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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培养师范生新规对升学意向影响研究

2019-08-16严晓怡杨欣铷黄静思吴慈文陈肇辉

智富时代 2019年7期
关键词:初中生影响因素

严晓怡 杨欣铷 黄静思 吴慈文 陈肇辉

【摘 要】本文采用描述统计、方差分析、多元统计分析、卡方检验等分析方法,就定向培养师范生新规对广东初中毕业生升学意向影响因素及影响情况进行了剖析,指出公费师范生质量提升的着力点,提出了对该新规的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改进建议,旨在为广东定向师范生招收优质生源提供参考意见,推动广东培养定向师范生的发展,积极响应习总书记提出的“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政策,推动广东教育的发展。

【关键词】定向师范生;初中生;升学意向;影响因素;意愿程度

一、引言

根据文件《广东省教育厅 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2019年广东省面向初中生、高中生、本科生招收公费定向师范生。本文通过问卷调查,研究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新规对初中毕业生升学意向的影响。

二、调查设计

2.1抽样方法

本项目的调查范围是广东省定向培养师范生新规覆盖的34个县(市区),调查对象为该新规覆盖地区的初三学生。

采取多阶段抽样方法,将这12个市按国家规定分层三、四和五线城市。分层后分别采用四级子抽样,即市→县/区→学校→初三班级→学生。具体抽样如下:

第一阶段:在该新规覆盖的城市中按定向师范生招收名额成比例的PPS抽样,三线城市抽取3个市,分别是湛江市、清远市、揭阳市;四线城市抽取2个市,分别是茂名市、汕尾市;五线城市抽取一个市——云浮市。

第二阶段:在抽取的每一个市中,各随机抽取一个县/区,共6个县/区,分别是湛江雷州市,清远英德市,揭阳普宁市,茂名电白县,汕尾陆丰市,云浮罗定市。作为二级抽样单位。

第三阶段:在所抽取的6个县/区中,各随机抽取一所中学,共6所中学,分别是雷州市南兴第二中学,英德市西牛中学,普宁市梅林中学,电白县实验中学,陆丰市甲子中学,罗定市罗定中学。所抽取的学校作为三级抽样单位。

第四阶段:在每一所学校随机抽取一个初三的班级,班级的全部学生作为最终的样本。

2.2样本量确定

根据样本量计算公式:

该新规覆盖地区的初三学生人数约为200000人,则N=200000,在置信度为95%(Za/2=1.96)、最大允许绝对误差d=5%(△=0.1)时,根据P=0.75达到极大值时对初始样本量进行计算得到:n=288(份)

据预调查统计,向初三准毕业生发放问卷的回收率可达到89%,但因调查部分学生不回答的原因可能是缺乏兴趣,所以允许出现部分问卷为无效问卷。假设无效问卷率约15%,调整样本量,为了使调查结果更具代表性,更接近真实情况,所以n修正为:n=339(份)。

2.3问卷设计

调查问卷包括四个部分内容:第一,学生及家庭基本情况;第二,了解新规的基本情况及态度;第三,意向影响因素;第四,学生履行的义务意识。

三、调查结果分析

3.1数据处理

理论上确定的样本容量为本次调查发放问卷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366份,收回问卷351份,通过筛选得到有效问卷345份,有效率为98.3%。

3.2描述性统计分析

3.2.1调查样本分布

调查样本中男性占45%,女性占55%,其比例较均衡。37.7%被调查者成绩为中游;成绩为中上游及上游的占比34.5%;为中下游及下游的占比27.8%;成绩排名分布呈正态分布,符合实际情况。

被调查者的父母的职业中,为务农和普通工人,分别占总数的39.7%和28.4%,党政机关人员占比2.9%,个体户占比10.4%,教职/医务人员占比8.1%,其他职业占10.4%。被调查者家庭月收入大部分集中在2000-4000元,其次是4000-6000元,分别占总数的41.1%和23.5%,这一点与实际情况相符,该政策所覆盖的地区均为三、四、五线的城市,家庭月收入普遍偏低。说明该政策在这些地区实行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3.2.2了解该新规程度、渠道分析

被调查者对该新规的了解程度普遍较低,了解及完全了解该新规的学生占比仅有9.3%,不足10%,這极有可能是与该新规的宣传工作不够到位有关。被调查者的家长对该新规的了解程度也普遍较低。

被调查者从“本问卷中”了解到该新规的占比50.14%,超过总数的一半;其次是来自于“学校/老师”,占比31.01%。而被调查者的家长了解该新规的渠道主要是“通过子女得知”或者是“其他渠道”,分别占总数的36.2%和37.7%;“通过学校/老师得知”该新规的占总数的15.7%;通过“看新闻媒体”了解到该新规的占总数的9.0%。

3.2.3政策宣传情况分析

知道该新规的相关院校报名方式的被调查者仅占比17%,此结果不利于该新规的实施。被调查者认为该新规的宣传力度一般及以下的占比72.8%,43.5%被调查者认为该新规的易懂程度为一般,说明该新规的宣传力度应适当加大且该新规的表述可做到更加言简意赅,而宣传的方式可以利用图示的方法进行,让更多人清楚该新规。

3.2.4被调查者及其父母的看法态度分析

被调查者就读定向师范院校的愿意程度多集中在一般及完全无意愿,有意愿或完全有意愿的学生占13%,其趋势与对教师这一职业的喜好程度基本一致,说明学生职业的选择与个人的喜好程度有较大的关系。68.7%被调查者的家长对该新规表示无所谓,以子女意愿为主;14.2%的家长希望子女就读定向师范院校;15.1%的家长不希望子女就读定向师范院校。41.2%被调查者受其父母的影响为“一般”;20%被调查者中认为自己的选择受父母“影响”;37.7%被调查者“完全无影响”以及“无影响”;这说明学生升学意愿受父母影响,但其影响并不是绝对,仅为影响因素之一。

4.1实质性因素探析

4.1.1方差分析——单因素方差分析

对于各因素对该政策覆盖地区的初三准毕业生是否了解该新规与是否愿意就读定向师范院校的影响差异,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

其结果显示:该政策覆盖地区的“城市”这一因素对学生是否了解该新规无显著性影响。“职务”、“学生家长对新规的看法”及“学生家长是否了解该新规”这三个因素对学生是否了解该新规的显著性水平均小于0.05,说明这三个因素对学生是否了解该新规有显著性影响。

被调查者的家庭月收入以及其父母职务这两个因素对学生就读定向师范院校意愿程度无显著性影响。被调查者的成绩排名、中考目标、其父母对该新规的看法以及被调查者个人对教师职业的喜好程度这四个因素均对学生就读定向师范院校意愿程度有显著性影响。

通过进一步分析,将以上的各因素与学生了解该新规程度作交叉制图,得出以下结论:

被调查者父母的职务为党政机关人员或者教职/医务人员的,该调查者的了解程度较高,家长职务为务农、个体户或普通工人的学生了解程度普遍偏低。

学生家长的了解程度与学生本人的了解程度基本成正相关关系,被调查者家长完全了解该新规的,其子女对该新规的了解程度也较高,说明被调查者父母对该新规的了解程度与被调查者的了解程度关系很密切,导致被调查者父母不希望其子女就读定向师范院校的学生对该新规的了解程度均较低。

大部分成绩为上游或者中上游的学生对就读定向师范院校的意愿程度较低;而由于该新规对学生的成绩提出的高要求,成绩位于下游的初三准毕业生也基本无意愿就读公费定向师范院校。

父母的看法对学生就读定向师范院校的程度存在一定的影响,家长不希望子女就读定向院校的学生的意愿多为不愿意或者不太愿意。

学生意愿与其对教师职业的喜好程度成正相关关系,这说明了学生的个人职业兴趣决定了他们自身的选择。

4.1.2方差分析——卡方检验

该政策的宣传程度以及该政策是否简单易懂对该政策覆盖地区的初三准毕业生是否了解该新规的影响差异,基于交叉表和卡方检验进行差异分析,得出结论:

对学生了解该新规的程度与该政策宣传到位程度以及该政策简单易懂程度做交叉表,并作卡方检验分析,得出该政策宣传到位程度以及该政策简单易懂程度对学生了解该新规的程度均有显著性影响。认为该政策宣传非常到位的了解程度越高,该政策非常简单易懂的学生了解程度越高,两两之间成正相关关系。

4.1.3多元统计分析——对应分析

基于父母的职务与父母了解该新规的渠道做对应分析:父母职务为普通工人的大多数在学校/老师处了解到该政策。务农的多通过子女了解到该政策,被调查者父母的职务为个体户的大部分通过新闻媒体了解到该新规。

基于父母的职务与父母了解该新规的程度做对应分析:父母职务为教职/医务人员的大部分为非常了解,父母职务为务农的了解程度大部分为一般,职务为个体户的大部分不太了解。

4.1.4多元统计分析——多重反应交互分析

基于学生就读定向师范院校的意愿程度与就读原因作多重反应交互分析,可以得出:学生就读定向师范院校的原因主要是志向是做一名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老师,而选择免费且有补贴,节省开支这一原因的学生则表现为完全无意愿就读定向师范院校。

基于学生就读定向师范院校的意愿程度与不就读原因作多重反应交互分析:成绩不达标的学生基本表示为完成无意愿,而大部分有意愿就读的学生不符合户籍要求,也有一部分想读师范院校的学生想自己选择就业地点,不想接受分配。

四、结论与对策建议

根据调查结果数据分析,被调查者的成绩排名、中考目标、其父母对该新规的看法以及被调查者个人对教师职业的喜好程度这四个因素均对学生就读定向师范院校意愿程度有显著性影响。成绩为中下游以及下游的學生就读定向师范院校的意愿程度极低。第二,学生父母对学生本人的影响程度比较大。第三,被调查者认为该新规的宣传力度较低且不易理解。第四,学生选择就读的原因大部分为免费且有补贴,可节省开支,有编有岗,不用担心就业问题,然而大部分选择这些就读原因的学生对教师这一职业的喜好程度并不高,这一结果对该政策的落实质量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得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对策建议:

1.提高初三毕业生的就读意愿程度

(1)降低录取分数,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筛选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避免录用一些没有意愿就读,或者只是奔着政策的福利而选择就读的学生,这样不仅浪费社会提供的免费资源,而且也耽误了学生的发展。

(2)提高教师职业的吸引力是解决优秀学生不愿从教这一问题的根本措施。让教师真正享有良好的物质待遇和应有的社会地位,让教师成为人们尊重的职业,才能把优秀的人才吸引过来。

(3)提高职业待遇。学生们只有看到良好的职业发展预期,才有可能真正从心底愿意从事这个行业。单纯靠解决学生短期的经济负担,缺乏长远的良好职业待遇,即便从事了教育工作,也不会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工作中,这是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必须正视的问题。

2.加大新规宣传力度

(1)加大宣传力度,拓宽信息来源渠道,让更多人全方位了解该政策。如提高新闻媒体、网络和政府等的宣传力度,另外还可以开展新规宣传会议,让各对象学校派指定人员去参加学习,透彻了解新规后再给自己学校的老师或者学生进行宣传;针对学生家长这一宣传对象可通过下达文件到各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宣传。

(2)新规内容排版做到更加清晰明了。如重要信息用红色字体、加粗或者下划线凸显。宣传的方式可以利用图示的方法进行,以便让更多人明白该新规。另外,对招生的要求条件,就职后的各项要求,工作福利以及就职地点范围等方面内容可以再详细说明。报名方式应该重点强调,让学生更容易得知报名方式。

3.加强学生思想教育

(1)家庭、学校、政府等应该大力开展对初三准毕业生升学意向以及就业观的思想教育。树立初三准毕业生正确的择业观,培养他们内心对教师行业的热爱程度,更深刻地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提高其履行义务的意识,让更多学生选择就读定向师范院校。避免出现他们只看到新规的福利而忽略了他们本应担负的责任。

(2)学生应该全面发展自己,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参与志愿活动,从而不断了解自己,认识自己,为自己的将来做好规划,寻找自己的目标职业。只有这样,在选择面前才能毫不犹豫地做出正确的决定。

4.促进分享与交流

新规实行5年后,定期邀请从事定向教师职业的教师发表他们的感想,通过分享与交流,让更多人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吸引更多学生选择就读定向师范院校,从而解决偏远贫困地区教师资源不均衡的问题,有利于开展全面义务教育的工作。

【参考文献】

[1]邓素文,刘巧,夏月,邝艳群,邹涛,陈璠,邓玉金.公费定向师范生教师胜任力跟踪调查——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为例[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5,28(11):17 -19.

[2]蒋蓉, 袁耀宗.初中起点公费师范本科生职业情意培养调研[J]. 教师, 2013(1):29-31.

[3]雷莎莎.政策工具对公费师范生学习动力的影响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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