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区模范乡”建设初心与振兴之路
2019-08-09王景新郭海霞张羽
王景新 郭海霞 张羽
摘 要:通过对毛泽东《才溪乡调查》中的8村回访调查,详细描述了85年来这8个村的境域、村域经济结构及农户生计方式的变迁;新时代才溪镇村经济持续发展,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独具特色,农民生活富裕,为中国山区长远发展、中国特色乡村振兴探索出一条新路径:一是基层立足实际,开创基层党委、政府、人大、村民自治组织、村民代表协同共治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二是保障村级组织和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走出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和乡村两级农民集体收益分享的新途径;三是激活现有资源,利用其生态、旅游等优势,助力苏区乡村经济的结构转型。
关键词:苏区;乡建初心;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经济转型
中图分类号:F32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9)04-0016-12
引 言
1930-1933年间,毛泽东曾3次到才溪,写下了著名的《才溪乡调查》,1934年1月,在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以《乡苏工作的模范(二)才溪乡》为题首次刻板油印。1934年2月2日、9日、23日《斗争》杂志连续刊载了《上杭才溪乡的苏维埃工作》。延安时期(1937年)准备出版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时,《才溪乡调查》标题第一次出现,后文集未付印。1941年4月,中共中央出版了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1946年,东北书局出版《毛泽东选集》直排版收入了《才溪乡调查》。1982年12月,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编辑、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1983年1月再版发行。
2018年是毛泽东才溪乡调查85周年,笔者再次来到上杭,重走毛泽东才溪乡调查之路。才溪8村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在于:其一,才溪是一块“红色”的土地,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华苏维埃基层政权建设在这里成功实验。才溪区是福建省苏维埃政府授予的“第一模范区”;“才溪区以下才溪乡工作为最好”[1],是“全苏区几千个乡的模范”[2]。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创办的第一份中央机关报《红色中华》,在5年时间内(1931.2.1-1936.3.1),对才溪直接和间接报道83篇次,涉及民主建政、武装斗争、扩红支前、代表选举及履职、干部作风、机关团体建设、妇女解放、儿童团、土地问题、公债、春耕夏种、开垦荒地、劳动力和畜役力互助、消费合作社、借谷和粮食调剂、文化教育等各方面。可以说,才溪区、乡的各项工作,代表着革命根据地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方向。重走毛泽东才溪调查之路,挖掘才溪乡苏维埃民主建政、代表选举及履职、经济发展及文化建设的历史经验,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党同志一定要不忘初心……”[3]的重要指示意义深远。其二,才溪镇属于山区,境内山脉属武夷山脉南段延伸分支,四面群山连绵,中间一块小盆地,才溪溪水由东北向西南穿镇而过注入汀江。境内最高海拔(紫金山)1 138米,最低海拔(同康村落河头)200米,平均海拔420米。大部分山地切割深度为50~200米,坡度30度以上,组成“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理结构。习近平在福建工作期间也曾3次到才溪调研指导工作,引导才溪镇村经济持续发展,其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独具特色,农民生活富裕,为中国山区长远发展、中国特色乡村振兴之路趟出了路子,值得总结和推广。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做正确的调查同样没有发言权”[4]1。为此,我们分别与上杭县党史研究室、才溪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才溪85年变迁研究者进行了访谈和讨论;深入村庄访问村干部和乡村变迁亲历者;并且每村按经济条件好、中、差选择3户进行访谈和问卷调查,共访19户农户。
一、镇村建置沿革及境域变迁
(一)乡级建置沿革和镇域变迁
《才溪乡调查》对象是“中央苏区有名的上下才溪,属于福建上杭的才溪区。才溪区自新划行政区后分为下列八乡:上才溪、下才溪、岭保、同康、曾坑、文才、大地、下王”[4]。时过境迁,85年后,才溪区、才溪乡的行政区划不再,取而代之的是才溪镇才溪镇建置沿革与境域变迁:才溪自北宋淳化五年(994年)上杭建县始,一直隶属上杭县。民国十八年(1929年)10月,上杭县苏维埃政府成立,才溪为西三区,辖上才溪、下才溪、通贤、东里、障云、秀坑、文坑、岭坑、岭头、同康、曾坑、四坊等12个乡。翌年,西三区改为杭武第七区,官庄、珊瑚两乡划入。民国二十年(1931年),才溪区苏维埃政府境域缩小,辖上才溪、下才溪、岭保、同康、曾坑、文才、大地、下王等8乡,此为《才溪乡调查》记录的才溪区八乡。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国民政府卷土重来,才溪改为西路第四区,辖11个乡、96个村、71保、725甲。1949年9月,上杭县解放,恢复才溪区,辖11个乡。1955年扩大到14乡。1958年3月,才溪区划分为旧县、三康、才溪、通贤、回龙、官庄、珊瑚7个乡;10月,才溪、通贤、三康(同康、曾坑除采彩)合并为才溪人民公社。1961年6月,才溪公社拆分成才溪、通贤、四坊3个公社。1964年,四坊人民公社并入才溪人民公社。自此,才溪公社境域基本固定下来。1984年9月,撤销人民公社、恢复重建了才溪乡人民政府,1993年撤销才溪乡建制、设立才溪镇人民政府,镇域继承才溪人民公社境域,总面积为116.5平方公里。转引自《才溪镇志》,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版。。
如今,才溪镇人民政府隶才民、溪北、岭和、中兴、溪东、溪西、下才、才溪、曾杭、大贵、下王、陈坑、荣石、黄竹等14个行政村、167个村民小组。全镇总户数6 824户,总人口26 548人,其中:男13 649人,女12 899人,全、半劳动力14 092人(表1)。全镇山林面积117 832亩,耕地面积27 657亩,其中水田24 995亩,旱地2 670亩;养殖水面积300亩数据来源于实地调研时与才溪镇统计站。。
(二)8村建置沿革及当今概况
《才溪乡调查》包含上才溪乡、下才溪乡。时年,“上才溪:五百二十三家,二千三百一十八人。分为四村:雷屋(人口约六百)、洋下(五百)、中兴(五百)、上屋(六百)。……下才溪五百零三家,二千六百一十人。分为四村:樟坑(人口约六百)、下坑(五百)、发坑(八百)、孙屋(七百)”[4]333。根据《才溪乡调查》中的数据统计。8村合计4 800人,男女劳动力(16~55岁)2 342人,其中当红军和调外工作的1 067人,脱离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占总劳力的45.6%。85年后的今天,当年上才溪、下才溪2个乡所辖8村,除中兴村的村名依旧外,其他7村村名不再,村级建制也历经多次重组,8村早已并为6村。
1.雷屋村现为溪北村。该村处于镇域北部,距镇政府1.5公里。1929-1934年称雷屋村,隶属于才溪区上才溪乡苏维埃管辖。时年,梁坑和倒坑均属于原雷屋村。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后设雷屋大队、梁坑大队,1965年合并为溪北大队,1984年恢复乡镇建制和实行村民自治,溪北大队设立为溪北村民委员会。截止2018年10月(笔者调查时),该村村域总面积5.38平方公里,域内分雷屋、梁(坑)倒坑2个片区,9个村民小组,435户,2 087人,其中劳动力790人。
2.中兴村的村名一直沿用至今。该村位于镇域北部,部分村民居住在场镇集市区,村域范围一如既往。1929-1934年称中兴村,隶属于才溪区上才溪乡苏维埃管辖。1935年国民党地方政府复辟后改为中兴保。1949年以后,改为中兴村。1958年10月成立人民公社时属于上才大队,1961年成立中兴大队,1966年中兴、溪东、溪西合并为上才大队,1981年上才大队再度拆分为中兴、溪东、溪西3个大队。1984年恢复乡镇建制和村民自治,中兴大队设立为中兴村民委员会。截止2018年10月,该村村域总面积11平方公里,辖12个村民小组,578户,2 259人,劳动力1 200人。
3.洋下村现名溪西村。该村处于镇域西部,部分村民居住在场镇区。1929-1934年的洋下村,隶属于才溪区上才溪乡苏维埃管辖。1958年10月成立人民公社时属于上才大队。1961年成立溪西大队,1966年并入上才大队。1981年再次分开为溪西大队,1984年恢复乡镇建制和村民自治,溪西大队设立为溪西村民委员会。截止2018年10月初,该村村域总面积4.124平方公里,辖中洋、下洋、上坊一、上坊二、红庄、竹子背、陈屋、背头岗等8个村民小组,共有430户,1 600人,劳动力860人。
4.上屋村现为溪东村。该村处于镇区集市东部。1929-1934年为上屋村,隶属于才溪区上才溪乡苏维埃管辖,1935年国民党地方政府复辟后改为溪东保,辖13甲、129户。新中国成立后恢复溪东村。1958年10月成立人民公社时溪东村归上才大队。1961年6月从上才大队划出,成立溪东大队。1984年恢复乡镇建制和村民自治,溪东大队设立为溪东村村民委员会。截止2018年10月初,该村村域总面积8平方公里,辖上屋、大屋、五星、光辉、东山、东红、东兴、元坑、红石等9个村民小组,共有398户,1 826人,劳动力850人。
5.发坑、樟坑两村现合并为下才村。该村处于镇场区西南部、才溪红色旅游景区核心部位,才溪乡调查纪念馆、光荣亭、列宁台、红军公田等都处于村域内。1929-1934年,分别为发坑村、樟坑村,隶属于才溪区下才溪乡苏维埃管辖。新中国成立后,成立下才乡人民政府,辖樟坑、发坑、溪岭、溪南。1958年10月成立才溪人民公社,下才乡改为下才大队,溪岭、溪南大队划出,发坑、樟坑合并成立下才大队。1984年恢复乡镇建制和村民自治,下才大队设立为下才村民委员会。截止2018年10月初,该村村域总面积10平方公里,是才溪镇第二大行政村,辖发坑、樟坑2个自然村22个村民小组,993户3 856人,劳动力2 326人,其中发坑14个小组,490户1 815余人,樟坑8个小组,约503余户2 041人。
6.下坑、孙屋两村合为才溪村。该村处于镇区东南部,1929-1934年分别为下坑村和孙屋村,隶属于才溪区下才溪乡苏维埃管辖。新中国成立后,成立下才乡人民政府,辖樟坑、发坑、溪岭、溪南4村。1958年10月成立才溪人民公社时属于下才大队。1961年从下才大队分出,设立溪鄰大队、溪南大队。1964年,溪邻、溪南合并成立才溪大队。1984年恢复乡镇建制和村民自治,设立才溪村民委员会。才溪村是才溪镇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村,截止2018年10月初,村域面积14.32平方公里,辖31个村民小组,1 072户(不含非土地承包户)4 636人,劳动力3 100人,其中:上坑、坑里、二丘、东坑、五一、四组、园子山、寨脚、上庄、下庄、新屋、庵下、光明、过水等14个村民小组属于原下坑村,现约530户2 325人;刘屋、湖背、岗下、田心、禾口、寨子下、秧地、牛路口、联合、茶溪、富基、谢屋、莲塘、新楼、林一、林二、赤水等17个村民小组属于当年的孙屋村,现442户、2 311人。
截至2018年10月,上述6村合计共有3 906户16 042人,其中劳动力9 126人,常年外出务工经商的5 760人,占6村劳动力总数的63.1%。2018年的农户、人口、劳动力分别是85年前的3.5、3.3和3.9倍,见表2。
1933年,“上才溪全部青壮年男子(十六岁至五十五岁)五百五十四人,其中出外当红军、做工作的四百八十五人,占百分之八十八。下才溪全部青壮年男子七百六十五人,出外当红军、做工作的五百三十三人,占百分之七十”[4]349。两乡合计出外当红军、做工作的青壮年男子占总数的77.2%。因此“耕田主要依靠女子,上才溪女子能用牛的约三百人……老同志精神很好,开山开岭多是他们,一部分还可莳田割禾。儿童又参加生产。生产的发展还依靠劳动力的互相调剂……因此生产得到更大发展”[4]351。现今才溪,男女劳动力外出从业者占比高达63%,依靠留守人员同样保持了镇村经济快速发展。这种现象是否证明:在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的条件下,通过留守劳动力动员以及技术和资本替代作用发挥,仍然能够维系乡村经济活力。
二、镇村经济与农民生计
(一)镇域经济
上杭县是福建省16个国家粮食主产区之一,也是福建经济实力10强县(市),才溪镇域经济处于上杭县前列。才溪镇以稻作农业为主体的粮食生产和以泥水匠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建筑业都有悠久历史和深厚的根基,由此形成了稻作农业与建筑业比翼齐飞的镇域经济特色。改革40年来,才溪镇依靠上述两大主导产业,镇级财政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跳跃式增长,1977、1987、2017年分别实现财政收入11万、51万和1 904万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5元、361元和16 731元数据来源于上杭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发展调研工作组”发布的内部文稿:“乡村振兴方法和路径的调查报告——以才溪镇乡村发展为例”。。
1.粮食生产。才溪镇历来重视以稻作农业和杂粮生产。《才溪乡调查》“经济生活”一节描述都是围绕稻作和杂粮的生产而展开的:时年,劳动力中的男子大多数当红军和调外工作,耕种主要依靠女子。“暴动后……一九三二年恢复了百分之十,今年(一九三三)比去年增加二成(杂粮如番薯、豆子、芋子、大薯等,则比去年增加了百分之五十)”“……今年大开,开了一千三百多担。开山比开田更多,山占四分之三,田占四分之一,因田开尽,故进到开山。没有一片田塍没有种杂粮,能种番薯的田一概种下番薯了”[4]。可见:(1)时年,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主要依靠女子耕田、莳田,老人开山开岭、莳田割禾,依靠劳动互助社和耕田队,从事稻作和杂粮生产;(2)耕地充分利用,稻田栽种稻谷,田垄也全部种上了杂粮;(3)开田开山,增加耕种面积。依靠妇女、老人在短短2年内才溪稻谷增长了20%、杂粮增长了50%,保障了军民粮食需求。
当今,才溪农业主体仍然是稻作为主、辅以杂粮的粮食生产。近几年,才溪镇水田面积的73.6%是稻作栽培,本次调查6村中的所有农户的水田基本是稻作,而且多数种植两季。2016年,全镇农作物播种总面积为27 163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0 618亩,占到总播种面积的75.9%,粮食总产量88 329吨;粮食作物中又以水稻为主体,2016年稻谷播种面积18 385亩,占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89.2%,稻谷总产量7 816吨,占全镇粮食总产量的88.5%(见表3)。2017年稻谷播种面积仍然维持在1.83万亩,总产7 955吨,平均亩产430千克,完成粮食收购1 200吨。
2.建筑业发展。才溪素有“三千榔头八百斧”。旧中国,才溪泥水匠多以个体或结伙外出从业,从业范围遍及闽、粤、赣各地。《才溪乡调查》载:“上才溪:前五十三个代表,此次选举,工人家属算入工人成分,增至七十五个代表(新增二十二,本乡泥水工人多)……下才溪:前七十三个代表,现在九十一个代表新增了十八个代表,也是因为工人家属的选举比例提高了。”[4]334才溪建筑业传统由此可见一斑。
新中国前30年,才溪泥水匠逐渐组织起来,1964年,才溪成立建筑专业队,1965年改为建筑社。农村改革以来,才溪建筑企业以广东省为重点发展区域,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依靠集体的力量承建各类大型建筑项目,队伍逐年壮大,管理和技术不断提高。至2017年,县内注册的才溪建筑施工资质企业17家,其中一级总承包企业3家、二级企业10家、三级企业4家。施工范围涉及建筑工程、市政公用、矿山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工程等6类总承包和特色专业钢结构、机电设备安装等17类专业承包。改革初期(1981年)才溪建筑业产值只有258万元,利润26.3万元。至2017年,才溪建筑业产值106.9亿元(含镇外),产值占上杭县的24.2%,利润34.7亿。2017年纳税亿元以上的企业3 家,千万元以上的企业1家,百万元以上6家,全年纳税总额达3.85亿元,其中回上杭纳税计1.5亿元,列入才溪统计口径2 700余万元数据来源于实地调研访谈。。
3.镇域生产总值及结构。就才溪镇劳动力从业结构、技术积累和专业人才而言,才溪是名副其实的建筑之乡,但就地区生产总值结构而言,则是一二三产业“三分天下”,见表4。才溪仍属农业乡镇,家庭经营是镇域产业组织的主要形式。2016年,全镇共有农户6 600户,其中纯农业经营户600户,以农业为主的兼业户1 700户,非农为主的兼营农业2 100户,合计4 400户,占66.7%,非农业经营户2 200户,占33.3%,其中个体工商户1 173户。域内乡镇企业只有10家,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农业企业4家、工业和建筑业3家,第三产业3家,企业年末从业人数合计1 727人,仅占全镇劳动力总数的12.26%;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和规模有限,只有养蜂专业合作社、脐橙专业合作社2家;全镇家庭农场4~5家,规模20~40亩,较大的脐橙园也只有600亩数据来源于实地调研时与才溪镇统计站工作人员访谈。。
(二)村域经济与农户生计
1.村域经济。才溪调查6村经济收入源于家庭经营,农民收入所得总额25 236万元,人均所得15 731元,其中农村经营收入占72.3%,农民外出务工收入27.8%,见表5、表6。
2.村集体经营收益和支付能力。6村村集体当年经营收益较少(表7)。6村集体均无村办企业、合作社等直接经营项目。发包及上交收入来源是为数不多的山地、林地发包或集体所有的林权所获得的生态林补偿,以及果场、石料场、店铺和房屋的租金。投资收益来源有二:一是部分村(如下才村等)设立的村财发展基金投入到企业或公司生息;二是上杭县“革命基点村”获得每年10万元发展基金(连续5年)与村集体历年积累(如溪北村采石场积累18万元)形成的发展基金的投资收益。
村集体支付能力包括村集体经营收益和财政对村级组织的转移支付及各项补助。6村能够获得转移性和补助收入,一是上杭县财政每村(不论规模大小)每年转移支付10万元,才溪镇政府先从中扣除该村“两委”主职干部的工资,再实行按月支付和按年度绩效考核奖励相结合的办法,由镇财政所按月和年终分次直接支付入村“两委”班子成员个人工资卡;二是镇财政每年再补助各村总计33万元,按人口多少分配到村,支持村域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运行。如果忽略镇财政的扣除、再补助的细微差异(详见表7说明),各村获得的转移支付和补助收入基本维持在10万元左右。总支付能力,最高的24.1万元(下才村),最少的11.8万元(中兴村)。
3.农户生计。6村农户兼业化、非农化程度高。在6村收集农户问卷19份,按农户类型分:农业专业户3户(占15.8%),以非农业为主的兼营农业的5户(占26.3%),非农业户11户(占57.9%),其比例高于全镇平均水平,这与6村均处于才溪场镇街区及其周边有关。问卷农户总人口93人、户均4.89;总劳动力53人,户均2.79,劳均赡养系数为1.75;外出务工人员21人,占勞动力总数的39.6%;承包耕地85亩,户均4.47亩,人均0.92亩;宅基地拥有面积5 155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2 200平方米,全部为砖混结构,一般为3.5层,户均宅基地、建筑面积分别为271和642平方米,19户住房估价1 140万元(户主自我评估),户均60万元,其中:最大的住房面积1 500平方米,总造价约500多万元。
19户的家庭总收入419.89万元,其中工资性收入258.19万元,占总收入的61.5%,家庭经营收入159.28万元,占37.9%。家庭经营中经营第一产业收入只有36万元,仅占家庭经营收入的22.6%、占家庭总收入的8.57%(表8),农业收入对于家庭收入比例极低,显示“仅靠农业就能养活全家的时代结束”。19户合计纯收入331.52万元,按问卷户共93人平均,人均纯收入35 647元,相当于同期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 396元)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9户农户消费性支出50.73万元,其中食品支出仅为4.77万元,恩格尔系数(逆指标)为9.4,比同期上杭县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8.9%)的整体水平低了近29.5个百分点。如果用联合国的相关标准联合国根据恩格尔系数的大小,对世界各国的生活水平有一个划分标准,即一个国家平均家庭恩格尔系数大于60%为贫穷;50%~60%为温饱;40%~50%为小康;30%~40%属于相对富裕;20%~30%为富足;20%以下为极其富裕。衡量,问卷农户平均生活品质已达到极其富裕的程度。
问卷农户一组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才溪镇农民生计的整体状况,揭示了经济较为发达的建制镇镇区及周边农户收入和生活的真实水平,凸显出才溪农民生活逐渐富裕起来的事实。(1)问卷农户的选择具有代表性,19户中高收入农户(年纯收入30万元左右及以上)5户(序号2、11、15、18、19),占26.3%;中等收入(10~20万元)的农户7户(序号1、7、8、9、12、13、14),占问卷农户36.8%;低收入农户7户,占36.8%(包含低保户3户,其中“超支”的2户)。因此问卷数据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2)调查6村外出务工人员的特殊的从业结构,使问卷农户家庭收入大大高于其他地区普通打工者家庭收入,这种状况从表8中能够清晰地反映出来:问卷农户中高收入户的收入普遍较高,11万元左右及以上的农户合计11户,占样本农户总数的57.9%。以农户年纯收入11万元,按问卷农户平均人口4.89计算,人均纯收入22 495元左右,6村中,达到和超过同期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水平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22 408元。的农户可能已近6成。
“城乡两头家”是才溪调查6村农户的重要家庭生计策略。“两头家”的概念原是陈达在《南洋华侨与闽粤社会》中描述的家庭婚姻策略[5]。“城乡两头家”则是指当今中国流动社会中,以农业转移人口为主体的人群,既在城镇购房或租房,又在家乡修老宅或建新宅;老弱妇孺留守田园,青壮年和学龄儿童迁徙城镇,从而形成“一家两地、城乡两头家”的生计策略。截止2018年10月1日才溪调查6村农民“城乡两头家”状况见表9。
才溪调查6村农户“城乡两头家”的表现不同于其他地区:(1)进城镇购房农户比例大,近3年来,笔者调查了37个山区县,其中,进城购房农户占总农户的比例一般占20%左右、占外出务工农户的比例约为30%,而且多数在本市县域内的城镇体系购房。才溪调查6村共有3 906户,进城购房农户1 063户,占总农户比例达 27.21%。(2)才溪农民在省级城市、省外和港澳购房农户总数为322户,占进城购房农户总数30.3%,其中到港澳购房的农户20户,占购房农户1.9%;调查6村中有一部分农户同时在市县级城市、省级城市、广东深圳、港澳都购买了住房,同时拥有2~3套住房的农户占有一定的比例。这两种表现在其他地区少见。(3)购房农户户籍转入城镇的比例高于其他地区,如:下才村已迁出户籍的约有30余户;才溪村民在城市购房的农户多数迁出了户籍;其余各村一般是年轻人和学龄儿童的户籍迁入城市,老年人的户籍留在农村。才溪农民“城乡两头家”生计策略选择的上述特征,是高收入农户家庭的理性选择,或可代表未来中国农民市民化的走向。
三、山区发展与乡村振兴路径
(一)基层立足实际,勇于创新,开创由基层党委、政府、人大、村民自治组织、村民代表协同共治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才溪乡调查》记述了一个乡苏维埃政府产生的全过程。从中可以看到,才溪乡社会各阶层代表分配、代表的政治表现、选举、调动与补选,村代表主任制度、代表与居民的固定联系制度、以乡为单位的选民大会及乡苏维埃报告工作制度等完整的制度体系。“将乡的全境划分为若干村,依靠于民众自己的乡苏代表及村的委员会与民众团体在村的坚强的领导,使全村民众像网一样组织于苏维埃之下,去执行苏维埃的一切工作任务,这是苏维埃制度优胜于历史上一切政治制度的最明显的一个地方”[4]336。当时,苏维埃政权受到苏区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他们用生命和鲜血保护“自己的政权”。毛泽东号召“长冈、才溪、石水等乡的办法,应该推行到全苏区去”[4]334。
85年后,如何让人民群众依然有“当家做主人”之感,考验着基层的治理能力。实际工作中,才溪镇充分发挥镇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创造出“一四七九”工作法,得到了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的高度评价和批示才溪镇人大主席团创立了“一四七九”工作法。2014年3月,“一四七九”工作法受到来才溪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的高度评价和重要批示,认为才溪镇人大的做法比较系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是人大工作做得最好的乡镇之一。2015年以后,才溪镇拓展提升了“一四七九”工作法,将其重新归纳,即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原则,处理好镇人大与镇党委、政府、人大代表及与人民群众等4种关系,开展代表学习日、代表小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代表述职、著名苏区新模范评选等7项活动,做好9项工作(开好人民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会议、依法行使监督权、督办代表建议、宣传基层民主法治、组织代表联系群眾、促进政府倾听民意、加强代表履职行为的服务保障和管理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加强自身建设)。根据才溪镇党委座谈笔记及镇人大主席团提供的相关材料整理。,之后才溪镇人大主席团的做法成为全国学习样板,吸引上海、湖北、贵州、内蒙古等地的单位前来学习。到2018年9月,“一四七九”升级版在上杭县人大常委会及所属22个乡镇全面推行。
才溪有镇人大代表56人。镇党委、政府和人大主席团依靠这些代表,在全镇建立起“4点工作法”网络体系,即在全镇14个行政村设立政策宣传点、互助帮扶点、纠纷调解点、民情收集点,较大的村设20个点、较小的村设5个点,每个点设点长,由镇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兼任。才溪镇通过“4点工作法”网络体系,把社情民意与党委、政府的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
6村共有村民代表280人,其中溪北村47人,中兴村39人,溪东村36人,溪西村38人,下才村60人,才溪村60人。每个村民小组2~3名村民代表,加上中共党员、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在村组一级形成力量雄厚的管理服务队伍。才溪调查6村的村民代表会议每年度10~20次不等,村域发展、社区治理、建设工程和集体资源发包、集体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随时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意见,集体决策。
与1933年相比较:(1)代表人数增加了。时年,上、下才溪两乡合计166个代表;当今,才溪镇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共有336人。(2)代表组织形式及联系居民的方式发生了改变。时年“代表在各村,每村有十多个的,有二十多个的,四村每村代表各自开会选举一人成为乡苏的‘代表团,故代表团是四人。 比较小的工作即由主席召集代表团开会解决。”“每个代表管辖的居民有十多人的,二十多人的,三十多人的,四十多人的,以五十多人的为最多”[4]336;当今,代表联系居民并不固定,多以村民小组为单元,本小组的代表联系本小组的居民、表达本小组居民述求,代表意见可在各种会议上表达。
(二)保障村级组织和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探索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和乡村两级农民集体收益分享的新途径
才溪镇域内工商业并不发达,但因管理得法,形成了比较稳定的财政收入。镇财政较为固定的收入源于紫金矿业股份收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金、铜、锌等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为主的大型矿业集团。紫金矿业约有2/3的矿蔵开采地在才溪镇,镇政府拥有紫金矿业原始股,每年分红约700~1 000万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收入和镇级水电站承包经营收入,镇财政年自收能力约为1 500万元资料来源于实地调研访谈所得。。
乡级财政收入稳定,使其有能力配套县级财政,共同支撑村级组织正常运行和保障村域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为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村域基本公共服务正常运行,除了上杭县财政每年为每村转移支付10万元、镇财政再补助运转经费33万元之外(按人口多次分配到各村),镇紫金矿业股份分红收入中每村每年平均分配1.2万元,村环卫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工资由公共财政出资料来源于实地调研访谈所得。。
才溪镇保障村级组织在正常运转和村域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年度经费村均所需10~20万元(表10)。村级组织运转及村域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所包含的事项有:村组干部工资性支出,误工补贴,村级公益岗位(如文员、保洁员)购买服务,村级办公经费,村民代表会议支出,村务公开监督开支,救济性和奖励性支出,路灯电费,村域绿化和公共场所维护费用,村内道路和水渠养护费用,以及镇(乡)党委和政府工作延伸到村级工作经费。
村级组织协助镇人民政府完成相关管理工作任务,还可以获取公共财政的额外补助(表11)。这一做法的意义在于:一是开创了村民自治组织协助完成基层政权延伸的行政管理职能须由公共财政支付费用的先河;二是用经济手段理顺了基层政权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
(三)激活现有资源,利用其生态、旅游等优势,助力苏区乡村经济结构转型
乡村振兴是乡村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方面向好的方向转化,并具有持续维持的能力。才溪具备这样的基础和条件。
1.充分利用才溪耕地资源,提升农业产能,扩大人口增长空间。据相关调查数据,2017年,才溪镇抛荒(指荒芜1年以上)总面积5 630亩,相对集中分布在755个地段,15 227小块田坵,抛荒率39.6%数据来源于实地调研访谈相关政府部门所得。。才溪调查6村合计,确权耕地面积7 151.8亩,其中抛荒2 567.4亩,占确权耕地面积的35.89%(表12),略低于全镇平均水平。
才溪镇用60%的耕地面积保障了全镇2.65万人小康生活水平对粮食等大宗农产的品需求,如果耕地资源全部利用,农业产能可承载4.42万人,未来人口增长空间约为1.77万人。耕地撂荒除了劳动力大量外出,还在于稻作成本过高和土地流转效益偏低。才溪水田稻作两季,每亩总产量约为900千克,按照2.4元/千克,产值2 160元,生产成本约500元,再加上劳动力成本(1 200元),亩均纯收益460元;问卷调查的19个农户中,有土地流转的农户11户,其中无偿流转的6户,占流转土地户的55%;有偿流转的5户,流转价格分别是300元/亩(1户)、500元/亩(1户)、800元/亩(3户)。
2.开启“绿色发展”通道,助力乡村振兴。民国时期,才溪山林全部私有,加之交通闭塞,生产效益低,绝大部分森林未能开发和利用。新中国前30年,山林破坏严重,诸如“大办钢铁”“向荒山要粮”等。改革开放40年来,才溪造林、育林、护林工作逐步走上正轨,1991年,才溪造林绿化通过福建省有关部门验收,确认为消灭荒山乡。才溪现有林地面积127 165亩,其中生态林34 422亩、集体商品林92 743亩,森林覆蓋率达77.2%。才溪森林资源利用主要有林果、林蜂、林禽等方式,但规模有限,大多数林地尚未利用,未来“绿色”发展空间相当大。
3.建设特色小镇,发展乡村旅游,实现苏区乡村经济结构转型。才溪镇地势较高,水系都向外流,缺水影响着工农业生产,加之镇域内禁止工业开发,未来镇域经济的主攻方向是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引领乡村旅游业发展。(1)苏区模范小镇建设开拓特色小镇旅游市场。2011年,才溪镇入选福建省第二批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目前,正在申报福建省“苏区模范小镇”建设计划。未来才溪镇将与古田镇连片共同开发利用红色资源、发展红色小镇特色游。(2)利用“美丽乡村”建设,拓展乡村旅游。才溪镇已经完成才溪、下才村、溪西村、岭和、大贵等5个村的美丽乡村建设,下王村正在展开国家住建部农房整治试点。“红色”(苏区资源)+“绿色”(森林资源)的特色乡村旅游发展,未来可期。
参考文献:
[1] 佚名.上杭党的活动[N].红色中华,1933-06-17(01).
[2] 李质忠.才溪中央苏区六个模范[Z]. 毛泽东才溪乡调查史料汇编,2018:76.
[3]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33.
[4] 毛泽东.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5] 陈达.南洋华侨与闽粤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