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戏曲研究新向浅析
2019-08-01夏锴
夏锴
【摘 要】说传统戏曲是一种遗产,人们一般不会有太多的争议,但是说戏曲是一种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接受的。事实上,人们已经习惯把“遗产”和金钱、房屋等物质相联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为人们研究戏曲提供了新的思路,从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来看戏曲,我们就会发现,在戏曲的传承、活态、价值和生态等方面具有鲜明的特点。对这些方面展开具体研究,是戏曲研究发展的新趋势。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戏曲研究
中图分类号:J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編号:1007-0125(2019)19-0046-01
一、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进行研究
对于物质传承而言,就是在戏曲应用中对于舞台具体物件的传承,传承人对于祖祖辈辈使用过的各种舞台器具在更新换代中将其保留下来进行有效保管和存管,以及再次对于工具的使用,对于这些传承过程中的器具来说,往往其特点都是静态不动的,传承人对其进行保管只能是保管或者是再使用,不能够对其进行一定的更改[1]。比如戏曲中的道具以及各种文物出台的相关文件、各种乐器等,这样的物质遗产只能是用于展出和研究,也都属于对物质的传承。
对于非物质的传承而言,这种传承指的是对戏曲的唱曲方式、表演方式以及舞美设计等的传承,戏曲从业者对于上代人流传下来的经验心得体会进行一定的总结,从而在表演方式上不断进行创新,从而让戏曲得到更加广泛的发展和传播,从而做到戏曲在传承过程中不断发展[2]。另一方面,对于非物质遗产来说,其特点不同于物质文化遗产,在一定程度上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动态的传承。在对以往的戏曲研究过程中,首先都会从戏曲的作者、演员等基本方面开始进行研究,知晓这方面的历史特点。在对剧本进行研究的过程中,过去的研究分析我们往往注重的是文学剧本部分,并且通过对比分析,知晓在不同的时代其呈现出来的形式是各异的。从而通过这些方面来让我们对继承关系进行思考探究,但是在实际的过程中,对于戏曲是怎样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戏班之间进行传承的,却没有更多细致的研究。在对时代演员的状况及历史进行考察时,很少会对具体传承过程有所思考。对于非物质遗产的传承而言,至少需要有三个方面的研究,一是如何进行传承,其方式是什么;二是对于传承人的研究,传承人的基本信息状况;三是继承了哪些具体内容。
二、价值系统的研究
在联合国的相关组织中,通过出台相关文献确定了如果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必要满足这些方面的价值体系。一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作品的特殊价值体现出来,在文学方面能够体现民间传统文化的特殊价值。二是在出台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在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就明确提出,要让他们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同样的认同感和历史感,进而在发展过程中对于发展文化的多样性的表述。事实上,我们在对戏曲进行研究的过程中,需要保持这样的一个观点状态,即在民族遗产中戏曲作为一种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戏曲的研究就是为了让我们的传统文化能够发扬光大。但是,在过去,我们对戏曲其实并没有进行过多的研究。
在研究过程中,我们清楚知晓对于价值体系而言是需要主体和客体相互之间的肯定和否定的,戏曲的价值体系中,在一定程度上来讲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从客体的角度看,戏曲的价值就是让主体的各种需求得到一定程度上面的满足;从主体的角度看,戏曲的价值就是使人们在观戏的过程中需求得到满足。对于戏曲来说,只要其中的内容和属性能够让主体的需求得到满足,那么从一定程度上来讲这样的戏曲就是有价值的。
在研究戏曲的价值时,我们不能只是从主体或者客体方面出发,应该要将目光放大,从整体出发。可以从一个具体的实例中进行分析。如在广东有一所业余皮影戏班,在当地来说也是有一定的名气,每年都有固定的时间进行演出,其主要工作人员都是退休的职工或者是当地的农民。从皮影这一主体上来讲,整个表演包含了不同阶层、不同身份的人群。对于他们来说,皮影戏的价值需求都是不一样的[3]。而从客体方面来分析,皮影戏中的各种表演其实就是为人们提供一种价值的满足,价值的满足就是价值关注的具体对象。在目前来说,非物质文化的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民族遗产的号召之下,当地的皮影戏对于当地经济的发展有了一定的促进,这也是他们的价值追求。从这个例子我们就可以知道内在价值决定了戏曲的发生和存在。只有通过其内在价值才能够对戏曲形成一定的影响。
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的出现,促使我们对戏曲本质和戏曲研究进行重新思考。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野看戏曲研究,就会发现我们以前忽略的问题。思考这些问题才能为今后的戏曲发展开辟新的道路。
参考文献:
[1]范小虎.城镇化进程中地方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与对策——以“天下独一戏”安徽阜南嗨子戏为例[J].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17(03):89-91.
[2]张秀丽.论“送戏下乡”对安徽省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J].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8,38(03):125-128.
[3]周爱华.山东地方戏曲小剧种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