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三公”经费的启示
2019-08-13任建明
任建明
“三公”经费问题曾是个老大难问题。之前,有人估算过,最多时全国一年花费的“三公”经费约万亿。很长一段时间,老百姓对此深恶痛绝,却又无可奈何,似乎成了根本解决不了的问题。
然而,十八大之后仅几年时间,这个老大难问题就得到相当有效的治理。“三公”经费总支出连续大比例下降,把公款出国(境)作为干部福利的现象不见了,公务接待不喝酒成了新的习惯或风尚。老大难问题能很快得到有效治理,究竟有哪些重要经验?这些经验和方法是否可推广到其他领域?这些都是相当重要的问题,值得探究。
总结起来,有效治理“三公”经费问题的主要经验有两条。一是,严肃惩治和认真监督,以发挥“不敢”效应;二是,采取多种体制机制措施,以发挥“不能”效应。
十八大闭幕伊始,党中央第一时间出台“八项规定”。在中央纪委的带领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坚持不懈又紧盯各主要节庆时间点,严肃查处违反者。新的查处工作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紧紧依靠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例如,中央纪委网站有专门的举报平台,还发布了手机客户端以方便群众举报。二是,及时通过纪检机关官网通报曝光,中央纪委和地方各级纪委官网都设专门公开栏目。
经过几年的坚持,惩处的威慑效应得到充分释放。最近,笔者外出调研,发现一些地方纪检机关还开发了基于财务数据的智能监督系统,对于公款吃喝等问题的监督效率大为提高,同时也发挥了很好的威慑和警示作用。总之,持续的、严厉的惩处,发挥了很好的“不敢”效应。
在“不能”方面,更是打出了一套“组合拳”。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在财政预算编定环节,采取了逐年压缩“三公”经费的政策。在执行环节,严控“三公”经费超预算使用。预算的缩减就意味着压缩了诱发“三公”经费问题的空间。二是,在“三公”经费使用环节定立新规矩。例如,各地都普遍严格了公务接待的审批标准,包括接待条件、陪餐人数、接待标准等,同时还普遍颁布了“禁酒令”(一些地方保留招商引资和外事接待为例外)。三是,在财务报销环节,补上了过往的漏洞。例如,公务招待报销时除了提供发票,还要附原始消费清单。此外,还要填写专门表格说明招待细节。四是,让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例如,一些地方基于北斗定位开发了公车智能监督系统,可实时自动识别和预警可能存在风险的公车使用。而在依靠人工监督的老办法下,公车私用难题几乎无法解决。这些综合措施,发挥出了很好的“不能”效果。
“三公”经费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的重要经验就是“认真”二字,要让具体的治理措施有效,以切实发挥出“不敢”和“不能”效应。这些经验一定具有普适性。虽然其他老大难问题发生领域不同、具体的制度场景不同,但只要能实现“不敢”和“不能”,就必定能解决。这是有效治理“三公”经费问题的最大启示。▲
(作者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