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共享发展理念下残疾人的社会融合问题研究
2019-08-01零彬颖隆文宇高铎雨马晨琳
零彬颖 隆文宇 高铎雨 马晨琳
摘 要:在人类构建命运共同体和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我国残疾人的生存环境和社会包容度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介于残疾人的身体条件、社会参与能力等各个方面的限制,如今,无论是社会生活还是政治生活残疾人都处于比较边缘的地位,社会融合水平相对来说并不高。怎样使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决定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进程和方向。本研究在分析广西南宁市残疾人社会融合的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共享发展理念下广西南宁市残疾人有限社会融合的原因,最后,本文从个体层面、社会因素、家庭环境、政府角度这四个维度對如何促进残疾人的社会融合度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残疾人;社会融合;社会参与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
我们国家当前十分关注残疾人这一群体,并对他们给予了高度的支持。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中,残疾人社会参与保障机制也正在改善。基于现阶段共享发展的概念,残疾人社会融合的现状如何?如何用共享发展的理念帮助残疾人更好的融入社会?这些问题,是本研究成员就残疾人社会融合问题调研时产生的问题,也正是目前急需被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二)研究意义
中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生产关系,政治关系和价值观发生了重大变化。残疾人面临社会边缘化的危机,本研究分析在此环境下残疾人的社会融合状况及其公共服务现状,并对此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对策。
(三)研究现状
虽然本国残疾人的生存状况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得到了明显改善,但仍受社会参与度低、自身身体的客观条件限制等因素制约,残疾人目前仍处于社会生活里比较边缘的位置。(周立军,2017)。徐洁(2010)认为,由于现实生活中存在全方位的社会排斥和个体自我排斥,导致社会体系不健全,残疾人个体社会融合度低,严重阻碍了社会融合的发展。我国城镇残疾人的社会融合问题在就业过程中愈发严重。吴文彦、厉才茂(2012)指出,政府应切实保障残疾人的正常合法权利,所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无条件向残疾人开放,让残疾人也能享受到公共文化资源的便利。吴艳雪(2013)认为,由于特殊教育界里“正常化”理念的提出,社会对于残疾的态度也由漠视转为人道关怀,对残疾观念也从个体型残疾观到社会型残疾开始转变。曲绍旭,周沛(2016)经调查发现,残疾人就业难,不仅受制于外部社会环境,家庭内部的阻碍也是关键因素。由于少数残疾人亲属受社会歧视的影响,不愿残疾人走向社会工作,宁愿其无业在家。社会相关组织承担起责任,深入每家每户积极开导,打破对残疾人就业的阻碍。
(四)研究创新点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学术界关注的群体更多是进城务工人口和他们面临的问题,而很少专家学者关注残疾人这一群体及其社会融合问题。本项目主要是在共享发展理念背景下以残疾人为研究对象,对残疾人的社会融合情况进行研究,贴合我国实际。相关研究中大多数学者只从立法、福利政策、普惠服务、康复训练等社会层面进行研究,而没有深入到残疾人自身及其家庭所存在的矛盾。该项目对残疾人群体的研究基于其个人原因、家庭冲突、社区服务和社会心理几个维度着手。
二、共享发展理念下广西南宁市残疾人社会融合的现状描述
(一)残疾人经济生活状况
英国学者Anthony Gidden指出,社会排斥主要分为经济排斥、政治排斥和社会排斥。从经济生活的角度看,南宁市残疾人群体就业水平不高、收入低、社会保障程度相对较低。其中,残疾人的收入来源主要是退休金、保险收入等来源。但大部分残疾人并没有这些收入,且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领取的比例低,因此南宁市绝大多数的无法经济独立的残疾人仅依赖于基本的家庭供养。现实生活中,很多家庭因残致贫,所以这一类残疾人家庭的经济状况通常都不容乐观。
(二)残疾人社会生活状况
第一,从受教育程度方面分析,南宁市残疾人的接受教育的水平总体而言较低。在南宁市,专门针对残疾人的职业培训机构不多,而残疾人在学校里容易受到排斥与歧视,不仅使他们产生身心上的巨大压力,也导致了残疾人就业状况不容乐观。
第二,根据广西南宁市残疾人联合会数据显示,南宁市残疾人接受的社会服务主要集中在医疗服务、康复服务、反贫困服务及辅助器具等方面,但接受这一类社会服务的残疾人占比仍然较低,表明了绝大多数残疾人仍未接收到社会服务。
第三,南宁市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程度低,与主流社会融合度不高。每天都出门的残疾人占到了40%,其中为了锻炼身体的占40.6%,为了会见朋友的占18.4%。尤其是没有固定工作的残疾人,因未能够很好地融入到主流社会中,导致未能有效地被主流社会所接纳,残疾人没有即使与周围人交往,日常的社会交往仅是基于生活需要或个人娱乐,而参与社会交往度较低。
(三)残疾人政治生活状况
总体而言,南宁市残疾人的政治参与度不高。社会普遍认为,残疾人需要保护的权利主要是残疾人的生命权、劳动权、人身权和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而政治权利属于更高层次的权利,对残疾人而言并没有较多实质意义。此外,部分残疾人因接受教育的程度不高,导致缺乏应有的政治素养,未能自觉行使其当家做主的权利,不能合理使用自身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
三、共享发展理念下广西南宁市残疾人有限社会融合的原因分析
在当今社会环境的影响下,残疾人社会融合状况不容乐观,如社会传统偏见观念、残疾人自身话语权低等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残疾人与社会的融合程度。
(一)个人自身的因素影响
当今社会的就业压力巨大,由于生理条件的限制,残疾人在生活、工作能力学习等方面相比于正常人并无太大优势,此外,参与社会交往方面存在的部分障碍降低了残疾人的社会融合度,导致残疾人就业明显缺乏动力与竞争力。
(二)家庭对残疾人的影响
受我国社会长期形成的家庭伦理观念的影响,家庭存在的意义是传宗接代,家庭成员必须具有生育、抚育和赡养孩子的能力,而较多残疾人的日常生活都是依靠父母或者其他家庭成员的帮助与支持,难以完成我国传统观念中传宗接代的这项任务。依靠家庭生活这一原因使残疾人的社会交往面积缩小,导致残疾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边缘化程度提高。
(三)社会环境
1.受传统观念的影响
在我国传统观念中,残疾人群体等同于“残废人”,属于并不能对社会付出多大帮助的群体。因此,由于当今社会欠缺帮助、扶持残疾人的责任和意识,致使残疾人在社会这个大环境的生活中举步维艰。
2.经济水平发展不均衡
我国经济水平发展不均衡这一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残疾人群体的就业压力,使得残疾人的社会边缘化程度越来越高,社会融合度越来越低,渐渐远离社会交往,长期孤立于家庭内部。
3.残疾人基础设施不健全
在日常社会生活中,残疾人会遇到很多不便之处,如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专属于残疾人的无障碍工作环境滞后于残疾人的实际需求,长此以往,逐渐降低了残疾人的社会流动能力,使之接近成为社会的边缘化。
4.缺乏社会保障计划
社会环境对残疾人的影响还体现在针对残疾人所制定的特殊保障计划,在现今的社会保障制度中还较为缺乏。如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均针对于正规就业的雇佣劳动者,但并没有专门考虑有特殊需求的残疾人。残疾人群体的最大特点是丧失部分或全部就业能力,因此,对残疾人而言,社会保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排斥。
四、共享发展理念下推进广西南宁市残疾人社会融合水平的建议
只有通过残疾人自身、社会机构、政府组织等方面多管齐下、共同努力,才能使得残疾人能够真正实现社会融合。
(一)个体层面
1.提升信息获取能力
多数残疾人受教育程度不高并且社会参与度低,对于新出台的残疾人帮扶政策、社会爱心活动等了解甚少,注重其受教育水平,有助于提升信息获取能力,进而改善自我发展受困现状。
2.拓宽就业渠道
由于残疾人长期以来处于被置于隐形歧视地位的社会现状,就业机会少之又少。面对这一状况,在筛选就业信息时应当通过各类助残机构、社区社会组织等积极寻找就业机会;在实现就业方式方面,应当主动了解、利用国家当前针对性的帮扶政策、专项资金等,结合自身能力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3.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残疾人由于自身身体条件或心理条件的限制,对于社会交往、社会活动都有一定的排斥情绪存在,积极性不高,这样会对自身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残疾人家庭应当积极引导其增强自我认同,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从而消除残疾人与外部群体的隔阂,得到社区认同、社会认同,最终实现社会群体和谐发展的局面。
(二)社会层面
1.发挥社区和社会机构作用
托养服务方面,社區和社会机构应起到辅助作用。残疾人的托管养护离不开其原生家庭的照顾,这是对于残疾人托养最基础的照顾。但社区和社会机构的加入,不仅能建立针对性的托养照料机构还能完善托养服务体系,从而提供充分的辅助支撑。
2.提供就业保护措施
就业方面,就业保护措施应多样化。首先,有关机构应充分关注残疾人就业过程中的被歧视问题,积极维护残疾人就业的合法权益;其次,应针对残疾人的特殊性设置相关岗位,拓宽残疾人就业范围;此外,应进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
3.完善基础设施
在社会参与方面,它丰富了公共事务,为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在制定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社区或公共服务组织应考虑残疾人的需求。与此同时,我们应积极落实“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提高社区的可访问性,社会公共场所等场所,并完善各种残疾人的基础设施。
(三)政府层面
1.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
在社会保障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覆盖面,以确保残疾人普遍享受。在住房方面,我们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住房的残疾人保护优先,并专注于为农村残疾人的住房问题。在社会救助方面,残疾人合资格人士将包括在及时最低生活保障,并为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残人员护理补贴制度的范围将得到改善。
2.推动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进展
首先,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康复服务系统,包括康复治疗,辅助设备配置,关怀和支持的;其次,在日常的康复服务,提供有针对性的康复和基本辅助设备配置为给残疾人,以确保基本康复、维修。
3.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落实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残疾人的利益,并在同一时间发展特殊教育“关于残疾人教育条例”;加强对平等就业权的权利和残疾人权益的保护,并消除对残疾人就业的体制性障碍;法律和相关的权利和残疾人权益保护法规,严厉宣传打击侵犯合法权益和残疾人权益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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