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贷款套路深 一看二懂三留痕
2019-09-10
“无担保小额贷款,手续简便立即放款”。近年来,告示栏、朋友圈、电话推销里,可解燃眉之急的小额借贷比比皆是。各种“阴阳合同”、暴力催收、巨额利息的现象屡见不鲜,猖獗的“套路贷”,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會经济秩序,挑战司法权威与司法公正底线。而一些借款人却陷入环环相扣的还贷“无底洞”。披着小额贷款等外衣的“套路贷”,实质上是以民间借贷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陷阱多,危害大,无数人因此倾家荡产,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大家应知,贷款套路深,借钱须谨慎。
急用钱网借高利贷 被骚扰花圈摆门口
2018年2月,浙江临海姑娘小慧因为急着用钱在某网络借贷平台申请了3000元借款。经过平台的各项手续,小慧实际拿到手只有2250元。借款才短短一周,对方就来电催讨。在对方要求下,小慧陆陆续续归还了本金3000元以及1800元的续期费。借款方却称还款逾期,要求再交3000元。对这一无理要求,小慧没理会。
然而没过多久,可怕的事便接踵而来。先是有运尸车上门骚扰,紧接着有人送来两个花圈摆在家门口,并扬言要把小慧的头像合成淫秽图片贴满全村。小慧的亲戚朋友们也被“呼死你”软件电话骚扰……
在这一网络借贷平台背后,是一伙“套路贷”犯罪团伙。他们为了追债,不择手段,气焰嚣张。不少人被他们逼得精神崩溃、妻离子散。从2016年2月至2018年4月,涉案受害人累计达4000多人次。
2018年12月28日上午,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任志伟、李宁等29人“套路贷”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任志伟、李宁合伙成立浙江千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营网络小额高利贷款。后两被告人为方便非法讨债,成立了义乌市浙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纠集被告人申磊磊、李建军等20余人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系犯罪集团。被告人任志伟、李宁纠集他人为谋取高利贷非法利益,组织、纠集人员多次采用滋扰、纠缠、恐吓等手段进行高利贷逼债,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属于恐吓他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临海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任志伟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李宁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其余2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五年不等的刑罚。
非法网贷暴力催贷 看懂合同留证防骗
浙江温岭的小林是刚踏入社会的小青年,2018年2月中下旬,因一时手头紧,小林打算贷款撑一段时间。他刷手机时发现了一条网上小额贷款广告,于是他顺利从网贷公司借到了1500元,扣除利息400元后,实际到手1100元。还款期即将到来,小林却拿不出钱偿还贷款,网贷公司建议小林向其他网贷公司借钱用于偿还前笔借款本息。通过反复借款平账,截至3月16日,小林累计借款的网贷口子达60余家,本息一共8万余元,实际已支付给网贷公司2万余元,但虚高的借条已经达20余万元。
2018年3月17日,因小林没能按时还款,网贷公司使用“呼死你”软件骚扰他通讯录内人员,推送题为“因招嫖还账欠款”并PS小林头像的恐吓信息给小林,扬言要发布到网上,其间还不断骚扰、恐吓小林,逼迫其偿还虚高的本息及逾期费。小林家被迫又支付了3万余元,但暴力催收却一直没有停止,小林被债务逼得走投无路。4月26日,痛定思痛的小林来到公安局报案。接警后,警察确定这是一起新型的“套路贷”诈骗案件。
2018年6月1日,温岭市公安局组织400余名警力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获了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246人,摧毁了以吴某为首的特大“4·26”网络套路贷犯罪团伙。
法院查明,2017年8月开始,以吴某(另案处理)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先后成立福州威震肆海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龙腾肆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从事网络放贷活动,同时采取威胁、骚扰等手段强行催收贷款。涂某等人分别于2018年3月、4月进入该金融团队,负责财务、放贷催收等工作。至案发时,涂某等人参与敲诈勒索涉案金额5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涂某等人参与以吴某为首要分子的犯罪组织,欺压百姓、扰乱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涂某等12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4.2万元至3万元不等。
承办法官庭后表示,在民间借贷过程中,遇到类似贷款条件特别好、签的是“阴阳合同”、单方面认定违约等情况,必须提高警惕。对于要签订的合同条款,一要看清,二要弄懂,三要留痕,提高防范意识,谨防受骗。一旦发现受骗,要保留证据,及时报警。
五万还是两万成疑 借条引出贷款骗局
2018年5月,丁某向浙江三门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戴某返还借款5万元并支付利息,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戴某返还借款2万元并支付利息,借款分八期付清。协议生效后,戴某未及时还款,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分到了院长汪勇钢手上。
汪勇钢收案后,觉得起诉5万元调解却变成了2万元有些蹊跷,针对这个疑点,他调阅了原卷宗,发现借条笔迹与借款人笔迹书写不一致,于是联系了被执行人戴某做调查笔录。戴某反映自己不认识丁某,只向江某借过两万元,截至起诉之日,已向江某还款1.81万元。
后查实,实际出借人江某与戴某约定借款2万元,利息按月利率7%计算,预扣利息1400元,实际交付借款仅1.86万元。应江某要求,戴某出具了一张借款金额5万元、月息3%、出借人与日期均为空白的借条一张。实际出借人江某与名义出借人丁某串通,在借条出借人一栏补填了丁某姓名,并以其名义提起诉讼。
“套路贷”实情浮出水面后,丁某和江某分别向法院提交了悔过书,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丁某随即撤销执行申请,本案终结执行。
经法院审理,丁某和江某双双被罚,丁某被罚4.5万元,江某被罚9万元。
临时借款按时偿还 仍遭曝光骚扰
近日,记者在一个催债、清债平台的官方微博上看到,该微博挂出了大量含有个人信息的“老赖名单”,包括姓名、性别、部分个人身份证信息(隐藏了后4位)、网络贷款平台账号(即手机号)、逾期欠款金额。
名单显示,来自山东的葉小姐逾期金额为1万多元,但在接到记者的问询电话时,叶小姐表示并不清楚个人信息被网上曝光,而她欠的钱在上个月已经还清了。此后,她也注销了网贷平台的账户。
叶小姐说,当初自己手头紧,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借了1万元,之后发生逾期,便陆续有人催款。尽管她承诺尽快还,并且承担罚息,但电话还是接踵而至,一天能接十几个,对方都声称赶紧还钱,不然她会被追究所谓刑事责任,甚至会有人身危险。
叶小姐称,不仅如此,因为她在注册账户时留下了家人电话,催款者又把电话打到了她父亲那里,同样是各种威胁。叶小姐说,催款者打过来的座机都显示为青岛本地,她向对方了解到,这些人都是在上述催债平台上注册的本地兼职“催客”,因为距离近,这些人还威胁,如果不还钱随时会堵上门或者去单位。
叶小姐说,不知道是不是清债平台的信息未及时更新,即便目前已还完钱,且注销了网贷账号,这些“催客”还是经常骚扰她。
相关链接:什么叫“套路贷”
所谓“套路贷”,是指以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虚高金额达一倍甚至数倍,随后利用被害人无力还款的困境,迫使其以新的借款进行平账,大幅度地抬高借款金额。
“套路贷”大多是团伙犯罪,数人甚至数十人纠集一起,采取各种违法手段侵占被害人的钱财。有的敲诈勒索,有的侮辱谩骂、还有的大打出手,只要达到侵占被害人钱财的目的,在手段上无所不用其极。因此,确有证据证明3人以上组成较为严密和固定的犯罪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套路贷”犯罪,已经形成犯罪集团的,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对主犯从重处罚。
尽管“套路贷”的目的都是侵吞被害人钱财,但由于手段不同,可能涉及不同罪名。有的可能涉及敲诈勒索罪,有的可能涉及虚假诉讼罪,有的还可能涉及寻衅滋事罪,有的甚至牵连两种以上犯罪。因此,司法机关应当查清犯罪的性质和各种情节,按照刑法的规定,准确适用罪名和刑罚,坚决遏制“套路贷”违法犯罪的发展蔓延。 (本版稿件综合《法制日报》《法治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