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与东盟部分国家投资、自贸协定生效
2019-08-27
中国-东盟博览(政经版) 2019年6期
5月16日,中国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香港与东盟的投资协定涉及香港与老挝、缅甸、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等5个东盟成员国的部分将于6月17日生效。
投资协定生效后,老撾、缅甸、新加坡、泰国和越南会给予香港企业在当地的投资公正和公平的待遇,向投资实体提供保护和保障,并承诺投资和收益可自由转移。这5个东盟成员国也将在投资被征收或因战争、武装冲突等事件引致投资损失时,按投资协定商订的标准,给予在当地投资的香港企业相关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