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三重文化空间中萧萧的意义
2019-08-30李赛
李赛
摘 要:沈从文结合自身的生活体验,叙述了湘女萧萧在童养媳制度文化、男权文化、湘西民俗文化三种文化形态交织碰撞下的悲剧人生,并从中窥探人性的纯美,找寻人生的真谛,也揭露古老文化的残酷与丑恶,使小说具有了极其丰富的文化意蕴和独特的审美价值。
关键词:萧萧;童养媳婚姻;男权主义;民俗文化
沈从文的《萧萧》一文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无父无母的少女萧萧,从小被寄养在伯父家,在12岁时嫁给了一个3岁的孩子当童养媳。每日辛勤劳作,无微不至地照顾小丈夫,也因此得以度过无忧无虑的少女时期。后来,情窦初开的萧萧在花狗的引诱下失了身、怀了孕,花狗畏惧惩罚一走了之,留下萧萧独自面对“沉潭”或“发卖”命运,最终萧萧因为生了男孩幸免于难。萧萧的儿子长到6岁时也娶了媳妇,萧萧最终成了婆婆。文化是一个复合的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人作为社会成员而获得的任何其他能力和习惯[1]。国学大师梁漱溟将文化划分为3个层面,即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童养媳婚姻就是一种制度文化。
从中国古代到近代,男女的婚姻大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产物,但是,也会出现一些特殊的婚姻关系,最常见的便是童养媳婚姻。所谓童养媳,即由婆家领养的女婴、幼女、少女,等到法定婚龄或习惯婚龄便正式结婚的成年女性。童养媳婚姻最初现于北宋,当时被称作“养妇”。关于童养媳题材的文学作品有很多,譬如说萧红的《呼兰河传》,再例如沈从文的《萧萧》。作为一种文学现象的童养媳母题作品,也有着共同的审美理想和文化意义[2]。
童养媳婚姻一直以来遭人诟病,原因在于:一者,童幼过门,违背人性伦理;二者,童养媳常被视作劳动和生育工具,甚至还会遭受打骂虐待,严重摧残女性身心健康;此外,童养媳婚姻本质上是一种封建包办婚姻,违背了广大女性的婚姻自主意志。同情童养媳,表达对这一类女性命运的忧虑与深思是现代作家关注童养媳题材的重要原因,但是揭示封建制度和这些落后传统背后的社会心理与文化依托才是作家们的意趣所在。
萧萧是童养媳题材中的一个矛盾所在,同一般的乡土小说一样,童养媳题材的文学作品在展示“自然的美好”的同时会揭露“人事的丑恶”。萧萧在如花的年龄,嫁给了一个年仅3岁的小男孩,别的小女人在轿中哭,萧萧却不哭。沈从文偏爱萧萧,设定了一个先决条件:萧萧无父无母,本就是寄养在别人家中,她出嫁不过是从这家转到了那家。萧萧不谙世事,保留了人性最纯真的一面,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相较于其他童养媳,萧萧是幸运的。沈从文这样写道:“萧萧嫁过了门,做了拳头大小丈夫的小媳妇,一切并不比先前受苦,这只看她半年来身体发育就可明白。风里雨里过日子,像一株长在园角落不为人注意的蓖麻,大叶大枝,日增茂盛。这小女人简直是全不为丈夫设想那么似的,一天比一天长大起来了。”[3]她没有遭受打骂虐待,勤劳踏实,有着无忧无虑的少女时期。萧萧最大的幸运莫过于失了身、怀了孕却没有被“沉潭”或“发卖”,还因为生了个儿子过上了阖家欢喜的日子。这是沈从文对萧萧的偏爱,可也是萧萧的不幸所在。如果说萧萧曾经的“女学生梦”是萧萧人权意识和自由意识的觉醒,那么这团圆的结局无疑宣告了觉醒意识的覆灭。曾经的萧萧不谙世事,纯真美好,结尾的萧萧看似依旧天真,实则已然麻木,她已经完全接受了童养媳婚姻,完全进入了童养媳的角色扮演,完全接受了自己的命运。只看结尾便知,“牛儿十二岁时也接了亲,媳妇年长六岁”,“这一天,萧萧抱了自己新生的月毛毛,却在屋前榆腊树篱笆看热闹,同10年前抱丈夫一个样子”。这也正是其中一个矛盾之处。沈从文纵容萧萧,想创造一个天真无邪、自然美好的少女形象,想展示湘西世界的美好,是他心中的人性的“希腊小庙”。在人性与制度的对抗中,看似是人性取得了胜利,可是深思之后会发现,胜利的仍是制度。童养媳婚姻制度仍然在施行,萧萧更是成为一个冷漠旁观者,她从天真的少女变成了一个麻木无知的中年村妇,从一个受害者变成一个施暴者,亲自给自己的下一代安排新的悲剧命运,可谓见者悲悯,闻者哀叹。本该是心中神圣的“希腊小庙”,最终变成了社会渊薮,触目惊心,饱含了对不合理的婚姻制度的泣血控诉。
中国的传统文化弥漫着浓重的男性文化色彩,男性文化本质上是男权主义意识形态长期居于中国历史与社会主导地位进而演变而成的。在这样的社会中,男性是主体,主宰着一切,女性在物质和精神上都依附于男性,只能在同男性的关系中实现自己的价值。
萧萧也不例外,没有逃脱依附于男性的命运。花狗看似喜爱萧萧,实则不然。究其深层次原因,有如下几层。第一,萧萧正值花季,年轻美好,勤劳善良,是男性的审美对象,符合作为男性的花狗的审美倾向,因而花狗引诱的目标是萧萧,而非他人,女性的审美工具性价值便体现出来了。第二,女性的价值还在于其性客体工具价值。尽管花狗赌咒不辜负萧萧,末了还是拂袖而去,留下萧萧独自面对一切,花狗的行为仅仅是源于对美好的喜爱,将萧萧视作性工具。发人深省的莫过于同样违背了道德规范的男性共谋者花狗却未曾受到任何惩罚。在如何处置萧萧的问题上,或“沉潭”,或“发卖”,其决定权仍在当地族长和家庭中的权威人士手中,而这些权威人士均为男性。萧萧无权决定自己的命运。萧萧获救仍然与“男权”有关。萧萧生了男孩,男孩为“尊”,夫家有了继承香火的人,萧萧自然不用再被“发卖”了。传统社会认为女性最重要的价值是生育工具性价值,因而萧萧在家中的地位也发生了变化,成为了“功臣”。
历史是男性的历史,男性是主宰者,女性始终是依附于男性存在的“第二性”。男权社會下男女地位的不平等并不是最可怕的事情,女性不自知、甘之如饴的态度更令人悲哀,发人深省。在处置萧萧的过程中,萧萧没有反抗,想过自杀,默认命运的安排。没有一个女性为萧萧发声,在她们的思想中,萧萧的确罪不容赦,家族中男性的决定是正确的,甚至是正义的。萧萧的儿子长到12岁时,萧萧也为他接了亲,她没有意识到她的悲剧正在重演。萧萧已经完美地融入现实生活,代入了婆婆的角色,成为麻木人群中的一员。这些女性自始至终处于麻痹的状态,一切按男性制定的“规矩”走,她们不知道什么是“自尊”,什么是“人格”,只知道应该合乎“规矩”。身为女性,却不自觉地认同男权社会的传统价值,认同女性的附庸地位,认同女性的工具价值,还心甘情愿地做男权制度的代理人,这才是更为可怕、更为可悲的。
人们的行为习惯以及民俗事象背后都隐藏着特定的文化意义。由于民俗文化积淀了传统的层面和丰富的内涵,因而创作文学作品往往会深受民俗文化的影响。沈从文的作品《萧萧》是其中的代表,蕴含了极其丰富的文化意蕴。
沈從文出生于湘西,那是一个少数民族和汉族聚居之地,加上其颇具有传奇色彩的经历,使得他对故乡的风土人情和下层社会民众的生活状况了解颇深。解放前的湘西农村是一个原始的社会群体,既能看到落后的经济文化,也能找到外界难以留存的纯真人性。沈从文借助作品记录湘西农村普通人民的生活方式及伦理道德,展示当地民俗,并利用众多民俗事象反映当时社会的生活面貌,从中发掘淳朴的人情美、质朴的道德美以及自然的静穆美,同时也通过描述底层人民的生活展现自己的人文悲悯情怀,进而对民俗文化作更深层次的追问和反思。
萧萧作为一个童养媳,应在10年后与丈夫圆房,但不幸的是,她坏了“规矩”,按照湘西古老的风俗,萧萧面临的是“沉潭”和“发卖”两种命运。这古老的风俗罔顾人性,极其野蛮,让人看到的是被摧毁的“希腊小庙”。《萧萧》一文中令人困惑的萧萧地位改变。萧萧因为生了男孩获得了新生,还在丈夫长大后圆了房,地位有了质的改变。中国古代的“男尊女卑”思想固然起了作用,可以作为萧萧改变命运的原因,却不足以解释牛儿作为外姓人的后代却能够被萧萧婆家接受并继承家业的原因,他并不是婆家真正的子孙。湘西有这样一种风俗:古时候认为处女身上有一种邪气,故而,得到女子初夜权的男子不能娶她为妻,否则会遭到不幸。对于女子而言,女子只能同第二个男子结婚,倘若违反了这种规矩,便要遭到惩罚,会被用一扇小石磨捆在背上,或沉入深潭,或抛进天坑。由此可以看出,身处少数民族聚居地的湘西,女子不贞是可以被接受的。沈从文不仅揭露了湘西的陋俗恶习,还用如椽之笔为人们保留了一份湘西的民俗美。
湘西盛行唱山歌的风俗。在湘西,男女结合不同于中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是以歌为媒。例如,《边城》中对歌求爱的风俗。大老和二老要通过唱歌竞争翠翠的爱情,翠翠的父母也是在对歌中相爱的。正如沈从文在《龙朱》一文中所说,“湘西的男人,抓住自卫的心放在爱人面前,方法不是钱,不是门阀,不是貌,也不是假装的一切,只是真实热情的歌”[4]。花狗唱给萧萧的那些歌:“天上起云云起花,包谷林里种豆荚,豆荚缠坏包谷树,娇妹缠坏后生家。天上起云云重云,地下埋坟坟重坟,娇妹洗碗碗重碗,娇妹床上人重人。”虽是山歌俚语,性暗示十分明显,看似轻佻却唱进了萧萧的心中,唱出了那个年代被压抑的年轻人心灵深处的渴望。花狗用歌打动了萧萧,在这种民俗的熏陶下实属意料之中,让读者看到、听到了一种特殊的边地风情。
小说中的萧萧最初让人惊艳,她的经历惹人同情,最后的麻木令人庆幸的同时让人唏嘘不已,引人深思。沈从文塑造萧萧这一形象的笔触轻盈中透着沉重,悲凉中露着温情。萧萧的命运悲剧,归根究底是一种文化悲剧,是童养媳制度文化、男权文化、湘西民俗文化3种文化形态交织碰撞的结果。湘西世界长大的萧萧,传达正是这样一种思想:古老民族的文化,在沉淀美好的同时,也沉淀了丑恶。这也正是沈从文小说的独特审美价值和文化意蕴。
参考文献:
[1][英]爱德华·泰勒.原始文化[M].连树声,译.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
[2]孙玉生.中国现代文学中“童养媳”创作母题的生成与嬗变[J].名作欣赏,2010(2).
[3]沈从文.沈从文全集[M].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2002.
[4]高扬.论沈从文小说的湘西民俗文化内涵[J].固原师专学报,19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