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及净水设施现状分析研究*
2019-08-02
(1.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江西省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江西 南昌 330013;2.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给排水教研室,江西 南昌 330029)
获得安全的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和基本人权,饮用水质量事关广大群众的身心健康[1]。据调查统计,自2005年国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来,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江西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建成了33794处集中式供水工程,全省农村用水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农村饮水保障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农村供水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2]。由于受到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以及水源条件、工程状况和标准提升等因素影响,农村供水工程在水量和水质保障、长效运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在水源、净水设施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本文旨在对江西当前农村供水工程的水源、净水设施进行调查分析,总结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江西农村供水的发展提出有关建议与对策。
1 农村供水工程水源调查研究
1.1 水源类型情况
由于江西省地形地貌及水资源情况较复杂,农村供水工程的水源类型各异,水源类型总体情况为:处在山区的农村地区,工程水源以引地下水和地表山溪水为主;位于五河及其支流两岸低山丘陵区的农村地区,工程水源以地表蓄水工程和河流水为主;位于鄱阳湖滨湖平原区的农村地区,工程水源以地表河湖水和浅层地下水为主[2]。据调查统计,目前江西现有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33794处,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工程21589处,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工程12205处,分别占集中工程总处数的63.9%、36.1%。江西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类型具体情况见表1和图1~图2。
表1 江西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类型情况
图1 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各类工程所占比重
图2 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各类工程所占比重
1.2 水源保障程度情况
江西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障程度总体情况为:大型农村供水工程的供水保证率高,小型农村供水工程的供水保证率低;以大江大河为水源的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高,以小河小溪为水源的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低;位于平原区的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高,位于山丘区的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低。据调查统计,供水规模20m3/d以上工程中,水源保证率95%及以上、介于95%与90%(含)之间、低于90%的工程处数分别为4268处、4108处、2140处,分别占供水规模20m3以上工程总数的40.59%、39.06%、20.35%。供水规模20m3/d以下工程中水源可靠的工程处数为10522处,占供水规模20m3/d以下工程总数的45.20%。江西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保障程度具体情况见表2,供水规模20m3/d以上各类工程分布在三个水源供水保证率区间的比重情况见图3。
表2 江西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保障程度情况
图3 供水规模20m3/d以上各类工程分布在三个水源供水保证率区间的比重
1.3 水源水质与保护情况
江西省河湖(库)水质总体情况较好,农村供水工程水源水质达标率也较高,但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工程不多。据调查统计,现有供水规模20m3/d以上工程中,水源水质达到Ⅰ、Ⅱ、Ⅲ类的工程有9810处,占供水规模20m3/d以上工程处数的93.3%。其中,供水规模W>1000m3/d、200m3/d 表3 江西农村供水工程水源水质达标情况 在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方面,目前,江西省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正在开展中,供水规模1000m3/d以上的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基本已报送政府审批,其中有部分工程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已划定,如南昌县幽兰镇集镇农饮工程、乐平市幸福水厂等1234个供水工程划定了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而供水规模1000m3/d以下的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大多处于编制状态。 江西早期建设的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小、标准低,设施简陋,具备净化、消毒等一套完整水处理设施的工程不多。2009年以后江西建设的工程以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为主,标准普遍较高,净化、消毒设施相对完善。据调查统计,江西现有集中式供水工程中,水处理设施完善的有10316处,配套完善率30.53%;消毒设备完善的有9277处,配套完善率27.45%。江西集中式供水工程净水设施情况见表4和图4。 表4 江西集中式供水工程净水设施完善情况 图4 水处理设施完善率和消毒设备完善率 由于早期受历史、自然、资金、健康饮水观念等种种原因制约,江西省建设了大量的集中工程和分散工程,原工程标准低、规模小、水处理和消毒设施简陋、工艺流程简单[3]。据调查,农村供水工程净水工艺特征如下: a.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工程,供水规模1000m3/d以上工程大部分采取“穿孔旋流(网格)絮凝池+斜管(斜板)沉淀池+重力式无阀滤池(普通快滤池)+消毒”常规净水工艺,约75%的工程采用该工艺,少数供水规模10000m3/d以上工程采取“网格絮凝池+平流沉淀池+虹吸滤池(普通快滤池、翻板滤池)+消毒”常规净水工艺。供水规模1000m3/d以下工程大部分采取“预沉池+慢滤池+消毒”净水工艺,且取水水源多以引山(溪)泉水为主。早期建设的小型农村供水工程也有采用一体化净水器,但考虑到净水效果、使用寿命等因素,江西省“十二五”后期建设的农村供水工程已不再采用一体化净水器。 b.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工程,一般只进行消毒处理,没有配置其他净水设施。 各地农村水厂药剂使用方面,混凝剂一般采用硫酸铝[Al2(SO4)3·18H20]、硫酸亚铁[FeSO4·7H2O]、聚合氯化铝[Al2(OH)nCl6-n]m。农村水厂消毒剂一般采用二氧化氯、液氯(日供水万吨以上规模水厂采用较多)、漂白粉。 a.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障程度不高。尤其是在农村山丘地区,以山溪(泉)水为水源的小型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较低,如在供水规模20m3/d以上工程中,20%的工程的水源保证率低于90%;供水规模20m3/d以下工程中,水源不可靠的工程占工程总数的54.8%。 b.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滞后。目前已划定水源保护区的工程不多,只有部分千吨万人以上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已完成,千吨万人以下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基本均没有划定,全省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作滞后。 c.农村自来水厂净水设施完善率低。目前全省仍有一大批农村自来水厂的净水设施简陋、没有完整的净水构筑物,约占工程总数的30.5%。特别是千吨以下农村水厂,净水设施的完善率较低,如供水规模20m3/d以下工程中,净水设施完善率不到20%。净水设施不完善已严重影响到农村供水水质安全。 d.农村自来水厂消毒设备完善率低。目前全省农村自来水厂消毒设备配套完善率只有27.45%,特别是百吨及以下农村水厂,大部分都没有配备消毒设备,如供水规模20m3/d以下工程中,消毒设备完善率不到20%。也就说,目前全省有很多农村水厂的供水没有经过消毒处理直接供给用水户。 a.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尽快完成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建议由地方人民政府按规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划定时限,按期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应设立水源保护区标志,协调推进农村水源环境监管及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及检测能力[4]。 b.尽快完成农村自来水厂更新改造。结合各地正在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对净水设施简陋、不完善的农村水厂进行更新改造,通过增加水处理构筑物或替换相关净水设施,进一步提升农村水厂的净水效果和能力。 c.完善农村自来水厂消毒设施。根据各地农村水厂的规模大小和运行管理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完善配置相应的消毒设施,确保农村饮用水进行消毒处理,提升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5]。 d.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6]。为解决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不高、工程运行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有效突破制约农村供水发展的瓶颈,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逐步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体系,建议加大力度持续推进全省各地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进程。 通过对江西当前农村供水工程的水源、净水设施进行调查分析,发现全省农村供水中普遍存在水源保障程度不高、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滞后、净水设施完善率低、消毒设备完善率低等问题,本文提出的相关建议与对策,可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运行管理单位提供决策参考。2 农村供水工程净水设施调查研究
2.1 工程净水设施完善情况
2.2 工程净水工艺情况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4 建议与对策
5 结 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