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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乐府行动计划的构想与实践探索

2019-09-10谢嘉幸

艺术学研究 2019年2期

【摘 要】 本文阐述了华夏乐府行动计划的构想与实践探索,并以此为案例,在分析其产生背景、酝酿过程及形成整体轮廓的基础上,探讨了传统音乐研究面临向“传承”拓展转型的问题。本文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传统音乐研究经历了“集成”和“非遗”两个阶段,现在随着国家发展的需求,已经进入以“传承”为关键词的阶段,传统音乐传承不仅要关注音乐非遗项目本身,还要探索中华民族的灵魂与根脉,还需要关注其在当代不同文化生态—民俗文化生态、社区文化生态、校园文化生态与商业文化生态环境中传承与发展的状态和相互关系。正是基于这个考虑,华夏乐府行动计划就不仅仅是建立一所传统音乐的音乐学院,而是探索中华优秀传统音乐文化的灵魂与根脉及其在当代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关键词】 华夏乐府;民俗文化生态;社区文化生态;校园文化生态;商业文化生态

近一个世纪以来,将本国传统音乐作为研究对象似乎没有人会反对,然而将其作为传承内容,进而进入到现代的教育体系却往往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至少,当今相当多数的传统音乐仍然没能进入音乐艺术院校的殿堂,偌大中国竟没有一所专门培养传统音乐人才的音乐学院,这确是一个基本事实。华夏乐府行动计划,正是面对这样一个事实而提出来的。华夏乐府最初的构想正是从“创办一所以‘华夏乐府’命名的传统乐文化教育的高等学府,给各民族多元一体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安一个传承的家”[1]开始的。那么,为什么要提华夏乐府?华夏乐府的完整设想是什么?华夏乐府的设想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其历史的合理性又是什么?

一、华夏乐府的构想及实践探索

“华夏乐府”最早的设想是在2015年第七届北京传统音乐节中被提出来的。北京传统音乐节举办了七届,其中最令人感到困惑的是为什么这么多的传统音乐对我们而言却如此陌生?这些传统音乐为什么不能在音乐院校里传承?从2009年的第一届开始,北京传统音乐节就通过开幕式音乐会“北京音乐八百年”和专场音乐会“四方水土四方乐”“八面来风奏弦歌”等演出以及王向荣等非遗传承人的大师班[1],陆续把北京乃至全国各地区及少数民族的传统音乐引进到音乐节中,这些音乐对参与观看音乐节的学生来说是如此新鲜,对参与其中的老教授又如此具有久违之感,邹文琴老师在首届音乐节的北京民俗狂欢现场“想起幼年的情景,不知不觉之中竟泪流满面欲停不止”,强烈感受到“传统确实是断了”[2]。以至于到了第三届音乐节“音乐与戏曲的对话”中,主创人员直接提出了(重新)“发现传统”的目标。正是这日积月累的强烈感受,让我们发现很多传统音乐并没有进入我们音乐学院的教学当中,更毋论将其当作专业,因此才有了第七届北京传统音乐节提出的“重建乐府,办一所真正传统音乐的音乐学院”的设想。

(一)首届华夏乐府论坛

2015年11月第七届北京传统音乐节期间,首届华夏乐府论坛在厦门海沧举行。80余名两岸文化艺术大咖悉数到场,共同探索乐府传统在当代的复苏与发展。论坛分为华夏乐府建设、国学与礼乐、诗学与乐府学、古诗词音乐创作、表演与乐府实践专题研讨等五大板块,围绕“乐府建设的历史考察与当代意义” “诗教、乐教、礼教的当代整合”“音乐学院的百年反思,华夏乐府今日构想”“国学经典与礼乐文明”等议题展开“论剑”。[3]华夏乐府论坛的最初设想中有以下这样的一段表述:

近年来,传统文化热潮日益高涨,国学教育风起云涌。然而,如何响应总书记号召,以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华夏每一分子都成为传承中华文化之自觉者,仍然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纵观古今中外,欲提升国民精神,无论欧洲之文艺复兴,还是上世纪初我国之学堂学歌,无不以乐起兴,风动四方。《孝经》云: “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先秦时期,周公制礼乐,行乐教,正民心,易风俗。秦代以降,设立乐府,采诗夜诵。更有唐之新乐府运动,以歌新风,以颂大雅。20世纪以降,西学兴盛,音乐教育机构亦以西乐为其基底,教育旨趣禁锢于分科教学之中,乃至丧失传统文化之人本特征。80年代始,大型民族民间音乐集成工程启动,实乃乐府功能之恢复,功莫大焉!新世纪后,更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运动,重视传承。然由其西学体制之掣肘,诗、乐、舞无法一体,礼乐精神无法融通,传统文化精神无法自立。因此、重建乐府,将“西乐为本,分科教学”之体制,回归“国乐为本,综合教学、文化为魂”之体制,先立人,后成才,实乃打破此禁锢之良策也!今倡“华夏乐府”,志在继承中华乐教传统,复兴中华优秀文化,开创中华时代文明![4]

这段表述从当下的形势、乐府的传统、音乐学院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策略,强调了建立华夏乐府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重建乐府的设想得到了与会专家的热烈响应。时任中宣部副部长的王世明先生在论坛上提出: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无论是从国家治理体系,还是移风易俗的实践……需求来看,华夏乐府的兴起,理所当然。华夏乐府复苏之核心为乐要上位!他强调,“乐”于传统为“国之大事”,必须置于“两个高位”之上,自古以来,“乐文化”早就摆到国家治理这样的高位之上;还有一个“上位”,就是《孝经》当中所说的“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现代社会移风易俗的任务仍然非常繁重,这是一个长期的事,一個全社会的事,一个全领域覆盖的事,中国人人性在提升。人性提升,有一个好招,就是“乐”,既然有好招,为什么不用呢?……他进而又提出了“乐要有魂,乐要寻根、乐要融入”的要求。中央音乐学院的叶小钢教授提出要向传统乐府学习的三点:一是艺术生产机制,音乐艺术文化要贴近生活、群众和实际,扎根人民;二是音乐文化精神,乐府中有体现上层社会、外来传入、民间地方的音乐,说明当时的音乐管理者、民间音乐工作者、音乐创作者具有政治的文化自信,扎根田野的文化自觉和海纳百川的包容精神;三是文化责任感,乐府的精神是对高雅文化的自觉追求……是文化建设的担当精神。温州大学的王小盾教授以《朝鲜半岛的乐府和雅乐》为题,通过对朝鲜半岛的乐府观念史的考察论证了中华历史中乐府的传统,早在汉武帝时期为完善宗庙、郊祀之礼,在“乐府”名义下采集民歌,造诗赋,使乐府成为一个功能齐全的宫廷典乐机构。乐府学会会长吴相洲教授通过《乐府学的当下意义》阐释了乐府的历史地位,认为乐府始终承载着中华文明的人文精神,作为礼乐文化的核心,其复兴有助于提升民族文化影响力。[1]

本人在大会上以《音乐学院百年反思 华夏乐府今日构想》为题,详尽阐释百年来传统音乐文化日渐式微之弊病根源,在于如今音乐学院以西乐为本、分科而治,中华传统的国学、国乐教育,歌诗乐舞之一体式教育难以立足。因此,探索乐府传统在当代的复苏,必须在肯定百年音乐学院发展的积极作用的前提下,总结近代以来四次“西乐东渐”中形成的传统,以及本土文化的四次回应之得失,以重建乐府。所构想的乐府基本结构包括:设立诗教、乐教、礼教部,分设表演、理论、创作、传承教育、传播管理各专业。[2]

首届华夏乐府论坛是热烈的。然而,如何建设传统音乐的音乐学院,此次论坛只是初步的探讨。

(二)华夏乐府的政协提案

在首届高峰论坛上得到热烈响应之后,华夏乐府的计划就想尽快落实。于2016—2017连续两年的两会期间,我们通过不同渠道向政协提交了申办华夏乐府的提案。比起论坛,这份提案强调了建设乐府的紧迫性和可行性。紧迫性强调了两点:

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断代与消亡的困境,非遗传承人培养迫在眉睫。尽管非遗传承一直以来得到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在2011年还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但非遗传承的总体态势并不容乐观。仅以浙江、湖南两省为例,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课题组五年的跟踪调查,浙江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松阳高腔、金华山歌、金华草昆、东阳道情、义乌花鼓、浦江乱弹、奉化吹打、余姚十番、舟山锣鼓、台州乱弹、嵊州吹打、江山坐唱班、遂昌十番、萧山十番、富阳古亭会等,湖南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土家族茅古斯舞、摆手舞、打溜子、侗族傩戏、侗戏、侗族芦笙、辰州傩戏、桑植仗鼓舞、澧水船工号子、梅山傩戏、衡阳湘剧等,它们不仅没有专业剧团与表演团体,而且代表性传承人平均年龄均在六十岁以上,大多年迈体衰,生活得不到基本保障,对于非遗传承心有余而力不足;更有甚者,这些年我们亲历了松阳高腔传承人吴大水、东阳道情传承人马烈商、金华山歌传承人方耀生、遂昌十番传承人朱象廷、江山坐唱班传承人林里宗、长沙弹词传承人彭延坤、侗族傩戏传承人龙子明、辰州傩戏传承人李国福等大批非遗传承人的相继离世,这些非遗项目处于濒临灭绝状态,而这在全国范围内绝不是个别现象。这说明不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非遗绝无保护传承之可能。[3]

其次,高等教育没能在非物质遗产人才培养方面发挥引领作用。毫无疑问,非遗传承人培养离不开学校教育。然而,由于众所周知的历史原因,我国以西方教育为模板的学校教育体系,并无吸纳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之功能。绝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根本没能进入我国的大中小学校,传承人培养没能纳入学校体制。本应引领人才培养的高等教育,由于自身先天的不足,更不能发挥作用。以音乐为例,自近代以来,所建立的音乐院校,均以艺术音乐人才培养为主要任务,传统音乐,特别是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音乐被拒之于音乐院校之外(在音乐学院即使有它们的踪迹也仅仅是作为研究的对象而非传承的对象),举国音乐院校好几百所,竟然没有一所以培养传统音乐人才为主要任务的音乐学院。这如何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以落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

为此,我们明确提出“重建乐府,办一所专门的中华传统音乐文化的高等学府”。“乐府”和“书院”同为中华民族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机构,乐府的历史甚至比书院更久远。重建乐府就是要继承乐府传统的必要性,给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安个传承的家。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开展已近20年,在20世纪80年代民族民间音乐集成基础上开展的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南音、昆曲、古琴、西安鼓乐、木卡姆等14个音乐类项目成为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170个国家级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确立。然而,由于生态环境的急剧变化及现代化浪潮与西方文化渗透的冲击,这些中华传统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没能得到系统的保护与有效的传承,大多数仍不能摆脱濒危的局面。通过乐府来开展中华传统音乐系统的保护与传承工作,探索高等教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创新机制,实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1]

在可行性方面,我们选择了以泉州师范学院南音学院为基础,来建设华夏乐府,当时设计的结构方案如下:

总体目标。以福建省泉州师范学院南音学院为基础,在已有本科、硕士教学体制基础上,建一所独立的以传承我国优秀传统音乐为己任的专业音乐学府,其性质相当于我国教育体制中的教学研究型专业院校。不同于我国现有的十一所以西乐为基底的音乐学院,华夏乐府将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秉承“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原则,以“乐府”体制,传承我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不排斥吸收包括西方音乐在内的各民族音乐精华,构建我国传统音乐的教育体系,培养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及各类传统音乐专门人才(各类学校教师、各级文化馆站社区文化干部及非遗传承人),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创造中华文化新辉煌。

乐府结构。继承并发展传统乐府功能,开展传统音乐的收集、整理、改编、演出、传播工作。包括收集民间音乐(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类曲种与乐种为主)、创作和填写歌辞、创作與改编曲调、编配乐曲、演唱及演奏、实施新媒体对外传播与交流等。将世界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请进校园担任教师,与学院的老师共同培养该乐种曲种的本科及硕士专门人才,及各类传统音乐人才、中华传统音乐乐器制作的大国工匠。

乐府将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基础,以传统音乐为主要教学内容,分设八个系部(馆):表演系、创作编导系、传承教育系、传播管理系、理论研究部、活动交流部、国乐制作部和中华古代音乐博物馆。其中表演系与创作编导系培养各非遗项目的表演与创编专门人才;传承教育系与传播管理系培养各级学校与文化馆站的教师与管理人才;理论研究部下设书院、诗教部、乐教部与礼教部,负责人才培养的基础理论、基本乐科教学以及文献、田野资料的收集、整理,理论研究与教材编写等工作;活动交流部负责各类大型学术与展演活动以及学术交流的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国乐制作部负责传承、恢复我国博大精深、乐类齐全、品种繁多的民族乐器制作;古代音乐博物馆保存、展示中华音乐文化自古至今的乐府、乐器、乐书、乐人、乐事之文物、文献以供传承,为华夏文明保存基因,为音乐创新提供借鉴。

方案图示[1]如下:

提案得到了各界的响应,但由于各种原因,仍然没有落实。

(三)华夏乐府音乐在线课程联盟

2017年11月,由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首都师范大学、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教育学学会联合主办的“全国音乐在线课程建设与高校音乐教育教学改革学术研讨会”在首都师范大学举行。会议成立了“华夏乐府音乐在线课程联盟”—这一由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教育学学会联合爱课程网,面向全国重点高校和机构组织音乐类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高校学术团体。[2]联盟在搭建面向大学专业与通识教育,以及中小幼音乐师资培训课程框架体系的基础上,推出了传统音乐的系列在线课程,包括“中华传统文化中的音乐故事、聆听中国、蒙古族长调、蒙古族呼麦艺术、陕北民歌、京腔京韵之京剧、大家都来唱戏歌、南音的前世今生、跟我学吟诵、生旦净丑浙江游”等,这些课程采用在线课程方式,参与了华夏乐府行动计划。

(四)申报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华夏乐府专项基金

从2017年起,华夏乐府行动计划就得到了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3](以下简称基金会)的关注。2018年12月,华夏乐府专项基金筹委会向基金会正式申报专项基金。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对传统文化及非遗保护工作提出纲领性新要求。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出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实施中华民族音乐传承工程,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具体建议。本着倡导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加强非遗工作保护发展,凝心聚力,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念,我们申报华夏乐府专项基金的宗旨是,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资源,做实做强“乐府”的概念,发挥教育在传承发展工程中的关键作用,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安一个传承的家。专项基金将大力推进华夏乐府音乐在线课程联盟、十大地方乐府、校园内外乐府社、全球开放音乐学院等多个平台的建设,全方位推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和创新。[1]

很显然,这是一个更为完善的计划:

其中,地方乐府旨在培养传统音乐的专业人才,而由徐建顺老师提议命名的乐府社,则是校园和社区传统音乐的社团活动。目前已有多地乐府正在筹建之中,有的甚至得到地方领导的支持,比如由湖北文理学院牵头的汉水乐府等,乐府社活动更是在全国遍地开花。

(五)2019全国音乐类非遗传承人才培养暨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学术研讨会

2019年10月,浙江音乐学院将举办“全国首届音乐类非遗人才培养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研讨会”。会议将重点探讨关于传统音乐文化艺术在当下教育语境下的困境和沖突,以及抢救性保护和非遗传承专业化、职业化新模式的广阔前景。议题主要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的现状与对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的模式与方法;传统文化艺术教育的现状与对策;乐府的历史文化内涵及当代重建的意义;当代乐府的教育目的与教学内容;当代乐府的组织规划与运作机制。

二、从研究到传承

以上简略描述了华夏乐府行动计划从初步设想到整体轮廓的形成以及形势背景的整体态势。由此可以回到本文首先提出的问题:为什么要把传统音乐的关注点,从研究拓展到传承?华夏乐府行动计划在传承发展过程中究竟能起什么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传统音乐研究经历了两个非常重要的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民族民间音乐集成为标志,关键词是“集成”;第二阶段始于21世纪初,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标志,关键词是“非遗”。在这两个阶段中,我国的传统音乐主要是以研究为指向,当然包含了挖掘、整理和政府保护政策的实施。尤其是非遗传承人政策的出台,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正如乔建中老师所言:“由于民间文艺所依存的传统生活、生产方式的不断改变乃至日渐消失,以及现代专业音乐教育的日益普及,‘自然传承’‘自我保护’也再无法不断延续。因此,‘传承’‘保护’也在适应当代社会、经济、生活方式和人文环境的前提下,需要重新寻求传承、保护的思路、方式和手段。……这恰恰就是今天进行‘非遗’保护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之一。故此,在基本完成‘传统文化的现代整理’之后,着手考虑推进‘传统文化的现代传承保护’,也就合乎时宜、顺乎情理了。”[2]近些年全社会不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特别是2017年1月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使我国的传统音乐研究实质上已经进入了第三个阶段,这个阶段的关键词是“传承”。因此研究者面临角色的转换,在研究中兼有实践的品格。从研究角度而言,非遗传承需要关注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非遗传承的四种文化生态

首先,非遗传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应该说在我国“非遗”保护中制定传承人制度是非常正确的,这是非遗保护不可或缺的关键举措。但对非遗传承人生态环境的关注却仍然还是很不够的。在“2015源生乡村音乐歌舞艺术节实践与反思论坛”上,本人在以“非遗保护的四种生态和三个阶段”为题的发言中指出,在非遗保护中不关注生态环境是非常危险的。非遗项目无一不产生于民俗(或传统)的生态环境,这一生态环境由于当代社会的变革以及商业浪潮的冲击,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前所述,许多非遗项目,仅靠微薄的资助是难以为继的。

“传承”不可能是在“空中楼阁”中进行的,“传承”必须以特定的生态环境为依托。云南当地的传承人,卡瓦格博文化社社长斯朗伦布说,现在“非遗“保护遇到的问题就是我们没有去思考非遗传承现在究竟处在什么样的生态环境。只要仔细考察,我们就会发现,非遗传承是在不同的、多样化的生态环境中传承的。这种多样化的生态环境非常复杂,但简单概括,则大致可以归纳为四种:民俗文化生态、社区文化生态、旅游(商业)文化生态以及校园文化生态。传统音乐非遗项目在这些不同文化生态中的传承状态是不一样的。[1]

民俗文化生态。也可以称之为原生文化生态,即我们本民族历史传统中存在的文化生态。我们的传统音乐,正是在这种民俗文化生态中生长出来,并与之相适应的。因此,凡是民俗活动活跃的地方,它的传统音乐传承就比较好。当前,由于有了日益重视传统文化的大环境,包括民间信仰在内的民俗文化正在复苏。一般而言,当地政府给予民俗文化的支持越有力,允许民间信仰,鼓励民俗活动,“非遗”保护就会显示出更多的活力,传统音乐的传承状况就会越好。[2]正如乔建中老师所言:“我们所要保护的,首先是特定社会文化环境的民间生活。有了这样的民间生活,原本在此生活中传承的‘非遗’才会如鱼得水、自在生存。一些‘非遗’项目为什么无法传承了?主要是因为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改变了。”[3]民俗文化生态的内涵是非常丰富的,既包含了民间习俗、宗教信仰、节日庆典,又包含了传统的生产活动和日常生活。

社区文化生态。即我国当下以生活区域划分的文化生态,以城市街道以及农村乡镇社区为单位。其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即是社区文化生态的自组织性。其中包含着大量自发、自娱自乐的音乐活动,比如广场舞等,其中当然也包含了各种类型的传统音乐。近些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传统文化的重视,传统音乐等各类非遗项目,也日益获得社区文化生态越来越有力的支持。2015年第七届“北京传统音乐节”举办了传统文化进社区的微视频大赛。全国一共有513个创意作品,有80多种非遗和传统文化项目参赛。这个活动促使我们思考社区文化对“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性。民俗文化生态与社区文化生态,在很多情况下是相互融合的。但两者也有明显的区别,那些在民俗活动中的传统音乐仍保留了原有民俗活动的仪式,包含宗教信仰活动的仪式以及民俗节庆活动以及婚丧嫁娶活动的仪式。而在社区文化中的传统音乐则更多的是以自娱自乐的方式存在的。因此,某些传统音乐在社区文化生态中,其内在意义已经发生了细微的变化,这是需要仔细辨析的。[1]

商业文化生态。传统音乐的商业活动,可以推到宋朝的勾栏瓦肆年代[2],但当代传统音乐的商业活动更多是由旅游业带动起来的。进入旅游业后,传统音乐“非遗”项目原来的语境和文化功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音乐“非遗”项目原本具有传统文化仪式的意义消失了,变成供游客娱乐的消费品。由于有了商业的推动力,这类的传统音乐一方面充满活力,另一方面也发生了更大的变异。甚至,这类音乐还能不能算成是地道的传统音乐都引起很大的争议。[3]

校园文化生态。在校园文化中引进传统音乐,开展传统音乐的传承,是近些年来的事。1999年我提出“让每一个学生都会唱自己家乡的歌”[4],旨在把传统音乐的传承与教学引进学校。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等院校开展的传统音乐节、民族民间音乐周等,教育部开展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认定工作,乃至国家艺术基金支持的传统音乐表演人才项目,都属于校园文化生态中的传统音乐传承活动。

(二)传统非遗项目的零散化与娱乐化

传统音乐的非遗传承所必须面对的问题是非遗项目的零散化与娱乐化。非遗项目为什么没法传承下去,其重要原因:一是原来的生态环境变化了,有些生產方式消失了,有些民俗活动也消亡了,然而更多是零散化了,年轻人既不了解也不喜欢;二是娱乐化了,如前所述,原有的仪式音乐成为旅游的娱乐项目。无论是零散化还是娱乐化,其关键问题是不同文化生态环境中一个个零散的非遗项目难以彰显其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的内在联系,亦难以在当代生活中重新焕发光彩。

(三)传承中的研究—应用音乐人类学

面对复杂的现状,非遗传承的研究品格仍然是不可或缺的。无论是生态环境的变化,还是非遗项目的现状。对研究者而言,既需要研究中的传承实践,也需要传承实践中的研究。关于应用音乐人类学(Applied Ethnomusicology),国内不少学者已经有了探讨。[5]但如何看待应用音乐人类学研究的“应用”仍然问题多多。[6]从应用音乐人类学的角度来看,将原本只存在于民俗(传统)文化生态中的传统音乐,在校园、社区、商业生态中传承或传播,应该说也是一种人类学应用(或干预)的案例。在许多情况下,这种应用或干预都是有积极意义的。比如,让传统音乐在校园里传承,让传统音乐成为旅游的项目,让传统音乐成为社区居民自娱自乐的节目,等等。然而,我们当然还应该看到,如前所述,在不同生态环境中,这些传统音乐原有的文化内涵已经发生了变异,应该在多大程度上保持、恢复或阐释原有的文化含义,已经成为一个崭新的课题。

毋庸置疑,这些不同于传统民俗文化生态环境的传统音乐传承活动,已经日益开展起来。需要不需要研究?需要不需要关注?我们既不能放任由于传统民俗生态缺少完备的传承体系,而让许多非遗项目随着传承人的离世而消亡殆尽,也不能不去正视在其他文化生态中非遗项目的走样和扭曲。那么,如何传承?又如何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三、华夏乐府的当代使命和任务

(一)铸魂与循脉

传承的核心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是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的魂。”[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系列重要文件,亦强调了传承工程这一根本任务。传统音乐铸造了传统文化的血脉与魂魄,包含了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代表了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也是新时代坚定文化自信必不可少的智慧源泉。今天,与时代同步,需要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之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魂工程。而循脉,则是要把铸魂工程落到实处,这就是非遗传承在当代的任务。不仅是抢救,而且是要其在当代重新发光。华夏乐府的根本任务,是铸魂循脉,将像珍珠般散落的音乐类非遗项目,用中华文化的魂脉重新将其串起来。

(二)“政研学企社”五位一体

2013年以来,随着党和国家的一系列政策出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社会风气也开始变化。以中国艺术研究院为代表的包括各音乐艺术院校在内的各级研究机构在传统音乐的挖掘、梳理、研究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尤其是集成编撰与非遗保护以来取得的成果,为“传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着2011年“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正式列入高校的四大任务之一,许多高校陆续将传统音乐列入新的培养专业。在这样的大形势下,华夏乐府的任务,就不仅仅是办一所传统音乐的学院,而是统合全国的各类资源,为传统音乐打造平台,推动传统音乐文化的健康发展,成为国家“传承发展工程”的有力平台。简言之,“政研学企社”五位一体—发挥政府和研究机构的主导作用,以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以校园文化为引领,引进商业文化的造血机制,打造根植于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当代公众文化生活。

(三)努力“双创”,让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活起来

传承的核心是铸魂、循脉和发展。唯有努力做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才能让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活起来。习近平同志说:“要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以人们喜闻乐见、具有广泛参与性的方式推广开来。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把继承传统优秀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他还强调:“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2]我想这也是华夏乐府的根本任务。历史上如此,当代更应如此。

结语

我们从哪里来?我们到哪里去?任何一个有抱负的民族都企盼着自身文化的复兴。然,复兴,先有“复”,而后“兴”;“复”什么?又如何“兴”?往日中国,几经周折,几多疑惑:是“断根而后兴”抑或“复根而后兴”?多难之华夏民族,历经百年终于发现,无论“涅槃”还是“弘扬”,唯有后者,才是根本。中华民族文化的复兴,任重而道远。华夏乐府以此为根本使命。

责任编辑:李卫

[1] 谢嘉幸:《重建乐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安一个传承的家,发挥高等教育在“传承发展工程”中的关键作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教育学重点课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成果要报。

[1] 赵塔里木、谢嘉幸:《聆根:音乐的文化诉说—第一届北京传统音乐节纪实》,苏州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2] 侯晓宏:《2009北京传统音乐节纪实与传承模式之探索》,中国音乐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第34页。

[3] 林世雄、林泽贵、周舟:《首届“华夏乐府”论坛在海沧举行》,《福建日报》2015年11月18日版。

[4] 《华夏乐府论坛会议文集》,内部资料,2015年。

[1] 国曜麟:《传承文化 乐府新声—“首届华夏乐府论坛”综述》,《人民音乐》2016年第8期。

[2] 《华夏乐府论坛会议文集》,内部资料,2015年。

[3] 谢嘉幸:《重建乐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安一个传承的家,发挥高等教育在“传承发展工程”中的关键作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教育学重点课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成果要报。。

[1] 谢嘉幸:《重建乐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安一个传承的家,发挥高等教育在“传承发展工程”中的关键作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教育学重点课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成果要报。。

[1] 謝嘉幸:《重建乐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安一个传承的家,发挥高等教育在“传承发展工程”中的关键作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教育学重点课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成果要报。。

[2] 高洁:《聚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 助力音乐教育教学改革—“高等学校音乐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研讨会”述评》,《人民音乐》2018年第4期。

[3] 该基金会于2007年成立,文化和旅游部为业务主管单位。

[1] “华夏乐府专项基金”筹委会:《关于成立“华夏乐府专项基金”的申请》,2018年12月12日提交给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

[2] 乔建中:《“非遗”保护与“集成”编撰》,《音乐研究》2016年第3期。

[1] 谢嘉幸:《非遗保护的四种生态和三个阶段》,“2015年源生乡村音乐歌舞艺术节实践与反思论坛”宣读论文。

[2] 谢嘉幸:《非遗保护的四种生态和三个阶段》,“2015年源生乡村音乐歌舞艺术节实践与反思论坛”宣读论文。

[3] 乔建中:《“非遗”保护与“集成”编撰》,《音乐研究》2016年第3期。

[1] 谢嘉幸:《非遗保护的四种生态和三个阶段》,“2015年源生乡村音乐歌舞艺术节实践与反思论坛”宣读论文。

[2] 徐忠奎:《宋代说唱音乐的商业性特征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河南师范大学,2011年。

[3] 谢嘉幸:《非遗保护的四种生态和三个阶段》,“2015年源生乡村音乐歌舞艺术节实践与反思论坛”宣读论文。

[4] 谢嘉幸:《让每一个学生都会唱自己家乡的歌》,《中国音乐》2000年第1期。

[5] 张伯瑜:《应用民族音乐学—实践与思考》,《中国音乐学》2010年第3期。

[6] 杨沐对应用音乐人类学(Applied Ethnomusicology)的道德标准指导原则提出质疑,他说:“我们究竟应该依据什么标准,或是谁的标准,来判定:什么才是社会责任?什么才是‘道德’而什么才是‘不道德’?怎样才算是使社区和个人获益?而什么才算是危害?倘若用后现代理论来表述,那就是说,这个‘指导原则’完全忽视了不同的社会、族群、文化、传统中的话语体系有所不同这一事实。话语不同,道德评判标准便也不同。”杨沐:《西方音乐人类学界最新动态述评》,《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16年第1期。

[1] 《中华文化是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的魂》,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6/06/c_1111025922.htm

[2]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着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3-12/31/c_118788013.htm

本文系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基地特别委托项目“‘北京传统音乐节’在高校服务文化创意产业方面的实践和探索”(项目批准号:13JDWYD00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