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洞庭湖模式”对创新自然资源管理制度的启示
2019-09-10童正茂
摘 要:本文主要就“西洞庭湖模式”对创新自然资源管理制度的启示进行了分析说明,并指出此方法能有效提高自然资源的管理效率,可以在有关部门大力推广。
关键词:西洞庭湖模式;自然资源;管理制度
1 西洞庭湖情况简介
西洞庭湖所处地理位置较特殊,位于洞庭湖西滨、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境内,保护区总面积30044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9061公顷,缓冲区面积6165公顷,实验区面积14818公顷,是多个水系交汇之处,湖区湿地每年可为周边补给大量的地下水资源,同时对调蓄洪水起着重要的作用。
2 “西洞庭湖模式”的形成过程
2.1 西洞庭湖在传统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2.1.1 执法行动无法落到实处
湖区湿地范围较大实际情况很复杂,同时湿地管理部门不具备执法功能,而具备执法能力的有关机构对区域内情况了解不透彻,而且执法人员不足也严重影响了对湖区湿地的保护行动。而由于存在职责交叉情况,在出现特殊情况后又容易出现不同机构互相推诿的问题,致使问题不能及时得到有效的处置。
2.1.2 执法成本通常较高
职责交叉的另一问题就是会加大执法成本。各执法机构在进行湿地保护时分别要具备一定数量的人员来进行巡查和管理,无形中加大了执法成本也提高了执法难度。与此同时为湖区特设的管理局却不具备相应的执法权力,致使其不能有效的发挥功能,形成两方面的资源浪费。
2.1.3 各機构不能统一行动
我国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是很大的,多个机构都对其有管理权限,如国土部门、水利部门、林业部门等。但是各部门之间却缺乏必要的沟通,对权限的分配也不甚明确,导致权力确认不清晰,有的部分多个部门都对其进行管理,而有的部分却无人管理。这就造成需要各机构统一行动时无法形成统一的意见,而每个机构的授权操作也相对复杂进而使保护行为无法有效的进行。
2.2 “西洞庭湖模式”的形成
“西洞庭湖模式”的湖区湿地管理模式的形成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总共分成了四步进行的。
2.2.1 管理局首先具备相应的行政职权
为有效的对西洞庭湖湿地实行保护措施,使管理局具备相应的行政职权是非常有必要的。湖区自然保护区经过多方面努力最终获得了行政管理权。
2.2.2 组织有关机构进行联合执法行动
在获得行政管理权后,保护区管理局又就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有关机构进行联合管理行动,共同对湖区的违法建筑等进行拆除,还湖区以自然环境。
2.2.3 执法权下放处理
为应对管理局不具备执法权的问题,湖区管理局特申请获得了相应的执法权,此方法的应用不但有效利用了人力资源,而且对湿地的保护力度也有了显著的增加,最明显的成效就是将恶意采沙行为降到了最低。
2.2.4 将执法行为集中管控
为应对多部门共同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西洞庭湖湿地保护区特将具备执法权力的各部门进行集中管控,并为此成立专门的综合派出所及执法队。该机构将执法行为进行了统一规划,有效利用多方资源,大幅度提升了保护工作效率。
3 此模式在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创新启示
3.1 有效推动了我国自然资源管理制度的发展进步
“西洞庭湖模式”的成功应用为自然资源的保护管理制度发展提供了新方向,对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弊端及不足之处提供了切实的解决方法。与此同时这种模式的应用也能有效降低资源的浪费,可实现对自然资源更加科学合理的保护,减少了因此而产生的权利寻租、权力滥用或腐败等行为的发生。
3.2 为自然资源的管控调整提供了新方向
3.2.1 明确资源的产权归属
我国自然资源不但种类繁多,而且其在所有权和使用权方面的情况也相对复杂。这其中所有权分为两种,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使用权则基本都是归全民所有的,但是在使用过程中又要被所有权及自然环境等多方面限制。
3.2.2 要将管理权与监督权进行有效分离
现阶段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在管控方面是所有人管理,政府监督,但是对于全民所有的资源在管理方面及监督方面都是政府在进行。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此类资源的保护及管理工作不到位,要有效提升对其的保护力度,则将管理权与监督权进行有效分离是非常重要的。
3.2.3 将执法权力集中管理
为应对多部门执法权力分散及权力交叉等情况,要对相关的执法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对执法行动也要进行统一部署。将管理行为从过去的分散进行逐步向综合管理发展,在对资源进行管理的同时做到对环境的保护工作。
3.2.4 使管理模式更加科学合理化
我国在自然资源保护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相应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些情况的根本原因大都是产权的问题。对此在管理模式方面要不断进行优化使其更加科学合理。首先对产权进行明确划分,并对其等级进行记录。其次在区域内设置专业的管理部门代表全民对资源进行管理及保护。第三要为管理部门授予相应的执法职能,确保其能真正对破坏活动进行遏制。第四是对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要由政府接手管理并保护,而且最终要赎买归国家所有。最后将多部门的管理权限集中下放到专门的机构统一管理并保护。
4 结语
“西洞庭湖模式”的成功施行为我国在自然资源的保护及管理方面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这对于我国的相关制度的改革意义重大。湖区湿地自然保护区等自然资源对我国的生态环境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强对其的保护是政府也是全民都应积极参与的。此方法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应在有关区域大力推广。
参考文献
[1]唐小平,梅碧球.“西洞庭湖模式”对创新自然资源管理制度的启示[J].林业资源管理,2016(5):1-5.
作者简介:
童正茂(1970.11),男,汉族,湖南常德人,本科学历,工程师(野生动物),就职于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从事法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