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
2019-07-30
违纪处理有没有期限
我们最近有位员工,工作特别散漫,很多工作都拖拖拉拉没有按时完成,他的直属领导看不过去,希望人力资源部对这个员工进行处理。我们查找了下记录,这个员工在去年曾经旷工过五天,根据公司的《员工手册》,员工累计旷工三天,就构成了严重违纪,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们现在是否可以按照严重违纪给员工发解除通知,这样是不是也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了?
用人单位选择解除员工,这对员工来说是最重的惩罚了,而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员工无权获得经济补偿。因此,进行解除处理需要更加谨慎。
员工有违纪行为,在处理上有没有时限?目前在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当中并没有直接的规定。如果仅仅是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时效规定,那么理论上处理违纪的时效是一年,也就是企业在证实或应当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算。但实践中,除非员工的过错极为严重,超出了常人所能容忍的范围,否则,直接按照一年作为时效处理违纪,用人单位的风险还是很大的。有很多的判例表明,用人单位在知道员工有过错后,如果继续允许员工在公司履行劳动合同,那么实际上就表明了用人单位给了员工改错的机会,而事过很久企业又反过来对员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不太合乎常理。
因此,雖然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纪处理有具体的期限,但在实践中,企业还是应当及时对违纪行为行使处理权或解除权。一般来说,小错处理最长不应超过三个月,大错处理最长不应超过五个月。在可行的情况下,最好立即做出决定。
因此,贵公司现在对员工旷工做出解除处理,显然有些过重了,一方面当时员工在旷工的时候,公司没有及时提醒员工改正,要求其限期返岗,另一方面,时间也过去太久。因此,建议从员工近期的行为表现入手,寻求其他解除理由。
严重违纪,可以直接发解除通知吗
我们最近发现员工有虚假报销的行为,且金额还比较大,按照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员工提供虚假单据,属于严重违纪,所以我们打算向员工发送解除通知书,经朋友提醒,解除流程并不完整,存在很大风险,请问是这样么?
没错,严重违纪解除是有一定的流程要求的。在您收集了员工的违纪事实,对应制度发觉属于严重违纪情形后,如果打算解除这名员工,那么,还需要履行通知工会的流程。因此,贵公司需要向工会书面说明解除员工的理由,听取工会的意见。如果工会对解除有不同的看法,公司也应当与工会进行沟通,取得工会的理解和支持。当然,如果最终双方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公司也不必一定要得到工会的同意。
如果公司没有工会,在很多地区的司法实践中,还是允许跳过这个程序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法官都允许,如果公司不想承担风险,那么,在没有工会的情况下,建议将解除决定通知公司所在地区的上一级工会。
凡是严重违纪都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我们公司最近有个员工,突然一周没有来上班,公司催问没有回应,之后还拒接电话。后来经询问,说是家人突发疾病,帮忙抢救去了。领导认为,即使有事也应当先请假,得到批准后才能休,所以该员工的行为明显就是旷工,要求我们按照旷工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公司的规定,旷工五天属于严重违纪。但是,我们总觉得有不妥,请问这种情况,我们是否可以处理员工?
从来信中提供的信息来看,员工的行为确实有过错,即使家里有事,也可以事先打个电话和公司做个说明,避免其他误会。因此,如果贵公司选择按照不符合请假流程等违纪情形对员工进行普通违纪处理,我觉得是妥当的。
但是,贵公司目前希望选择解除,这种处罚就有点过重了。虽然员工触犯了公司规定,从理论上来说这种处理并不违法,但是,公司处理员工的最终目的不是通过严重违纪解除员工,不付经济补偿,而是应当希望员工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谨言慎行,知错能改。只有在员工的行为过错很大,明显到了企业或常人无法容忍的程度,公司才可以考虑对员工进行解除,也就是除了评判合法性,还需要评判解除的合理性。
根据该员工的陈述,家人突发疾病需要抢救,员工在紧急的情况下优先处理其他事宜,没有办法顾及到通知公司,其理由还是比较合理的,如果所言属实,这是可以接受且值得原谅的理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除非确有必要,否则建议不要行使解除权,按照一般违纪处理更加合适。
员工不来取解除通知,怎么办
我们最近发现员工经常不服从工作安排,公司决定按照严重违纪予以解除,员工听说公司的想法后,就开始请休病假,然后就一直没有来上班,我们现在拟好了解除通知书,通知员工来公司领取,员工没有来,是不是就可以不用理会了?
解除通知书必须确保送达到员工手上才有效。因此,如果员工迟迟不来领取,而公司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员工收到了解除通知的话,那么公司应当及时作出反馈,保证通知书送达。
除了面交,送达还有很多方式,比如口头送达,公司打个电话给员工,告诉员工公司的解除决定、解除原因、解除时间,做好录音,则可以证明。但是要注意录音过程中要能清晰地表明双方的身份。比如微信、邮件、短信等电子方式送达,公司将相应的信息通过这些方式发送给员工即可。此时要确保这些通信工具的所属人是员工本人,并留好信息的原始载体,最好能作公证。另外,还有快递送达,即将解除通知的原件按照员工入职或在职时确认的送达地址发送给员工,员工拒收的话,保留好未拆封的快递原件即可。此外,还有公告送达。
因此,如果贵公司仍然无法面交,请按照以上送达方式,多管齐下,保证解除通知书送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