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贸易信贷现场核查体系
2019-08-30孙林编辑靖立坤
文/孙林 编辑/靖立坤
作者单位:外汇局山东省分局
为应对复杂的申报差异情况,提高数据申报的准确性,可以通过设计有效的现场核查方法,引导申报主体从改正错误向预防错误转变。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统计核查制度》(汇发〔2018〕13号)的要求,国际收支统计现场核查工作涵盖了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贸易信贷统计调查、银行结售汇统计、银行卡境外交易统计等内容。其中,作为外汇统计“三纵三横”的重要支柱,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贸易信贷统计调查数据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国际收支统计报表的数据质量。目前,这三类业务对应的国际收支涉外收付款统计系统、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系统、贸易信贷统计调查系统在申报环节完善了申报自查功能,在核查环节开发了非现场核查模块;同时,各类申报业务非现场核查方法、核查内容及流程也已相对完善,可充分保障申报数据表面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在此情况下,核查工作的难点将转向现场核查。笔者立足于现场核查经验,从现场核查总体方向、主要指标、关键环节、工作创新等四个方面,探讨如何采取有效方式方法做好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进一步利用现场核查保障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把好现场核查的总方向
贯彻完整性核查要求
2018年发布的《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业务指引》(汇综发〔2018〕68号)对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中的申报要点和难点进行了解读,进一步规范了填报数据和会计数据一般对应原则、具体业务和特殊行业填报方法。特别是指明了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应按照“谁进行贸易收付款,谁申报”原则填报,同时明确了货物是否进出特殊监管区与是否纳入统计制度无关。
研究准确性核查方法
制度中关于准确性核查包括开展内部逻辑关系和内外部数据比对核查(见附图)。
一是内部数据逻辑关系核查,即对申报主体所申报数据自身的逻辑关系的核查,包括同一期统计数据逻辑关系的核查和跨期统计数据逻辑关系的核查。其中,同一期统计数据逻辑关系的核查,是指特定报告期内,对申报主体所填报不同统计项目的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处于合理区间的核查。企业申报的贸易信贷、进出口和贸易收付款之间一般存在等式关系,即企业申报贸易信贷流量等于进出口和收付款的缺口,若不相等并超过合理区间,则可能存在数据口径填报错误。常见的错误一般是收付款或进出口数据未能准确按照国际收支口径填报,或与货物贸易登记口径混淆造成填报差错。跨期统计数据逻辑关系的核查,是针对申报主体所填报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的核查,包括填报余额是否存在逻辑关系,数据波动是否在合理区间:一方面是核实本期填报上期末余额与上期填报的本期末余额是否相等,若不相等,则可能存在数据错报;另一方面核实同一类统计项目跨期数据波动是否处于合理区间,若超过合理区间,则可能存在数据填报错误。
二是内外部数据逻辑关系核查,即对非贸易信贷统计调查数据和贸易信贷统计调查数据的逻辑关系的核查。目前,非贸易信贷统计调查数据主要包括海关进出口数据、贸易项下涉外收付款数据等。若数据差额超过合理区间,则可能存在数据口径填报错误。常见的错误一般是收付款或进出口数据未能准确按照国际收支口径填报,或与货物贸易登记口径混淆造成填报差错。
抓好现场核查的切入点
通过现场核查促进贸易信贷数据质量提升的内容宽泛、工作繁杂,一定要明确现场核查工作的重点,抓好着力点。具体可将关键数据、大额数据、异常数据核查作为现场核查工作的切入点。
关键数据核查
从不同调查指标所处地位来看,贸易信贷统计调查的四组关键数据分别是出口应收余额、出口预收余额、进口应付余额、进口预付余额,其他数据均为辅助调查数据。其原因在于,这四组关键数据的质量决定了最终测算的贸易信贷数据质量。因此,有效的数据核查必须要聚焦于出口应收余额、出口预收余额、进口应付余额、进口预付余额四组数据的核查,并形成以此为中心的数据核查框架。
大额数据核查
贸易信贷统计调查的目的,旨在完成国际收支统计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因此,相对一般规模数据,大额数据对测算最终贸易信贷数据影响更大,在核查中更应加以重点关注;同时,也应规避填报中误将数据单位混淆而填报的小额数据。
异常数据核查
异常数据一般体现为变化较大的数据,因此在现场核查中应对数据变化大的情况重点关注。由于贸易信贷统计测算不仅考虑存量,同样关注流量变化,而对流量影响较大的是贸易信贷数据的变化,核查中同样应关注环比波动较大情况,对环比波动超过一定比例、或者环比波动达到一定规模的数据,要核实其是否得到准确申报。
紧扣关键环节求突破
现场核查应紧紧围绕核查信息全面整理、基本信息多方比对、申报数据深挖彻查这三个关键环节展开。
全面整理核查信息,排查可疑线索
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地对核查信息加以整理,有助于提升核查的准确度。核查对象核查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内部核查信息、外部核查信息:(1)核查对象的基本信息,主要是单位的基本信息。可通过贸易信贷调查系统/申报表管理/申报表查询/单位基本信息查询,导出被核查对象核查期间的单位基本信息;可通过贸易信贷调查系统/申报表管理/申报表查询/进出口申报表查询,导出被核查对象核查期间的贸易信贷申报信息。(2)内部核查信息,主要包括核查对象海关报关进出口货物的数据。可通过贸易信贷调查系统/原数据查询/外贸企业信息明细查询/进口货物数据查询、出口货物数据查询,导出被核查对象核查期间的进出口货物报关明细;可通过贸易信贷调查系统/原数据查询/外贸企业信息明细查询/付汇数据查询、收汇数据查询,导出被核查对象核查期间的国际收支申报数据。(3)外部信息主要指被核查对象的公开信息,包括官方网站、财经资讯及专业网站公开披露的信息。
多方比对基本信息,核实申报错误
在全面掌握核查对象基本信息的基础上,从多个角度对核查期间的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范围、报送方式等进行有序核查,核实可能的申报错误,包括:通过比对基本信息与董事会决议、《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许可证件,判断信息采集的一致性;提高比对的针对性,如申报主体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增加对《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等证明文件记载信息是否一致的比对流程。
表1 出口贸易信贷数据核对表
表2 进口贸易信贷数据核对表
深挖彻查申报数据,实现严谨取证
对现场核查申报数据进行追根溯源、深挖细究,是实现科学高效取证的基础。一是“当期进/出口总额”与海关货物进/出口数据进行核对。根据企业进出口货物报关明细,剔除来料加工等非货物贸易交易,插入数据透视表,生成各月进出口报关数据,并与申报表“当期进/出口总额”进行核对,核实数据申报的完整性。二是“当期收到的出口货款金额/当期支付的进口货款金额”与“国际收支涉外收付款数据”核对。根据企业国际收支涉外收付款数据,插入数据透视表,生成各月进出口收付汇申报数据,与申报表“当期收到的出口货款金额/当期支付的进口货款金额”进行核对。在国际收支收付款数据中筛选出“收/付款类型”为“预收/付货款”的数据,插入数据透视表,生成各月预收/付货款发生额,根据上期期末账面出口预收款余额、上期期末账面进口预付款余额,核查期期末账面出口预收款余额、期末账面进口预付款余额是否合理。三是贸易信贷申报数据与企业会计科目核对(会计账中可对应的科目是指贸易信贷相关指标可从会计账中的借方或贷方的哪些科目取得,如贸易交易均体现在往来账中,可按往来账提取贸易信贷数据,核对申报数据的准确性),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核查:第一,出口贸易信贷数据核对(见表1)。第二,进口贸易信贷数据核对(见表2)。第三,贸易信贷申报数据与企业财务报表核对。如根据企业利润表的“主营业务收入”发生额,结合二级科目“出口销售收入”月度发生额,估算“出口销售收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根据外销比重和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月度余额,估算贸易信贷申报表中“期末账面出口应收款余额”是否合理。
推动核查创新常态化
健全核查机制,引导企业增强数据核查的主动性
为应对复杂的申报差异情况,提高数据申报的准确性,可以通过设计有效的现场核查方法,引导申报主体从改正错误向预防错误转变。
一是望而生疑。进场前对疑问数据进行整理:首先分门别类,将疑问数据进行分类,为下一步与企业沟通解决问题打好基础;其次对症下药,可通过建立样本企业数据库进行分析。
二是难点突破。如果日常工作中同一家企业疑问点连续出现,可以将其列为重点疑问调查对象,进场前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调研、现场核查予以核实,核实对方解释是否符合逻辑,进一步判断对方填报数据是否正确。
三是寻根问底。现场核查人员应熟练掌握贸易信贷调查一般情况(统计、会计对照),明确各项统计指标对应的财务指标。在进场听取企业解答后,应层层深入、剥茧抽丝,证实判断。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要努力提高基础财务知识储备,避免被部分企业财务人员所敷衍;另一方,也要注意避免出现问道于盲,以至于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四是鼓励自查。离场后要加强与申报主体的沟通,帮助申报人员加强牵头协调工作,一方面鼓励其建立以牵头部门为核心的内部沟通、报送审核机制,用良好的数据展现其综合实力;另一方面,要引导其做好数据自查自咎,认真对待每一笔疑问反馈,从源头上解决错误发生的原因。
拓宽工作思路,为现场核查提供线索支持
一是结合宏观形势变化,对微观申报数据进行核查。坚持核查和监测相结合,体现了微观合规监管和宏观审慎监管相结合的思路。贸易信贷数据本身是形成海关进出口和涉外收付款差额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宏观视角看,贸易信贷变化可解释进出口和贸易收付款的差额变化;从微观视角看,企业会计账面记录的贸易信贷、进出口和贸易收付款,三者之间一般存在等式关系,即企业会计账面记录的贸易信贷可解释进出口和收付款的缺口。现实中,企业填报微观数据往往与此原则不相符。对此,可观察所辖进出口和可比口径收付款的差额变化和企业填报的对应贸易信贷增量的汇总数据是否一致:若一致,则说明企业申报数据能够解释海关货物流和资金流缺口的变化,可进一步关注其他核查要点;若不一致,则说明企业申报数据不能反映海关货物流和资金流缺口变化,可主要针对其中变化较大的指标数据或偏差额较大的情况进行进一步核查。
二是通过经常项目监测为贸易信贷调查现场核查提供线索支持。就贸易信贷业务而言,是基于企业贸易行为发生的、带有资本项目属性的跨境资金流动。目前,外汇局针对贸易信贷业务的管理较为宽松,企业通过贸易信贷业务摆布货物流与资金流具有一定空间,在跨境资金单向流入或流出压力较大的特殊时期,企业贸易信贷行为的同向操作倾向容易导致宏观跨境资金流动“顺周期”风险。目前经常项目货物贸易非现场监测指标主要有四个:总量差额、总量差额率、资金货物比、贸易信贷报告。各省指标阈值主要根据各省企业数据申报实际情况设定,在合理差额区间内,可以确保总量核查正常。也就是说企业总量差额率与总量差额均超过阈值,或资金货物比超标,或贸易信贷余额比超标,满足其中一个将被自动筛选纳入重点监测,为开展企业现场核查提供有效线索。
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在申报和核查过程中,基层统计人员应努力实现工学相长,高度重视数据报送工作,长存对国际收支统计工作的敬畏心,多反思总结,以不断提高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