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分析
2019-08-02闫宏
闫宏
近年来,蒙阴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要求,因地制宜出台引导和扶持政策,扎实推进规范化建设,农民合作社稳步发展,涌现出大批管理规范、效益突出、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
一、全县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
蒙阴县农民合作社在发展中呈现出以下三个突出特点:一是起步早。上世纪八十年代,蒙阴县就开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并有了自创合作组织。二是数量大。随着各级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民群众发展专业合作社的热情较高,比较有实力的经营主体纷纷牵头创办合作社,专业合作社数量增长很快。三是类型多。政府按照各部门职责划分,坚持多渠道、多类型、多领域覆盖,促进了各类农民合作社的衍生发展,并逐步渗透到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
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1、土地流转瓶颈突破难。政府虽然出台了许多规范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但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仍存在较多问题,有的农户不愿意流转,对土地的情感很深;有的地方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的重视程度不够,政策引导不到位;有的地方流转服务不到位,土地流转信息不畅,供需双方不能有效对接。
2、资金瓶颈突破难。农业项目普遍具有资金投入大、见效慢的共性,合作社经营到一定程度想要继续扩大规模,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从中央到地方虽然也出台了资金方面的扶持政策,但因缺乏有效的抵押和担保,融资难的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
3、人才缺乏瓶颈突破难。合作社的主体主要在基层,而现在农村优秀人才流失严重,考学外迁、进城置业、外出务工的年轻人日益增多,留守的大多是老年人和妇女,会经营、懂管理的能人不多,高素质人才又不愿意到农村去,导致人才缺乏成了制约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因素。
4、社会化服务瓶颈突破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特点对信息、资金等社会化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目前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和体系尚不健全,服务力度和广度不到位,不能满足合作社的经营需求。
三、扶持政策及到位情况
1、强化指导服务,为农民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空间。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拍摄电视专题片等形式,深入宣传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及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营造良好氛围。落实政策,扶持发展,整合各级部门安排的涉农项目资金,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形式,支持示范合作社发展。加强与涉农金融机构的协调,对生产规模较大、经营效益好、有收入来源并且具备法人资格的农民合作社,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同时依托省农业担保公司和市财政担保公司对合作社贷款给予抵押担保服务。
2、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分类指导、规范完善、不合格或已名存实亡的合作社予以剔除,同时将优秀合作社编入政府优先扶持目录予以重点培育。每年择优培育一批示范社,并实行定期监测、动态管理。
3、把握导向,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在推动发展特别是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坚持社员制、等比运行和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等原则,指导其按照省试点方案因地制宜开展信用互助试点工作。促进扶贫方式创新,采取土地流转、扶贫资金入股等形式吸纳贫困户加入合作社发展现代农业,通过“公司+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帮扶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增收脱贫。
四、建议
1、切实加强对发展合作社的引导。坚持把发展合作社作为当前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制定发展規划,明确目标任务,出台、落实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落实责任部门,真正把合作社作为推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农业的新型经营主体来扶持。
2、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财政充裕的地方可以设立农民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形式支持合作社发展,对获得名牌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的给予奖励。各部门加强协作,在农业综合开发、土地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项目安排上,向合作社倾斜,为其发展壮大提供助力。
3、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养发展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科学设置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合理设置岗位,充分发挥基层农技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完善人事制度,动员基层农技人员与农民合作社结对,开展指导帮扶,探索农技人员提供技术增值服务获取合理收益的新机制。鼓励农民合作社向社员提供各类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其服务成员、引领农民对接市场的纽带作用;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基地建设和订单方式为农户提供全程服务,发挥其服务带动作用;支持各类专业服务公司发展,发挥其服务模式成熟、服务机制灵活、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
4、强化农民合作社的规范管理。按照国家对示范社认定的要求,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监督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引导合作社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强化品牌包装和市场营销,统一技术标准和技术培训,在农资采购、施肥配药和病虫防治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追溯监测监督等制度,确保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作者单位:276200山东省蒙阴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