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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定原则下的纳税人意识探究

2019-08-06王帆邹妙洁

科学与财富 2019年21期

王帆 邹妙洁

摘 要:在我国经济法体系中, 税收法定原则的落实意义重大。而纳税人意识与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之间关系密切, 因此无论是在立法、执法还是司法活动中, 税收法定原则都对纳税人意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然而, 现阶段我国在纳税人意识方面存有诸多问题, 这就需要有针对性地提升其权利、义务意识, 只有通过了解纳税人意识的概念,探究中国纳税人意识现状及成因,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我们才能真正而全面地认识纳税人意识,做有纳税人意识的纳税人。

关键词:纳税人意识;税收法定;权利意识;义务意识

一、什么是纳税人意识

(一)纳税人意识是在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条件下,纳税人基于对自身主体地位自身存在价值和自身权利义务的正确认识而产生的一种对税法的理性认知认同和自觉奉行精神。或称纳税人对其自身地位、利益及其实现方式等的内在要求和认知, 包括主权、权利和义务意识。

(二)纳税人意识在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纳税人意识的确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需要。研究并培养纳税人意识,对依法治税的深入开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对于在中国强调纳税人意识的重要性的原因,其一偷税漏税行为仍然存在,其二与其认为被强制性缴税,相比对税法的尊重而真正把纳税作为责任与义务,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中国纳税人意识现状及其成因

(一)“减税降费”背景下的纳税人意识现状

2018年,税务部门坚持依法征税和科学统筹,组织税收收入(已扣减出口退税)137967亿元,比上年增长9.5%, 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的增值税三项改革平稳有序推进,5-12月降低增值税税率减税约2700亿元,制造业减税占35%;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惠及50万户纳税人,减税约80亿元; 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第一步改革施行3个月,减税约1000亿元,7000多万个税纳税人的工薪所得无需再缴税;新出台的支持创新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减税约500亿元。落实减税政策认真高效,体现为“两降一升”:税收增速逐步下降,由前4个月的16.8%回落到后8个月的5.2%,减税效应持续显现,纳税人投诉量下降11%,纳税人获得感进一步提升。按照个税法修订决定的内容,此次税法落地将采取“一次修法、两步实施”的方式,第一阶段为新税法政策实施的过渡期,将在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提高基本减除费用、优化税率表;第二阶段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税法内容。然而,现实情况表明,伴随着“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对于纳税人来讲,完全理解政策意图的仅占少数,我国纳税人意识整体不强。

(二)中国纳税人意识淡薄的成因

1.传统因素

首先,从中国文化传统对纳税人意识的影响来看,中国国民的公共理性精神十分欠缺,还难以形成对税收的正确认识。其次,从目前中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及其发展水平来看,新中国建立后步入计划经济时期,现在虽然正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体制改革也在进行,但离完善的纳税人意识所要求的政治、经济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现行的改革不断推进,对纳税人意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现行政策

第一,税收法制建设滞后,对提高公民的纳税人意识的外控力弱。绝大多数税种大量由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来规范,立法层次比较低,从而难以确立税法在纳税人心目中的权威和地位,也就谈不上纳税人在理解信任税法。

第二,税收制度设置不合理,使得纳税人对税收制度产生不满情绪,对良好的纳税人意识形成负面影响。尽管中国通过1994年的税制改革,税制设计规范了很多,但仍存在不合理性。

第三,税收宣传效果不理想。虽然每年税务机关都要举行税务宣传月活动,但是从具体来看,仍存在以下问题:税务部门唱独角戏,社会舆论及纳税人不予重视;过分强调纳税人义务,忽视了对纳税人权利的宣传;手段单一,方式落后,新出台的税法得不到及时宣传;重纳税人宣传、轻税务干部宣传。

三、增强我国纳税人意识的途径

(一)更新税收理念

上文已经阐述了中国纳税人意识淡薄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想要从根本上更新纳税理念是一项复杂甚至艰难的事业。从党和政府的角度而言,就是要进一步推进民主政治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纳税人意识的培养提供现实环境。从社会的角度而言,需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纳税人的良好社会氛围,需要形成尊重法律、崇尚道德的良好风尚,为纳税人意识的培养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完善税收法律制度

一是在税收法制建设方面,我国要提高立法层次、细化税收法律内容, 首要问题是要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这一民意立法机关的力量, 使其真正有能力因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适时新订、增删和完善税收法律。同时, 还应进一步完善人大立法的程序和机制, 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税收立法座谈会、听证会、公布法律草案等, 扩大纳税人、各行各业代表、专家有序参与税收立法的途径, 更好地吸收和反映纳税人及全体人民的意愿和要求。

二是在税收制度方面,應通过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税制,实现税收公平,以税制的合理性促进公民纳税人意识的提高。

三是在税收征管模式的构建方面,应主要解决当前税收征管模式中存在的征、管、查之间的相互制约问题,发挥大数据与信息化的优势,消除征管盲区,通过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来减少纳税人的偷逃税。

(三)转变税收宣传方法

目前,中国对纳税人意识的宣传较为传统。应该在进行了一系列税法相关方面的改革之后通过宣传片、公益广告、微信公众号、微博、网页等多媒体方式,向大众普及税法知识,了解中国税收。

四、结语

税收问题不仅关系着一个国家的荣辱兴衰,更与每一个纳税人息息相关。中国只有充分提高纳税人意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税收问题,使国家获得长足发展。因此,作为纳税人,应当明白纳税人消费的公共物品或服务来源于政府部门。政府部门用于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务的资金,又来源于纳税人所缴纳的税收。此时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与其之后所拥有的消费公共物品或服务的权利,是一种对称关系。因此,围绕税收而形成的各相关行为主体关系,均表现为法律层面上的“权利与义务”的对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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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力.纳税人意识:公民意识的法律分析[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7(02):20-30.

[3]朱大旗.论税收法定原则的精神实质及其落实[J].国际税收,2014(05):11-14.

[4]高培勇.论更新税收观念[J].税务研究,1999(02):3-8.

作者简介:

王帆(1998-),男,山东烟台人,山西财经大学本科在读,财政学专业,财税理论与政策。

邹妙洁(1997-),女,江苏无锡人,山西财经大学本科在读,财政学专业,财税理论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