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自由与爱的赞歌
2019-09-10
[导读]
2010年4月,若尔盖草原,女画家李微漪救下了奄奄一息的狼崽“格林”,并把它带回成都喂养。两个半月以后,繁华城市中不再有一匹狼的容身之地。看着格林孤独迷茫的样子,她决定带它回归真正的家园。
然而,由人类抚养长大的狼,是不被野生狼群接受的。
她陪着格林,从最简单的狩猎开始,一步步教给它莽莽荒原的生存法则。直到有一天,在历经险恶环境的生死考验之后,她才发现自己已然成为格林的负担。
2011年2月,格林重返狼群。她与它就此分别。
[选读]
第一章 一窝“死狼崽”
我刚去若尔盖草原写生的时候,绝没有想到草原上会有一只濒死的、注定会影响我一生的狼崽向我发出微弱的呼救声……
我一踏上这片海拔近四千米的高原草甸,就立刻感觉到空气稀薄,太阳炽烈,长风刮劲草,几乎没有任何树木能够扎根生长,这里只有广阔无边的草场和绵延起伏的浅山。当地人说,“若尔盖”的藏语含义是“牦牛喜欢的地方”。放眼望去,神圣的雪山,飘扬的经幡,悠悠白云下漫山遍野的牛羊,澄澈的天宇映衬着金碧辉煌的藏传佛教寺庙……这是每一个画家梦寐以求的自由乐土。
此时正值四月,压抑了一冬的烈日开始炙烤高原上的每一寸土地。正午,我背着画夹与行囊,顶着骄阳越走越渴,四周没有树木可以遮阴,水也早已喝完。我终于在无边无际的草场上找到了一处牧民家,推门进去讨口水喝。
这草原深处的牧民家少有外来的汉族客人,因此他们异常热情。一个牧民老阿妈.端出酥油茶,揉了一块糌粑递给我。几个粗通汉语的牧民围坐桌边,天南地北地和我拉起家常来。闲聊中,说起了草原上新近传来的关于狼的故事。我是个动物迷,一听之下立刻来了兴趣。
“很久没见过那样的狼了!”老阿妈在我对面坐下来,褪下手上的佛珠串,一颗颗数着,娓娓道来,“前些日子,一匹大公狼钻进一家人的羊圈偷走了一只羊。丢羊的消息一传开,打猎的人就去下了狼夹子,没几天,狼夹子不见了!后来找到夹子,但上面只有一只被咬断的狼爪,狼竟然跑了!”
“狼咬断自己的爪子吗?!”我吃了一惊,虽然以前在小说中也读到过这样的描.述,但总是当文学故事看,此刻听草原上的牧民讲现实版本,不禁心惊肉跳,“还真有这样的事儿?!”
“有,草原上的狼狠着呢!”老阿妈连连点头,从她接下来断断续续的描述和旁边几个牧民七嘴八舌的补充中,我努力还原着当时的景象:那只被夹的大公狼,拖着狼夹子跑不远,立刻咬断了受伤的前爪,翻身逃命,被几只藏狗循着血味儿一路追撵过去。大公狼三只爪子爬不上山,慌乱中躲进山脚下乱石堆的石缝里,狼头向外,严防死守!围上来的几只藏狗里,一只年轻没经验的狗见了瘸狼,以为好对付,不知深浅地往里冲,刚伸进半个头就被大公狼连头带喉咙一口咬住,狗眼珠子也被咬爆了。狼:一阵猛甩,狗哼都没哼几声就被公狼撕破了喉咙,死在洞口。剩余的藏狗吓得再不敢往里冲,只管大声汪汪叫着报信。狼也死守在,石缝里不出来。
闻声赶来的猎人和牧民轰开狗群,见石缝不太深,猎人就把藏刀捆在马棒子头上,戳进洞去,一阵乱捅,把大狼活活捅死在石缝里。猎人感觉再没动静时,抽回马棒,挑出死狼一看,尺把长的藏刀一直扎进大公狼的嘴里,从喉管下面戳透,狼嘴和喉咙直翻血泡泡,大股大股的狼血顺着刀刃往下流,刀柄直吞进了狼嘴里,被狼牙死死咬住,拔都拔不出来。
听到这情形,我艰难地咽了一口茶,很不舒服地摸摸喉咙,仿佛那一刀是戳进了我的喉管里。
“那狼死的时候,头皮、眼睛、耳朵几乎都被刀戳烂了,只剩一只眼睛还死盯着杀他的人,看得人心里直发毛。”旁边的牧民大哥一点不在意我不舒服的感觉,接过老阿妈的话往下讲,“那只大公狼的刀伤只在头上、眼睛上、脖子上,身上和后背一点伤都没有,你说是怎么回事?”他卖个关子,倒上一碗酒,咂了一口,看看我一脸迷茫的表情,接着说:“大狼到死都是迎着刀往,上咬,如果是狗挨上两刀早就转身往里缩了!你说这狼狠不狠?”
我头皮一阵发麻,心里凉飕飕的,仿佛感觉到那狭窄石缝中寒光闪闪的藏刀就在眼.前狂扎乱刺。
“那个猎人运气倒好,”另一个大胡子的牧民羡慕地说,“他得了张几乎完整的狼皮,就是缺了条狼腿。”
我垂下眼皮,叹了口气,心中既钦佩又惋惜。我从小爱动物,是看着赵忠祥解说的《动物世界》长大的一代,因此对各种生物也有或多或少的了解。但对狼,我一直觉得他不是一种普通的动物——神秘、冷峻、凶残而令人敬畏。从我所知道的各种动物传说和记录中,也只有狼才能下狠心咬断自己的脚,用高昂的代价换取一条生路,其他任何动物都下不了口,以自戕肢体的办法从捕兽夹下逃脱。可惜这只宁死不屈的强悍大狼终究没有逃脱被杀的厄运。我突然很想亲眼见证一下那只断狼爪,亲手抚摸一下公狼遗留的“战袍”,感受一下一直以来以为只有小说和传闻中才有的狼精神。
老阿妈手里一颗颗拨着佛珠,露出不忍的神色:“最可怜的是后来那只母狼,刚生狼崽没多久……”
“还有一只带崽的母狼?”我惊讶得瞪大了眼睛。
“是呀!”阿妈回答,“所以公狼才会去偷羊。”
我点点头,从我对狼生活习性的了解中,我知道,母狼生育幼崽期间都是待在狼洞里,而打猎养家的任务就交给公狼。这只初为狼父的公狼有一家子要养活,猎食育幼是每个狼父亲的本能。可即便如此,狼也是从不愿意与人为敌的,难道祖先们血的教训还不够吗?我深为同情但很不赞成公狼猎取家畜的冒险行为:“真傻,公狼死了,那一窝狼怎么活?他去抓野牛野羊不行吗?”
“野牛野羊?”大胡子牧民
干笑了几声,“你一路走过来,看见有吗?”
“斑羚呢?麂子?青羊?狍子?鹿子……”我把我能想到的,作为狼的食物的野生食草动物的名字问了个遍。大胡子摇着头:“這些稀罕物要有的话,早就被人打光了,还轮得到狼下手?”
我心里一沉,顿时明白了公狼甘愿冒死偷羊的原因,我突然憎恨起人来。
牧民大哥接过大胡子的话:“那公狼死了以后,母狼就像疯了一样,大白天都敢闯进牧场,接连咬死了三四只羊。晚上,母狼就跑到山头上或者在公狼被杀的地方一声接一声地哀嚎,嚎得牧民每天都提心吊胆的……”
我追问:“有人看见那只母狼了么?”
“怎么没看见,大白天都来,狗也撵不走她,见了人也不躲,那母狼纯粹是在跟人玩命。”牧民大哥摆摆手,示意我不要打断他的话。我立刻闭.嘴静听,生怕错过了哪一个细节。牧民大哥的讲述把我带回了数天前:那几天里,饱受丧夫之痛和饥饿折磨的母狼夜夜哀嚎,让牧民惶惶不安。加之母狼自杀式的挑衅,天生不可调和的牧民和狼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为了免除后患,有经验的猎人们到处搜寻,最终找到了狼窝。几番试探,发现母狼不在,但窝里分明还藏有狼崽。有人建议掏了狼崽,炸掉狼窝!有人怕招致母狼更疯狂的报复,建议留下一只活的狼崽,母狼爱子心切,一定会带着仅存的小狼远走他乡躲避灾祸;但是要把小狼的一双后腿折断,让母狼养一只永远站不起来的狼,一辈子身心疲惫,再也别想卷土重来。有人还是不相信这几乎亡命的母狼会护着狼崽离去,应该主动斩草除根,先留下这窝狼崽,引诱母狼回来,再一网打尽,这样又能多一张大狼皮。
牧民大哥咬了一口糌粑,慢慢嚼着,看了看老阿妈,似乎有点不忍心说下去了。我急切地望着牧民大哥,想听他继续说完。
牧民大哥犹豫了一下,接着说:“猎人后来投了毒肉,本来想毒死的狼皮最完整,可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中毒的母狼竟然用牙把背皮撕烂,死都没让人得到那张狼皮!”
老阿妈手上滚动的珠串
滞涩了。“母狼临死前还爬回狼窝,挨个舔她的狼崽,紧盯着围上来的人嗥叫,嗥得喷血,嗥得人心颤,一直嗥到咽气。”老阿妈摇摇头说,“其实母狼根本不是‘被’毒死的……”阿妈特别强调了那个“被”字。
“怎么讲?”我仔细听老阿妈的说法。
“狼又不傻,惯用的那些毒药味道大,连狗都骗不过,草原上的狼早就不上那种当了。而且母狼咬死了牧民那么多只羊她不吃,却偏偏去吞有毒的肉,为什么?一公狼死了,她也不想活了。”
我心头一阵阵地拧痛:“可母狼毕竟还有一窝狼崽啊,她死了难道不心疼小狼吗?”
“心疼有什么用?没公狼帮着找食,落单的母狼哪儿有能力养活一窝狼崽啊,拉家带口的,搬家搬不远,近处又没食,狼窝又被人发现了。母狼最爱崽,从不会像豹子、熊猫那样丢下幼崽自个儿逃命,眼看迟早是个死,还不如同归于尽。”
“那狼崽呢?死了吗?”此刻我最关心的莫过于那几条小生命。
“这就不清楚了,听说是被掏走了,六只狼崽都没睁眼呢,多半活不成。”牧民大哥回答。
这几只狼崽的命运立刻牵动了我的心,我急急追问:“这具体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被谁掏走的?那人住在哪儿?联系得上吗?我想看看那窝狼崽。”
昨天才听河边过来的人
说起。牧区没电话,没办法联系谁。具体哪家也不太清楚。你要想打听不如沿河往上走,再问问或许还有人知道。你想见狼崽?母狼都死了,你只能见到一窝死狼崽了。
[书评]
放手去爱
天空之城39
我从小在平原长大,上大学之前没有见过狼,所以对狼的印象都是通过书本间接得到的。比如寓言故事《东郭先生和狼》,蒲松龄的《狼》。文学作品中的狼无不以残忍、狡猾等负面形象出现。但是在《重返狼群》一书中,作者笔下的狼虽然有着贪婪、凶残的一面,但是同时又是有情有义的,对人类有着天生的亲昵。
草原上的牧民对狼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敬畏之情。当“我”寻找格林时,得知格林与另一只狼咬死了牧民家的两只小羊,既为得到格林还活着的消息而惊喜,又有些担心,毕竟格林是她养过的狼,如今闯了祸,自然与她有直接的关系。当她提出要赔偿牧民时,阿妈说:“几个弱羔子赔什么呀,这牧场上哪家不死牛羊?吃了就吃了吧,狼总要活命嘛!等开春儿有食了,狼也就散了。”牧民的宽容让“我”深为感动。
作者与格林有着很奇妙的缘分。因为作者的不懈寻找,才让命悬一线的格林很幸运地活了下来。格林遇到作者是幸运的,她不仅把小狼成功救活了,还把格林养得特别好。作者对格林的爱是发自内心的,她像对待自己的孩子那样对待格林。格林两个月大时,在城市生活成为了问题,作者决定送格林返回草原。
让格林安全地重返狼群,是一个长期的、需要不断磨合的艰苦过程。作者虽然有着救助流浪动物的经验,但是格林毕竟是一只狼,帮助它重返狼群,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参考,她需要不断地摸索。她带着格林住进了朋友的藏獒养殖场。格林的闯入,如一颗掉入平静湖面的石子,给獒场带来了一场不可避免的骚动。森格对格林怀有敌意,格林用掀翻水盆,并迅速找到藏身之处的办法让森格好几天喝不到水,从而受到了惩罚。所以,森格对格林敢怒而不敢言。格林以自己的方式,融入了藏獒群体中。在这个过程中,体现出了格林的智慧。
作者对藏獒的爱也是发自内心。“我和藏獒们相处熟了,有时候会在窗前唤它们过来轮流趴在窗口上,然后把甜甜的钙片挨个儿塞到一张张大嘴里面。它们很乐意得到这样的奖赏。”这是多么充满爱意的画面。
为了让狼群接受格林,我”带着格林住进了狼山。在这个近乎荒原的地方,生存.条件很恶劣,不仅吃喝成为问题,还会有被猛禽袭击的危险。但是为了能够让格林返回狼群,“我”忍受着来自各方面的压力。
格林返回狼群后,“我”对格林充满了担忧:它会不会被狼群真正地接受?会不会被偷猎的人打死?会不会被其他的野兽欺负?这种无来由的担心,让“我”疯狂地去寻找格林,看看格林是否还活着。
“自由,它比活命更重要。”格林重返狼群后,与“我”最后一次重逢时,“我”经过痛苦的抉择,决定放走格林。这也是对格林发自内心的爱,才让她在艰难的时刻,决定给格林自由。对于一只狼而言,比衣食无忧更重要的是自由。尽管“我”在那样的时刻,也特别矛盾,是让格林留在危险重重、弱肉强食的草原上,还是衣食无忧的人类社会?
铁链就拿在她的手中,格林对她很依恋,如果她抱下格林,格林一定会选择跟她回去。但是跟她回去,格林面临的将是钢筋水泥的城市,尽管会衣食无忧,但是一个城市容不下一直崇尚自由的狼。让格林留下来,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能缓解“我”对格林的思念;但是从长远来看,对格林是有百害而无一利。毕竟,经历了重重考验,格林才得以被狼群接受。爱它,就要给它足够的自由。在最后一次重逢时,正是因为对格林有着很深厚的感情,“我”才会忍痛割爱,放开它,让它融入狼群。
这本书的故事性很强,情节荡气回肠,作者用平实的文字,诉说着与格林相处时的点滴往事。给格林自由,也体现了对格林发自内心的爱。尽管分别是痛苦的,但是这种放开手的方式,是一种大爱的表现。
[图书档案]
书名:重返狼群
作者:李微漪
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年5月
定价:52.00元
[作者简介]
李微漪,20世纪80年代出生,四川成都人,野生动物画家、作家。因为曾与一匹狼共同生活,并成功将狼野化放归的传奇经历,她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目前致力于为若尔盖草原的野生狼群建立保護区。2018年6月,新版《重返狼群》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