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雾中等我(创作谈)
2019-09-10阿痴
阿痴
我斗胆说一个普遍规律,人一旦开始提笔写点儿什么,就发现很多日子是白过了。一些你原本觉得很重要的事情,例如升职加薪、悲欢离合、病病歪歪、要死要活的日子,其实都很难进入你的字里行间。你会发现,巨大的事件、诡谲的人物,原来是难以直接入诗的,就算强行记录下来,可能也是更似新闻摘要、八卦绯闻、社会观察,没有自己的“灵”的磋磨,过后看起来,总觉得和自己有隔膜,不太满意。
真相可能是,人绝不仅仅生活在此时此刻。时间和空间分出多个维度,纵横交错,形成了专属于你的平行宇宙群。一旦开始使用文字,一些原本坍缩的宇宙就会膨胀起来,占据你的脑海,形成一篇文章。就好像,你突然去到了某个地方,发现原来那些人和事情才决定了你心里深处的一些倾向、爱好、品味,还有爱恨。并不需要经历翻天覆地的事情才能开始去写,有时候回到童年,回到家乡,就足够了。神性的降临,可能就在你徘徊在自己最熟悉的土地上的时候。这样的说法,我第一次见到,是在马尔克斯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里,后来的实践让我觉得大师诚不我欺耶,说得有道理。直到现在,我也在反复操练,在不同的平行宇宙中品味无数可能被我忽略的熟悉,期待作品的神性令我自己瞬间被挖深500米。
我生活在北京,已经十多年了。但是我所真正存在的那个北京,与其他任何人的北京都不相同。我的那个北京,是别人看不见的——由冬夜凌晨一点雾气腾腾的灯光、陌生的情人、死前的心境、汗湿所以凉凉的脚趾、荒凉到寸草不生的整个东二环东三环东四环、一万年前血腥的湿风——乱七八糟这么构成的。说起来像是我已经神经了。但是我确实生活在那样的北京里。那對于我来说,才是真正的真实。如果面对文字,应该要有足够坦诚的话,我现在比以前要更加坦诚。
起初我是一个小镇青年,不好意思开口说话,也没什么与众不同的东西说,那会儿我遇到了老叶,遇到了穿校服的人,并且在匆忙的生活中迅速将他们遗忘。后来我来到都市,在北京东南西北的写字楼里都工作过,遇到了一些冷酷的姑娘、举棋不定的男子、某几段还没开始就结束的相逢。时光匆匆,我终于停下来,不再疲于奔命,开始想要写东西,这些人就跑到了我的眼前。我这才突然醒悟,原来他们是重要的,是值得反复思索并且写出来的。同时我也意识到,情感维度的多重和复杂,是没法简单用现有的词汇去定义的。太多的情感,徘徊在此刻和彼刻的缝隙之中,难以捕捉,但必须捕捉;难以书写,但必须书写。
入冬的北京,浓雾重重。这里有很多偏僻的角落,有着令我着迷的魅力,生活着一两个惊鸿一瞥的妙人,在旧宫镇,在香河县。他们不为人所知,我却偏偏要将他们以文字的形式抵达你的想象。这是我觉得美的事。
只要有雾,我就觉得一定有个人在雾的深处等我。我打算,这样一直写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