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那+量词+VP”结构的特点
2019-08-06李依轩
李依轩
摘要:本文对“这/那+量词+VP”结构的特点进行了简要的分析。认为“这/那+量词+VP”结构中量词的分为通用量词“个”与动量词两种;谓词性成分VP包括形容词性成分与动词性成分,其中动词性成分从意义上可以分为动作动词、主观评述动词、心理状态动词、心理态度动词四种。
关键词:这/那+量词+VP;语用功能;程度
[中图分类号]:H14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9)-17-192-01
关于“这/那+量词+VP”的结构,吕叔湘(1985)曾简要提及,他认为“这个、那个”在处于主语、宾语地位的动词或形容词的前头,是“这种、那种”的意思。例如:
(1)你看两个小人儿这个哭哇!(老舍《四世同堂》)
不过“这个/那个+VP”结构在句子中也可以做谓语,做谓语时,“这个/那个+VP”中的“这个、那个”就不能是“这种、那种”的意思了。例如:
(2)我心里这个急啊。(毕淑敏《大海里翻了豆腐船》)
如果把其中的“这个”理解为“这种”的意思,整个结构就变成名词性的了,不符合原意,也不能与后面的动词“说”搭配。此外,我们认为,“这/那+量词+VP”中的量词也不仅限于“个”,别的量词也能出现在“这/那+量词+VP”结构中。
我们发现,“这/那+量词+VP”在口语中使用的情况还是比多的,但都理解为“这种、那种”的意思并不是很恰当。因此,下而我们将对“这/那+量词+VP”结构进行简要分析。
可以出现在“这/那+量词+VP”结构中的量词,大致分为两种:‘种通用量词“个”;一种是表示动作数的动量词,如“通、顿、趟、番”等。
通用量词“个”在“这/那+量词+VP”结构中出现的情况比较多,基本所有“这/那+量词+VP”结构中的量词都可以用“个”来充当。后而的VP既可以是动词性的,也可以是形容词性的。例如:
(3)各种各样的声音都有,那个闹呀!(王安忆《长恨歌》)
(4)有庆走到他娘身边,脖子就一抽一抽了,哭得那个伤心啊。(余华《活着》)
“这/那+量词+VP”结构中的量词也可以是表示动作数的动量词,如“通、顿、趟、番”等。例如:
(5)舒大妈哎,您怎么又出来了,让我这通找!(《人民日报》1966年03月12日)
(6)让我把他这顿捶呀,把手都打木了。(《金蔷薇》中译本)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我们所讨论的“这/那+动量词+VP”的形式,主要指的是在句子中仍然是谓语性质的“这/那+量词+VP”结构。而像“这顿骂让他长了记性”、“回家免不了挨这顿打”这种句子,“这/那+量词+VP”结构从意思上来看是一个名词性成分,与我们所说的情况并不相同,因此不做讨论。
动量词在“这/那+量词+VP”结构中一般只能出现在动词性成分前,意思上和用通用量词“个”没有太大差別,一般可以互相替换;而形容词成分前只能用“个”,不能用动量词。
“这/那+量词+VP”结构中的谓词性成分VP可分为动词性的与形容词性的,前而说过形容词的只能与通用量词“个”使用。此外,能够出现在“这/那+量词+VP”结构中的形容词性的谓词性成分,如果“这/那+量词+VP”结构是做句子的谓语的话,一般都是可以单独做谓语的性质形容词,如“冷、快、红、大、快”等等,而状态形容词一般不能出现。例如:
(7)花儿这个红。
(8)*花儿这个通红。
而“这/那+量词+VP”结构做其他成分时,如补语时,除了性质形容词外,一些状态形容词似乎也可以出现,例如:
(9)跑得那个快。
(10)?站得那个笔直。
除了形容词性成分之外,“这/那+量词+VP”结构中出现动词性成分的情况更为典型,我们根据动词意义的不同,大致将可以出现在“这/那+量词+VP”结构中的动词,分为如下几类。
第一种是动作动词,即有实际动作行为的动词,如“打、哭、笑、看”等,用法例如“被人这通打”、“把孩子吓得这个哭啊”、“我把书反反复复这顿翻”。
第二种是带有主观评述意味的动词,如“批评、表扬、教训”等,用法例如“我被老师这顿教训”、“小王被经理这通批评”。
第三种是表示心理状态的动词,表示心理状态的例如“高兴、生气、着急”等等,用法例如“我这个高兴啊!”、“我心里这个生气”。
第四种表示心理态度的例如“喜欢、恨、爱”等等,值得注意的是,第三种表示心理状态可以与动量词搭配,而表示心理态度一般不能与动量词搭配,只能与通用量词“个”搭配。例如“我跟他这顿生气啊”、“*我对这小孩这通喜欢啊”。
此外,我们认为“这/那+量词+VP”在使用时一般带有主观评价性的意味,即说话人主观上认为某个动作或状态的程度很深,用“这/那+量词”来指称动作或状态,有一种“不需要描述就可以理解其程度”的意味,因此带有一种突显程度的作用,这一点还值得我们继续探究。
参考文献:
[1]丁萍突显程度的“这/那个+V/A”[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对外汉语教学与研究版),2013,11(5):54-62.
[2]方梅.指示词“这”和“那”在北京话中的语法化[J].中国语文,2002(4):343-356.
[3]吕叔湘.近代汉语指代词[M].上海:学林出版社,1985.
[4]刘月华.实用现代汉语语法(增订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