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模范:代理访民诉求的贴心律师
2019-08-29张志然
本社记者 张志然
“喂?我现在在外面有点事,赶不过去……什么?我不到场不能签协议?好吧,那好,那好,你告诉我在哪个会议室……”
放下电话,修保满脸歉意地对记者一行人说:“实在是不好意思啊,市长秘书刚刚连着给我打电话,说市政府有一个协议必须法律顾问在场才能签署。我只好失陪了,真的是不好意思了……”
修保律师匆匆离开的身影让记者更多了几分佩服,更多了一份值得报道的责任心和荣誉感。随手在网上搜索修保的名字,一大串的内容让人目不暇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十佳律师……
修保律师又有怎样的故事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少不了的保民律师
修保出身于平民。
修保服务的大多数人也都是平民,其中的很多人还是访民。
为什么会有一个律师甘愿成为信访人员的代理律师呢?代理一个人也就罢了,他还长年累月将此做成了一份事业。这又是一种怎样的情怀呢?他又为什么走上了这条路呢?
1955年出生的修保律师,曾经是一位普通的煤矿工人,是上访改变了他的一生。
1981年年初,修保的堂姐修凤云被其丈夫张泽东杀害了。在没有任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理由的前提下,法院仅判处张泽东有期徒刑12年。
修保从此走上了边学法边告状的艰苦历程。三年多艰难曲折的上访,让修保体会了人间冷暖,更让他明白了申诉上访的不容易。这期间,他去过北京,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最高人民法院为堂姐申冤,多次到长春向各级司法机关申诉。他写了上千封的申诉信,甚至拦截过彭真委员长的轿车。1984年,在彭真委员长的批示和省妇联的帮助下,他终于等来了判决——判处张泽东无期徒刑。
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经历,修保不仅感谢《民主与法制》杂志当年为他伸出援助之手,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老百姓申冤告状的艰难。从那时起,他就决定要当一名律师,做一名为民伸张正义并敢于仗义执言的律师。为此,他报考了法律大专,经过4年苦心钻研,终于在1988年以328分考取了律师资格,从此开始了律师生涯。
而因为省妇联的帮助,修保在31年来一直为吉林省、市两家妇联做义务法律顾问,并在保民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全省第一家妇女儿童维权中心。他还为省妇联注册了“吉林省女工维权基金”,又自己拿了三万元现金作为第一笔捐助款。这是全国首个妇女维权基金,至今这个机构仍在运转着。
修保的律师事务所叫保民律师事务所,就是以保护平民百姓的合法权益为办所宗旨。修保多年来坚持免费为来访民众解答各类法律问题,很多信访人从外省专程到律所找修保咨询和寻求救助。
在接待中,修保常常连午饭都顾不上吃。无论来访的是什么阶层的人、什么类型的事,他都认真听、仔细看,把来访民众的事当作自己亲属的事来解答。对能够帮助协调的,他会立即拿起电话为信访人联系沟通解决,经常感动得信访人流泪感谢。对于那些打不起官司又确有冤情的平民百姓,他会放弃挣钱的案子不做,主动义务代理。
20多年来,修保累计捐款近百万元,救助了大量困难群体和信访民众,无偿代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00多件,协调和化解了大量信访案件和纠纷。为了能让上访人息访,修保把自己的财产为这些打不起官司的弱势群体用作诉讼抵押担保。仅律师楼和轿车就曾被抵押查封长达5年之久……
撤不了的百姓官司
修保觉得,再小的案子,对于平民百姓来说,也是摊上了大事,一件足以改变命运的大事。宛萍的官司正是这样一场小官司,但这场官司却打了7年的时间。
宛萍是吉林市某国有企业的女工。她平时工作很出色,但好管闲事,还经常给领导提意见。厂里出现了匿名信,写了些对领导不利的事情,领导追查不到来源,便怀疑到宛萍身上。厂领导以诋毁他人名誉、扰乱生产秩序为由,在没有履行任何正常程序的情况下将她开除了。
宛萍曾经写信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过企业领导涉嫌腐败的问题,但署的都是真名。她给领导提意见也都是当面提,从来不背后搞小动作。面对“开除决定”,她选择了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1995年10月31日,吉林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审理作出裁决,维持厂方对宛萍开除厂籍的决定。宛萍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劳动仲裁裁决,撤销企业的开除决定,补偿经济损失。
这年11月30日,宛萍夫妇慕名找到了修保。修保接受了委托,只象征性地收取了几百元的调查费用。
修保在开庭时抓住了被告方几处违规违法的痛处:1.“除名决定”没有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工奖惩条例”的法定程序进行,而是由厂领导班子作出的,除名程序严重违法。2.被告方适用法律错误,假设匿名信真由宛萍所写,也应由民法或者刑法调整,不属于企业处理权限;只有在宛萍的行为构成犯罪且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前提下,企业才有权将其除名。3.职工或公民依法对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有控告、举报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企业的“除名处理”,有借机报复之嫌……
法院第一次开庭,宛萍胜诉了。不久,被告方不服判决上诉。
令修保没有想到的是,官司进入二审程序后,便进入了拉锯状态。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企业方胜诉。宛萍不服上诉,终审裁决维持原判。修保代理宛萍又提出申诉……
>>图1∶修保看望艾滋病患者
>>图2∶修保获得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图3∶修保同志被授予省特等劳动模范
>>状王修保赞(吉林市著名书法家刘中书)
再审期间,对方竟然提出对宛萍做精神鉴定的要求。修保当庭指出,这是对我的当事人人格的莫大侮辱,律师坚决反对。
再审判决,撤销原一、二审判决,进入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从第一次申诉到这次判决,已经过去了6年。宛萍哭着对修保说:“修律师,我不告了,我一个小工人,告不赢他们!”
修保说:“如果不把你的官司翻过来,我这辈子就不当律师了!”
1999年,修保代理宛萍再次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提出申诉。2000年11月,保民律师事务所二十三名律师联名向吉林市人大呼吁关注此案。同时,媒体以《女工到底该不该被开除》为题,面向全体市民进行了大讨论。
2001年1月8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撤销吉林市中院及船营区法院原审裁定,发回船营区法院再审。
之后的一系列法律程序走下来,已经到了2002年。最终宛萍胜诉了。从43岁到50岁,宛萍打赢官司的同时,也到了退休年龄。她一身清白地办理了退休手续……
缺不了的“平民包公”
2003年,修保成为律师界第一位省人大代表,之后又连任两届。
2003年1月12日,修保当选省人大代表后第一次参加会议。早上8点多,在代表驻地大楼前就聚集了上百名上访老人。他们打着横幅,情绪激动地高呼要见省长和代表。修保来到了他们当中,跟他们说,有什么要求跟他说,他把他们的意见带到会上。
这些上访了8年的企业退休工人哭着把上访材料给了修保。修保回到楼上,往楼下一看,上百名老人齐齐地对着代表驻地的大楼作揖。之后,他们就排着队走了。
此情此景,让修保的眼泪夺眶而出。
修保马上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建立人代会期间代表接待群众上访制度的建议》,并提出4条具体措施。
在这之后的4年里,他多次走进这些老上访户的家中劝导他们,几次在大会上提出解决工人退养问题的代表建议。他还联系了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律师通过诉讼的方式帮助他们维权。
2005年8月29日,修保一大早开车赶到长春参加这些老工人起诉案件的庭审。休庭后,几百名工人围着修保,说什么也要请他吃顿饭。修保见实在推不掉,才道出了实情:原来这天是修保父亲的生日。
在场的老工人听了就流下了眼泪,此后这些退休工人再也没有集体上访。
四年后,这几百名老工人第一次领到了退休金。他们再次来到省政府,继而坐火车去全国人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等部门,送上了写有“感谢党中央,感谢人民好代表”的感谢信。他们还记住了修保父亲的生日,每年都有几位老职工去修保家中为老人祝寿……
作为人大代表的修保,还关注过这样一个你可能没有想到的议题。
2003年,修保发现许多考生和家长对现行的高考志愿填报方式非常不满。当时还是考前填报志愿,家长们认为,这种方式产生了许多“高分落榜”现象,给考生和家庭带来了很多不便。
>>修保的各类荣誉证书
走访后,修保提出了《关于改革高考中要求考生提前填报志愿制度的议案》。但此建议有关部门并不认同,并以考后由考生按考分选学校,容易造成“扎堆儿”现象为由,不同意改革。
修保对此答复并不满意。他再次做了广泛的社会调查后,给吉林省教育厅写下了自己的代表意见,并提出解决考后填报志愿的具体办法。经过5年连续6次的提议,修保的建议最终得到了采纳,这个问题终于得以解决。
针对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修保还先后提出《关于尽快解决群众房照问题的建议》《关于增加法律援助资金的拨款,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保护的建议》等90多件建议和议案。这些建议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民众的好评。
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辞辛苦、奔波劳碌,修保成了督促政府及执法部门不断完善职责的不可或缺的力量,他被百姓称为“平民包公”。
离不了的法律顾问
修保律师成为吉林市政府的法律顾问后,本文开头的情况已经成为常态。
市政府开会经常是突然的,也不会事先告知是什么会议,常常一个电话就将修保叫走。修保说,市政府越来越离不开法律顾问了,所有协议的签署之前必须他来把关,否则不放心。
2006年,吉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现为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为维护国有资产利益作出巨大贡献的市政府法律顾问修保同志请功的报告》。
以政府部门文件的形式为一名律师请功,在吉林市可谓是“破天荒”的事情。
这一切要说回到2001年。
修保看到某外地法院判吉林市国资委承担某厂3059万元的判决书后认为有误,便主动请缨帮政府打这个官司。两个月后,最高人民法院向市国资委下达了缴纳16万元上诉费的通知。
由于种种原因,在缴费限期的最后一天,上诉费仍然没有着落。修保来不及请示,立即拿出个人的16万元存款,汇给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虽然将案子发回重审,但重审不但没有纠正原错误判决,反而判决市国资委承担更大的连带赔偿责任。
修保再次将案件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通过长达5年的艰苦诉讼,最终使市国资委获得胜诉。这场胜诉为市财政挽回了五千多万元的损失,更重要的是,对政府今后避免类似纠纷,对吉林省乃至全国国资委系统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工作,起到了示范判例作用。
2013年8月28日,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人民法院依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辖裁定,到吉林市财政局强制执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财政拨款,并强制要求市财政局提供市工信局账户资金情况。
该案是因十几年前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与市源源热电公司签订兼并市西关热电厂协议引发,因此,东丰县法院已裁定将市政府、市国资委、市工信局追加为西关热电厂债务的被执行人。
如果西关热电厂债权人都通过这样的方式向市政府及相关委、局追讨债务,市政府财政账户的3亿多元资金将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的严重风险,将给市政府带来无法挽回的巨额经济损失。
修保介入此案后,就市政府及相关局委是否应承担西关热电厂3亿多元外债责任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同执行法院进行严肃交涉。在调取了大量证据的情况下,修保认为,市政府及相关委、局不应该承担西关热电厂3亿多元外债的连带责任。
此案,经修保两年的义务代理,最终在省高院得到彻底纠正,避免了吉林市政府将承担3.7亿元资金被法院强制执行的严重风险。
市财政局委托审计部门统计的结果表明,十几年来,修保共为政府有关部门代理纠纷并挽回损失13亿余元,免收财政应支付给修保的律师代理费用1700万元,为政府提供各类法律意见书170余份……
走进修保的办公室,无数的奖章、奖杯、奖状、锦旗让人不禁想问:是什么支撑着一个人如此辛勤劳作换来了这些荣誉?
和修保交流后,记者心中的这个问题逐渐有了答案,那就是奉献精神。
小人物小官司,大代表大顾问。不同的是案件的内容和体量,相同的是修保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