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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诈骗的概念及分类

2019-08-08

中国防伪报道 2019年6期
关键词:欺诈主观过度

近年来医疗诈骗这个词语经常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消费者对于医疗市场的乱象大多表示无可奈何,构成医疗诈骗主要有四个要件,一是以虚构或夸大病情,过度医疗为手段;二是以诱使患者支付非必要医疗费用,取得财产或其他财产性利益为目的;三是在其医疗水平和能力范围内明显可以避免误诊二积极追求的;四是给患者生命权、健康权造成侵害或给患者权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医疗诈骗的概念

“医疗诈骗”可以理解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提供医疗服务行为的过程中,故意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使患者产生错误的认识而接受其医疗服务的行为,骗取高额医疗费用。

医疗行为根据其主体范围来看,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医疗行为是指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应用医学专业知识和技术从事的、为特定的自然人进行健康价值创造和服务的各种行为,其实施主体一般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广义的医疗行为则作为整体性的描述,除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外,还包括医疗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实施的与前者有关的管理及后勤服务等活动。

医疗诈骗应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存在欺诈行为;其二应明确是在医疗行为中发生的欺诈,而不是非医疗行为中发生的欺诈(例如以医疗为名,而实际提供的是不涉及医疗的保健服务)。医疗欺诈的概念与构成要件的界定对于执法人员而言非常重要,是执法人员认定相关行为的依据。

医疗诈骗应符合以下要件:一、故意向对方提供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二、诱使对方做出错误行为;三、消费者因此陷入错误认识。医疗欺诈的特征体现为:一、以虚构或夸大病情、过度医疗为手段;二、以诱使患者支付非必要医疗费用,取得财产或其他财产性利益为目的;三、在其医疗水平和能力范围内明显可以避免误诊而积极追求;四、给患者生命权、健康权造成侵害或给患者财产权益造成较大损害。

医疗诈骗与其他概念的区别

医疗诈骗不同于医疗过失,属于医疗故意,是與医疗过失截然相反的概念,其主观恶性远远大于医疗过失。从产生原因来看,医疗过失多是由于责任心的缺失或技术性疏漏,而医疗诈骗则多是由于医疗道德,而且是最基本道德的丧失。医疗欺诈也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医疗纠纷。医疗过失是一种对行为人主观状态的描述,而非责任状态。医疗纠纷是一种争议表现形式,医疗纠纷不一定表现为医疗责任,只是一种事实描述,而医疗诈骗是一种责任定性,进入纠纷领域就表现为确立医方责任。

医疗诈骗与过度医疗不同,过度医疗在诊断上不存在故意将此病诊断为彼病的情形,多数是在诊断过程中,将不必要的检查措施推荐给患者,比如通过费用低的手段就可以诊断的,却故意开具费用高检查单;诊断后,增加不必要的治疗量,比如滥用抗生素、滥用支架等。而医疗诈骗在客观上多数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表现形式。例如,利用患者隐私心理,将普通的炎症故意诊断为性病,开具大量高额抗生素或者不必要治疗项目进行“治疗”。或者伪造化验单,将普通草药方剂冒充名贵药材销售给患者,这就是典型的隐瞒真相的做法。

医疗诈骗的主观恶意是非常明确的,其目的就是通过非法手段占有患者财产,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而过度医疗既有可能是出于故意,也有可能是过失,甚至难以简单认定存在主观恶意。像医务人员出于举证责任的考虑,进行了一些过度治疗,很难说就存在主观恶意。

从相关法律、法规的用语上,可以看出,医疗诈骗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远高于过度医疗。现有法律、法规都仅将过度医疗作为禁止行为加以规范,但是对于医疗诈骗却纳入严厉打击的对象。由此可见医疗诈骗的社会危害性之大。

医疗诈骗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医疗事故,因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界定,医疗事故以过失为核心主观要件,而医疗诈骗的最大特征为主观故意,对后者的惩戒要严厉。医疗诈骗还不同于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主观以外的因素所造成的,通常受医疗科学技术条件的客观限制,属于法理中的意外事件,医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而医疗诈骗是主观过错,对于人身财产的侵害完全可以避免,具有社会恶性,需要追究故意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医疗诈骗的分类

治疗诈骗

治疗诈骗可以分为过度治疗和恶意治疗两种,过度治疗是治疗过程中发生加大成本的治疗,以谋取不当利益。行为方式有过度检测、过度用药、过度手术、过度观察和过度保健等。恶意治疗表现为本来患者并未生病,但是医生为了赚钱声称患者患病,以及患者自身病症不大,医生恶意说成大病或虚增病症项目、混淆症状部位以及治疗中使用假药劣药等。

现实生活中存在故意医疗终止使得病症不能一次性痊愈,以达到反复、多次治疗来累计增加收费额的情况。从理论上讲,凡出于获取非法利益的不彻底治疗或敷衍医疗,故意诱使或者迫使病人接受不适当服务的也属于医疗诈骗。

宣传诈骗

宣传诈骗分为告知诈骗和价格诈骗。告知诈骗对其医疗器械、治疗方法、药品疗效功能描述上的诈骗,夸大效果,隐瞒副作用以及对医疗机构资质和医务人员的职称、专长、荣誉、从业经历以及从业年限等的虚构和鼓吹,总之,是能影响患者自由选择、意思表示以及诱使行为人的因素。价格诈骗表现为分解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与虚标价格等手段,给予患者不公正的报价,获取暴利。

龙岗警方严打医疗诈骗行为

2019年4月27日,深圳龙岗警方在莆田健康产业会上发布声明,成功破获涉医诈骗犯罪团伙,并告诫相关部门务必会以此为戒,加强内部管理并安排自查自纠。同时还承诺道,“全体会员务必共同推动民营医疗品牌的树立,配合国家医改的全面成功,让患者认可、让政府放心!”医疗欺诈往往涉及诸多方面,也曾有不少患者遭遇过胡乱收费、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情况,不法医院通过网络推销虚假宣传进行欺诈,对患者宣称“正规”机构、“合法经营”等旗帜,从而取得消费者的信任,却在医治过程中故意隐瞒真相等方式,使患者产生错误认识并接受医疗服务,让受害者蒙受经济损失以及人身损害。自深圳警方破获涉医诈骗案之后,对于虚假宣传、过度医疗、医疗欺诈等违规违法乱象行为,莆田健康产业总会表示将会建立预警通报、自查自纠、整改反馈等机制,面向社会设立公开的监督举报电话;对内部会员严格监督管理,设立黑名单制度;并在即日起三个月内成立行业自律机构,专门负责行业自律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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