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享单车领域PPP模式运用的思考
2019-08-16张峻清
文/张峻清
一、我国共享单车发展概况
共享单车是指在居民区、商业区等公共区域提供自行车共享服务,其本质是一种分时租赁模式。共享单车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社会的进步与出行方式的改变。在政策层面上,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共享单车持正面积极态度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以带动共享单车的快速发展;在经济层面上,共享单车作为公共出行的一种主要方式,潜在用户量大,且与其他经济互动性强,很受资本市场的青睐;在社会层面上,共享单车以其绿色环保、低碳出行的方式改善城市环境,通过轻便高效的出行模式,缓解城市的交通拥堵压力;在技术层面上,智能手机与4G网络的普及,物联网技术发展,为共享单车的普及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图1 截至2018年末共享单车在各线城市投放比例
据中国自行车协会官网报道,截至2018年末全国共享单车投放约1600万辆,已覆盖中国东部、中部和西部人口密集省份的省会城市和相关二、三线城市,在共享单车市场用户地域分布中,共享单车主要分布在一、二线城市,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座经济发展快、乐于尝试新事物的城市进驻的共享单车平台也相对较多。
随着共享单车市场的竞争加剧和资本的助推,该模式逐渐暴露出单车投放无序、乱停乱放、维护落后等问题,刚投放的共享单车,干净清爽,是都市健康生活方式的代言,但无序投放和不文明的使用,让这种光鲜亮丽变成城市管理“顽疾”。并且有些企业由于自身经营问题还出现了可能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大规模退押金难或无法退押金的违约问题。这些问题都使本身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共享单车的可持续发展遇到前所未有的困境。
二、 PPP模式在共享单车领域的应用
(一) PPP模式简介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分担、长期合作的伙伴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在PPP模式中政府方更注重保护公众权利及利益,更关注项目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而社会资本方更注重发挥自己的技术、资金、运营等优势,从而获取合理的回报和利益。
(二)PPP模式在共享单车领域应用的必要性——企业与政府亟需解决问题
目前共享单车的商业模式在国内已经遇到了巨大的困难,共享单车企业的经营理念与政府管理、公众利益相矛盾,虽然目前很多地方政府开始设定当地单车的投放量,从而减轻共享单车对城市管理带来的压力,但仍存在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较多,乱摆乱放、脏车坏车多、分布不合理等问题,这也使得民众对共享单车的体验越来越差。这对整个共享单车行业的发展是致命性的。
当共享单车出现严重损害公众利益甚至安全的行为时,政府部门就会被推上风口浪尖,也同时会成为众矢之的。有些人认为只要有关部门介入,就能把问题解决、把押金退掉,这种想法是不现实的。比如共享单车出现押金难退的根本原因在于公司经营遇到了问题,这些公司为了应对过度的竞争,客单价都压得非常低,自身没有造血功能,现金流太少,公司负债压力很大,即便有关部门介入,其负债也不会因此减少。同时共享单车的债务问题也严重影响到了上下游企业,使整个自行车行业都面临严重的挑战。
而这些问题政府是可以通过前期的引导、约束、监管以及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进行提前预防和化解的。其实共享单车本身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一部分,其本质也是一种公共服务,只不过是由民营资本借助新的商业模式来完成的,它会比政府自己做更加高效,而且跟政府和公众的利益一致。交通运输部始终表示积极鼓励和支持“共享单车”这种交通运输新业态的规范发展,但如何规范发展还需要政府的引导以及与社会资本方的密切合作,因此采用PPP模式是促进共享单车重回正轨,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三) PPP模式在共享单车领域应用的可行性——以美国Lime公司为例
2017年在国内共享单车市场如火如荼的争夺已经进入下半场之际,共享单车在美国却才刚刚起步。其中值得一提的是Lime公司,Lime看上去和国内共享单车的模式并无二致,甚至单车本身都出自同一制造商,但Lime的运营和国内共享单车企业完全不一样,它并没有在短时间内大规模铺张,而是在进驻的城市深耕细作,提供高效的运营和高品质的服务,达到城市对其经营的要求,这使得Lime在成立短短两年内就成为估值过20亿美元,与Uber齐名的共享出行明星企业。
美国被称为车轮上的国家,美国人出行的传统交通工具基本都是汽车,美国没有中国那么深厚的自行车文化,而且美国道路条件并不适合自行车,人口总数和人口密度也都不及中国,政府相关法规也很严格,这些因素都是对共享单车发展不利的,而就是在这样的不利条件下Lime公司取得了国内任何一家共享单车企业都无法取得的成功,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在美国共享单车进入任何城市运营,都需要拿到特许经营许可,这一客观又存在无法避免的外部阻力,反而使得初创公司Lime在运营上显得从容、理性和负责,没有陷入资金快速消耗的漩涡,由于这些政策因素对所有公司一视同仁,并对取得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司一定的保护,避免了同业恶性竞争的发生。同时城市会根据自身情况对共享单车的运营提出一系列具体的要求,这也使得Lime更注重产品的设计和质量,更注重服务的品质,更注重体验的安全和舒适,而且除了考虑用户之外,还要考虑政府管理者和非用户的需求和感受。
由于政府的引导和适度的监管,使得Lime没有过度竞争带来的非正常压力,从而不需要过度压低运营价格来争夺用户。Lime主打的年轻、活力,尤其是环保理念,更是与美国社会推行的健康、环保理念高度契合,价格已经不再是选择某种交通出行方式的决定性因素,由表2可以看出,在客单价方面,由于需求大于供给,Lime的客单价已从1美元涨至3.5美元到4美元,约合20元人民币,这个价格已经是现在国内共享单车客单价的20倍。而在中国虽然对共享单车服务的需求也远大于供给,但各家企业恶性竞争,长期以低于运营成本的价格战的方式争取用户,致使整个行业在没有造血功能的基础上畸形发展。在押金方面,Lime的共享单车无需使用押金,只需与信用卡绑定即可,降低了用车的门槛,提升了服务体验;而中国的共享单车企业,如ofo、摩拜与哈喽在2018年前均要收取一定金额的用车押金,这不仅为用户带来了不便,也为“ofo退押金难”事件埋下了伏笔,但究其原因,还是由于国内共享单车企业无法实现盈利,只能通过动用押金等渠道去抢占市场,这样风险就很大。2018年后随着新的信用渠道(支付宝信用积分)的建立和“ofo退押金难”事件的爆发,各共享单车企业逐渐迈入了无押金阶段,但竞争环境并无显著改善。
正是一开始对政府和公众关系的看重,能让Lime主动给整个行业设定了竞争规则,也使Lime完全实现了自我造血能力,成为了一家健康发展的明星企业。其实共享单车在美国经营模式就带有一定的PPP模式的特色,比如共享单车进驻某一城市需要先取得特许经营权,政府方主要负责引导和监管,共享单车企业主要负责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等。但其本质还是企业与政府的传统关系,并没有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即PPP模式关系)。PPP模式是很好地解决共享单车企业经营和政府管理隔离的现状的创新办法,它可以借助共享单车企业的技术、人才、运营和资金等优势,同时由政府方提供好的营商和竞争环境、政策支持、适当监管,政府和企业形成合作伙伴关系,风险分担,利益共享,共同努力使共享单车在每一个进驻城市健康发展。比如通过PPP模式,政府(县、区、市)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选择一家合适的共享单车企业作为社会资本方,赋予其特许经营,且期限一般在10~30年,使其能在当地深耕细作,充分结合当地城市规划、承受能力、市民需求等,合理设置单车的投放量和与当地民众消费水平相匹配的客单价,合理分配单车的投放点,并通过不断地技术创新配合政府提升单车的城市管理。政府通过对中标共享单车企业服务的品质和安全(人身和财产)进行绩效考核,并对企业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来提高共享单车的社会效益,公众也可对共享单车企业进行监督,通过双方共同的努力使共享单车重新变成一种公众喜爱和放心的出行方式。
表2 中美两国共享单车客单价与押金情况对比
(四)PPP模式在共享单车领域应用前景——巨大的市场与钥匙
共享单车起源于中国是不无道理的,我国有全球最大的骑行市场,我国城镇常住人口超过8.3亿,是美国总人口数的两倍还多;我国有深厚的自行车文化;有全球最完备、最先进的自行车制造产业链;有全球最先进、最发达的网络系统、定位系统和互联网支付系统;有最合适的骑行道路,甚至很多城市还修建了专门的骑行绿道等。即使Lime公司在美国经营得很成功,已经进入了20多个国家的100多个城市运营,有2000万左右的注册用户,而2017年的ofo和摩拜的月活用户都在3500万以上,ofo拥有注册用户超2亿,即便2018年在我国共享单车行业遇到严重问题时,用户规模也稳定在9300万人左右。可以看出我国共享单车的市场规模是无与伦比的,需求也是非常旺盛的,而且通过共享单车近几年的运营,培养了人们新的出行习惯,获得了人们对这种绿色、健康、便捷的出行方式的认可,因此共享单车模式在国内的发展很有前景,需要考虑的是如何把它运营好,如何让它“健康”的成长。为此上海、北京、成都等城市也相继出台了当地的《共享单车的服务规范》来引导和监管共享单车企业的相关经营。这些规范性文件虽然表达了政府对该行业的关注态度,但仍存在以下较大的局限性:文件是单方面从政府的角度出发,对市场和相关企业的考虑不足;文件基本是针对现有问题而定,对未来的展望度不够;文件的灵活性不够,同时对于较为复杂的问题所提供的解决思路也有限。
PPP模式可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其在共享单车领域的运用可使当地政府与共享单车企业形成合作伙伴关系,通过签订合同,灵活且有效的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图2清晰地反映了PPP模式在共享单车领域的应用路线。同时通过PPP模式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共享单车企业在项目前期融资也具有更大的优势和主动性,而不是被资本裹挟,这样企业就能回归做产品和服务的本质,专注增强企业的自身造血能力,未来有良好且稳定的现金流。这样企业在需要开拓新市场时,可通过对已有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行融资或者在PPP项目股权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使企业在做好项目的同时拥有灵活的资金获取途径和项目退出途径。因此PPP模式既有助于推动共享单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有助于解决政府关注的公共管理问题。目前PPP模式在我国经过近5年的打磨已趋于规范和成熟,相关法规和政策已趋于稳定,金融配套体系也已形成,政府的职能转变也取得了长足进步,企业和市场的地位稳步提升,法制及履约观念不断加强,这些都为PPP模式中政府和企业形成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创造了条件;而且共享单车项目是难得的完全由使用者付费的项目,在提升公共服务的同时,不会给地方政府带来任何的债务或隐形债务;另外,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基本为民企,符合PPP政策的支持条件。因此无论从项目层面还是政策层面,PPP模式在共享单车领域的运用将会有无限的前景,使共享单车重新变成城市靓丽的风景和名片。
图2 PPP模式在共享单车领域运用的逻辑路线图
三、建议
以上研究结论为PPP模式在共享单车领域运用提供了可行的路径,以PPP模式推动政府与市场的进一步结合,从而促进共享单车行业的市场发展。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可选取1~2个有条件的一二线城市先行开展共享单车PPP项目的示范工作,即政府通过PPP模式选取合适的共享单车企业作为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在该领域形成合作伙伴关系,政府将该市共享单车项目特许经营权交于选取的社会资本方进行运营,社会资本方负责提供优质、安全的公共骑行产品和骑行服务,政府方负责做好监管,双方根据PPP合同承担相应的风险并获得相应的利益。通过示范项目的推行改进问题,总结经验,为进一步推广该模式做好准备。
第二,目前共享单车行业困境的一大问题是无法实现盈利,这一方面由于客单价过低,运营成本过高,另一方面由于收益渠道有限所致。政府与共享单车企业通过PPP模式合作后,共享单车企业不仅可以获得更多的权限来合理规划单车投放和管理单车运维,并且可以获得更多公共资源的协助,从而在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降低运营成本。而且政府在举办某些大型活动或者有特殊需求时也更方便与共享单车企业沟通,比如武汉市要举办军运会,政府就可以向共享单车提出城市广告或者活动广告需求,从而扩大共享单车的盈利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