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首例“基因编辑婴儿”在中国诞生引争议
2019-08-04
2018年11月26日,南方科技大学副教授贺建奎宣布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在中国健康诞生。由于这对双胞胎的一个基因经过修改,她们出生后即能天然抵抗艾滋病病毒HIV。这一消息迅速激起轩然大波,震动了中国和世界。
据了解,“基因编辑婴儿”指通过基因编辑技术修改人体胚胎、精子或卵细胞细胞核中的DNA后生下的婴儿。早在2015年,美、中、英等各国的科学院、医学院就在人类基因编辑峰会上达成共识,允许开展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的基础研究。但同时强调,对基因编辑的早期人类胚胎以及生殖细胞不得用于妊娠,并指出现在就把该技术投入临床使用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的。也就是说,国际上早已为基因编辑研究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
2018年11月27日,中国科协生命科学学会联合体发表声明,坚决反对有违科学精神和伦理道德的所谓科学研究与生物技术应用。11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在回应“免疫艾滋病基因编辑婴儿”有关信息时表示,将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多维解读
科研中的伦理失范,需强化监管
无治理,则无伦理。霍金说过:“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到极致程度时,我们将面临人类历史上最好或者最坏的事情。”与人工智能技术相比,人类基因组编辑更是一个极具争议性的新兴技术,更需要纳入科学治理之中。一旦治理缺位,或严重滞后,不仅导致伦理问题丛生,更可能危及人类未来,对人类群体的潜在风险和危害是不可估量的。原因很简单,不确定性的遗传物质改造,一旦做出活人就不可避免地会混入人类的基因池,将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没有人能预知。
遏制科研过程中的伦理失范,除了在制度设计上发力,更需强化监管。特别是关注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的伦理乱象,将其尽早消弭于萌芽状态。这就既需要外部监管有力,也需要内部监管有效。由于科研的封闭性,一个常见的现象是,往往当实验成果发布后,舆论才被动得知,这也提醒立法部门在制度防范上要更有针对性,比如提升相关人员的违法成本。当前,广大科技工作者往往被要求遵守学术道德,却对科研伦理不够重视。一项调查显示,高达71.5%的科技工作者认为不注意保护人类研究对象权利(如自主权、隐私权、知情同意权)的现象在我国科技界很普遍或比较普遍。由是观之,加强科技工作者的科研伦理意识的确刻不容缓,提升他们的守法守规意识也应纳入议事日程。
别让“超级人类”担忧成真
也许有人会问:一个简单的基因编辑操作,若是真的能治病救人,那有什么伦理道德上的问题?
这不得不提到霍金在《对未来问题的简短回答》中的终极预言。他指出,在未来的富人阶级中将出现被经过基因编辑的“超级人类”,他们不仅具有优于普通人的身体素质和寿命,甚至可能连记忆力和智商都凌驾于常人之上。
因而,一旦这种基因编辑技术日趋成熟,并通过法律和伦理的审查,将对无法接触到基因编辑技术资源的平民阶层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压力,甚至可能对这一族群造成灭顶之灾。更令人细思极恐的是,不同于對已经出生的病人进行的局部基因编辑手术,这种胚胎层面的基因编辑,修饰后的基因势必会传递给这对双胞胎的子孙后代。这就相当于在人类基因库的水池里倒了一条新品种的小鱼,经过一代一代的繁衍,将对人类基因库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伴随着各种基因编辑技术和基因治疗方案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伦理道德始终是迈入这道神秘大门的一道坎,需要时时审视和掂量。如何在如此巨大的现实医疗需求下,寻求生物技术的平稳、合理、合法的发展,始终需要每一个科学从业者把持好心中的天平。
与此同时,在强大商业资本运作的压力和利益驱使下,科学家更应保持初心,秉承一个学者应有的理性,而非一味寻求这种只能吸引眼球而弊大于利的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