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中的建筑垃圾治理
2019-09-10许振晓都林
许振晓 都林
杭州全市“十三五”期间将基本完成主城区城中村改造。截至2018年7月底,杭州市城区累计改造181个村、5.8万住户。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产生巨量建筑垃圾,不仅影响市容市貌、城市形象,更存在一些安全隐患。杭州作为“全国35个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之一,应对建筑垃圾治理与资源化利用路径进行积极探索,有效破解城市发展更新中的一大难题。
目前存在的问题
处理需求呈“集中爆发式”增长。目前,杭州市建筑拆除垃圾因为城中村拆迁改造的集中推进,基本维持在1200万吨/年。两年内,随着城中村改造、亚运会场馆建设和地铁等基建工程的開展,建筑垃圾量依旧会处在较高位,甚至逐年有所增加。
分拣分类缺失影响利用成效。城中村改造产生的建筑垃圾种类多,有渣土、混凝土块、碎石块、布料、木料、钢筋废铁、玻璃以及塑料制品等,因处理方法不同,不分类分拣将导致垃圾消纳能力降低,造成资源浪费、再生利用处理困难。
就地堆放影响环境观瞻和安全。杭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贯彻“不出区不外运”原则,必须本区消纳处理,如果该区无处理点或者处理能力跟不上,就会导致建筑垃圾的搁置堆放。由于运输成本过高,离处理点较远的城中村建筑垃圾往往无法及时处理。长时间堆放易产生飞尘,影响周边空气质量,也影响市容观瞻。同时,建筑垃圾未及时处理带来较多安全隐患。
处理点占地较大选址困难。杭州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合法登记、固定化、标准化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点6个,临时资源化利用点30余处(动态变化)。市区土地空间有限,处理点因项目占地大,在市区选址建厂相当困难。此外,处理点生产带来的生态影响和居民区噪音粉尘污染等,使处理点选址设厂难题凸显。
建筑垃圾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当前,杭州市建筑垃圾处理需求处于高峰期,临时性处理措施(临时处理厂和移动处理站)较多,永久性的处理基地较少,具有综合性处理功能的高规格的处理点仅一处(临融环保)。本市建筑垃圾的处理需求在2年后将步入回落期,在处理点资源的配置中既要满足当前需求,又要兼顾高规格处理点的可持续发展。
统筹协调,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根据城中村改造整体部署,结合各区实际,把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纳入市、区总体规划,统筹做好建筑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工作,切实解决大型处理点无固定场地问题。应合理配置资源,在贯彻“不出区不外运”原则上灵活调整,在杭州市东西南北四个方位规划选址永久性的处理基地,建议分别在下沙、萧山、富阳、余杭部署设置永久性处理基地,并给予定量化处理指标(建筑装修垃圾定点处理基地),引导其他各区建筑装修垃圾就近择点进行集中资源化利用。要加大法规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地方立法,规范建筑垃圾处理设厂的立项标准,规划布局永久性大规模处理点的用地空间,推动建筑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筹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交易中心,建立产品认证和交易机制,实施建筑垃圾产品质量认证和再利用制度,资源化利用企业和需要利用后成品的企业可通过交易中心平台进行建筑垃圾收购和成品的定制,尽可能消除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减少交易成本。以经营许可证方式,让永久性处理点在拆迁建筑垃圾潮后仍有装修垃圾可以处理,保障处理点项目投资的回报。研究制定相应补贴标准,鼓励处理点企业积极研发处理技术、优化处理流程、引入先进设备,提高处理利用效率。此外,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当纳入绿色产品目录和政府绿色采购目录,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技术和经济许可的范围内,优先采用符合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要求的设计方案、工艺、材料和技术设备,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明确责任主体,源头分类分拣,提倡就地消化。建筑垃圾减量化重要举措是源头分类,城中村改造中要做好在拆迁源头控制建筑垃圾的产生,实施分类回收、分类处理。在拆迁施工中,应当健全并实施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企业在施工拆迁过程中就对建筑垃圾进行就地分拣分类,能够现场再利用的建筑垃圾就地消化,落实建设单位的建筑垃圾就地循环利用责任,将可利用的建筑材料就地二次利用,现场不能回收的再集中进行资源化处理。此外,建议实施收费分类制度,对分类的建筑垃圾实行优惠收费,未分类的建筑垃圾增加处理费用,在经济利益上促使施工单位、企业重视建筑垃圾的源头分类处理。充分发挥国资企业的作用,利用国企实力强、能快速规划设厂的特点,在城中村改造密集区域就近建设处理点。这类处理点应当按照室内标准化项目建设,可由国企直接投资、运营,也可采用合同外包式投资建设,采用临时固定点处理模式,根据服务范围内城中村改造情况,确定使用时间,一般为2-3年,就近选择合适的土地建厂,当服务范围内的城中村建筑垃圾处理完后即可拆除或迁往其他处,将土地恢复原状。
市场运作,社会资本设厂产业化发展。杭州市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处理点已有多家。其中较大的有杭州临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兆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泽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这类处理点规划使用年限较长,年处理量在百万吨以上。尽管企业对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的效益保持乐观,但处理点投资成本也相对较高,市场化产业化运作有待进一步推进。应积极鼓励、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设厂。社会投资采用可bot等特许经营方式投资或与政府授权的企业合资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推向市场,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招标选择投资者,保障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建筑垃圾处理权的公平竞争。重视化解不同建筑垃圾处理点“吃不饱”与“不消化”的矛盾,统筹优化,合理划分处理点的服务区域。在满足本区资源化处理需求基础上,允许其适当的就近吸纳其他区建筑垃圾,保证建筑垃圾供应量能满足企业处理需求,提高企业积极性。临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每吨15元的价格收入建筑垃圾,通过对建筑垃圾进行初分拣、传送带人工分拣,分离出废铁、各类骨料、免烧砖材料等再生资源,制成绿化砖、建筑砖、市政砖等20多种规格的各类砖品,销路良好,年产值能达到5000-6000万,但远未达到设计的每年120万吨处理量,迫切需要吸纳更多的建筑垃圾来维持经营。
作者单位:杭州师范大学;浙江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