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光荣为何主动投案
2019-09-10
5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一则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消息: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是中央纪委首次在发布审查调查消息中使用“主动投案”这个说法。为什么这次对秦光荣的表述不是“投案自首”而是“主动投案”?
“主动投案”等于“自首”吗?
“自首”是一个法律名词,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也就是说,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自首有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投案是构成自首的基本条件,但如果投案后不如实供述,也不构成自首。从时间上来说,投案在前,自首在后。
那么,秦光荣“主动投案”,就等于“自首”吗?从字面来解读,不一定。首先,有可能他主动交代的涉嫌违纪违法的情形尚未严重到构成职务犯罪;其次,有可能他尽管已主动投案,但尚未如实供述职务犯罪的罪行;也有可能是他涉嫌职务犯罪的情况较为复杂,目前要认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需一个过程,尚不能认定为自首情节。
对比艾文礼、王铁的“已投案自首”的表述,可以推测,这两人在主动投案后,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审查调查消息前,已经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那么,秦光荣到底属于上面推测的哪种情形呢?他“主动投案”到底最终有没有构成自首?只有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对其处分决定时才能见分晓了。
可能跟独子被查有关
这些年间,秦光荣被查的传言一直不断,他也都没有投案,为何此时突然“主动投案”呢?“应该是因为儿子被抓了,不得不投了。”据华融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秦光荣此时主动投案,应该与其儿子秦岭有关,秦岭曾是华融系上市公司高管,赖小民落马后,秦岭也已于去年年底被查。秦岭曾任华融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277.HK,下称“华融投资”)董事会主席,其在数月前已被带走接受调查。2018年11月27日,华融投资曾发布公告称,由于个人原因,秦岭已辞任董事会主席及执行董事。同日,华融国际董事及总经理于猛获任为华融投资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之后秦岭再无新的任职,实际已经被抓了,目前仍处调查阶段。”据上述华融内部人士说。
2016年6月24日,秦岭获任华融投资非执行董事,彼时,他还担任华融国际行政总裁。在华融投资当日发布的公告中对其过往经历有过简单介绍:时年38岁;拥有逾15年的财务经验;于2011年2月至2015年10月为农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行政总裁,在此之前曾于多家金融机构工作;获得中国人民大学颁发的博士学位。在一个多月之后,2016年7月27日,秦岭由非执行董事调任为执行董事,并获委任为主席,由此开启两年多的华融投资董事会主席任职。
记者注意到,就在秦岭去职当天,中国华融的两位副总裁、一位总裁助理亦于当日辞职,中国华融于公告中给出的理由皆为“因工作变动”。据上述华融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自2018年4月赖小民“落马”后,华融系多位高管被带走调查,秦岭便是其中之一。而秦岭的恶劣之处在于赖小民“落马”后仍不收手,“里应外合搞钱”。
多名曾经共事官员早已“落马”
2014年10月,时年不满65岁的秦光荣便卸任云南省委书记一职,随后赴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卸任云南省委书记后,不时有其被查的传言。
随着秦光荣主动投案,云南已有两任省委书记“落马”。而秦光荣任云南省委书记时的省委常委班子中,也已有多人“落马”,或被“断崖式”降级。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全国共有2.7万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了违纪违法问题,5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这些人当中,有的被纳入监察范围,自知问题终难掩盖,因而主动投案;有的为了得到从宽处罚、改过自新的机会,主动交代问题。腐败分子主动投案,已经成为反腐败工作的一个新特点。(综合央视网新闻、《春城晚报》 《中国经济周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