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品秒变二手货幕后
2019-09-03蓝晓宇
蓝晓宇
吃里爬外,买卖方内部员工合谋贱卖馈线
一个是通信供货商负责发货的员工,一个是移动公司负责收货的仓库管理员,两人长期代表各自单位对接合作的过程中,竟然双双产生歪念,瞒着各自单位私下交易通信材料,供货商正式发货的新馈线被当成二手货销售,成交价差不多只有原价的一半。
这桩长达两年多的“地下”交易,发生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的某电缆公司(以下简称“电缆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移动”)的两名员工之间。另一名涉案人员,是以近乎半价收购通信材料的私企老板。
云南移动是电缆公司长期合作的客户。2017年8月底,电缆公司陈某在与云南移动对账时,意外发现公司发给云南移动的货中,竟然有价值5900余万元的货对方声称没有收到。经调查,问题出在了公司驻云南的业务员顾振华身上。陈某遂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顾振华侵占公司财物,在其经手的订单中,有价值45481363.29元的馈线和价值13362622.14元的光缆被其侵占。公安机关随即展开侦查,一起三人联手低价倒卖上市公司大批量通信材料的犯罪案件浮出水面。
电缆公司因与云南移动有长期合作业务,遂在云南设立办事处,公司市场部员工顾振华常年在云南办事处工作,主要负责与云南移动对接,其职责是从云南移动接订单后通知公司生产,并负责通信材料的签收、回款以及售后服务。
按照正常的工作流程,顾振华接到云南移动的订单后反馈给电缆公司,电缆公司接到订单后组织生产,发货后再由经办人以邮件形式将通信材料的数量、规格、订单号、发货日期等信息告知顾振华,通过其把信息反馈给云南移动。通信材料到货后,由顾振华携货验收证明、采购结算单、MIS订单及双方签订的合同结算货款。
李疆南系云南移动综合部仓储物流室实物管理员。2014年,李疆南被公司派到公司位于昆明市小石坝公家村的一处仓库做仓库管理员,负责收发馈线、光缆等工作,于是就有经常与顾振华接触的机会。一个发货,一个收货,一来二去,顾振华与李疆南两人就混熟了。
朱学林是云南中波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投资人和经营人,公司主要经营通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通信材料等。2014年年底,李疆南开始将手头一些非标线通信用品交给朱学林处理,慢慢地两人也熟悉了。
2015年上半年的一天,朱学林问李疆南:“这些东西(指非标线通信材料)多不多,能不能卖些给我?”朱学林言下之意是价格要比市场价便宜,李疆南答应帮他问问。后来李疆南问了好几个生产厂家,对方均回复因为是合格产品,价格就是移动公司的采购价,不能优惠。
这时,李疆南想到了顾振华。一天,两人在一起吃饭时,李疆南提出想以个人名义购买电缆公司的馈线,让顾振华价格优惠些,顾振华表示卖给他可以,但价格是公司定的,不能优惠。后李疆南多次约顾振华吃饭,表示可以现款现货,钱直接打到顾振华个人卡上。
经李疆南多次游说后,顾振华终于动心了,同意以优惠价向李疆南个人供货。但为了向李疆南隐瞒自己的真实意图,顾振华还煞有介事的编了一套谎言。谎称公司领导给了他一个特批价,这个价格是单独给李疆南申请的,500米8/7的馈线只要2900元一盘,并称要多少有多少。李疆南一听,这个价格太便宜了,还不到市场价的一半,觉得有点不正常。“顾振华卖给我的价格为什么和市场价差这么多,我一开始就怀疑过这个馈线是不是偷出来的,最起码也是来路不正。我曾要求顾振华写个证明给我,证明这些货不是偷来的,顾振华一直没有写。”李疆南事后表示。
顾振华还关照李疆南货款要汇到他提供的个人账户,李疆南问:“为什么货款不汇到电缆公司账户?”“这样公司要开发票,价格不会这么便宜了。”顾振华回答。
事实上,顾振华之所以突然改变主意,并开出这个诱人的价格,并非真的得到了公司领导的授权,也并非出于单纯想帮助李疆南。他之所以答应下来,是因为他发现电缆公司不查看云南移动供应链系统,他可趁机通过炮制假订单的方式截留电缆公司的通信材料。
货源搞定后,李疆南找到朱学林。朱学林早在2000年就开始从事通信设备安装、推销通信材料等工作,对于馈线等通信材料的价格了如指掌。一看到李疆南拿来的馈线、网线的样品,就知道货物来源正宗、物有所值。但李疆南为了让朱学林相信自己,还骗他说这些电缆公司的产品有问题,入不了库,所以交给他处理。“这些货都是带有电缆公司原包装,而且合格证、出厂标志是齐全的,均有电缆公司发货的物流清单。”朱学林证实自己当时就看出是厂家合格产品。
半价成交,新产品秒变二手货
朱学林看货后表示愿出每盘3500元左右的价格收购500米8/7的馈线,现金交易,货到付款,不开发票。李疆南觉得可以从中间赚到差价,就想直接做这个“生意”。两人商量后,决定由朱学林直接以此价格出钱向顾振华收购馈线,同时将差价直接打给李疆南。
“我每次跟李疆南买馈线、网线的价格都是随行就市,我所说的行情是指二手通信材料买卖的行情。”朱学林称。也就是说,当时两人其实就是准备将新通信材料当二手货卖的。
事实上他们在交易时也确实是按二手货的价格交易的,朱学林事后供述称:“1/2超柔馈线我从李疆南处购买单米价格是3-3.2元,全新的市场价在6元;7/8馈线从李疆南处单米价格是6-7元,市场价10-12元;五类网线其从李疆南处单米价格0.55元,市场价0.8元左右。”
为了掩人耳目,顾振华事先制作一个虚假的云南移动订单发给电缆公司,假订单上收货人写的是李疆南(本来系统里的收货人应为昆明移动仓库的负责人杨某),收货地址是昆明市小石坝公家村云南移动仓库。
由于在云南移动供应链系统里,真的订单有对应的发货通知,而假订单没有。因此,李疆南就可以通过查询云南移动供应链系统,看有无对应的发货通知来判断是云南移动的订的货,还是顾振华卖给他的货。
就这样,在2015年年初至2017年8月两年多的时间里,顾振华私自假冒云南移动的名义,多次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电缆公司价值2675万余元的馈线私自倒卖给李疆南,李疆南将其中1849余万元的馈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手倒卖给朱学林。顾振华因此私自截留公司货款1700余万元,李疆南从中赚取差价款180余万元……
朱学林收购这么多的馈线,也大大超过了自己公司的需求。但他自有门路,有关证据显示,朱学林除将少部分通信材料留由自己公司使用外,其他绝大部分通信材料都被其卖到河北保定。“7/8馈线一盘加价范围在购买价格基础上加200-500元,1/2柔馈线一盘加价范围在购买价格的基础上加50元,这样通过从李疆南处购买馈线等材料再卖掉的方式获利一百三四十万左右。”朱学林供述。
此外,2013年至2016年期间,顾振华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修改订单、伪造临时订单和调货等手段侵占电缆公司的通信材料,并转低价倒卖出去。
东窗事发,倒卖“三人组”落网
2019年4月29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顾振华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被告人李疆南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幣10万元;被告人朱学林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随案移送的暂扣款人民币258.6万元,发还电缆公司;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1/2馈线292箱、7/8馈线26盘,发还电缆公司;责令被告人顾振华退赔电缆公司人民币42497145.5元。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