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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文学的内卷化问题

2019-08-07刘大先

长江文艺 2019年5期
关键词:族群少数民族话语

刘大先

少数民族文学的“内卷化”,意指那种日益收缩、向内生长的现象,在创作上的具体表现为题材的窄化,情节结构的套路化,人物形象的扁平倾向,美学风格的自我风情化,价值理念的偏狭;研究中同样存在着诸如机械套用身份认同、族群理论,方法论陈旧,缺乏范式转型等问题。固然这三十年来少数民族文学无论从数量到质量都有较大的发展,这个毋庸置疑,但内卷化的情形也不容忽视,它发生于1990年代末以来,一直延及到当下,已经成为少数民族文学未来发展的瓶颈,是时候进行梳理、总结与反思了。

“内卷化”(involution)這一术语是格尔茨1963年在描述印度尼西亚农业的基础上提出的,他指出数个世纪精密的水稻种植,没有重大的技术与政治变革,从而造成了社会形态的徘徊,即一种社会或文化模式发展到某一阶段形成某种确定的形式后,便停滞不前或无法转化为另一种高级模式。1988年杜赞奇在其研究华北农村的著作中借用了这个术语,用以描述政府不是靠提高行政效率,而是扩大外延的旧有方式的再生来勉强维持。1990年黄宗智在其研究长三角小农经济及其家庭的时候用内卷化的概念指称在有限土地上通过投入劳力精耕细作以增加产量的做法,这种增长其实并没有带来升级换代的发展。如果剥离具体涉及到的研究领域,我们会发现,其实所谓的内卷化具有某种通用性。回顾晚近三十年的少数民族文学发展,无论是创作,还是研究,都存在着内卷化的问题,并且很多时候它们相互为用,甚至形成了某种闭合结构。

之所以以“晚近三十年”为讨论时段,而不是近来甚为热闹也符合政治话语分期的“改革开放四十年”,恰在于少数民族文学独特的一面——它从发生时起与主流文学的关系在新中国七十年来发生了数次变化,有时候同步共鸣,有时候处于“迟到的现代性”的状态,还有的时候则游离在主流之外试图直接接轨“世界”。并且“少数民族文学”这一总括性指称的内部也包含着极为丰富的维度和层面,甚至有着“同时异代”的观念性差异,不可一概而论,因而我们只能就主体叙述而言之。主流文学史的断代往往将“新时期”作为文学的黄金时代,在迄今为止的叙述中常可见到对于从伤痕文学、反思文学、改革文学、朦胧诗、寻根文学、先锋小说等一系列呈现出多样态文学及其脉络的怀旧式表达,八十年代在这种表述中充满勃勃生机和多种可能性,少数民族文学内在于这种探索里。回到文学历史的细部,除了乌热尔图、李陀、张承志、扎西达娃这些被当代文学史标出的人物,益希单增《幸存的人》、蓝怀昌《波努河》、韦一凡《劫波》、查舜《穆斯林的儿女们》……这些各民族作家的作品几乎包含了上述论及的所有潮流与风格,尽管此一时期是“少数民族文学”学科的发展繁荣时期(《民族文学》与《民族文学研究》的创刊可以说是两个标志性事件),但它并没有将自身自外于主流文学之外,也就是说“少数民族文学”有着自觉不自觉的“同时代”意识,并无后来论者所强调的学科“主体性”——它没有刻意要树立自身的独特性,因为彼时的文化语境是人道主义与启蒙话语逐渐替换了先前具有统摄性的革命与阶级话语。

无论是革命与阶级话语,还是人性与启蒙话语,都是总体性的。回首新中国成立初少数民族文学命名与确立之时,意在通过平等权力的政治举措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并建构人民文化,少数民族身份从属于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公民身份。在共同的理想愿景之中,少数民族文学书写无论从主题、题材还是审美风格的形成与人物形象的塑造都与时代共振。伴随着现实主义中国化(以马克思主义改造19世纪以来的现实主义,并通过对苏联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扬弃)的过程,少数民族文学通过对革命斗争与民族解放的历史、土地改革与合作化的现实、地域景观与移风易俗的生活变迁等方面的描摹与颂扬,形成了刚健清新、明媚质朴的主调,而在这个过程中后来被文学研究者发掘出来的主流文学中存在的对激进变革的犹疑与反省则几乎没有。闻捷、冯牧等汉族作家与少数民族作家自身对于本民族的书写,从基调与美学而言都显示出从情感到观念的一致性。虽然在“新时期”之后这种一致性的核心理念由“革命/阶级”转化为“启蒙/人性”了,但仍然延续着总体性的思维,少数民族的题材与内容没有游离在国家主导性意识形态之外。

总体性的瓦解发生在1990年代中后期,“新时期”以来的纯文学话语建构完成的同时,也意味着文学的泛化、分化和资本化时代的到来。少数民族文学这一与国家文学制度、文学组织和文学规划密切相关的分类在1990年代之后也同时面临着这种命运,短暂失去体制所提供的扶持与庇护所敞开的探索空间使之沉积了一段时间,在新世纪旋即迎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多样性的新的契机,当我们描述这段历史进程之时固然无法忽略某些个人的努力,但就整体而言,时势已转,少数民族文学必然要被大历史裹挟着前行。

文化多样性话语在实践中很容易被误解为文化多元主义,而这正是少数民族文学内卷化的起源——前者的理念可以概括为千灯互照、多元共生,并且在共生之中谋求通约性,即其前提必然现实地落在多元一体的基础之上;而后者则更多来自于文化相对主义,以差异性作为基础,并会导向差异性的固化,从而在微观政治中强调差异认同和身份政治。文化多元主义的大行其道自然而然会让少数民族文学从总体性、同时代性中退却,而不自觉地重复东方主义话语:少数民族文学会努力塑造自身的特质,以树立某种符号价值,从而获取文化市场的份额,这必然会出现自我风情化,即便是严肃的文学探索,因为在观念中接受文化多元主义的集体无意识,也会为了争取文化权重,而在官方话语中特别强化自身的特质。

所以,我们很容易在新世纪以来的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中看到某些模式化的现象:历史叙述接受新历史小说所形成的那种个人主义史观,以家族史、情感史、生活史取代此前的革命史、斗争史和解放史,并且将族群与地方结合,形成与中华民族和国家的映照结构,从而割裂了具体族群与整个国家历史进程的关联,成为一种封闭叙事的想象套路。现实题材作品则更多聚焦于现代性流播之于边地、边疆的少数民族既有传统的冲击,它们往往会以城市与乡村的二元对立结构出现,乡土、族群、血缘、族群共同体在叙述中成为现代化的牺牲者,其情感结构以对旧有文化的怀旧与缅怀、对新兴文化的怨恨与感伤为主。在影视文学和诗歌之中,源于民间口头传统的滋养作为精神与技术资源依然存在,但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观念的加持,往往对某些已经过时的东西不加辨析与批判,在风景与意象的营造中落入到刻板印象之中,经常出现的是陈腐的观念与内容。

少数民族的社会与政治问题在内卷化中,很大程度上被化约为文化问题,而文化则往往收缩为某种奄奄一息的“传统”,那个“传统”不再是历史流传物在当代的效果历史,而成为由某些具体意象、符号、故事类型所构成的固化存在,从而脱离了其时代性,此种文学书写无疑是脱离了广阔现实与生活的偏狭想象,无意识地重复了东方主义的思维。举个例子来说,1980年代盛行一时的“魔幻现实主义”至今依然是少数民族小说中常见的手法,本来作为未被工具理性所驯化的“诗性思维”或者“元逻辑”,魔幻与超现实手法有其合法性,但具体作品我们更多看到的是无所用心的挪用,很多时候不过是观察中偷懒和表述中惰性的表征。

这些现象背后最为根本的问题是世界观和价值观的矮化。如同前文所言,少数民族文学发生之初,从来都没有自外于大历史。作为同时代人,少数民族与主体民族面对的是同样的社会、技术与日常生活世界,问题与意识、体验与焦虑、情感与表达本不应该受限于某种族群身份——这种身份自身也是在历史中产生,会经历不同语境而做出相应调适,而不是永世长存之事。如果将少数民族身份与文化书写为由某些特征所构成的静止之物,那显然有违于历史演化的动态性。当然,如果辩证地看待问题,具体的少数民族自有其特定的历史发展脉络、文化传统、宗教习俗乃至各种人生仪礼,同聚居之地的风土景物也会形成相应的关联,只是这种关联也需要在流动性中进行把握。内卷化问题就在于它是在凝滞的视野中进行书写,这无疑是不恰当的。其直接的结果是使得少数民族文学在书写范式上表现为模式化倾向,甚而言之,是量的累积而较少质的突变,间接导致少数民族文学在整个文学生态中不占有重要位置。因此,当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者指责主流文学批判与研究忽视少数民族文学的时候,首先需要反躬自省,询问一下自身除我族文化之外为中国文学提供了什么样值得借鉴与参考的经验、技法和观念。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作品虽然可能从细微之人、事、物、情入手,但显然不会满足止步于此,总要指向于普遍、共通的感受与思考。少数民族文学失掉自信力了吗?或者说它难道只能局限于关心族群与文化问题吗?从具体位置、身份与文化切入当然是作为个体事业的文学的题中应有之意,但它同时应该树立完全有能力思考与书写我们时代重大问题的信念。唯有如此,才有可能摆脱内卷化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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