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产业兴旺 促进乡村振兴
2019-09-02
本刊记者摘编
问:近些年,在国家出台的一些政策措施中,很多涉及乡村产业振兴。请问此次《意见》中有哪些新的政策“含金量”较高,与以往有什么联系和不同?
答:这一次出台的政策措施,是在以往政策的基础上进行了集成、延伸、拓展、细化和实化,在“钱、地、人”这三方面力求打出“组合拳”。
具体来说,在“钱”的方面:一方面,健全财政投入机制。这里一个重要的指标,就是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的比例。经过测算,这一比例的提高将会大幅度增加农业农村投入。同时,还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另一方面,创新乡村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是制约乡村产业发展的短板,此次《意见》重点提出了要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重点支持乡村产业。据初步测算,这项措施将会增加10万亿元以上的县域贷款余额。
在“地”的方面:完善用地保障政策,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开展县域乡村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及其融合发展,这方面盘活后,就会更好地拓展乡村产业用地空间。
在“人”的方面: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兴办产业,加大农民的技能培训力度,支持职业院校扩大农村定向招生。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农业企业,建立健全科研人员的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实现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
问:近年来,有的地方出现了“空心村”的问题,一些乡村留不住人,日渐凋敝。请问《意见》的出台,对化解“空心村”的问题会起到哪些积极作用?
答:这个问题在一些地方确实存在,主要是在中西部地区。出现这些现象根本的原因,还是乡村没有产业。没有产业,乡村就吸引不了资源要素,也就留不住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这里的“一切”,指的是农村全局、全面、全方位的。没有产业,就没有乡村的振兴,乡村振兴也就成了“空中楼阁”。解决好“空心村”问题,根本还是要发展乡村产业。《意见》提出主要做到三方面:
第一,要把产业更多留在乡村。过去都是农村搞种养业,城市搞加工流通业,农民拿不到多少收益,现在我们就要改变这些现状。《意见》提出,要突出资源优势,重点发展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和乡村信息产业,这些都是立农、为农、兴农的产业,都要尽量把这些留在农村。
第二,要把就业岗位更多留给农民。目前,在田头就业的农民在减少,一些青壮劳动力都进城务工了。这些外出务工的不是不想在乡村就业,而是乡村的产业发展不充分,就业岗位较少,他们只能往外跑。《意见》提出,要充分挖掘乡村功能价值,引导加工流通企业重心下沉,向有条件的中心镇和物流节点集中。这些措施就是要把更多的二三产业留在乡村,把更多的就业岗位留给农民。
第三,要把产业链增值收益尽量留给农民。发展乡村产业,目的是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要推动乡村生活富裕。目前,一些乡村产业与农民联系不紧,增值收益留给农民的不多,这些状况也需要改变。《意见》提出,要建立联农、带农机制,通过融合发展等多种方式,让农民不但有业就、有活儿干,更要有钱赚,让农民的腰包鼓起来,让农民的笑脸多起来。
如果将提出的这三条做好,乡村振兴就有希望了。我想,农业农村就会出现三大变化:一是农业强起来。通过发掘农业的新功能和新价值,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农业农村发展水平就提高了。二是农村美起来。通过实施绿色兴农、质量兴农战略,绿色发展模式更加成形,带动农村繁荣、乡村美丽。三是农民富起来。产业兴旺了,农民就业增收渠道拓宽了,农民收入增加了,生活也就富裕了。
问:《意见》提出要给乡村产业提供金融服务,请问在将乡村产业和金融服务结合方面,《意见》有什么具体措施?
答:对于金融服务乡村产业发展,近年来各地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在這方面,《意见》作了一系列规定。一是改革农村金融体制。为了进一步有效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乡村产业发展,提出县域金融机构要将吸收的存款用于当地,优先、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等。二是创新乡村金融服务。包括在抵质押、信息化服务等方面,制定一系列符合农村特点的支持措施,包括信息体系建设、支持产业大户和龙头企业等相应的一些政策。三是健全财政投入机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乡村产业发展基金,重点用于乡村产业技术创新。相信这些政策的出台,将会更加有利于农村特别是县域范围内乡村产业的发展,从而服务和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
问:《意见》提出鼓励工商资本下乡,请问这会不会造成与民争资源、争利的情况?
答:工商资本是乡村产业发展重要的力量,目前工商资本每年投入乡村产业的资金都在万亿元以上,可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力量。今后,还要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更多的资本投入乡村。重点做到“三多”:
一是多办一些农民“办不了、办不好”的产业。工商资本进入乡村,要坚持立足农业、服务农民,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要带着农民干、做给农民看、帮着农民赚。只有这样,工商资本在乡村才能立住脚,也才能持续发展,才能赢得农民的欢迎和社会的支持。
二是多办一些产业链条长的产业。工商资本的资金实力强、市场信息广、经营理念新,《意见》提出要引导工商资本发展适合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种养业,特别是要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新产业,通过打造全产业链,形成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领军企业。
三是多办一些带动贫困户的产业。工商资本逐利是本能,投资乡村产业赚钱是应该的。同时,到贫困地区带动农户脱贫致富,也是应该的。《意见》提出要引导工商资本到贫困地区或者其他欠发达地区投资兴业,吸纳农民就业、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这样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也让更多的贫困户富裕起来。
当然,工商资本进入乡村,也要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不得违规占用农地或耕地从事非农产业,也不得侵害农民财产权益。
问: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如何保障农业环境不受不利影响,真正实现绿色发展?
答:《意见》在基本原则中特别强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具体来说:
一要以绿色标准体系引领乡村产业绿色发展。在梳理现有标准基础上,按照绿色发展的要求,制定和修订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新业态等方面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立统一的绿色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推进农产品认证结果互认。引导和鼓励农业企业获得国际通行的农产品认证,拓展国际市场。
二要以标准化生产推进乡村产业绿色发展。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特别是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整县推进全程标准化生产,建设一批绿色粮仓、绿色果(菜)园、绿色牧(渔)场,打造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加强化肥、农药、兽药及饲料质量安全管理。《意见》强调要继续推进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推行水产健康养殖等。
三要强化资源保护利用促进乡村产业绿色发展。大力发展节地、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产业。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列入国家禁止类产业目录的、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得进入乡村,不要再捡回落后的低质低效生产。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支持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
为确保乡村产业的绿色发展,《意见》对供地、规划、金融等多种制度保障作出了明确规定,从而在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保证农业环境不受影响,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