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率先完成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做法
2019-09-04浙江省淳安县水利水电局311700杨约顺
浙江省淳安县水利水电局 (311700) 杨约顺
2018年以来,浙江省淳安县率先在全省推进全域农村饮用水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公司化运作、规模化供水、有偿用水等举措,建成农村饮用水工程1 053处,挂牌23家饮用水有限公司,签订供水协议11.88万户,完成计量安装和水费银行代缴代扣9.23万户,农村饮用水普及率达99%,率先完成水利部2019年初提出的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有效保障37.64万农民饮用水安全,基本实现农村村民“喝好水”目标。其主要做法如下。
1.精准摸底,夯实县级统管基础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坚持“点、线、面、网”相结合,组织人员分赴各乡镇逐镇逐村开展摸底调研。深入一线听取意见建议,全面掌握全县农村饮用水供水情况底数,编制“一村一策”基本情况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并以此确定全县新(扩)建11家水厂,提升改造原有水厂8家,新建单村供水220个。
(2)先行先试积累经验 将浪川乡作为试点乡镇。依托浪川乡自来水厂,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将14个行政村纳入乡自来水厂统一供水,剩余5个不具备联网条件的行政村实行单村供水。并组建浪川饮用水管理有限公司,将全乡19个行政村自来水工程全部纳入浪川饮用水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实行有偿供水制度,并建立阶梯水价制度,有效提升农村供水保障率,节水意识普遍增强。
(3)明确目标逐步推进 在浪川乡饮用水改革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分两年逐步推进农村饮用水管理体制改革,其中2018年完成60%,2019年全面完成。通过管理体制改革与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全县农村供水保证率达95%以上,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人口提高到60%~70%;单村供水水质合格率达90%以上,集中规模供水水质合格率达100%;农村水费收缴率达95%以上,所有行政村纳入乡镇农村饮用水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率达100%。
2.科学建管,探索县级统管新路
(1)组建管护公司 以县新农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全县23个乡镇均成立农村饮用水管理有限公司,推行“集中供水、工程编码、人员招聘、上岗培训、清洗消毒、养护维修、监测检测、上门抄表、水费收缴、监督考核”“十统一”管理制度。以政府投资或村集体组织投入为主兴建农村饮用水工程,产权归乡镇政府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委托农村饮用水管理公司进行日常管护,通过签订管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2)强化日常监管 建立专业化管理队伍,全县各乡镇农村饮用水管理公司配齐职工176人,并成立应急抢修小分队,做到24小时随时报漏、随时抢修。建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定和完善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饮用水水源地、供水设施的保养、维护写进《村规民约》,以村民自治的形式进行约束和惩戒。建设农村集中供水水质化验室,建立水质定期监测和供水设施运行情况月报制度,将全县1 431只10立方以上水池集中清洗并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分枯水期、丰水期进行全面水质检测,并邀请县卫生监督所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2018年两次饮用水水质抽检合格率分别达到90%和92%。
(3)明确管护经费 县农村饮用水工程管护经费由水费收入和财政补助两部分组成,单村供水不低于0.5元∕吨,规模以上水厂收费不低于0.75元∕吨,实行阶梯水价,由农村饮用水管理公司负责按季度抄表收费,与农户签订供水协议并由银行代缴代扣,低保户减半收费。县、乡(镇)财政按照80%和20%的比例,对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护经费按要求予以足额保障。目前,2018年1 587万元经费已悉数拨付,2019年1 500万元计划经费已拨745万元。
3.全力支持,强化县级统管保障
(1)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水利、卫计、财政、发改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级农村饮用水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
(2)落实经费保障 编制完成《淳安县农村供水工程达标提标三年(2018—2020年)建设计划报告》,三年计划投资6.6亿元实施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2018年已向世行贷款3.5亿元,其中投资2.3亿元新建(扩建)8座水厂,投资1.2亿元对原有8座乡镇水厂进行提升改造与管网延伸;县财政投入3.1亿元,其中投资1.3亿元再增加新建3个水厂,投资1.8亿元面上巩固提升219个行政村项目。
(3)开展督查保障 建立“水厂日常自检、部门定期巡检和县级统筹监测的三级水质监管”模式,县水利部门建立党员干部组团包片联系机制,定期对农村饮用水改革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将农村饮用水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综合考评,并成立饮用水改革工作督查组,不定期对全县各乡镇改革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