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劳动者支起“遮阳伞”
2019-08-05木土川
木土川
「高空美容师」(时永健 摄)
夏日高温,我国许多地方正进入“炙烤模式”,防暑降温已成当务之急。尤其是维护建筑行业户外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在酷热难耐季节的“高温作业”中迫切需要一把“遮阳伞”。
早在2012年6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四个部门,专门联合推出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确保从法制上为户外劳动者支起了一顶应对高温天气的“遮阳伞”。
按照相关规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作业除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当地气温情况调整作业时间。比如,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目前,在我国企业界形成了一个共识:只有实施人文关怀,才能调节员工能量。众所周知,员工能量具有多变性。如何激发员工的潜能,调节员工能量使之达到最佳状态,正是每一个现代企业所追求的目标。
通常而言,员工能量包含身体、情绪、心智、精神等四个方面的内容。首先“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健康的体魄是员工创造力发挥的基础条件;情绪控制能力是员工能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的情绪往往能释放巨大的能量;心智体现的是员工的智力、判断和思考问题的能力,是员工能量的焦点所在;精神能量则是对成功的向往、追求和自我激励,是最为宝贵的员工能量。
因此,新时代建筑施工企业要持续追求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只有时时处处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正确调节员工能量,尽力为员工支起人文关怀的“遮阳伞”,才是一个明智的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