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谁都不争
——瓦尔特·兰德的诗
2019-08-23石华
石 华
杨绛先生去世后,一首由她译过的小诗一夜之间走红,在坊间迅速传播,俘虏了无数敏感善良的心灵——“我跟谁都不争/跟谁争我都不屑/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这首《我跟谁都不争》出自英国诗人兰德之手,是他对自己75年坎坷人生的大总结,简短却深刻地道出了他的个人参悟和智慧。
兰德(1775-1864),是与响当当的英国诗人华兹华斯同时代的诗人,但在华兹华斯这杆浪漫主义大旗的遮蔽之下,他的诗歌完全没有显露出应有的光芒,事实上在中国,他也仅有这一首诗受到瞩目,其他均被时间的海洋无情地冲走了。他最广为人知的作品恐怕就是散文集《想象的对话》和诗歌《罗斯•艾尔默》,英国诗人和评论家曾给予他广泛好评,但俗世的功名并没有青睐他,可他始终笑闹调侃、达观自在。兰德写了很多聪慧的美诗,有爱情诗也有家庭诗。他也为各色杂志写稿,题材广泛,但他尤其擅长讽刺短诗,向那些讨厌的政客和敌人投出语言的利剑。他共写了三百多篇拉丁诗和政治檄文,但普遍被编写诗集的人忽略掉了。
人们不禁会好奇,到底走过什么样的人生岁月,才能写下“与谁都不争”的断语?纵观兰德一生,有趣的是,他恰恰是个什么都要“争”的倔汉子,其烽火连天、狼烟四起的经历多半让人扼腕叹息。可以说,他厄运频频,有些归咎于自身,有些则不然。兰德是个刚愎任性、急躁鲁莽的人,对官方权威十分蔑视,这给他自己带来接连不断的麻烦。由于行为怪异,他被学校和家庭驱逐,政敌也屡次与他产生冲突,他要么即席激烈对战,要么多年后还之以尖锐的讽刺。他的文字经常给自己招来诽谤的法律纠纷,很多次,朋友们都要帮他安抚怒火中烧的政敌,并苦口婆心地规劝他谨言慎行。当然朋友们也积极帮他出版作品,可接二连三的出版商认为他的书销路差,不适合出版,这使他感觉受了侮辱和欺骗。他与乡邻关系也颇为紧张,曾几度对簿公堂,命运似乎不大认可他那些大胆宏伟的改善人类境遇的理想,有时他被误认为威尔士王子,有时被看成是流浪汉。他的妻子不堪长期的折磨,与他分居,他的婚姻里也充满了暴风骤雨。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兰德,却又被说成是“最善良和最温柔的人”,在他身边集结了一群亲密的朋友,都竭尽全力地扶助他,因为他待人忠诚、慷慨大度,经常乐于给别人赞扬和鼓励。与他交往的许多人都称赞他的魅力与才干,面对狂暴的命运射出的毒箭,他的幽默感无疑为他减轻了很多痛苦,但是作为一个脾气火爆而叛逆的人,他似乎注定了要与自己周围的环境不断斗争,他必须永远在“争”与“不争”之间逡巡徘徊。
这首诗的英文原诗比较适合朗读,因为它是由抑扬格写就的,共七行,小巧简洁,韵律优美。译成汉语后,这些音乐性效果显然都不复存在,但它思想上的魅力却发散出益发浓郁的芬芳。“我与谁都不争/与谁争我都不屑”,其中“不屑”是作者给出的第一个,恐怕也是他认为最重要的理由——没有人能配得上与他争斗。这句话里边的“争”,肯定不是普通的生活层面的争或物质意义上的争,从兰德的生平可以看出,他恰恰是最不能在世俗的事物中与他人融洽相处的人,脾气秉直、宁折不曲,这样的人最好藏身于“自然”和“艺术”,因为只有在那里才能找到真实的人性释放和本真的快乐。“生命之火”说的也是这样的涵义,一个除了真诚便一无所有的人,在分分秒秒的岁月中一点点消耗着宝贵的纯真,在物欲的重重包围下,他只能以有限的纯真取暖,燃料尽了,生命走向终止。
在很多的汉语译文中,这首诗也被冠以《生与死》的标题,正确与否暂且不论,它倒颇能概括整首诗的要义和诗人的凛然豪气。生与死的问题,一直是存在主义哲学研究的重要论题,活如何活,死又如何死,从哲学家到研究哲学家的学者们都给出了汗牛充栋的解释和建议。诗人们更是热衷这个话题,他们以形象的、特殊的、具体的描绘对应了哲学呆板的、普遍的、抽象的总结,很多人也是从哲学走向诗歌或宗教,以寻求超越死亡的途径。生与死是什么关系,古罗马哲学家塞内加说“人生是通往死亡的一次旅行”,海德格尔的“向死而生”的涵义与此类似,也就是说,生命的过程不过是为终结而做的准备,但是如何准备及准备的内容,他们并没有说。人们可能怀揣各种意图,通过不同的途径到达终点,其中有性格的因素,也有道德良知的因素使然。兰德首先选择了爱“自然”,其次爱“艺术”,他是希望通过对“美”的追求(自然美和艺术美),而不是物质的追求,达到行程的终点。当然这种审美的追求更像是一种逃避,如果按照存在主义先驱、丹麦的克尔凯郭尔的想法,这并不是什么高级的人生选择。克尔凯郭尔认为人生有三个阶段:审美的、伦理的和宗教的。所谓“阶段”指不同人所处的层次和层次间的变化,人也许一直活在同一个阶段,也许在不同阶段间跨越,也许在两个阶段间犹豫不决。在他看来,审美阶段是一种初级阶段,是一种耽于感性快乐的生活方式,个体为感觉、冲动和情感所支配,甚至耽于肉欲,可能使人生混乱堕落、道德败坏,但有时也被诗人或艺术家们涂上浪漫的色彩。第二阶段是伦理阶段,即人的生活要为理性支配,倾听理性的声音,克制自己的情欲,将欲望与社会义务结合起来,遵守道德准则和义务,秉持善良正直,为了实现某种崇高理想而做出自我牺牲。像苏格拉底一样,宁愿为社会的公正善良付出生命的代价。在第三个阶段,宗教阶段,生活受信仰指导,不再追求审美阶段的享乐,摆脱世俗物质束缚,不再崇尚伦理阶段所提倡的理性,人作为自己而存在,他只站在上帝的面前。
这种三阶段论,虽然是特定哲学家的一家之言,其实也反映了普遍性的智慧。中国的知识界也曾有人(比如王朔)对钱钟书和杨绛的人生观念提出过质疑,指出他们的超然物外不过是明哲保身的手段,怎么品味都像愚弄市井小民的心灵鸡汤;提倡忍让、沉默、不抗争,其实是主动放弃了知识分子的社会担当,逃避一个社会人的伦理责任。这种说法虽然有它的道理,不过也要看到,对于一些沉浸于物欲喜乐不可自拔的人群而言,号召他们把目光落于“审美”,也不失为明智的精神追求,因为在这里,走入审美阶段呈现出正面的意义和宝贵的价值,所以沉溺于艺术之事也未必就是一件“低级趣味”的事。
兰德对“初级阶段”的坚持在当前中国赢得广泛的共鸣,大概就是出于这样的理由——如果整个社会盛行实用主义、向利而行,必将造成道德操守全盘崩溃,诗歌和艺术遂成为高尚精神境界的标尺,或与邪恶庸俗斗争的武器,或是一种不失体面的救赎取向。如何走向死亡终点的问题,总体上就是灵魂和肉体,物质和精神之间何去何从的问题,“审美”虽然缺少社会介入,缺少干预,但是它肯定了精神生活的价值,否认物质的支配性,痛恨主体异化,即便偶尔有肉体耽溺,目的地最终指向心灵。
兰德所生活在19世纪上半叶,当时的英国被视为头号工业强国,工业革命产生了现代机器和现代工业,但是经济掠夺也使工业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日益尖锐。1832年是英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界标,议会改革使政治权利落入富裕的资产阶级手里,他们与封建贵族妥协,背叛了底层劳动者的利益,财富和政治地位的差距造成普通民众生活异常悲惨。这样的社会环境对诗人的影响不可谓不明显,因为诗人具有最敏感的心灵,诗歌就是情绪发作时的文字证据,也是输送和排遣不满的有效通道。兰德的《不争》,实质上为处于悲惨万状、饱受痛苦的底层人提供的出路——既然抗争无济于事,不如寄情于山水,耐心等待死亡。可是残酷的生活提醒,谁又能真的逃脱?对于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人而言,“不争”似乎过于奢侈,某种条件下,他的身体力行似乎成了压制社会反抗声音的消音器,成了助纣为虐的口号。值得注意的是,兰德不但没有指出高质量的生存途径,他对于死亡的建议也不过就是欣然接受,不做辩解,没有任何宗教的指向。无论生与死,都与宗教和伦理无关,这多少让人想起了梭罗的华腾湖生活,确实非一般人所能达到。
兰德把生与死比作火焰的生灭,这个意象倒还充满创意和想象,而且形象生动,死亡是什么?火萎了,火熄灭了,散尽空茫,留下的肉体灰烬最后也要消失。这种说法与西塞罗所说“死亡并不是生命的毁灭,而是换了个地方”的境界相去甚远,与苏格拉底论到的死亡也有天壤之别。恰好,杨绛先生也翻译过苏格拉底的《斐多篇》,认为它是一篇“绝妙好辞”。其中,苏格拉底对与生死相关的一系列问题提出了相当有创意的看法。比如他认为死亡是灵魂脱离肉体,是一种解脱,因为这样灵魂就可以自由追求知识和智慧,自由思考。他认为如果“一个人临死愁苦,就足以证明他爱的不是智慧,而是肉体,也许同时也爱钱,或是权位,也许又爱钱又爱权位”,然而只有“真正的哲学家一直在练习死。在一切世人中间,惟独他们最不怕死”,因为死后他们可以与更伟大的灵魂相遇,获得更真实的智慧。如果以苏格拉底的原则反观兰德,我们会发现,兰德只谈到生的艺术(寻求高蹈的田园生活),却对死亡没有任何洞见,所以他并不具有哲学家的头脑和理性。当然,以过高的标准苛求兰德似乎不大公平,他不过是一个诗人而已,可如果以诗人的标准来衡量他,他的人生观念也不过是诗意栖居的常态,他的人格也并不具有更多的过人之处,也就是说,他既不具有超越诗人本分的姿态,更不具有超越哲学家的创造力,不应该给他的历史地位戴上过于绚丽的花冠。当然,若把目光落在语言的魅力上,那是另外一桩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