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干部“廉不廉” 档案来“画像”
2019-09-10李光
李光
一次违纪行为,即便是一个小小的口头警告,也将写入个人廉政档案,留下“疤痕”。2017年以来,杭州市纪委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遵循“应建尽建、应纳尽纳、动态管理”原则,完成了区、县(市)管干部和市本级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建档工作,实现了重点人群的全覆盖。
廉政档案“专人、专机”管理
此项工作紧扣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況,聚焦重点群体,以电子文档形式建立廉政档案,落实“专人、专机”管理,突出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以实用、管用和易查阅、易管理为目的,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并根据形势任务发展,不断充实完善相关内容开展建档工作,即时、准确、完整反映、记录党员干部的廉政情况,为全面深入分析、把握各地区各部门党风廉政情况提供有力支撑。
“确保实时、动态管理,就要基本全面涵盖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信息。”杭州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朱华介绍,廉政档案包括干部廉政档案模板,以及党员干部个人基本情况、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情况、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情况等五项基本内容,每人单独建立文件夹,所有材料均按模版给出顺序依次排列,涉及纸质材料通过扫描仪以电子文档形式存入文件夹,同时确定“专人、专机”管理,推动干部廉政档案系统化、规范化、电子化管理。
在建立市管干部廉政档案基础上,杭州市主动下沉一级、拓宽范围,将建档工作延伸至基层处级干部,要求各派驻(出)机构参照建立驻在(综合监督)单位处级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推动严格监管,防止带病提拔现象发生。
同时,结合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工作,探索建立基层重点监察对象廉情档案,按照先掌握基本情况后逐步完善的原则,全面收集个人基本情况、信访反映、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内容,推动廉政档案建档工作有形履盖、有效延伸。
档案是一面镜子也是信息库
2018年,杭州市纪委收到针对市卫计委某下属单位处级干部柳某多占住房问题的情况反映,随即转交驻市卫计委纪检监察组调查处置。
“情况反映比较笼统,可查性不大,但一定要给当事人一个准确答复。”为了准确掌握情况,驻杭州市卫计委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随即调出柳某的廉政档案,进行了全面的查阅分析。
“档案里显示是两套住房,信访人反映的却是柳某住在别处。”档案信息提出了“疑问”。
之后,柳某在接受纪检组谈话询问时坦陈了住在别处的事实,但对该套住房权属问题又含糊其辞。
在纪检组的深入追问、调查下,柳某最终承认了多占前单位住房的事实。最终查实认定柳某多占住房的问题,柳某被责令退出住房,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档案是一面镜子,也是信息库,为执纪监督提供了丰富的基础信息。” 驻杭州市卫计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王秀清说,涉及档案对象所有处置的情况也将一并录入档案,跟随当事人岗位变动,以后查阅起来更加便于全面了解党员干部的成长经历。
为了保障信息完整真实,在使用管理档案过程中,杭州市要求全面收集市管领导干部相关材料,所有提供材料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原则,确保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严守保密工作纪律,做到专用电脑及相关设备不连外网、档案材料扫描录入通过专用设备操作。
在档案管理使用过程中,为了确保内容完整无遗漏,杭州市纪委主动联系市委组织部,对近期新近提拔、转任干部进行二次复核,避免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建档对象缺漏和名单错位问题。
此外,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开展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集中梳理,对多部门提供的表单整合归一,便于直观统计;对信访反映多、处置过程长、调查核实工作量大的案卷逐一甄别,以时间为脉理顺逻辑关系,准确真实还原干部相关时间阶段廉洁从政情况;加强派驻机构信息互通,对部分近期管理监督权限发生变更的市管干部,开展信息资料再复核。
作者单位:杭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杭州市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