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价格保险对农户生产投入行为的影响研究
2019-08-23郑宇归鸿斐金晓波
郑宇 归鸿斐 金晓波
摘要 随着我国农业的发展,期货公司和农业保险公司联合推出了“保险+期货”的农业保险创新模式。以安徽省某县玉米期货价格保险试点为例,探究这种新型期货价格保险对于农户的生产资金投入是否具有正向激励作用。以普通保险模式为对照组,选用2014—2017年的保险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得到参加期货价格保险的农户会加大农业生产资金投入的结论。最后基于回归结果,对于目前该保险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为期货价格保险的推广提供借鉴。
关键词 玉米期货价格保险;生产投入;激励作用
中图分类号 F323.7;F842.66;F72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9)13-0260-04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Research on Impact of Futures Price Insurance on Farmers′ Production Investment Behavior
ZHENG Yu GUI Hong-fei JIN Xiao-bo
(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Nanjing Jiangsu 210095)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e in China,futures companies and agricultural insurance companies jointly launched the agricultural insurance innovation model of "insurance + futures".The paper took a pilot project of corn futures price insurance in a county of Anhui Province as an example to explore whether this new type of futures price insurance had a positive incentive effect on farmers′ production capital investment.Taking the general insurance model as the control group,the insurance datas from 2014 to 2017 were selected for regression analysis,and the conclusion was drawn that farmers participating in futures price insurance would increase the investmen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funds.Finally,based on the regression results,the paper analyzed some problems that still existing in the insurance at present,and put forward policy suggestions to provide references for the promotion of futures price insurance.
Key words corn futures price insurance;production input;incentive function
中國是农业大国,解决好“三农”问题,切实发展好农业,是保障人民生活质量、稳定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而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的微观主体,其在农业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从自然灾害的不确定性到农产品市场的波动性,再到农业技术的发展,这些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农户的生产经营行为。对此,从200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全国展开试点之后,农业保险作为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成为农业发展的重要环节。
1 研究背景
随着农业的发展,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明显增加,期货交易所及期货公司开始积极探索保护“三农”的新对策,学习国外成熟的经验,联合保险公司推出了“保险+期货”的创新模式[1]。自2016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3年提及“保险+期货”模式,在2016年,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中央一号文件分别提出要“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内容以后,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要以“保险+期货”为工具服务“三农”,推进精准扶贫。所谓“保险+期货”模式,是指保险公司以在期货市场交易的期货合约标的物为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因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以外的原因造成该品种的价格低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约定的价格时,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被保险人,同时为避免巨额赔付风险,保险公司利用期货市场转移自身承担的风险[2]。农产品市场价格保险业务的发展,将有效降低一直以来我国农民面临的农产品市场价格风险,弥补价格下跌给农户带来的巨大损失,从而起到稳定农民收入和保护农民农业生产积极性的作用,最终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增长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3]。一般来说,相比于普通农业保险,期货价格保险对未来农产品价格有一定的保障,农民不用担心如“谷贱伤农”、农产品价格太低的风险,这将会显著提高农民的种植信心,从理论上讲会促进他们在农业生产中的投入。
从目前已有研究来看,农业保险的政策走向与农户的生产行为具有较大的关联。何欢[4]基于对郸城县种粮农户生产投入行为研究发现,生产成本上涨、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制约着种粮农户的投入行为,建议完善农业保险,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张 驰等[5]研究发现,参保普通农业保险会对农户其他风险管理的投入产生抑制作用,如对农田有机肥、农药的投入等生产行为,但是农户参保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影响有限。王 娜等[6]也探究了种粮农户生产行为与农户自身、国家政策、市场制约等三大要素有直接联系,受教育程度、农业惠农政策、市场制约影响着粮农种粮的积极性。有研究表明,在理论上,农户作为风险规避的理性主体,他们在做出生产行为决定时会考虑生产的边际成本与风险成本,这是导致产出降低的重要原因。也就是说,如果风险降低,农户会改变自己的生产决策,随之生产效率也会改变。张宝玲等[7]分析了“保险+期货”的引入对河南农业生产的影响,发现由于该模式的开展锁定了农民的未来收益,这将有利于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Yokomatsu和Okada[8]通过理论分析,认为政府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会使社会福利损失,而且不会增加农业产出。Christopher S Kouacs Jr[9]提出通过将保险市场和期货市场相结合,可以有效管理农产品的市场风险,使农户和保险公司的基本收益得到保障,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强农户的种植信心。从已有的研究来看,较多学者分析的主要是普通农业保险对于农户生产行为的影响,对于“期货+保险”这种新型价格保险对于农户生产行为的影响缺乏量化研究。
鉴于此,本文以安徽省某县玉米期货价格保险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比参保普通农业保险和玉米期货价格保险的不同农户的农业生产投入,探究在新型期货价格保险模式下其对农户生产投入是否具有激励作用。
2 安徽省某县玉米目标价格保险运作机制及结果分析
2016年大連期货交易所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安徽某县开展“保险+期货”精准扶贫试点,国元期货联合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共同参与试点项目,力争做好精准扶贫、服务“三农”的各项工作。2016年在安徽省实施玉米“保险+期货”试点工作,涵盖某县和蒙城县2个地区,共承保67个玉米种植大户或专业合作社,承保面积4 753.33 hm2,承保玉米量共达3万t。此次赔付是国元保险自该项目试点以来的首次赔付,总计赔付金额128.32万元。
2.1 运作模式
首先,在购买玉米目标价格保险环节,由大型农户、大型农业合作社向国元农业保险公司购买玉米期货价格保险。农户所缴纳的保费分为2个部分,小部分是自己缴纳,绝大部分是由国家财政支出,保费补贴由相关部门直接划拨给保险公司。2016年安徽省某县的玉米目标价格保险保费为645元/hm2,由财政补贴保费80%,农户自缴20%,最终由于期货价格低于投保时确定的目标价格,保险公司需赔付270元/hm2。其次,国元农业保险公司根据承保的玉米价格风险情况,按照最终承保的玉米数量和品种向国元期货公司购买相同数量和品种的看跌期权,从而将承担的玉米价格下降的风险转移给国元期货公司,实现“再保险”。通过买入看跌期权的方式,国元农业保险公司降低自身风险,保障公司正常运转。最后,国元期货公司通过期货市场复制场外期权,将风险在期货市场分散。国元期货公司根据期货市场上期货合约的价格(玉米期货合约C1701)和市场行情的变化,不断买入卖出期货合约进行风险分散。由此形成了一个由农户、农业保险公司、国元期货公司、期货市场各方环环相扣的联合保险模式(图1)。
2.2 玉米目标价格保险的要素
2.2.1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符合下列条件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可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种植的玉米符合当地政府和农业部门的要求和规范标准;种植的玉米品种符合农业部门的规定;种植的玉米生长正常;种植的玉米已全部投保安徽省玉米种植保险。2016年共承保67个玉米种植大户或专业合作社,承保面积4 753.33 hm2,承保玉米量达到3万t。
2.2.2 目标价格和目标产量的确定。目标价格是国元期货公司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提供的数据而确定的价格,每个农户的目标价格数据相同,在2016年目标价格为1 508元/t。目标产量的确定是由国元农业保险公司根据以往玉米平均公顷产量而确定,2016年农户投保时约定产量7.5 t/hm2。
2.2.3 保险费的确定。计算公式为: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保险金额=玉米目标价格(元/t)×约定产量(t/hm2)×投保面积(hm2)。
在本保险中,保险费率为5.7%。保费为645元/hm2,其中财政配套保费80%,农户自缴20%,即129元/hm2。
2.2.4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当玉米期货合约按照下列3种方式选取的结算价数据中的最低值低于玉米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①玉米期货合约在保险期间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的结算价;②玉米期货合约在保险期间内所有交易日的结算价中10个最高值与10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③玉米期货合约在保险期间内所有交易日的结算价的算术平均值。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上述3种方式选取的结算价数据中的最低值与玉米目标价格的差额、1 hm2约定产量及投保面积计算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玉米目标价格-3种结算价数据的最低值)(元/t)×约定产量(t/hm2)×投保面积(hm2)。
2.3 结算和理赔结果
当价格保险达到保险责任时,保险公司进行保险赔付。在此次试点中,从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11月15日,玉米期货价格出现了大幅下跌。玉米期货合约的最后一个交易日(2016年11月15日)结算价为1 656元/t,在所有交易日的结算价中10个最高值与10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为1 459元/t,所有交易日结算价的算术平均值为1 472元/t。以上3个价格中的最低值为1 472元/t,即确定为保险理赔结算价。该结算价低于目标价格1 508元/t,保险公司产生理赔,理赔金额为36元/t。最终农户获得理赔270元/hm2,总计赔付金额128.32万元。
玉米目标价格保险的创新,是国元保险宿州创新农业保险发展的又一项有力举措,既稳定了农民收入,又有效解决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的风险管理需求,同时对实现农业保险体系由自然风险保障向市场价格风险保障拓展,对于推进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创新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3 实证分析
农业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农村风险管理工具,其目的是为了稳定农民的收入,从而诱发农户生产行为的转变。从理论上讲,这种结果将对农户生产行为产生一定的激励作用,促使他们重新配置家庭生产资源,调整其在农业生产及其他生产项目中的投入结构,从而实现家庭收入最大化。现对新型期货价格保险模式下,农户是否会产生农业生产投入的正向激励作用进行定量探究。
本文通过实地走访安徽某县,将所得全部样本根据实施期货价格保险政策时间进行划分,2014—2015年为玉米期货价格保险政策实施前;而2016—2017年为该政策实施后。同时,在模型中建立实验组和对照组。实验组选取的是在实施该政策之前参加普通农业保险,但实施该政策之后,选择参保玉米期货价格保险的农户;对照组选取的是在实施该政策前后,都选择参加普通农业保险的农户。通过设立对照组,将由于物价水平的变化、通货膨胀等相同因素排除,仅比较的是由于不同参保政策导致的农业生产投入的变化。
3.1 变量选取
3.1.1 因变量。因变量为农户的生产投入。农户投入行为是指农户在一定的经济制度下,为满足家庭需求,对生产资料进行的一系列投入决策行为。其主要指的是农户在农业生产时对各生产要素的投入情况,如土地投入、劳动力投入、资金成本投入等。而资金投入又可以细分为农药化肥、生产工具的购买等一系列资金使用项目。考虑到调查时间跨度大,为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本文选取1 hm2农业生产资金投入作为因变量,作为衡量农户生产投入的具体指标。
3.1.2 自变量。
(1)保险(INS)。此变量为区分实验组和对照组的虚拟变量,在模型中主要对比的是农户参加普通价格保险和玉米期货价格保险2种情况下,对生产投入是否具有正向激励作用。当该变量取值为1时,表明农户参加的是玉米期货价格保险;当该变量取值为0时,表明农户参加的是普通农业保险。
(2)时期虚拟变量(Dt)。在模型的估计中,使用的是政策实施的不同时期的数据,故引入时期虚拟变量作为区分。虚拟变量取值为0时,表示实施玉米期货价格保险政策之前,即2014—2015年;虚拟变量取值为1时,表示实施玉米期货价格保险之后,即2016—2017年。
(3)种植面积(SCA)。种植面积与农业生产资金的投入具有直接的关系。一般来说,种植面积越大,投入的资金也会越大。但由于规模效应存在,种植面积所导致的1 hm2资金投入变化很有可能不是正向变化的关系。考虑到农户种植的实际情况,单位是hm2。
(4)家庭劳动力人数(LAB)。家庭中劳动力人数会影响到农户生产投入,一方面,当一个家庭中劳动力人较多,会加大农户的生产投入,如加大资金投入和土地面积的投入;另一方面,当家庭人数较少而农户种植面积较大时,农户需要雇佣更多的劳动力而加大生产资金投入。
(5)对保险的满意程度(SATIS)。农户对往期保险的满意程度往往会对未来生产资金投入造成较大的影响,当农户的满意程度较高,那么可能生产资金就会产生正向的影响。满意程度有3个不同的等级,分别是不满意、比较满意、很满意3个水平。
(6)兼业化程度(VARI)。兼业化程度以农户非玉米种植纯收入占总纯收入的比重表示,一般来说,该收入比重越大,农户其他经营活动收入占比较多,故农户对于种植玉米的资金投入可能就会相对较少。
(7)农产品商品化率(COMMER)。农户农业生产的粮食一般分为自给自足和市场出售,当出售的粮食占比较大时,则农户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投入往往相对较大。
3.2 模型建立
考察农户在参与期货价格保险之后,在农业生产资金投入方面是否存在增加投入的现象。将参保前后数据进行对比,模型中将是否参与期货价格保险作为主要自变量,但是其他很多因素也会对农户的生产投入造成影响,如种植面积、家庭劳动力人数、对保险的满意程度等。因此,建立模型如下:
INPUTit=α1+α2INSit+α3Dt+α4SCAit+α5LABit+α6SATIS1it+α7SATIS2it+α8VARIit+α9COMMERit+μt
其中,用INPUTit表示第i个农户在t时期的生产投入资金。保险(INS)为虚拟变量,用来表示参加普通农业保险和玉米期货价格保险,参加普通农业保险取值分别为0,玉米期货价格保险取值为1。Dt是时期虚拟变量,用来区分实施该政策的前后,在实施政策前取值为0,在实施政策后取值为1。然后在模型中引入其他影响农户收入的相关因素,有玉米种植规模(SCAit)、农户兼业程度(VARit)、家庭劳动力人数(LABit)、农户对保险的满意程度(SATISit)和农产品商品化率(COMMERit)。此外,对于满意程度SATISit,以不满意为对照,插入SATIS1、SATIS2 2个虚拟变量,当SATIS1取值为1时表示比较满意,取值为0时表示其他;当SATIS2取值为1时表示很满意,取值为0时表示其他。变量描述性分析见表1。
3.3 回归结果
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从整体来看,R2在调整前和调整之后分别达到0.538和0.519,拟合情况较好。而F统计量P值显著,则表明各变量是联合性显著。
3.3.1 参保行为。是否参加玉米期货价格保险与农户的资金投入成显著的正相关,這说明在当地农业状况下,相比于普通农业保险,玉米期货价格保险更能对农户的生产投入产生激励作用。一方面可能是由于该保险能够更好地稳定农户的收入,使农户敢于加大资金投入;另一方面说明该保险的实施是卓有成效的,农户生产资金投入的增加,更有利于当地玉米产量和质量的提高,对当地农业发展具有比较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