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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民航空管培训设施配置的影响因素

2019-09-08杜新玲

价值工程 2019年21期

杜新玲

摘要:随着民航强国战略的持续推进,民航空管系统保障航班压力日趋增大,培训管制人员的设施的建设需求日趋旺盛。本文结合近期各地空管局(分局)上报的管制培训设施建设项目及笔者的评估工作实践,对管制培训要求及现状进行了梳理,提出了影响管制培训设施配置的因素。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advancement of the strategy of civil aviation power, the 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system has increased the pressure on flights,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raining and control personnel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demanding. This paper combines the control training facility construction projects reported by the local air traffic control bureaus (sub-bureaus) and the author's evaluation work practices, and sorts out the requirements and status quo of the control training, and puts forward the factors affecting the configuration of the control training facilities.

关键词:民航空管工程;培训设施;影响因素

Key words: 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project;training facilities;influencing factors

中图分类号:V35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9)21-0267-03

0  引言

“十三五”时期是民航强国建设的关键时期。空中交通管制是民用航空运行体系的中枢,随着民航强国战略的持续推进,民航空管系统保障航班压力日趋增大,同时,对于具有基础支撑作用的管制员培训工作也提出更高的要求,管制培训设施设备的建设需求与日俱增,但目前行业缺少有关管制培训设备配置的标准,各地区根据自己的管制需求、管制习惯和业务范围申报了大量管制培训设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浪费。本文结合近期各地空管局(分局)上报的管制培训设施建设项目以及笔者的评估工作实践,对管制培训要求及现状进行了梳理,提出了影响管制培训设施配置的因素。

1  管制培训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从事空中交通管制工作的人员应当完成规定的培训,通过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获得必要的申请经历,取得执照,方可从事与其执照相适应的空中交通管制工作。

根据《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CCAR-70TM-R1),管制培训分为基础培训和岗位培训。基础培训,是为了使受训人具备从事管制工作的基本管制知识和基本管制技能,在符合条件的管制培训机构进行的初始培训。基础培训包括管制基础专业培训和管制基础模拟机培训;岗位培训,是為了使受训人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专业技能,在管制单位进行的培训。岗位培训包括资格培训、设备培训、熟练培训、复习培训、附加培训、补习培训和追加培训。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人力资源专项发展规划》(2016-2025年),管制岗位培训主要采取模拟机(雷达及程序管制)训练;其它培训方式主要根据培训任务采取集中培训、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机构主要委托国内外民航院校、社会培训机构承担;管制教员主要分为雷达管制教员和程序管制教员;雷达管制教员培训主要由三所民航院校承担,各单位相关管制教员配合参加。

管制模拟机的培训大纲、培训机构管理、模拟机需求技术规范及评估办法等方面有现行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要求,对管制培训的培训学时、培训机构要求、设备参数要求等均有明确的规定。

2  主要管制培训设施—管制模拟机

依据《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模拟机评估管理规定》(AP-70-TM-2013-01),模拟机按照管制模拟训练种类分程序管制模拟机、雷达(监视)管制模拟机、机场管制模拟机和其它特殊用途模拟机等四种。

根据模拟机实现功能的完善性和指标的差异程度,将模拟机按照其实现功能和技术指标分为I类和II类,I类模拟机能够模拟管制工作基本流程和关键管制设施设备,能够实现主要管制任务;II类模拟机能够完整的模拟管制工作的流程和管制设施设备,能够全面实现各种管制任务。

II类模拟机按照与真实运行系统比较的仿真程度评价分为A、B、C三级,其中,A级模拟机具备运行系统常用功能;B级模拟机接近实际运行系统;C级模拟机与实际运行系统一致。

管制基础培训应当使用I类或者II类模拟机,管制岗位培训应当使用II类模拟机;多跑道运行的机场管制单位、批准使用最小雷达管制间隔的管制单位应当使用II类B级(含)以上模拟机。

2.1 程序管制模拟机

程序管制模拟机是用于程序管制人员培训的设备,能够逼真地模拟包括进近和区域程序管制场景和用户界面等,为受训人员提供一个接近真实的模拟管制训练环境。

2.2 雷达(监视)管制基础模拟机

雷达(监视)管制模拟机是用于雷达(监视)管制人员培训的设备,能够模拟包括进近(终端)和区域雷达(监视)管制场景和用户界面,为受训人提供一个接近真实的模拟管制训练环境。

2.3 机场管制模拟机(塔台模拟机)

机场管制模拟机是用于培训塔台管制人员的设备,能够模拟包括塔台视景在内的机场管制场景和用户界面,为受训人提供一个接近真实的模拟管制训练环境。

2.4 飞行模拟机

依据《飞行模拟设备的鉴定和使用规则》(民航总局令第141号)中对于飞行模拟机的规定:飞行模拟机,是指用于驾驶员飞行训练的航空器飞行模拟机。它是按特定机型、型号以及系列的航空器座舱一比一对应复制的,它包括表现航空器在地面和空中运行所必需的设备和支持这些设备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提供座舱外景像的视景系统以及能够提供动感的运动系统(提示效果至少等价于三自由度运动系统产生的动感效果),并且最低满足A级模拟机的鉴定性能标准(飞行模拟机等级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A为最低要求等级)。(表1)

3  我国民航空管系统管制培训现状

3.1 管制培训现状

我国对管制员的在职培训主要采取了岗前培训、资格培训以及每年的复习培训三个级别的培养与实践考核,但根据专职人员、兼职人员、是否脱产等实际情况对培训的具体内容有所不同。

目前,各地区空管局基本按照新版《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R5)执行,部分地区停止了航线实习,改为飞行模拟培训,对于模拟培训的时长目前没有明确的飞行小时要求。无法满足每年全员培训,仅有部分人员参加。

由于各地区管制要求和习惯不尽相同,各培训中心所负责的业务范围划分不清晰,存在盲区或者交叉;且各单位的培训并未完全按空管三级机构的方式管理,定位不够清晰;各地空管局(分局)上报的建设项目中基本都含有管制培训设施相关内容,院校也以服务飞行员培训和管制员培训为目的,申请采购了大量飞行模拟机、管制模拟机等,但目前行业缺少有关管制培训设施配置的标准。

3.2 现行规定培训科目及学时(表2)

4  影响管制培训设施配置的因素

综上分析,不难分析出,影响管制培训设施配置的因素主要包括:管制培训机构的服务范围、培训科目、管制人员数量、设备可用时间和设备更新年限等。

4.1 管制培训机构的服务范围

目前各类管制培训机构的定位及服务范围不够明确,在项目评估审批时,难以界定是否有重复配置、是否可资源整合、覆盖范围是否完整等情况。

管制培训机构的服务范围问题,将是展开进一步研究的重点。

4.2 培训科目

明确各类管制培训机构能够承担的培训科目,将能确定所需配置培训设施的类别。考虑到人员编制、空管保障压力、外出培训的时间和成本、院校设备难以做到模拟实际的管制环境等,建议院校只承担基础培训工作,管制单位自行完成岗位培训。

4.3 管制人员数量

各空管分局站的管制人员数量主要与扇区(进近、区域)划分、席位设置等因素有关。其中,扇区划分以《全国管制扇区规划方案》(2016-2025)为准,席位设置以《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 第1部分:配置》(MH/T4029.1)、《民用航空机场塔台空中交通管制设备配置》(MH/T4005)等相关规章规范为依据。

但受空管系统人员编制所限,按上述方法计算所得的管制人员数量往往明显多于实际人员编制。管制人员的多少直接决定了培训设施的配置数量。

4.4 设备可用时间

考虑到设备的停机维护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等影响,设备配置需确定可用培训时间,作为设备配置计算的基本参数。

4.5 设备更新年限

近期上報项目中,除新增培训设备外,存在更新现有设备的内容。在评估过程中,应将设备更新年限作为配置的评估指标。

参考文献:

[1]CCAR-93TM-R5,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S].

[2]CCAR-70TM-R1,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S].

[3]CCAR-66TM- I-R4,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S].

[4]AP-70-TM- 2013-01,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模拟机评估管理规定[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