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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统计的困境及出路探讨

2019-09-09廖友国熊建益沈波

决策探索 2019年16期
关键词:增加值单位经济

廖友国 熊建益 沈波

伴随我国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逐渐形成了“三新”经济的发展模式。“三新”即新商业、新业态及新产业,新经济在改变人们生活方式、推动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也使政府统计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通过现有统计制度已难以全面、准确地反映出新动力成长情况和新经济活动。因此,该怎样清晰了解新经济的体量、发展情况及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准确把握我国经济发展与转型升级态势,对政府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重点结合笔者工作实际,进一步分析了新经济统计面临的困境,并就其可行出路展开了相关探讨,仅供参考。

一、新经济统计面临的困境

(一)行业、产业难界定

新经济活动有着复杂纷繁的内容,跨界融合致使业务边界不清晰,例如“互联网+传统产业”“定制生产+个性化服务”等,这些都提高了行业界定的难度。并且,行业间的重叠和交叉,也影响了产业的划分与归类。同时,目前统计系统所采用的是分专业的行业统计,不管是明确专业独立调查,亦或是分散调查统一汇总,都与新经济的跨界特点不相符,业务流程存在不顺畅的现象。

(二)获得新经济的企业信息难

新经济统计调查对象情况复杂、涉及面广,虽然新兴产业单位较为稳定,但是新商业模式和新型业态存在快速变化的情况,不易获得传统行业、企业新经济活动的最新动态。从当前基本单位名录库中,不能获得有关新经济的企业目录、服务情况及产品,如果对其进行拉网式排查,工作量与工作难度都比较大。

(三)独立核算存在难度

要想客观、独立、全面地反映出“三新”企业的发展,除了要对其速度与效益、结构、规模等展开增加值核算外,还须围绕GDP核算,进一步改革新经济统计的核算方法与报表制度设计,比如,网上销售统计缺少从事这项业务的税收、利润、报酬及人员等资料,仅有零售额一个指标,因而无法保证增加值测算的准确性。

二、新经济统计的出路探讨

(一)加快新经济行业、产品、服务分类目录的出台

当前,新经济统计数据都要上报国家统计局,然而,在现实情况中,许多企业跨界很大,属于多元化经营,很难从行业上“劈分”出新經济部分。并且,新经济产业与产品的认定难度较高,尤其是企业填报之时,常常不能有效区分出新经济产业、服务、产品。故此,建议国家统计局应先着手新经济产业、产品、服务的标准设定,所设定的标准应较为宽松,并在报送的时候使用自下而上填报的方法。换言之,就是从最基层的统计工作站开始,层层把关,报送到县、市、省,最后交由国家统计局筛查、去重、确定,形成全国的新经济产品与服务目录,及新经济产业划分目录,这有助于摸清国内的新经济行业、服务及产品,减少遗漏的情况。此外,须重视填报人员的相关培训,以实现新经济统计数据质量的提升。

(二)做好企业的分类排查工作

要全面甄别、排查纳入常规统计的一套表企业,将新经济的类别标识做好。针对非一套表企业,建议使用整群抽样的方法,样本群可选择产业园区、商业区及村(居)委会,加强调查样本对新经济小微企业的代表性。而对没有纳入定报统计的金融业,则可由金融办、经信委、一行三会等部门进行联合调查,而针对如“互联网+金融”等广泛涉及新经济的其他金融行业,须展开相应的专项调查,在获取服务新经济的金融业务相关数据的时候,可采用抽样调查及典型调查等方法。

(三)完善新经济核算制度与方法

开展新经济统计监测,最终统计成果就是增加值的测算。对此,建议根据目前实行的收入法年报制度,在相关部门的资料、类普查及国民经济行业统计的基础上,依据界定的行业与产业范围,对主要指标数据做归类整理,以此展开收入法增加值计算。具体而言,首先,采用整群抽样的方法,掌握新经济的占比情况,调查样本建议以省为单位,对各行业尤其是规模较小单位涉新经济占比进行汇总分析;其次,根据收入法和规上单位新经济报表,对规上单位新经济增加值进行初步测算;最后,对规下、规上的增加值进行汇总,并充分考虑个别地区产业发展特点,以良好匹配常规GDP数据。

三、结语

总之,在当前环境下,为了确保我国经济的稳步增长,应重视新经济的培养与新经济的发展,做好以新商业、新业态、新产业为主要内容的新经济统计工作,通过深入分析新经济统计工作的困境及出路,以推动我国经济结构的升级转型。

【本文系统计信息技术与数据挖掘国家统计局重点开放实验室开放课题“新经济的统计测度与GDP核算方法的相关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廖友国、沈波的单位为达州职业技术学院,熊建益的单位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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