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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委员热议农产品

2019-08-05

农产品市场周刊 2019年5期
关键词:加工业增值税农产品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委齐成喜:加快农产品与电商对接

齐成喜说,现阶段农村电商网销以初级农产品和地方土特产品为主,缺少深加工、品牌化和标准化的农产品,质量难以保证,销售收入增长缓慢。

他建议,加快农产品现货市场与电商对接。一是制定农产品电商发展规划;二是搭建京津冀农产品电商交易平台、制定全国统一的特色农产品资质、定价标准;三是协调相关部委研究优惠政策,提高农产品电商吸引力和示范效应;四是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鼓励政府、银行、企业形成多维度参与。此外,还可引导农村电商从业者到电子商务发达省份学习先进理念和经营经验;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鼓励外出打工者和大学生返乡参与农村电商创业。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穆可发:保障“菜篮子” 要做好农产品基层监管

穆可发带来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建议。“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制假售假、环境污染物超标等问题,在部分地区、部分品种上还存在。”穆可发认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没有完全排除的原因,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队伍不健全。“农产品质量工作起步晚、基础弱,而且越往基层越薄弱。”穆可发在调研中发现,县乡两级监管机构,不少县监管工作职责由农技推广中心和农业执法大队承担,尚未形成统一领导与协调的监管体制。

“县一级有约四分之一没有建立起来。”穆可发说,乡镇机构人员少、任务重、兼职多,即使配备了监管人员,主要精力用于开展其他工作,“加上执法手段、装备等没有跟上,人员待遇低、流动性大、专业知识缺乏,日常监管难以完全到位。”

同时,穆可发认为,支持农产品提升质量安全水平的政策措施力度不够,“过去工作着眼点主要在农产品数量上,相关政策、考核、评价、支持措施等多是围绕增产来进行的,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研究和投入相对不足。”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农业生产经营标准化、规模化水平总体不高,小、散、杂仍是普遍现象,这也让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难度加大。“优质优价的市场环境还没有形成,效益体现不充分。”穆可发建议,国家就一些直接影响质量的关键领域,如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质量追溯、准出准入、包装标识、社会治理保障等方面,重新出台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系统性的政策文件。

穆可发认为,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形势不相适应,“需要加快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并与《食品安全法》实现有效衔接,实现两法并行、各有侧重。”他建议重点在延伸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经营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边界,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等方面修改和完善。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商丘市市长张建慧:培育更多农产品特色品牌

“生产高品质的农产品已成为农民的共识,但因为缺少叫得响的品牌,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农民还是有些底气不足。当务之急是培育更多农产品的特色品牌。”张建慧直言,有很多优质农产品,走不出去的重要原因就是缺少品牌,品牌效益决定着经济效益,有了品牌,有了知名品牌,农民增收就有了保障。

“想壮大农业,品牌太重要了。”张建慧介绍,商丘市委、市政府以把全市建设成为全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示范区为目标,把品牌建设作为提升现代农业的重大战略,科学制定了农产品品牌建设规划,顶层设计,鼓励引导,依靠品牌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努力把品牌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

“对此,相关部门应继续出台专门扶持农产品的品牌提升、品牌宣传、品牌推广政策,努力把地方品牌农产品推向全国、全球。”张建慧呼吁。

全国人大代表、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学武:出台相应增值税办法破解农产品加工“高征低扣”难题

张学武认为,农业是国之大纲,农产品加工业一头连着农业和农民,一头连着工业和市民,亦工亦农,既与农业密不可分,又与工商业紧密相连,是农业现代化的支撑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对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张学武在建议中表示,当前,我国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一直处于“高征低扣”的困局中,税负高于利润的现状,让农产品加工业难以得到飞跃式发展。

张学武建议,为了适应供给侧改革、国内城乡居民消费升级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引导农产品加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增强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国际竞争力,迫切需要在税制设计上,不仅要向初级农产品生产者倾斜,更要惠及下游农产品加工行业,通过调节税收政策,扶持一大批具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运用税收政策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发达国家通过税收扶持和补贴造就了一批竞争力超强的国际性企业。”张学武建议。

“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平均税负约占销售收入的8%?10%,而利润仅为销售收入的3%?5%。农产品的税赋高让农产品加工企业深陷困局。”张学武在建议中表示。

张学武表示,当前,我国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一直处于“高征低扣” (深加工进项12%,销项16%)的困局中,税负(进销税率差)明显高于其他加工业。他建议,尽快出台《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实施办法》,降低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增值税税负。

此外,张学武建议,应允许贷款利息进项抵扣,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部分国家扶持的行业进行抵扣试点。修订“营改增”政策,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支出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作为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可先在制造业和先进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中试点利息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抵扣,后续逐步全面推开。允许部分国家政策扶植的经济活动所支付的利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企业进行技術改造,设备更新,创投资金。全面实行部分抵扣。考虑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平衡,可以对贷款利息进项税按照固定比例进行抵扣,比如贷款利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50%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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