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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消极腐败对实现中国梦的影响

2019-08-17薛邦成薛涵予

法制与社会 2019年36期
关键词:消极腐败民族

薛邦成 薛涵予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12.290

政治学视角下,学界对何为腐败基本达成一个共识,即它是公职人员借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布莱克威尔政治学百科全书》认为“政治腐败是指政治活动家、政治家或官方决策过程中的官员,利用他们由于担任公职而掌握的资源和便利,为另外一些人谋取利益,以作为换取一些已允诺的或实际的好处的报偿。”透明国际界定为一种“滥用委托权力以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但是,对于腐败分类问题,学界难有比较统一的界定。如海登海默把中国腐败分成三类,一类是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类型为主的“黑色腐败”;一类是“在行政行为掩护下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灰色腐败”;还有一类是那些在“人事招募和提升中的偏袒和任人唯亲,在法律实施和资源分配上对亲朋的优待”之类的“白色腐败”。过勇认为中国经济转轨期间的腐败有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私分等十种类型。蔡陈聪从各个角度把腐败分为权力腐败与非权力腐败、官员腐败与非官员腐败、个体腐败与群体腐败、隐性与显性、黑色与白色腐败、交互性与非交互性腐败等。

值得注意的是,林喆提出了积极和消极腐败的分类,指出消极腐败是一种“与贪污、盗窃、行贿、受贿、买卖官职等严重腐败,或腐败犯罪行为相区别,因主体积极或消极作为而导致的权力偏离公共职权轨道,貌似不良作风的权力变异现象。”此类腐败特别看重部门垄断利益,选人用人上常常任人唯亲,而且极易形成和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铺张浪费的风气比较严重。

为提高人们对此类腐败的警惕心,从内心深处认识到它对民族复兴事业的严重危害,以助益于“中国梦”,本文在借鉴此一概念基础上,认为消极腐败对“中国梦”的影响具体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消极腐败削弱党的执政能力,由此导致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领导力量被削弱,从而阻碍“中国梦”的顺利实现。消极腐败是一种软性腐败、隐性腐败,即它不像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买官卖官那样明显,让人一眼看出是违背党纪国法的行为,而是带有小团体以及利益集团似的抱团性质,在小范围中被部分人群所认可和默许的行为,且具有长期潜存的交换性和共生性。由此带来潜规则大行其道,并发展到逐渐被社会所接受和认可,使得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类似温水煮青蛙一样被蚕食而不自知。由于消极腐败导致权力“偏离公共职权轨道”,而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联系在一起,使得社会出现严重的资源分配不公。以用人制度为例,消极腐败以谋取少部分人私利为目的,画地为牢似的自我保护必不可少,如此一来,小集团之外的人才精英无法正常进入到为人民服务的公共平台上,导致这个空间无法接纳有效的新鲜血液。这种糟糕局面恰好与我们党在“中国梦”中所坚持的原则相矛盾。实现“中国梦”要求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必须时刻倾听和回应人民的呼声与期待,保证人民具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但是消极腐败与此要求南辕北辙,如此只会削弱党执政能力,因此,“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抗风险能力,才能更好地履行执政使命,把党锻造成实现中国梦的坚强领导核心。”

另一方面,消极腐败降低国家和民族的凝聚力,阻碍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成长,削弱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育,导致全社会难以形成积极向上局面,涣散了人心,打击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消解了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建设力量。消极腐败从正反两个方面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是一目了然的。

就消极腐败自身的危害性而言,视部门和行业等小集团利益为全部的消极腐败行为,无法站在国家战略发展的最高层面考虑自身发展与国家民族进步发展的辩证关系,自以为是的发展眼光会损耗国家整体和长远利益。由于任人唯亲,久而久之形成宗派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坏风气,致使严重脱离群众,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此种风气如果无法得到遏制,腐败官员就会形成骄奢淫逸,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的痞子习气,给党的形象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尤其体现在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失望情绪弥漫开来,爱国主义精神的培育自然大打折扣,改革創新的时代精神和奋发进取的时代风尚严重降低。由此导致党的执政合法性遭受严重质疑,政府“精神负债”加重,即“有负人民所授,拿着公权却不谋公益,透支了公众信用,造成道义上的负债”。先哲孟子尝言:“得道多助,失道寡助。”那么,我们如何相信一个失去民心的党及其领导下的政府怎么可能带领全体人民走向胜利呢?

就消极腐败给社会的负面影响而言,由于它常常融有害于无形,从而使得人民容易丧失对它的警惕性,特别是容易被其表面的华丽所迷惑。在物质生活不太丰富的时代,人们在满足基本生存需要基础上,都有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作为人之常情完全可以理解,人们也会自然为了追求生活的舒适度而不断进取,但这毕竟是一个艰难而长期的过程。但是对于消极腐败分子及围绕其周围的一小部分而言,达到普通百姓梦寐以求的生活质量显然是非常容易的,而且常常会因为没有约束而变得无法无天,并极其容易地败坏社会风气,权力崇拜、金钱崇拜大行其道,劳动光荣、勤劳致富被鄙视,广大艰苦奋斗的普通劳动者的挫败感和失落感不同程度地加深。由此导致两种局面:一种局面就是,当社会成员的不健康心态长期积淀而不能得到有效转移和宣泄的话,不排除个别人对社会的报复心理而给和谐社会带来破坏。另一种更坏的局面就是,社会成员随波逐流式的集体迷失,人人对权力趋之若笃,对金钱五体投地,从心理上认可消极腐败,并希望成为消极腐败的受益者。马克思说:“如果一个时代的风尚、自由和优异性受到损害或者被破坏了,同时,贪得无厌、铺张浪费和荒淫无度充斥泛滥,那么这个时代就不可能称为幸福时代。”所以,如果我们的社会陷入此一危险局面,“中国梦”也就失去了兴国之魂、强国之魄,中国人民也就失去了团结一心的精神纽带和自强不息的精神动力,可见消极腐败给社会的精神带来的伤害及引发的结果显然是无法想象的。

消极腐败对实现“中国梦”的危害显而易见,所以,为保证“中国梦”的实现必须对消极腐败说“不”,这是由“中国梦”的目标决定的。

首先,国家富强的目标要求必须反对消极腐败,否则将使我国现代化建设遭遇空前阻力,并且可能会使我国之前的一切努力付诸东流。经济建设方面,当前我国在经济建设成效明显,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稳中有升,近几年来经受住了国际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等大环境的影响,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引擎而备受瞩目。但是,不得不承认,我国经济领域的消极腐败现象在一些行业和单位是存在的,甚至在一些时间段内表现比较明显。一些地方和单位受狭隘部门利益左右,在招商引资和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倾向,人浮于事,机构臃肿,权责不明,不会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吃拿卡要现象与铺张浪费风气并存,这些行为不但造成人、财、物的巨大浪费,还导致资本利用效率低下,从整体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列宁为此早就指出:“我们所有经济机构的一切工作中最大的毛病就是官僚主义。共产党员成了官僚主义者。如果说有什么东西会把我们毁掉的话,那就是这个。”由此可见官僚主义危害的严重性。因此,必须严厉打击各类消极腐败行为,遏制官僚主义蔓延,保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为早日实现国家富强的“中国梦”添砖加瓦。

政治发展方面,消极腐败和现代民主法治建设背道而驰,严重违背了民主法治精神,宗派主义风气导致国家正确的方针、政策、路线得不到有效贯彻落实,甚至可能扭曲变形,导致国家、部门和行业从上到下的有序运转出现障碍。任人唯亲的存在和泛滥逐渐会使执政党丧失合法性,导致阶层关系紧张,社会凝聚力下降,执政能力遭受质疑。比如一些官员子弟的突击提拔問题近几年来被连续曝光,此类事件严重销蚀着党的执政基础,降低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已经成为当前破坏中国政治和社会稳定的一个严重隐患,从而使执政和治理系统变得脆弱,诱发了当前社会上的其他不稳定因素,甚至为敌对势力蛊惑人心和制造动乱提供了借口。江泽民同志为此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我们党和政府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决定了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清正廉洁,始终同人民群众同甘共苦、息息相通。不解决好反腐倡廉的问题,改革发展稳定就没有坚强的政治保证,党和政府就会严重脱离群众,就有亡党亡国的危险。” 所以,国家富强就是要保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平稳推进,抵制消极腐败行为带来的影响,如此才能有利于“中国梦”的早日实现。

其次,民族振兴的目标要求必须反对消极腐败,否则无法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无法为世界和人类进步与文明做出更大的贡献。民族振兴的标志除了外在、可见的衡量指标之外,更重要的是民族精神、民族气质、民族品格能够伴随国家的富强得到进一步弘扬和提升,并为世界其他民族所认可、尊重而具有感召力和影响力。用中国话语来说,就是要有类似人格魅力概念的民族魅力,用小约瑟夫·奈的话来说就是要具备软实力。消极腐败行为显然是无法提升民族魅力和民族品格的。相反,甚至会起到反作用。诚如前文所述,消极腐败对健康良好社会风气的杀伤力是巨大的,铺张浪费、骄奢淫逸等生活方式会给人们树立坏典型,任人唯亲、自我封闭影响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从而导致道德权威的沦丧,而给社会带来精神污染。长此以往,何谈民族的振兴和高尚,国家也将会陷入多贝尔所说的彻底腐败之中,类似“道德内容的个人化以及随之出现的公民忠诚和美德的崩溃”、“道德生活质量变化,削弱了人们对社会的忠诚,鼓励了极端的自私或对派系本身有限的忠诚”、“民众自愿放弃对基本社会结构的支持”等将大行其道。精神世界颓废的民族,将无法赶超世界文明前进的步伐,也就很难具备开拓进取的时代精神,这样的民族必将为时代所淘汰。所以,国格、人格上分裂的民族是没有资格谈论民族振兴的。

最后,人民幸福的目标要求必须反对消极腐败,否则难以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随时都可能遭受损失和威胁,从而降低生活的幸福感和愉悦感。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攻坚的关键节点,在此时期,各级各类矛盾凸显,关于人们各自的利益分配问题,因改革带来的调整幅度和调整范围涉及范围宽,涉及程度深。此种调整对社会固有利益的触动非常明显,由此导致社会成员对国家、政府以及党所做的一切工作在思想认识上都起了变化,心理负担被迫增加,特别是底层劳动群众的身心承受能力达到一个临界点,如果引导正确,及时疏导,就会化解很多潜在的危险。但如果工作方法失误,政策指向无法实现公平和正义,那么,脆弱的心理承受能力是无法再增加一丝一毫的压力,心理崩塌的后果无法想象。消极腐败恰恰就是临界点上添乱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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