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水源地生态补偿动态调整机制研究
2019-09-06付剑峰
付剑峰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沙湾河管理站,新疆塔城832100)
1 研究区概况
海子湾水库位于天山北麓沙湾县城以北30km的金沟河和沙湾河交汇处。处于洪沟水库以北7km处,属III等中型平原拦河水库[1]。水库利用金沟河和沙湾河径流形成的低洼和苇塘修建而成,主要调蓄沙湾河的泉水和金沙河的洪水,是一座以灌溉、防洪为主,结合养殖的综合性水库。水库枢纽由挡水坝、放水涵洞、正常溢洪道和非正常溢洪道组成[2]。水库坝型为均质土坝,坝顶高程394.6m,坝顶宽6.0m,坝长6.4km,最大坝高12m,总库容1825万m3,兴利库容1662万m3,死库容200万m3,调洪库容1225m3,集水面积1525km2[3]。
水库水源地包括5个乡镇、114个行政村,2017年总人口为7.5万人。水库水源地的生态补偿制度主要包括政策补偿和资金补偿两大方面。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水利资产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综合规划》等为代表的一系列法规,作为水库水源地保护的政策补偿引导。在资金补偿方面,水库水源地以当前的拟建环保项目,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项目及县财政自筹资金作为水库水源地的环境保护。
2 生态补偿动态调整机制模型
2.1 构建背景
海子湾水库水源地的生态保护补偿采取补偿资金一次算清的方式,但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中,采取固定不变的补偿标准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因其影响因素和指标都会发生变化。因此,静态化的补偿难以体现生态补偿本身的公平性与合理性,也不利于水源地生态建设参与者的积极性的保护和提高。本次研究提出基于时间效应的海子湾水库生态补偿动态化调整机制,并以自然年作为补偿标准的调整周期,探讨补偿标准的动态化调整机制,并进一步对水源地生态补偿动补偿资金分担和支付问题进行探讨。
2.2 模型的影响因素
以海子湾水库水源地生态补偿的现状为依据,结合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4-5],将水库水源生态补偿动态调整的影响因素分为经济、社会和环境3大类,6小类,其具体关系和结构如图1。
图1 水源生态补偿动态调整的影响因素
2.3 模型的构建
海子湾水库生态补偿机制动态调整的模型需要对社会、经济、环境因素的影响作用进行刻画,同时模型的构建要彰显公平性,能够实现生态补偿过程中各个利益主体基本诉求,实现互利共赢,而不可使某些主体的利益由于调整而受到影响。
鉴于海子湾水库水源地生态补偿中的主体、客体、内容均不会产生实质性变化,因此调整机制主要涉及标准与分担支付方面的测算。另一方面,补偿动态调整还要受到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和运行阶段的影响,项目建设期间生态补偿标准应该不小于水源地保护总成本; 项目运行期间,生态补偿标准应该不小于生态保护产生的服务效益[6]。结合上述分析,海子湾水库生态补偿动态调整机制模型的基本结构如图2。
具体而言,如果海子湾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尚处于建设期,项目本身对资金的需求较大,同时较难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在动态补偿的测算过程中需将直接补偿与机会成本作为主要考虑因素。同时,这一阶段难以通过市场获取足够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政府发挥公共产品供给责任,为项目直接提供资金或在政策方面进行必要干预;如果项目处于运行期,则投资需求明显降低,同时还可产生一定效益,因此在补偿标准测算过程中应侧重于激励约束,通过生态保护行为的效益确定补偿资金,而不需要政府的过多投入或政策干预。
图2 生态补偿动态调整机制模型的基本结构
3 生态补偿动态调整计算与分析
3.1 补偿标准调整计算
根据海子湾水库生态补偿动态调整机制模型,以2017年作为调整计算周期,对海子湾水库生态补偿标准进行计算。
3.1.1 直接补偿标准
以海子湾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项目建设中的单个项目作为计算的基本单元,结合资金的时间价值,将影响资金时间价值的各个要素折算为利息,得到第i年的直接补偿计算如式(1):
式中 C为第i年的直接补偿调整量 (万元);pi为第i年的建设投资概算额(万元);r为年利率。
根据海子湾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计划和投资概算,2019年年度投资额为15170.76万元,而近3年的社会资本收益率均值为2.23%,同时将各个项目产生的独立费用和预备费用按年进行分配,最终计算获取2017年的直接补偿应该调整为12238.51万元。
3.1.2 间接补偿
主要涉及3方面,分别是机会成本损失、经济红利损失及生态改善效应[7]。其中,机会成本损失主要从企业、农民和政府3方面进行年度核算。企业机会成本主要为企业由于关闭和搬迁等因素造成的利润损失;农民机会成本主要是退耕还林、还草对农民造成的损失; 政府机会成本主要表现在税收与就业岗位损失方面,因为要实施生态保护,会对域内企业的自由发展进行限制,特别是污染较严重的行业企业的限制,会造成上述机会成本的增加。经济红利损失计算主要参照受水区产生的用水效益。生态改善效应主要表现在受水区,由于供水水源地提供了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要水资源,在促进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一方面减少对本地有限水资源的开采使用,同时还为生态建设提供一定的用水量。因此,核算过程中可以将受水区的生态改善及生态服务产生的价值作为生态改善效应。本次对2017年海子湾水库水源地生态补偿中的间接补偿调整计算,结果如表1。
表1 间接补偿调整计算结果 单位:万元
综上,海子湾水库水源地直接补偿应调整为12238.51万元,间接补偿需要调整为548.97万元,共计12787.48万元。
3.2 补偿资金分担支付
虽然生态补偿主要表现为受水区对水源地的补偿,但为了体现社会公平,水源地最为补偿的受益方,理应需要承担部分补偿资金。拟采用离差平方法进行水源地生态补偿资金的分担计算[8]。其基本思路是利用几种当前常用的计算方法对分担比例进行计算,并以计算结果均值为参照获得各种方法的权重,构建起相应的权重矩阵,然后再以此为基础对各种计算进行修正,最后得到最佳分担比例。
本次研究中,以单指标法和综合指标法计算结果为依据,通过离差平方法进行水库水源地生态补偿资金分担计算,结果如表2。计算获取海子湾水库水源地2017年调整后的补偿资金数额,其中,水源区应承担897.68万元;受水区应承担11889.80万元。
表2 补偿分担比例计算结果
海子湾水库受水区应该以资金给付作为主要方式。
(1)在生态补偿过程中,充分考虑受水区和水源地实际,灵活采用一些产业和智力援助的补偿方式,以提高生态补偿的效果。
(2)在资金补偿方面,主要来源有国家专项环保资金、自治区政府及受水区各乡镇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受水区的各级各类企业。
(3)产业和智力补偿作为资金补偿的重要补充,可以发挥出资金补偿达不到的重要作用。对水库水源地而言,产业、智力补偿应以政府为引导,鼓励相关的企业深入水源地乡村和社区,对农民进行技能教育,建立各种特色产业基地等,参与主体主要是当地企业及社会组织。
4 结语
(1)以海子湾水库水源地具体情况为基础,探讨了补偿标准的动态化调整机制,构建了生态补偿动态调整计算的理论模型。
(2)利用动态调整计算模型,获取水库水源地2017年生态补偿金额12787.48万元。
(3)利用离差平方法计算得2017年海子湾水库水源区和受水区的分担比例,认为水源地应承担897.68万元,受水区应承担11889.80万元,同时明确了分担资金的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