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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权—治权”:丰水型社会中的水权运行机制
——基于四川成都夏雨村的实地调研

2019-09-09谢小芹周海荣

民俗研究 2019年5期
关键词:用水水利水资源

谢小芹 周海荣

一、问题的提出

水是农业生产的命脉。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等不同学科,长期以来都将水视为重要的研究对象之一,形成了以“水”来映射社会议题的研究传统。关于“水”的研究理论,也被提升至与弗里德曼的宗族理论、施坚雅的六边形市场圈理论、费孝通的差序格局理论同等重要的位置。(1)譬如,王铭铭认为:“水利社会是对费孝通乡土社会的继续延伸。”参见王铭铭《心与物游》,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59-162页。在“从‘乡土中国’向‘水利中国’转变”(2)行龙:《从“治水社会”到“水利社会”》,行龙:《走向田野与社会》,三联书店,2007年,第91-99页。的背景下,将“水”提升为一种中心视角来展开对中国历史和社会的深刻解读,成为学者的关注热点。然而,相关研究往往多关注水的“历史”,对水的共时性分析略显不足,尤其缺乏对丰水型社区中水的当代考察及相关理论的深拓。本研究试图通过对某一区域的用水问题的长时段观察和多方位的剖析,勾勒出水在区域发展中的总体脉络,以期对区域社会史研究有所拓展。

本文所关注的夏雨村,隶属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距离成都市30公里,下辖8个小组,约2400余人,耕地计2334亩。郫都区主要有蒲阳河、柏条河、走马河、江安河、府河、毗河、徐堰河、沱江河,水系颇为发达,内江四大干流流经县境,并行成八条干渠,两条分干渠和一条东风渠干渠,在下游形成了密如蛛网的排灌系统。郫都区年降水量约1000毫米,以7月和8月最多,占据全年降雨量的50%,12月和1月最少。纵观学界对于水资源形态与社会类型的研究,大致形成了三种基本类型,即以海、湖为依赖的“水上社会”、以江河水利灌溉与航运为联系的“流域社会”和以泉水为中心的“泉域社会”。(3)台文泽等:《“水”中窥“道”:缺水社会的生活实践与秩序变迁——以西北T村为例》,《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8年第2期。夏雨村则属于“流域社会”,笔者将其称之为“丰水型社会”,即该区域中的水资源较为丰富,一般不会缺水,只是在需要灌溉的季节,才会发生用水紧张的情况,水也就演变为一种稀缺资源。(4)此外,缺水情况也发生在一些特殊的干旱年份,但并不常见,一般无规律可循,故不在本文研究范围内。那么,在丰水型社会的缺水时段,水资源是如何配置协调的?有何相关制度予以约束?水权与治权又有着怎样的错综复杂的关系?鉴此,本文将“水权—治权”作为分析视角,试图从不同角度揭示水利用以及用水秩序的基本状态,进而呈现出乡村生活实践的秩序与变迁。

二、“水权—治权”:理解水资源利用的一种分析视角

当前学界关于水的研究大致有三种研究视角:一是关于“水权—水利”的视角。由于不同地理位置的农田会形成水位高低不一的上游田和下游田,该视角基于生态学维度,关注地理位置意义上导致的水资源不平衡问题,以及用水问题如何解决等。钱杭在对“库域型”水利社会的经验研究基础上指出:“水利社会史的研究可集中关注某一特定区域独有的制度、组织、规则、象征、传说、人物、家族、利益结构和集团意识形态。”(5)钱杭:《共同体理论视野下的湘湖水利集团——兼论“库域型”水利社会》,《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2期。党晓虹关注传统水利规约的良好水分配问题,发现“水利规约塑造出良好的用水秩序”。(6)党晓虹:《传统水利规约对北方地区村民用水行为的影响——以山西“四社五村”为例》,《兰州学刊》2010年第10期。石峰对关中水利社会进行了历史人类学考察,关注在宗族力量缺失的社会中,是何种组织力量牵引社会的运转:“传说中描绘的用于解决纷争的办法显然是具有浓厚民间色彩的‘土’办法,没有官方的影子,更没有正统教化。这一办法的主要特征是强调‘勇猛’‘血腥’和‘暴力’,由此确定的水利秩序在维护和执行的过程中,导致了社会成本过大,对当地社会的正常运行带来许多负面影响。”(7)石峰:《非宗族乡村:关中“水利社会”的人类学考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171页。二是关于“水权—资源”的视角。这种视角将水作为一种有效的资源,观察人们在水资源“资本化”经营中的利益关系。魏特夫将治水社会与东方专制主义联系起来,认为:“中国集权国家是以水为控制来实现政治控制的。”(8)[美]卡尔·A·魏特夫:《东方专制主义:对于极权力量的比较研究》,徐式谷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第19页。弗里德曼注意到水对于宗族社会的重要性:“水利与稻作经济成为宗族争夺的资源,水利灌溉促进宗族团结,宗族反过来适应水利系统需要。”(9)[英]莫里斯·弗里德曼:《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刘晓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3-21页。李华和叶敬忠以广西甘蔗种植为田野个案,探讨了资本下乡与水资源攫取的关系。(10)李华、叶敬忠:《谁的水,谁的发展:农村工业中的水资源攫取现象反思——基于对河北省宋村的研究》,《开放时代》2014年第3期;李华、汪淳玉、叶敬忠:《资本下乡与隐蔽的水权流动——以广西大规模甘蔗种植为例》,《开放时代》2018年第4期。三是关于“水权—庙权”的视角。这种视角将水权与源神圣母、好汉庙、水神故事及相关仪式等相联系,理解地方社会对于水资源的分配及用水纠纷的调节,形成了关于水祭祀和水权见证的神圣系统,从而赋予用水以合法性和神圣性。格尔兹注意到,基层农业仪式在巴厘农业灌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巴厘社会拥有会社庙、村庙、众水神庙、全巴厘庙等不同层次的庙宇体系。(11)[美]克利福德·格尔兹:《尼加拉:十九世纪巴厘剧场国家》,赵炳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杜赞奇在对河北邢台水利组织“闸会”的研究中发现:“不同层级的‘闸会’对应不同层级的龙神祭祀体系,而国家对龙神的认可与赦封,就成为国家权力渗透到乡村社会的表征。”(12)[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王福明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1-20页。李红武从社会记忆的视角出发对晋水社区建设问题进行探讨,认为“民众对晋水的记忆是通过恢复以祭祀水母为核心的河会仪式得以表述和传达的”。(13)李红武:《晋水记忆——一个水利社区建设的历史与当下》,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年,第120-140页。张亚辉则从文化、象征与道德观念层面对晋水进行研究。(14)张亚辉:《水德配天:一个晋中水利社会的历史与道德》,民族出版社,2008年。张俊峰关注山西的用水问题,发现乔泽神是滦池泉域民众唯一尊奉的水利神。(15)张俊峰:《前近代华北乡村社会水权的表达与实践——山西“滦池”的历史水权个案研究》,《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李陶红通过考察山西介休洪山村的兴衰注意到,村民借助源神爷祭祀和发放水牌仪式,解决了很多民间水事纠纷,洪山泉的水利秩序也得以有效维持。(16)李陶红:《水资源与地方社会——以山西介休洪山村的兴衰为例》,《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

在实践层面,也有类似的经验佐证上述三种研究视角。其一,在“争渠段”的乡村社区,存在着经济资源的潜在竞争,创造了贫富农民相互制约水源开发,对应着“水权—水利”视角。具体而言,在缺水地区的山西霍县发现,乡村社区依然在执行村社轮流吃水的古老制度。当地有5个主社村,使用同一水源的水,各村按每月规定的日期依次用水,最下游的村子每月用水8天,次下游的每月7天,中下游的每月6天,中游的每月4天,而上游则为每月2天,上游另外一个附属村用水每月1天,共计28天,余下的2天机动。村民依靠这种办法,限制用水量,使水成为当地人的活命水。社首能控制用水日的水量分配,有着权威的地位,可以处理各种人际关系问题,这使得当地的赤字水源达到延续利用的目的,形成“水权—水利”视角。

其二,在“争水期”的乡村社区,存在着缺水的生态危机,创造了节约用水的历史,对应“水权—资源”视角。田野调查发现有的村子并不缺水,也按照下游多、上游少的规律计时配水,以示公平合理。显然,下游多、上游少是有其水利技术依据的。技术因素指渠水流动需要借助地势陡差形成流经区域,上游村子水程短、渗漏少、水量大,缩短给水时间照样能满足用水,而下游村水程长、渗漏多、水量小,靠增加供水时间才能达到用水供需平衡。放水员和渠长等管理水资源的组织的重要人物都从下游村产生。在山西洪洞通利渠和陕西泾惠渠等拥有发达水利系统的地区,民间的水利纠纷主要集中在渠段。沿渠各村把渠道分为不同的渠段,每个渠段之间设斗门为界,一个斗门所辖的渠段是一个小社会,从渠口到渠段的距离远近为一方贫富的关键。其中,上游的权力最大,他们往往制造种种口实抢水、占水,成为民间社会的水霸。形成上下游之间紧张关系的原因是经济利益问题,不是生存问题,由于水源充足,上游村形成了比下游村更发达的小社会。同时,上游村有着用水的天机和商机,借机创造了许多非农业的经济活动和社会关系层,获得比下游村更多的经济支配权和政治支配权,在权力地位上,出现了从下游村向上游村转移的情况,形成“水权—资源”的视角。

其三,在“争水源”的乡村社区,存在水源地高低不等的地形差异和天然不合理的用水现象,创造了一种以庙权控制水权的象征性管理方式,对应“水权—庙权”视角。陕西一些地方水利灌溉不平衡,平原地带有渠水流过,提供农田用水。山区和塬区长年吃泉水和窖水,天旱尤其缺水。在有水源而分配不均的情况下,水利纠纷主要是争水源。周围11个村子每年清明节期间,到山上举行接送圣母的仪式,在紧挨圣母庙的山泉眼内,取神圣的湫水求雨。11个社奉行轮流执社的规定,每年的执社村握有当年分享圣母控制灵力的最大权力,即代行诠解“签簿”。签簿上写有灵言谶语,相当于圣母的预言,其他社敬神、祈祷、许愿还愿和求雨,都要经过该社人解释签簿后发出圣旨,才能进行下一步。在当地观念中,圣母庙的地位不可动摇,有了圣母的保佑,山泉才有水,天上才降雨水,渠水才会长流。一旦人心不古,行为失衡,就会遭到圣母的惩罚。其可被视为一种“水权—庙权”的观察视角。值得注意的是,在水资源管理中有着诸多的禁忌,其将村民的世俗世界与山上的神圣世界隔离开来,村民在日常生活实践中必须远离水源地。

不难看出,已有研究关于水资源匮乏地区的以“水”为中心的探讨较多,而对丰水型社会缺乏研究,对水资源丰富地区在灌溉缺水时段的用水问题尤其缺乏研究。台文泽注意到,在丰水型村落社会中,水利秩序可以凭借神灵祭祀活动而得以有效维持,且发现“水神信仰作为泉域社会的典型特征在T村同样存在,但与以往丰水社会研究结论‘具有一个为整个地区民众高度信奉的水神’形成了巨大差别:T村水资源状况与地方信仰体系相融互构展现的是多元化的水神信仰”。(17)台文泽等:《“水”中窥“道”:缺水社会的生活实践与秩序变迁——以西北T村为例》,《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8年第2期。不过这也并非通则,在本村作为核心个案的夏雨村就并非如此。夏雨村并未建有关于水神的庙宇,也没有相关祭祀和禁忌活动,当然也未形成关于水资源商品化的利益分配格局。这就决定了,对于夏雨村水权运行机制的分析,既不能简单套用“水权—庙权”的解释模式,也无法运用“水权—资源”或“水权—水利”视角来解读。基于田野调查,本文提出“水权—治权”的分析视域,即将水资源的协调和利用视为一种治理问题。夏雨村以农业为主,传统上一直种植水稻,20世纪90年代以来,该村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导致用水量增加,在灌溉时节,缺水较为显著。第1、2、3、5和8组用水基本不成问题,第4、6和7组由于地势较高,离水源地较远,农业用水始终较为紧张。尽管夏雨村人人享有水权,但事实上,第4、6和7组的具体水权被边缘化了。在用水紧张时,三个组如何协调和保障用水问题?笔者将以20世纪80年代至今为主要分析时段,在下文继续分析。

三、“水权—治权”视角下夏雨村的水资源利用

20世纪80年代,夏雨村经过几轮产业结构调整后,多样经济作物开始出现。2008年后,村庄大规模种植苗木,同时兼顾蔬菜种植,其用水问题一直伴随农业产业调整,下面分三个时段进行分析。

表1 夏雨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用水情况

(一)1980-2002年,作为社会网络中心的“水”:自权下的“水权”与村民合作

由于距离水源远,地势较高,第4、6和7组在农用水方面一直成问题,且历年来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尤其逢灌溉季节,用水紧张更为凸显。一般在春耕和秋耕时期用水紧张,以春耕为甚。农业跟其他行业不同,一旦错过时间,秧插不上,也就意味着这年没收成。到了插秧的5月和6月时,由于用水量大且用水集中,农用水高度紧张,在20世纪80至90年代,三个组每年都有几十亩的田地因错过安水(18)安水,当地俗语,意指向田地中浇水。时节或压根没水而撂荒了。为了解决用水问题,在村领导的倡导下,4、6和7组协商共议,达成了用水协议,即村小组集资购买水泵,需要用水的农户可用此泵直接从畅游河里抽水进行灌溉。由于村民集资不多,最后买了一个200多斤重的水泵,由柴油机提供动力,共花了近4000元。由于小组没有集体资金,柴油机的维护费和抽水用电只能依靠镇政府补助,其他事项如整理沟渠等则由小组自己解决。平时,水泵放在一间房子里,锁起来,也没必要专门安排人来看守,免得增加成本。而到了用水季节,水泵就会被用水农户抬出来,水泵直接放在畅游河里,用来提水,水顺着沟渠流向田里。时任村庄书记兼7组组长的肖恩说:“水泵不能太重,不然人力抬不动,买了也白买,当时就买了个200斤重的。用水的事,我们是谁用水谁负责。”(19)访谈人:谢小芹;访谈对象:肖恩;访谈时间:2018年7月14日;访谈地点:村委办公室。

三个组的用水面临困境,主要有如下原因:一是地势较高、离水源地远。夏雨村用的水是从鱼塘村(邻近的一个村)下来的,鱼塘村的用水是从都江堰下来的,夏雨村与鱼塘村共用第四斗渠的水。因此,夏雨村的用水受鱼塘村的影响,夏雨村其他组的用水不成问题,唯独4、6和7这三个组用水始终是个难题。三个组挨在一起,处于村庄的东北角,地势相对较高。由于水往低处流,三个组的田地始终得不到充足的浇灌,到了灌溉季节,三个组只能等其他组用完水后,才能用水。每年都是最后插秧,还经常出现插不上秧的情况。此外,如果遇到干旱季节,即使秧插上了,但由于缺水,秧苗也会枯黄,收成会大大减少。(20)黄鑫:“有一年用水很困难,连续一个月,都没一点水到田里。秧苗倒是插上了,但天公不作美,这年恰好遭遇干旱,我们又引不上水,稻苗都干死了,用打火机一点,很快就点燃了,那一年真是颗粒无收,有几家都哭成了一团。其他组的田里,水虽不多,但秧苗保住了,后面又开始下雨了,收成也还可以。”访谈人:谢小芹;访谈对象:黄鑫;访谈时间:2018年7月7日;访谈地点:村委办公室。

二是产业结构不断调整,政府下派农业实验项目多。夏雨村在20世纪80年代主要种植水稻,实行稻作经济,水稻的用水量较大,用水曾经一度紧张。到了20世纪90年代,为了响应政府号召,夏雨村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从稻作经济逐渐转变为多样经济作物种植,村民开始大规模种植大蒜、萝卜、白菜等蔬菜,这些经济作物的用水量不亚于水稻。此外,政府时常派来一些行政任务,而大部分都是耗水量大的农业实验。以育种项目为例,夏雨村和白云村皆属于杂交育种区,每个村承担的任务都不少,这几个村都将从都江堰流下来水作为灌溉水。育种任务下派到各个小组,几乎每个小组都被分配了较重的任务。夏雨村作为示范村,实种的品种多,有时候多达三四个,育种项目持续了五六年。这些农业实验项目同样需要大量用水,再加上实行片区实验,到了用水时节,用水拥堵情况就经常发生。

为了解决用水问题,4、6和7组三个组的村民集资购买了小水泵,用水规则立足于村民内部的协商和竞争,最终通过公共博弈形成了用水秩序。村庄达成一致意见如下:一是,集资购买的水泵的管理权归属于各个自然村,由小组长负责日常的收费、维修、安水、供水管理、沟渠疏通等;二是,在用水方面,形成不成文的规约,即轮流制。清明前后,一般是都江堰放水的时候,5月和6月是村庄中用水高峰,水资源在这个时段高度稀缺,用水主体之间容易相互排斥,即一方的用水多少和用水的时间决定了另一方用水的多少和时间。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三个组的村民经过协商,大家认为轮流制最好。到灌溉季节,大家分别半夜守水,轮流值夜,一方面谨防其他组村民人为制造沟渠的缺口,让水漏掉,另一方面无需专门派人守水,增加成本。灌溉时的守水成为村庄人最重要的生活内容。每到守水时段,4、6和7组便派很多村民轮流守水,整夜在畅游河堤和农渠边守水。守水成为强化村民关系的一个特殊纽带,畅游河成为村落互动的一个中心,守水成为一个中心媒介。守水时节也成为村庄中值得回忆的集体活动和特殊记忆。(21)李大:“那个时候,我们都要去守水,只要到了5、6月份,小组长就要发动我们去守水,大家一个接一个的去守水。为了能够插上秧,大家积极性都很高。一边守水,一边摆龙门阵,那个时候还是很美好的。”访谈人:谢小芹;访谈对象:李大;访谈时间:2018年7月8日;访谈地点:李大家。

由此可见,这种守水管理开始规训某一时段村民生活的时间节奏,完全不同于过去的自发取水,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村民日常相对自由安排劳务的生活。这表明在水资源丰富地区缺水时节采取的定时段守水制度,使村民生活节奏发生了潜在的变迁。在不缺水时节,村庄生活一如既往,散漫而自由。而在灌溉时节,村庄生活紧张而有序,节奏加快,抢水和守水成为村庄集体意识的一部分。

三是,小组干部扮演“渠长”角色,成为协调用水的关键人物。水安不上,秧没插上,会直接影响村民交公粮的积极性,村民就将缺水作为拒绝交公粮的一个合法借口。因此,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段内,是否有安水能力就成为能否当选村干部的重要标准。小组长类似于渠长的角色。肖书记就是这时被推选出来的,解决用水问题是其当选的主要原因之一。肖书记人缘好,号召力强,村民和上级政府达成一致意见,让肖书记出任村委书记,兼任7组小组长,协助解决用水问题。3组等自然村落水源较好,一般秧都能插上,所以一般公粮上交率几乎到了95%。4、6和7组需要格外用心处理好水的问题。在水纠纷方面,尽管大家着急用水,但用水时段是忙而有序,一般只是发生口角,没有上升到肢体冲突,村民都算通情达理,有着对公共规则的较强认同。此外,除了需要水源,水渠也需要保持畅通,因此,村民需要出义务工。大家愿不愿意出义务工,出工整不整齐,这就要看小组长的本事了。每当出工时,小组长会挨家挨户地叫,一般情况下大家出工还算积极。(22)曹盛:“组内用水还得依靠小组长的力量,小组长得力了,沟渠就能得到清理,水也就可以顺利通过。组长是父母官,在出义务工的时候,每家每户都要通知到,叫上一起整理沟渠。那个时候的农民,也比较单纯,一叫,他们都很愿意去,沟渠关系到家家户户的事,不去是不行的。”访谈人:谢小芹;访谈对象:曹盛;访谈时间:2018年7月18日;访谈地点:曹盛家。

在该时段,家家户户都种植水稻,水资源可谓是农户生存和发展之源。水资源的分配与村组政治权力结构息息相关,用水好坏与小组长的安水能力和水资源的分配有关,而这一时段治权的掌控者在7组,在7组小组长的全面统筹下,村民自发形成了用水规则,水纠纷不多,在治权下形成了关于水资源的自发分配秩序。治权影响着自权,自权决定着水权。

(二)2002-2008年,作为权力格局中的“水”:村委会高度介入与水秩序的变迁

由于村民集资购买的小水泵抽水量小,不能及时满足灌溉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延缓用水,进而影响到村民缴纳公粮的积极性。因此,当地水利局在2002年提供了1000瓦价值千元的大水泵,水表和线皆由政府出,电费也由政府包干。同时,村委也开始新修和完善村内小水利系统,政府和村委开始深度介入村民的日常生产生活。

现代水利工程在很大程度上重塑着村庄内部权力结构和村民的日常生活生产。2002年至2008年,修渡槽成为关键事件。为了让大水泵发挥的作用更大,村里便决定修渡槽。作为村庄公共品,修建渡槽是经过村组开会讨论通过的。3组地势较平且处于村庄中心,渡槽选址就落在了3组。渡槽有1米长,1.8米宽,所占土地由3组组内调地补偿,村里支付青苗费,政府出资一半。渡槽的修建改变了村庄用水空间和秩序。由于渡槽建在3组,3组处于水系前端,是一个分水处,类似于人为建构的二次水源地,4、6、7组仍处于水系末端。3组在一定程度上拥有对水的垄断权,渡槽的建成也就大大增加了3组的谈判能力,甚至3组可以霸权式的主导用水。渡槽由3组小组长负责管理,村里给负责人每年200元的管理费。渡槽一天可灌溉10亩田,由渡槽放水到沟渠里,然后流向4、6和7组的支渠。鱼塘村在夏雨村的上游,鱼塘村的水经过3组,3组用水不成问题。4、6和7组则需要3组放水后才能用上水,这或多或少会产生一些问题。3组成为水的核心中转站,享有对水的定价权。经过协商,放水时间为4个小时,过时不候,后果自负。一旦到了放水时节,这三个小组会安排几个人上去扎水(23)扎水,指将沟渠缺口堵上,便于水直接流到三个组的支渠,通过支渠,流向每户田里。,村里给扎水的人一点补贴,一般是按半天算,支付10元钱,无形中增加了用水成本。此外,即使专门派人守水,也会有一部分水中途被截留或漏掉,这又大大增加了用水成本。尽管政府出资购买了大水泵,水泵被安放在水源更丰富的油脂河里,再从油脂河抽水到渡槽,因此,4、6和7组重建了小区域社会的水利系统,以确保能用上水,但最终三个组的用水仍然受制于3组的牵制。

农保渠分为农毛渠和农斗渠,前者指通向各户田边的渠,一般由小组内部管理,后者指经过村庄的主要沟渠,一般由政府派专人来管,已经硬化。夏雨村的农斗渠,属于第四斗渠,支渠众多。斗渠属于大水利系统,从大江大河引水进来,第四斗渠的水来自于都江堰,都江堰在清明后放水,意味着新一年的灌溉开始,斗渠水量丰富,但无法均匀分配水资源。支渠属于小水利,从塘堰引水,依托于大水利,满足各户需求,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水沟的维护和管理方面,斗渠由政府承包的一家公司负责,村里不用管。对于毛渠,实行小组负责,组内村民出义务工,清理支渠里的杂草、垃圾、秸秆、淤泥等,补贴一般为每天10元。2008年后,成都市对乡村实行公服金制度,水的管理统一由公服资金出。

在2002至2008年,村庄由水稻经济向多种作物经济的转型,水资源需求张力进一步拉大。地方政府开始深度介入乡村社会,村委会也不断渗透到小组内部。大水泵和修渡槽事件在一定程度上重塑着村庄用水结构,3组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是水权中心,具有分配水的权利,4、6和7组则处于边缘化位置。该时段的用水逻辑是治权直接影响水权。

(三)2008年至今,作为现代表征的“水”:资本下乡与水权流动

由于离成都市较近,夏雨村大部分村民愿意外出务工,再加上土地产出价值始终不高,撂荒的土地不断增加。此外,近年来土地一直被政府征用创小微企业等工业园、修路,被征用土地的村民可以购买社保,这是政策红利,大部分村民购买了社保。即使不种地,村民的日子过得还比较舒心。因此,在村民眼里,土地似乎可有可无。村民李曹说道:

现在我们这儿的土地不值钱了,比不得往年。从土地里种不出“金娃娃”,要赚钱还是需要外出打工或做生意。只要土地不长杂草就行,哪怕是只种几棵树,不至于荒废掉就万事大吉了。(24)访谈人:谢小芹;访谈对象:李曹;访谈时间:2018年7月19日;访谈地点:村委办公室。

就连村干部也发出同样的感叹:

现在种田的人基本都是50岁以上的老人,是“老人农业”。80后和90后的年轻人喜欢在外面打工,都不愿意种田,觉得种田辛苦又不划算,都想把田拿来出租。(25)访谈人:谢小芹;访谈对象:李晨;访谈时间:2018年7月19日;访谈地点:村委办公室。

下乡资本甚至成为村民眼里的“救星”,哪怕是廉价的地租,村民也愿意将土地出租。2008年后,大量土地被承包用于种树,土地流转费用是2000元/亩左右,由小组负责,农户分别签订合同,一般合同期为3至5年,有的长达10年之久。目前全村种植水稻面积不到1000亩,机器不方便进去或路不好走的地方才种植水稻,这些水稻也主要是老人在种,用于自家消费,而不是卖钱。村庄由水稻经济快速转变为苗木经济。沟渠仍然需要由小组自行管理,尤其是近年来政府的“痕迹化管理”无处不在,需要由专人拍照片,照片可以清晰地呈现出哪些人去做了,沟渠整理是否好,是否挡视线等,照片需要发给村里信息员,沟渠管理基本采取“村上监督,小组各自负责,镇上抽查”的模式。沟渠维护一般是在3月和4月开始动员,用水前动工。然而,由于沟渠不再牵涉村庄大部分人的利益,因此对于沟渠的维护和管理也只能说得过且过。下乡资本选择的土地皆有水源保障。而一少半田由于水源条件不那么优越和离道路较远,种植有水稻。好多老板开始进入村庄流转土地,并进行多种经济作物的种植,无形中改变了村庄“水利化”的关系形态。下乡资本主体都是外地老板,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种植樱花树、桂花树、银杏树等绿化树的老板,另一类是种植大棚蔬菜的老板,如油菜、白萝卜、白菜、大蒜等。对于外租的土地,合同中明确说明小组不用管水的问题,也就是在水资源利用方面,治权是缺失的。无论是种植苗木还是蔬菜,皆需大量用水。地下水成为新兴水源处。村里一致默认地水权合一,即谁拥有对土地的经营权,谁就享有该片土地下的用水权,而用水权能力问题,直接取决于是否有能力打机井及购买相关配套设备。

黄勇是专门种植绿化树的外地老板,本来在郫都区德源镇种植苗木。2007年,德源镇的土地被政府征用,黄老板只好另觅他地。由于夏雨村交通方便、离成都市又近,夏雨村便成为优先选择的地方。2008年年底,黄老板便与夏雨村达成协议,与农户签订合同,与大部分农户签订的租用期限为5年,也有10年的。一次性解决了5年的土地闲置,村民自然非常愿意。对于不愿意种地的夏雨村村民而言,收取微薄租金总比荒地强些。合同规定,树木用水问题由老板们自己解决,小组基本不负责。2010年前后,大城市建设需要的绿化树越来越多,这就刺激了地方的苗木生意,黄老板的苗木生意很好,对水的需求也日益增加。由于上游河段树木遭到砍伐,天气多变,再加上绿化树用水较大,直接从河里取水也成为问题。将就使用以前的水利设施,远远不能满足苗木用水。老板便开始在承包田里打机井,直接抽取地下水,修建蓄水池,储存从河里和井里抽取的免费的水,还挖支渠和排水沟,配套了完善的灌溉设备,基本满足了苗木需求。但2012年以来,苗木生意越来越难做。(26)谢彩:“以前苗木相当值钱,来这边租地的老板也比较多。拿桂花树来说,要是有个5-6寸了,拿去卖,每棵树能卖个3000多元,老板们赚了不少。但是这几年,市场不行了,每棵50元,都没人买。地里种的都是这些树,但就是卖不出去。”访谈人:谢小芹;访谈对象:谢彩;访谈时间:2018年7月20日;访谈地点:谢彩家。在市场行情下滑的情况下,苗木老板拖欠村民租金的情况逐年增多。有一个老板,还是村组干部介绍来的,当时流转了20亩地,用于种植桂花树和银杏树,已经有4年多了,一直没有支付租金。村民不敢直接去砍树,便找村里协调,村书记也无奈,说苗木老板都找不到。

资本下乡的另一种经营方式是种植大棚蔬菜,夏雨村的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棚蔬菜有10余户,土地租金跟苗木差不多,每亩2000元左右。蔬菜用水也较多,一方面利用原沟渠,从河里引水,另一方面打机井,直接抽取地下水。蔬菜需要常打农药,掺有农药的污水直接在沟渠内流淌,部分渗进土壤里,部分流入江河中。尽管目前对土壤和地下水未形成较大影响,然而,蔬菜生意也不好做,老板也可能撤走。今后下乡资本或许还会不断增多,主体构成也日益复杂,夏雨村水环境也日益复杂。可以大胆猜测,如果“地水结合,水随地走”的传统关系不改变,对此不加以高度重视,地下水和河水将面临系列问题。(27)有学者在水资源研究中发现:“在乌拉圭等拉丁美洲国家,外国瓶装水商买进大面积的土地,有时甚至买下整个水源系统,作为将来的储备。在很多情况下,他们抽光的不仅是所买土地的水源,而且是整个地区的水源。”参见[加]莫德·巴洛、[加]托尼·克拉克《水资源战争——向窃取世界水资源的公司宣战》,张岳、卢莹译,当代中国出版社,2008年,第118页。

水资源分配结构取决于各用水主体的水资源获取能力,在村落中,新型用水主体占据较大优势。新型用水主体的出现,一方面直接影响到小农户的用水,由于水属于国家所有,这也就意味着谁都可以霸占一些,“搭便车”现象就出现了。新型农业主体对河水的圈占以及地下水的抽取即是“搭便车”的典型行为,这不仅影响村庄小农户利益,而且也影响到河流下游居民的具体水权。(28)曹林:“大量土地被流转出去了,他们打了很多机井,修建了大型的储水池,直接从地下水抽水,估计会对地下水有影响。树木和蔬菜需要经常打药,残留的药物直接排到沟里,估计也会渗透到土地下,可能会影响土质和水。”访谈人:谢小芹;访谈对象:曹林;访谈时间:2018年7月16日;访谈地点:村委办公室。另一方面,下乡主体无形中还通过村庄原有水利设施的放任不管等方式,变相挤压农户的种植结构和生存空间,即使有良好的水源,但沟渠不维护好,中途流水较严重,小农户根本无法用水,从而形成与部分村民争水的态势。水资源实际控制权向资本手中集中,不仅挤压了农户的水资源获取空间,还削减了农户种植其他作物的选择空间。尽管目前资本与农户间的矛盾还未公开化和明显化,但应当警惕这一行为的后续影响。

2008年后,新型经营主体下乡,其作为新的用水主体也重组了村庄既有的水分配格局,促使水资源的实际控制权发生流动,并进而对传统耕种农户用水空间形成挤压,甚至会对地方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如果治权在用水问题上始终处于缺失状态,那么,新型经营主体给夏雨村的地下水和环境可能带来不可忽视的消极影响,甚至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

四、结 语

透过夏雨村以“水”为中心的社会历史过程,水资源利用展现出以公共规则和道德色彩为主,而非激烈争夺为主的社会互动特征,水资源的配置是在公共场域中经由公众充分讨论后进行决策的,是一种分配型的水权,一定程度上确保公平用水。在水资源配置中,既有地势的依据,也有灌溉面积和人口数量依据,更有源泉所在地的控制权的依据。水权携带着公平、规则、权力和伦理等,在流淌中被注入不同时段中的特殊元素。水配置经过大家协商,用水公平的原则也在一定程度上得以保障。村庄治理主体在很大程度上消解着水资源的自然分布,治权弥散在用水的每个角落。然而某一特殊时期,多样资本主体下乡用水,在发展的诉求下权力缺位,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水资源变迁过程是一个不断重组和分配的过程,治权不可缺,水权并非产权问题,而更多的是一个治权问题。值得一提的是,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下乡资本不断增多且构成也日益复杂,对农用水可能形成哈维所说的“掠夺性积累”(29)David Harvey,Spaces of Neoliberalization:Towards A Theory of Uneven Geographical Development.Stuttgart:Franz Steiner Verlag,2005,pp.12-22.,也可能形成“水攫取”,即“针对强势群体为实现自身资本积累,掠夺边缘弱势群体水权的现象”(30)Lyla Mehta,Gert Jan Veldwisch and Jennifer Franco,“Introduction to the Special Issue:Water grabbing?Focuson(Re)Appropriation of Finite Water Resources”,Water Alternatives,vol.5,no.2(June 2012),pp.193-207.。因此,水权需要治权来维护。诚如埃斯科瓦尔所言:“大自然的资本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国家协调的,国家必须被看作是资本与自然、人类与空间之间的互动界面。”(31)[美]阿图罗·埃斯科瓦尔:《遭遇发展——第三世界的形成与瓦解》,汪淳玉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235页。利益主体不同,水资源的分配秩序亦会有所变化。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水的管理,村庄治权应该得到强化,让水资源得得以回归公共性。当务之急是,合理重构有序的用水秩序,实现水地分离,确保河里取水的有偿性和地下水的良性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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