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港人内地被拘留,英国无置喙空间
2019-08-22单仁平
单仁平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星期三证实,深圳警方对一名英国驻香港总领馆香港籍雇员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在这之前,英国和西方媒体已经在炒作一名英领馆人员“失踪”,一些港台媒体则故意说他被“送中”了。这成为这两天西方和港台媒体的一个新噱头。
据港媒报道,此人叫郑文杰,在英国驻香港总领馆负责贸易事务,经常前往深圳。目前他因为什么原因被行政拘留尚不清楚。
必须承认,中国内地公安执法在通报案情方面,速度跟不上舆论的追问。所以几乎每个案子一旦成为舆论焦点,嫌疑人“失踪”这种帽子就很容易扣上来。这是中国执法部门需要探讨的一个普遍问题。
但是就这个案子来说,一看就是西方和港台媒体在起哄找茬。这个人只被行政拘留15天,看来没犯什么大罪,只是治安层面的处罚。这种处罚本来就不需要经过检察院和法院,公安部门可以自行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
此人是香港籍,虽在英国驻港领事馆工作,但他违反中国内地法律并被拘留,哪有英国置喙的空间?英国外交部就此事发声明,是存心在香港的当前局势下刷伦敦的存在感,蹭热点。无论中国警方怎么处理此人,英国外交当局都只能是旁观者。英外交部发声明与英驻港领馆对该雇员的家属给予人道主义同情,是两回事。
此人虽在内地被抓,但与“送中”风马牛不相及。是他自己去深圳的,并在那里违反了中国内地法律,没有人把他送过去。依法对他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这是内地的法律事务。香港和内地有各自的法律体系,井水不犯河水,一般性执法应当互不干涉。
一些西方人和港人抨击内地法律,然而内地法律建设近年来不断推进,这一点有目共睹。内地法律支持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运转,维护了世界最好之一的社会治安,为14亿人民安居乐业构建了坚实基础。否定内地的法律体系,这是很幼稚和不知天高地厚的态度。
中国内地与香港和西方有不同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但法律的基本精神是全球共通的,尤其是刑事犯罪的界定,在哪儿都差不多。中国与西方对国家安全的界定互有交叉,但不应恶意冲击宪法的基本原则,这是所有人进入另一司法管辖区时应有的善意和警惕。迄今为止,境外人士在中国内地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总体数量非常小,根本不构成境外人士在中国内地安全的主要方面。
可以肯定的是,本身愿意守法,从常识角度知道不踩法律红线的人,来内地根本不用担心。至于本来行为就有不端之处、心里有鬼的人,最好别来中国内地,在允许他们那样干的地方呆着好了。那样最安全。
上述香港籍人士在深圳被行政拘留,肯定是个小案子,英国外交部咋咋呼呼,一些外媒无良炒作,都是想把它与当前香港的局势扯到一起,这种心态就是畸形的。▲
(作者是环球时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