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教育专业学生“U-G-S”协同培养模式的构建与实践
2019-08-30梁永锋龙冬梅
梁永锋,龙冬梅
(宁夏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宁夏固原756000)
随着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对中学化学教师的素养和技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化学教师的培养模式也由过去的高等师范院校化学教育专业封闭式培养,即高等师范院校(University)化学教育专业采用“理论讲授+实习”的培养模式(简称为“U”模式)发展到高等师范院校(University)化学教育专业与中学(School)联合培养模式(简称“U-S”模式)。
1 “U”模式的优势与不足
相当长时期,我国中学化学教师都采用“U”模式培养,该模式适应当时的基础教育,为化学师资培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和教育事业的发展,“U”模式逐渐暴露出缺陷,其封闭性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发展,培养的师资也不能完全满足基础教育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首先是教师培养体制僵化,一是“U”模式是由高等师范院校化学教育专业按照各级政府指令承担教师的培养任务,人才培养目标、规格、教材选编等都是国家统一安排,培养的化学师资同质化严重;二是培养基础教育师资的主体是高等师范院校或综合大学中的化学教育专业,培养的主体出于自身立场,缺乏与基础教育交流;三是不利于化学师范生教师技能的训练与成长,一是化学师范生的培养主体主要是高等师范院校或是综合大学的化学教育专业,缺乏为化学师范生提供实践学习的机会和平台;二是学习内容主要是理论知识,实践性不足;三是培养方式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的现状与基础教育发展对化学师资的需求并不相符。
2 “U-S”模式的优势与不足
“U-S”模式是指由高等师范院校(University)-中学(School)合作培养化学教育专业学生,克服了师范生由高等师范院校封闭培养模式的缺陷,标志着中学化学教师培养模式由封闭走向开放,其明显的优势是:首先是通过高等师范院校与中学良好的合作关系,中学化学教师的培养从过去的高等师范院校单方承担转向高等师范院校与中学共同承担,既减轻了高等师范院校的负担,又加强了化学教育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利于高等师范院校深入了解基础教育发展对化学师资的质量需求,促使中学化学教师教育、教学理论的提升,推进化学教师职前职后培养、培训一体化的进程;其次是破解了化学教师培养过程中“U”模式过于注重理论知识教育,以至于培养的学生毕业后到中学不能及时适应中学化学教学的需求,延长了中学对其职前培养期的难题。高等师范院校-中学联合培养化学师范生,将理论与实践紧密联系起来,让化学师范生身临其境地体验中学化学教学实践,一方面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和高等师范院校教育质量的提升;另一方面,让高等师范院校的教师深入到中学化学教学的真实情境中,从中学化学教育教学的实践中发现、探究、解决问题,从“高谈阔论”到“事必躬亲”,真正为基础化学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建设性建议,同时让中学化学教师从对教育教学理论的“只可远观”变为“心悦诚服与亲身参与”;第三,有利于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高等师范院校与中小学合作有利于双方教师教育观念的转变,提高中学化学教师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在“U-S”合作中,对于化学师范生培养和中学化学教师培训都是大有裨益。长期的研究发现,化学师范生的教学实践知识和技能来自具体的教学情境,高等学校化学教育专业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内,不可能给学生提供充足的实践时间和平台,学生在脱离真实的教学情境中无法获得丰富的教学经验,导致学生毕业后不能立即成为合格的中学化学教师,而中学拥有充裕的实践教学平台,因此学生的化学教学实践性知识与技能的培养在中学进行,正好弥补高等院校在此方面的不足。实践表明,化学教师的专业技能包括化学课程的开发与设计能力、化学课堂教学组织与实施能力、课程监管能力、现代教学设施设备运用能力等,这些知识与技能是对具体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的高度概括和浓缩,是源于他们在化学教育教学实践中通过对学生、同事的不断了解,以及对自身教学行为的反思与改进形成熟练、易于付诸实践的能力。虽然高等师范院校如今加强了师范生的实践课程,如微格教学、模拟上课、评课和说课等技能训练,但这与真正的课堂实际教学无法比拟。只有让学生站在真实的讲台上,才能真正获取教学体验,从适应阶段过渡到应对自如阶段。因此,不可否认的是中学在化学教师专业技能培养方面是不可替代的实践平台。化学师范生只有在化学教学实践中,才能真正感受具体教学情境的多样性和现实性,帮助学生教育智慧的形成与提升。
虽然高等师范院校与中学合作培养化学师范生有许多优势,但在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明显的劣势:首先是双方合作的共识度较低,高等师范院校和中学有各自不同的发展目标和教育教学任务,合作中高等师范院校从教师教育出发,关注化学教师专业发展和师范生培养,倾向于理论性和研究性;中学则从学校发展出发,关注化学教师的实践应用能力和学生学业成绩的提升,倾向于实践性。从高等师范院校角度分析,一是很多高等师范院校本身对合作积极性不高,且大多数高等师范院校教师迫于上级指令而被动地完成合作任务,缺乏主动、长期扎根于实践、艰苦研究的意志[1];二是高等师范院校只把中学当作化学师范生实习基地或是科研的实验论证地,缺乏对中学本身发展的重视;三是高等师范院校专注于对理论研究和对现实的批判,很少从中学化学教学的实际出发,想当然地认为只要将化学教育教学理论付诸于中学,就能解决化学教育问题,缺乏考虑理论是否适用和接地气。从中学角度来说,基于对教学质量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运转的考虑,中学各级管理者对于合作采取保守态度,缺乏合作的热情,把高等师范院校当作暂时性借力工具,对其介入持敷衍了事心态,将合作形式化;其次是缺乏适切的协调机制和政府部门对高等师范院校与中小学合作协调作用。由于高等师范院校、中学隶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经费和人员等各自独立管理,二者合作仅仅以人文情怀为基础,政府部门不参与二者的合作,不仅缺失合作相关事宜的制度、政策,还缺乏资金、师资、设备等[2];再次是没有形成促使双方合作的激励评价机制,对于高等师范院校教师的业绩考评以研究成果和学术论文作为主要考核标准,因此,很多教师都喜欢通过阅读文献进行学术研究,不愿意耗时费力深入中学参与合作;对于中学教师的业绩考评主要以学生的考试成绩或升学率为依据。在与高等师范院校合作过程中,很多教师感到高等师范院校的介入并不能直接有助于学生成绩的提升,担心实习生的介入会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因而不愿花费精力参与合作。
3 化学教育专业学生“U-G-S”协同培养模式的构建与实践
2012 年8 月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参与、开放灵活的中小学教师教育体系”[3],2014 年8月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指出,要“建立高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新机制”,并要求“建立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和教育实践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师范生到中小学教育实践不少于1 个学期制度”[4]。要支持地方政府和师范院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加强教师本土化培养,师范生到中小学参加一定期限实习,按要求享有国家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政策[5]。从国家层面上提出高校、地方政府、中小学三方协同培养师范专业学生的目标。
3.1 化学教育专业学生“U-G-S”协同培养模式的构建
“U-G-S”模式是以地方政府(Government)为桥梁将高等院校(University)与中学(School)联合起来,协同培养教师,如图1 所示[6]。高校、政府与中学共同制定化学教师培养方案,高校承担化学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的遴选及课程的具体实施,建立健全相关教育教学等规章制度;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协调当地中学与高校的合作事宜,提供政策、经费等支持;中学提供观摩教学场所和学生见习、实习基地建设,推荐优秀化学教师承担一些教师教育类课程(以实践为主)的教学任务,且作为校外指导教师指导化学教育专业的学生进行教育教学技能的训练。
3.2 化学教育专业学生“U-G-S”协同培养模式的运行机制
图1 化学教育专业学生U-G-S 培养模式
如图2 所示,该模式顺利实施由高等师范院校、政府及中学成立相关组织,共同决策,明确职责,资源保障,规范程序,及时评估各项指标在运行中的实施效果,各项任务完成程度及质量高低。具体由高等师范院校指派师范生实践指导教师,中学指派在班级中提供教学指导的实习导师,政府参与对师范生合作培养过程的督查与学生教学技能的测评。除此之外,要充分调动三方成员的积极性,发挥小组的协调作用,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增强成员间的技术交流和资源分享,及时处理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此同时,建立相应的信息平台,增强团队成员的交往。
图2 化学教育专业学生U-G-S 培养模式运行机制
3.3 “U-G-S”模式的优势
化学教育专业学生“U-G-S”模式的构建与实施,一是促进了地方高校应用转型的发展;二是有利于构建“三位一体”的教师教育体系;三是有利于促进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四是有利于高等师范院校为基础教育服务,发挥高校的社会职能;五是有利于师范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4 结论
实践中我们发现,化学教育专业学生“U-G-S”协同培养模式的实施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牵头,高等师范院校和中学为核心,组建科学合理的统领协调机构,顶层设计、总体部署、资源整合,让各培养主体在培养过程中形成合力。高等师范院校总体设计人才的培养标准和培养方案,引领基础教育的发展;参与化学教育专业学生培养的中学要立足于自身发展对师资的需求,拥有充分的话语权,发挥其培养师范生职业性与实践性的自身优势,三方形成互动、互利、互惠的协同培养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