领域。人民是权力的主体,人民将权力委托给政府,因此政府要行使好手中的权力,这样,公民对于党和国家、政府的信任和感情会逐渐积累,认同感会不断增强,政治合法性将会不断提升。

二、公民参与决策的制度和参与监督政府的方式

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不断的艰辛的理论和实践探索,从我国国情出发,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的公民参与决策的制度并逐步完善、发展,使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向前迈进。现阶段我国建立起来的公民参与决策制度涉及不同层次和领域,建立起了保障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体系。接下来就我国公民参与决策的部分制度做简要介绍。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体现我国政治文明的发展成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一项政权组织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人民当家作主和以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包含了各级人大以及由它产生的其他国家机关的组成、职权、活动原则和相互关系的制度[3]。它给我国的有序政治,给公民参政议政、履行民主权利提供了一个最大平台。它既是公民参与决策的根本制度保障和载体,也是其它一切民主制度的源泉。

(2)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一项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能够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中国共产党虽然是执政党,其它民主党派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但这并不妨碍这些民主党派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作用。长期以来,各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革命、建设、发展和改革的进程密切相关,各民主党派人士积极投身实践,为国家的发展贡献了不可磨灭的功绩。作为参政党,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始终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合作方针。人民政协除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等八个参政党外,还包括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各界爱国人士、港澳特别行政区同胞等。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1]。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的工作主題主要围绕两大主题展开,即团结和民主。人民政协可以起到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的作用,同时进行民主监督。个人认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形式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民主党派人员可以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在各级人大中行使参政议政的权利并发挥监督作用。该制度也给社会各阶层提供了政治参与的渠道,起到收集民意、管控分歧、达成共识、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3)基层民主制度

基层民主制度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基层群众性自治是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形式,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在保证人民广泛持续深入参与政治生活上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作为一种社会自治的形式,它能够实现基层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基层民主制度都是为了保障村民和居民在村级或是社区事务管理中享有一定的自主管理、参政议事的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4]。作为公民参与决策的最大舞台,基层民主自治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不断朝着政治现代化的方向前进,为基层行政部门倾听民意,从而为实行科学决策,民主执政,提高辖区内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提供一种切实有效的途径。除此之外,基层民主制度能够切实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意识、积极性和能力,培养公民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公民的政治素质,同时能够推动区域和谐,区域自治,依靠人民的力量营造出良好的居住环境。

(4)公民参与决策的其它制度

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发展至今,政治体制改革全面铺开和持续深入,政治制度特别是公民参与决策的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此外,伴随着公民的文化素质普遍提升,参与决策的愿望日益强烈,同时网络科技日新月异为公民参与政治决策提供便捷的途径,如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具有较高的普及率,网络通讯日益发达。我国在扩大公民参与决策途径,丰富公民参与决策形式,提升公民参与决策质量的实践上创造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模式。如听证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以及信访制度,政府还提供多种渠道包括微信公众号的推送、各大权威网站的新闻发布、电视或电台的播报等让公民能够及时了解国家和地方各级部门制定政策、法规、制度等情况,特别是事关民生领域的建设情况和最新动向。通过手机APP或者微信渠道就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问题,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力量,群策群力治理国家,使得上级政府充分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民主政治进一步发展。如微信平台的“我为大督查提建议”,公民可以通过该渠道就包括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扩大内需、推进高水平开放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六个方面,对政策措施不落实、政府管理服务不到位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个人认为,在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中,公民参与决策的制度就是公民参与监督政府的方式。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和各项事业,不断地使得政治更加民主、政治更加文明,政治更加高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不断完善公民的监督权,让公民能依法依规且有序地参与到日常的政治生活中,运用宪法赋予的权利,监督政府的行为,保证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政府权力运行的廉洁性、指向性和高效性。权力监督体制不能只有单向的构成,即只有自上而下的监督,因为这样极易导致监督不力,在决策体系中滋生腐败,同时因为缺乏外界的监督压力,政府行为就不能得到有效制约,容易产生决策上的失误。因此必须建立与政府自我管理相适应的公民自下而上监管体系。上述公民参与决策的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和基层民主制度等,都是和我国政治体制相适应的监督政府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公民的智慧力量,让公民在宪法和法律的允许下,尽可能多的以多种身份参与决策,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同时,在已有的参与形式的基础上,不断倾听人民呼声,紧跟时代步伐,创新民主监督的形式,降低民主监督门槛,规范民主监督的程序,让民主监督更加“便民”、“高效”、“有序”。

三、加强公民的政治参与和监督机制

我国在政治发展的道路上一直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据特定的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1]。这说明了我国的政治文明尚未处于高级阶段,虽然已取得令人可喜的成就,但在很多方面,如体制机制上仍存在需要革除的弊端,必须不断地进行艰辛的理论探索,对于政治体制的完善、创新、发展更需要常抓不懈。尤其是在基层民主领域,保证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发挥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法规,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民主意识得以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发展,让基层民主管理成为国家政治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逐步实现基层民主现代化。人民群众是国家机关及全体干部权力的赋予者,是国家权力的基础,是国家机关权力有效规范运行的保证。要实现基层民主现代化,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加强公民的政治参与和监督。

(1)不断培育民主的土壤

我国的历史长河中,有两千多年的时间都是实行封建帝制,历代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不断加强中央集权,一方面皇权不断得到加强,但另一方面被统治的人民只能一味地服从,缺乏民主的“基因”,缺乏民主的環境去孕育民主型政治。即使是中途有出现过民主的萌芽,也很容易遭到扼杀。整个中国社会缺乏滋养民主的土壤。虽然当今我国治理国家的方式是依法治国,民主政治也得以充分发展,但在基层民主领域始终很难迈出比较大的步伐,除了制度上的不足限制了其发展之外,很重要的一点是人民的民主意识依旧缺乏,或者说民主参与的意愿不够强烈,依然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要培育民主的土壤,必须形成民主文化,要形成民主文化,必须加强在民主方面的教育,让公民形成正确的权力观,加强公民参政议政的意识,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不断地在教育上持续下功夫,同时还应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媒体的力量,使得民主观念深入人心,让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更可持续,更有动力。

(2)以法律和制度保障公民的政治参与和政治监督

要想让公民的政治参与和政治监督得以有效地开展,就必须让其法制化,并不断推进相关法制化建设,以应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简单来说必须使得相关法律完善化,程序规范化,运行科学化。明确监督目的、监督方式、监督标准以及监督反馈机制,让政治参与和政治监督更具有可操作性。运用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力量,保证监督者无后顾之忧,使群众的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5]。

(3)丰富公民政治参与和监督的形式

正如前文所述,围绕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国家政治运行的主要制度,但是这套制度和公民的日常政治参与仍有一定距离。要充分发挥公民政治参与的力量,提升公民政治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及时性,就必须使参政议政、监督政府的权力的形式更加“亲民”,更加喜闻乐见,能够使人们随时随地关注政治、参与政治,影响政治,让公民的政治参与和监督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在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在个人政治素质的影响下,更加高效、有序、科学地发挥作用。

总之,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就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系,建立健全各种保障公民参与决策和监督政府的机制,从中体现出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从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促使国家长治久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报告[R].2017.

[2]《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K].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第485页.

[3]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EB/OL].http://www.npc.gov.cn/npc/dbdhhy/12_3/2015-02/28/content_1906402.htm.

[4]方来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参与研究[D].北京: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

[5]田书芹.论公民监督体制的完善[D].四川:西南财经大学,2007.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