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廉政预警机制建设的思考与探索
2019-09-10周宇
周宇
摘 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进入新阶段,高等教育已经从精英教育转化为普及教育,高校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卷入到了经济活动中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自主权力不断增加,也受到了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近年来,高校职务犯罪越来越呈现出多发的趋势,进而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加强科研经费、科研项目管理是高校廉政建设一项重要内容。部分高校缺乏有效的科研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导致监督不力,约束不够,经费的使用与科研活動的实际需要无法吻合,存在重复或缺位。而高校科研廉政预警机制主要指的是通过对预警机制原理的借鉴,从而形成的一种能够有效预防科研腐败的制度创新。高校科研廉政预警机制属于一项正在不断完善和深入探索的防腐新课题和新手段。
关键词:高校科研;廉政;预警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19)16-0191-03
Abstract: With the entry into a new stage of higher education in China, higher education has changed from elite education to universal education, and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have become involved in economic activities with unprecedented breadth and depth. Under the condition of market economy, the independent power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has been continuously increased, and it has also been eroded by the bad atmosphere of society. In recent years, the position crime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have become more and more frequent, which has aroused widespread concern from all walks of life. Strengthening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s and management of scientific research projects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building a clean government in universities. Som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lack an effective scientific research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and mechanism, resulting in poor supervision and insufficient restrictions. The use of funds can not match the actual needs of scientific research activities, and there are duplications or vacancies. The mechanism of scientific research integrity early warning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mainly refers to an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that can effectively prevent scientific research corruption through the reference of the principle of early warning mechanism. The early warning mechanism of scientific research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belongs to a new topic and new means of anticorrosion that is constantly being improved and explored.
Keywords: university research; integrity; early warning mechanism
在我国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的今天,高校不断增加科研项目经费额度、科研规模和立项数目。与此同时,高校不断增加的科研项目与传统的科研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科研经费管理方式等之间存在的各种矛盾也变得越来越大。在高校科研领域近年来查处了一系列的违法违纪案件,因此现阶段高校面临的一个非常严重的腐败高发区就是科研领域。在高校科研廉政风险变得越来越大的今天,我国的各个高校必须积极的建立和完善高校科研廉政预警机制,从而能够做到多部门密切合作,对高校科研腐败实施群防群治,最终能够将高校科研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有效的破解掉。
一、我国高校科研领域的廉政现状
我国高校近年来正积极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并且与学校的实际工作密切结合,对相关领域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查找,希望形成高校预防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在高校的校办企业、科研、财务、基建、招生、后勤等相关领域都很容易出现各种腐败现象,因此高校的反腐倡廉工作从整体上来说存在着较大的难度,其中科研领域的廉政风险对于高校的廉政建设工作来说属于一个难点问题和重点问题。现阶段,在高校的科研领域中我国采用的管理体制是校、院(系)、教研室(所)三级管理,全校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就是科研处,其主要的管理方式是自上而下、由外而内,这种管理方式从整体上来说属于一种金字塔型的体制。科研处作为科研领域的管理部门,负责申报、评审、考评、经费等一系列的科研项目工作,然而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具一定的廉政风险。首先,在职称申报、考核成果评奖、课题申报等一系列的工作中就有可能具有科研材料虚假或者“注水”的情况,也有可能存在着金钱或者人情关系,出现很多程序不公或者徇私照顾的现象,从而进一步的导致形成各种不正之风,比如参选者送钱送物等。还有一些领导或者学者存在着沽名钓誉的不良心理,通过职务便利或者对手中权力的利用谋求各种不恰当的学术荣誉或者学术职称[1];其次,在科研经费的管理中也存在着不合理的项目支出和不严格的预算管理等一系列的问题。比如一些高校在非科研用途的旅游、劳务或者奖金中挪用科研经费,或者私自挪用、贪污购置设备器材的科研经费。比如,在审计我国某高校某年度的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时候,发现其中只有不到四成的科研经费用于课题研究,而其中的人员经费和管理费用等占到了科研经费总数目的六成以上。此外,还有一些高校在科研经费中对私家车的维修费、保险费、学费、交通费、家庭电话费等费用进行私自报销,这样就极大影响到了科研经费的正常使用效果,并且进一步导致高校科研领域腐败之风的加剧。
二、我国高校科研廉政预警机制建设的必要性和基本功能
(一)高校科研廉政预警机制建设的必要性
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在近年以来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局面,各个高校不仅具有越来越大的办学规模,同时也有越来越频繁的社会经济活动参与度。与此同时,我国高校科研领域的腐败现象时有发生。目前,我国高校科研领域的廉政工作存在着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等一系列的问题,因此高校必须增强紧迫感,对科研领域廉政工作在新形势下存在的各种问题予以积极应对。在对科研领域腐败进行坚决惩治的基础之上,高校应该更加注重做好治本工作、制度建设工作和预防工作。基于此,高校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开展科研领域廉政工作,有效预防在科研领域发生各种腐败行为[2]。
(二)高校科研廉政预警机制的基本功能
所谓的预警机制主要是指能够对风险前兆进行准确、灵敏的昭示,能够及时提供警示的举措、网络、制度、机构等共同组成预警系统。预警机制主要作用就是防风险于未然、及时布置、超前反馈。对高校科研廉政预警机制进行构建是高校反腐败工作中对现代管理科学中质量管理理论和风险管理理论进行积极运用的必然结果。高校科研领域廉洁自律预警机制主要是利用多种相互关联的方法和手段,将科研领域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着倾向性问题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寻找出来,然后通过多种方法对出现问题的相关人员予以及时的警示和提醒,从而有效地避免和防范相关人员违反廉洁自律的制度和规定的问题[3]。高校科研廉政预警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1.预测功能:高校科研廉政预警机制能够科学地分析和评判搜集到的各种相关信息,并且将其中存在的敏感性指标的异常变化及时寻找出来,从而科学合理地预测可能会出现的各种廉政问题;2.化解功能:在面对具有一定级别的科研领域廉政风险的时候,高校科研廉政预警机制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对该风险予以及时的化解;3.监控功能:高校科研廉政预警机制能够实时的跟踪和监控预测到的各种科研廉政风险,并且将科研领域廉政风险点形成的各种动态及时的掌握住,有效的跟踪化解情况。
三、高校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高校职务犯罪从无到有,基本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萌芽到21世纪以来的蔓延阶段,尤其是近年来面临着更加严峻复杂的局面,而且职务犯罪整体上呈现出了上升的总趋势。具体特点特征如下:
(一)犯罪领域相对集中
一般来说,基建、招生和采购领域是我国高校职业犯罪的重灾区。这些部门的职能特点决定了他们是职务犯罪的高发区。调查数据表明,在高校职务犯罪的案件中,39%的案件发生在基建领域,33%发生在采购领域,15%的案件发生在招生领域。但是近年来,高校的职务犯罪中越来越多发生在科研相关的活动中来,在高校科研职务犯罪中一般通过暗箱操作从中谋取私利,在高校财务部门,挪用经费和违规收费是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在科研领域虚报瞒报以套取国家科研项目经费为最常见,从中获取黑色收入。这些职能部门的职务犯罪之所以频繁发生,主要是因为这些部门经常参与学校的科研、经济活动,在利益的诱惑和腐蚀下,造成职务犯罪的发生。
(二)职务犯罪主体特殊
近年来,高校职务犯罪主体呈现出了多元化的发展趋势,领导干部是职务犯罪的重要群体,既有财务、基建、采购部门的领导,也有后勤服务部门的领导,甚至教学科研人员也有涉及。犯罪人员多为局、处级领导干部,或者是管理科研经费的教授或教授兼任的干部。高校领导干部作为高效的管理者和教育者,本应以身作则,带头营造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但随着教育市场化的不断深入,高校办学日益与经济活动紧密结合,高校领导干部也受到了市场经济大潮的强烈冲击,个别领导开始滥用手中的权力,目前,一些高校没有及时跟进奖励权力约束机制,对高校相关部门的监督制约机制还未有效形成,在权力不受制约的背景下,部分领导干部经不起利益的诱惑,一旦独揽大权,就容易出现权利私有化、商品化的行为。权力就成为了他们谋取私利的工具,就会借助学校的发展为自己的利益服务。
(三)案件多为窝案串案
在共同利害关系和利益的驱使下,高校各部门职务犯罪分子往往上下勾结,在犯罪过程中结成团伙,导致窝案串案的发生。窝串案的特点往往是调查一个揪出一窝,甚至不同学校之间也发现了串案现象。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正处于飞度发展的关键时期,高校的科研活动蓬勃发展,出现了很多的新情况新趋势,这就导致了主管科研的校领导和有关部门与有关老师勾结作案,而纷纷落马的情况不断出现,案件牵涉到了学校主要领导和中层干部,一些要害部门的普通工作人员也会卷入其中;凡是与利益有关联的,接受甚至索要贿赂、礼金和其他好处的现象层出不穷。
(四)作案手法日趋复杂化
随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力度的加大,高校职务犯罪也出现了复杂化和智能化的发展趋势,除了传统的接受贿赂、收取回扣外,师生、同学、上下级之间也成了职务犯罪的重要桥梁。直接的贪污受贿形式和内容开始逐渐消失,收受字画艺术品和购物卡、虚假借钱、期权兑现等形式开始占据职务犯罪的主要形式,另外,经费划转、真发票假内容报销等形式也开始出现。
四、高校科研廉政预警机制建设的具体环节和方法
(一)预警机制信息采集环节的建设方法
获取科研领域相关人员与廉政工作有关的各种行为动态和思想动态是高校科研廉政预警机制信息采集环节的最为主要的目的。在高校科研廉政预警机制中信息采集环节属于一个最为基础的环节,信息采集对象要尽可能的涉及到所有与科研领域相关的工作人员,从而将更加全面和更加真实的信息采集到。与此同时,在收集信息的时候必须要具备较高的针对性,比如,针对高校科研领域中的廉政风险高发的科研经费管理、职称申报、考核成果评奖、课题申报等相关环节的信息进行采集[4]。
要想将科研廉政信息采集工作充分地做好,应该不断地完善信息采集机制,保证信息来源通道的畅通性。1. 要形成高校科研领域相关人员的廉政档案。高校应该针对科研领域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领导干部等形成完善的廉政档案,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年度廉洁自律的情况、个人重大廉潔思想报告、建档人基本情况等;2.要对科研领域内外部监督渠道进行整合:高校应形成由内部纪检监察、审计、财务、人事、组织等共同组成的内外部监督渠道,对本校科研领域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各种倾向性问题和苗头性问题进行定期通报。与此同时,还要积极地与公、检、法等政府机关进行密切合作,从而充分的做到防患于未然;3. 要形成信息跟踪监督制度,对科研领域廉政信息反馈机制进行完善:高校可以利用实际走访、群众测评、问卷调查、短信、函询、谈话等各种方式做好跟踪监测预警对象的工作。同时,要强化信访力度,通过设置领导接待日、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方式做好科研廉政信访工作。
(二)预警机制风险评估环节的建设方法
在高校科研廉政预警机制中风险评估环节属于一项核心环节,主要是立足于收集到的各种信息科学的分析和判断科研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发挥预测作用。主要作用是通过收集的各种信息,采用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方法对识别出的风险的持续时间、影响程度、影响区域和发生的概率等进行判断,最终将影响科研廉政建设的关键风险因素和主要风险源寻找出来,明确可接受的风险基准、风险排序和风险区域等。所谓的定量风险评估主要是利用科研廉政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科学的计算和分析获得的信息,然后依据评定级别将廉政风险等级确定下来[5]。所谓的定性风险评估主要是指通过专家会诊评估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收集的信息实施风险评估。比如,高校可以通过学校科研领域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科研经费管理分析会、科研评审论证会等各种方式展开科研领域廉政定性风险评估。
(三)预警机制结果运行环节的建设方法
依据风险评估工作中获得的廉政预警警报,利用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等相关手段,针对已经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或者可能会发生的廉政问题进行有效的化解,并且及时的消除其中存在的各种廉政风险问题,这是高校科研廉政预警机制中結果运行环节的主要作用[6]。通过对高校科研领域廉政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我们认为,在结果运行环节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第一,针对相关人员进行正反两面典型教育;第二,对廉政预警简报进行不定期的发布;第三,对监察建议书进行发放;第四,实施专项效能监察;第五,实施诫勉谈话或者提醒谈话;第六,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令整改;第七,对相关领导责任予以严格追究。
(四)预警机制监控反馈环节的建设方法
高校科研廉政预警机制监控反馈环节的主要作用就是跟踪和监控预测的风险,并且对廉政风险的化解情况进行随时掌握,同时向分析评估机制进行反馈[7]。高校的廉政预警机制领导小组在将科学合理的廉政风险处理方案制定出来之后,要对其具体的实施过程予以连续监督,同时还要跟踪监控化解廉政风险的具体情况,依据具体的进度对风险处理方法进行相应的调整,并且反馈风险处理结果,从而再次实施风险分析和评估。
(五)校检联手,加大惩处力度
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导致我国高校自身治理腐败的处理能力比较弱化。所以,我们要引入地方检察机关的全力支持与配合。首先,高校监督部门要充分认清自己的职责,要对自身的监督功能予以强化,还要与当地人民检察院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监督职务犯罪问题。这在实践中也是可行的,比如在上海部分地区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检验,通过建立联席处理机制,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对高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的情况进行分析和探讨,找到其中的难点和重点,并在实践中加以落实和检验,此举在全国起到了引领的作用。我们可以在各地高校中多开展这方面的实践,通过学校配合检察机关查案,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加大了处罚力度,一些人为的干扰因素也因此被排除在外,通过这种模式处理高校科研职务犯罪案件,不仅治标,而且促进了治本。
五、结束语
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向和任务就是建设高校科研廉政预警机制,高校应该不断深入的了解和把握科研廉政预警机制的运行规律和具体内涵,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监督、项目立项、核算和验收等环节的操作程序和内容进行制度深化建设,从而有效地发挥科研廉政预警机制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高校在实际的科研管理工作中还要积极地渗透风险防控意识,不断地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监督机制,利用改革和创新科研管理模式的方法全面的推动我国高校科研领域廉政工作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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