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0409-2019《防盗保险柜(箱)》浅析
2019-07-30公安部检测中心邱日祥杨杰
■文/公安部检测中心 邱日祥 杨杰
关键字:防盗保险柜 防盗保险柜锁 抗破坏能力
1 引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加工能力的提升,我国已经逐渐变成了防盗保险柜生产大国,国际上超过70%的防盗保险柜(箱)来源于中国。而我国的第一个防盗保险柜标准已经运行近20年,一些要求已经不能适应当前产品的发展,编制组在广泛调研国内外相关技术的基础上,在适应我国标准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将GB 10409-2001《防盗保险柜》与GA 166-2006《防盗保险箱》合并修订为GB 10409-2019《防盗保险柜(箱)》。2019年4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总局正式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0409-2019《防盗保险柜(箱)》,将于2020年5月1日实施。作为该标准的主要参与者,笔者在本文中对标准的修订内容进行介绍,以便读者尽快掌握新标准。
2 扩展标准的适用范围
目前,有防盗要求的箱柜类产品形态众多,常见的有封闭六面体结构的防盗保险柜(箱)、防盗投币功能口的投入式防盗保险柜(如公交车的收费箱、寺庙的功德箱等)、用库板拼装组成的大型防盗保险柜、具有特殊功能口的自动柜员机使用的防盗保险柜等。根据国家标准化改革关于将功能相同或相似的标准进行合并的总体要求,编制组在广泛调研及参考美国UL 687-2011、欧洲EN 1300:2013等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材料技术、加工技术的发展,在广泛征求国内防盗保险柜生产厂家、锁具生产厂家、信息安全专家、检测机构、行业主管机关等相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将GB 10409和GA 166合并,并将自动柜员机防盗保险柜、组装式防盗保险柜和投入式防盗保险柜纳入本标准。同时,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在部分级别的防盗保险柜中,除柜门面外其余各面的抗破坏性能较柜门面可以低一级,适用于嵌入墙壁等特殊安装使用的防盗保险柜(箱)。这些内容极大地扩展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3 标准的核心是防盗
“保险柜(箱)”的保障功能很多,包括防盗、防火、防磁、防水、防潮、防辐射、报警、监控和联网等,本标准主要强调防盗,重点是防暴力破坏。其他功能的增加应不降低防盗保险柜的安全级别。如增加报警、监控、联网等电子防范技术就应该从机械结构、电气安全及信息安全等多方面进行考虑。对于机械结构,标准明确要求:“除自动柜员机防盗保险柜外,柜门和门框之间应没有进入柜内的直接通道。防盗保险柜上开功能孔的,从开孔位置应不能看见门栓机构,且开孔位置应不降低该部位的抗破坏性能”。
4 提高锁具要求
由于防盗保险柜锁具基本都是锁定门栓机构而非直接锁定柜门,且防盗保险柜属于高安全要求的产品,原有的GA/T 73-2015《机械防盗锁》、GA 374-2001《电子防盗锁》及GA 701-2007《指纹防盗锁通用技术条件》等锁具标准均不能完全适合防盗保险柜的安全要求。因此,本标准单独规定了防盗保险柜上使用的防盗锁具的要求,包括基本要求、防盗保险柜机械锁(含机械钥匙锁和机械密码锁)及防盗保险柜电子锁的特殊要求。
4.1 基本要求
(1)锁具应有独立的锁舌,锁舌锁定部分的长度不低于9mm且能承受轴向980N及侧向1470N的压力。这极大地提升了锁定的可靠性,振动、跌落防盗保险柜就不会导致保险柜开启;
(2)锁具的防钻、防撬、防拉、防扭、防冲击性能应达到净工作时间15min以上,这一点与GA/T 73-2015相比有很大的区别, GA/T 73-2015规定各级防盗锁的抗破坏能力见表1。
表1 GA/T 73-2015中各级防盗锁具抗破坏能力要求单位为分
与表1对比,防盗保险柜锁没有规定锁舌的防锯要求,因为防盗保险柜锁不直接锁保险柜门而是锁门栓机构。同时,防技术开启时间要求30min以上,比GA/T 73-2015中的C级要求还高很多。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防盗保险柜锁与GA/T 73-2015规定的锁不一样。
4.2 机械防盗锁
机械防盗锁分为钥匙式防盗保险柜机械锁和密码式机械防盗锁。
(1)保险柜机械锁防技术开启的时间。对于密码式防盗保险柜机械锁,标准由高到低分为1、2两个防护级别,分别规定了其防技术开启的时间(1级不低于20h、2级不低于2h),对于钥匙式防盗保险柜机械锁的防技术开启时间不低于30min。与表1中的规定不一样,尤其是钥匙式防盗保险柜机械锁的防技术开启时间大大提高,充分体现其高安全要求的特点。
(2)对于密码式机械防盗锁,规定了对码误差的要求(包括经耐久性试验后的对码误差),充分保证产品的使用寿命。
(3)锁具的灵活度、耐腐蚀、差异量、互开率等技术要求应符合GA/T 73-2015的B级及以上有关要求。
4.3 电子防盗锁
(1)锁具执行机构不应采用电磁铁驱动和锁定。目前市场上使用的那种电磁铁型的锁具不符合标准要求。
(2)防技术开启时间应大于等于20h,且柜体外的导线在0V~1000V、功率小于等于50W的双向直流高压攻击下,锁具应不能开启。
(3)非机械钥匙的密钥不应以目视方式被读取,密钥在钥匙中应非明文存储,防止非授权获取。从技术上对锁具的密钥信息进行保护。
(4)应不能使用生物钥匙或远程方式独立开启锁具,同时应使用数字密钥进行身份鉴别。因为防盗保险柜属于高安全产品,生物特征识别都存在一定的误识率,远程开启存在信息安全的风险。
(5)信息保存、误识率、环境适应性、抗干扰、安全性和稳定性等技术要求应符合GA 374-2001的B级有关要求。
值得说明的是,锁具要求的变化是新标准的最大变化,充分体现了防盗保险柜作为高安全要求产品的特性,也适应了与国际接轨的基本要求。当前市面上的保险柜九成以上因为使用机械防盗锁头、电磁铁控制的电子锁而不符合新标准的要求。
5 扩展防盗保险柜的防护级别
防盗保险柜(箱)按照抵抗破坏所使用的破坏工具不同分为A、B、C三类,按照破坏所需的净工作时间分为12个安全级别,详细内容见表2。
表2 产品分类分级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级别由原来的六个级别修改为A10、A15×1、A15、A30×1、A30、B15、B30×1、B30、B60、B90、C60、C90等12个级别,其中“×1”代表的是柜门面防护性能高于柜体面一个级别的产品。级别代号中字母代表的是破坏试验所用的工具类别、数字代表的是该级别的防盗保险柜(箱)抗破坏试验的最低净工作时间,将最低净工作时间明确在产品的标记中,有助于消费者根据需求合理选择产品。
6 修改产品标记方式
产品标记由防盗保险柜代号(FDG,其中自动柜员机防盗保险柜为FDGM、组装式保险柜FDGZ、投入式防盗保险柜FDGT)、安全级别、防盗保险柜锁具类别(机械锁具用J表示,电子锁具用D表示)、柜体高度(单位为厘米)及企业产品代号五部分组成。值得说明的是:
(1)有关锁具配置,标准规定安全级别低于B60的防盗保险柜至少应配置一套防盗保险柜锁,安全级别B60(含)以上防盗保险柜至少应配置两套防盗保险柜锁,其中C类防盗保险柜应采用1级密码式防盗保险柜机械锁或防盗保险柜电子锁。在分类上,只要用到了电子锁则属于电子防盗保险柜,如果全是机械防盗锁,则属于机械防盗保险柜。
(2)柜体高度,指的是保险柜的净高度,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产品的容量。
7 修改抗破坏试验方法
第一,标准中的术语部分解释了普通手工工具、便携式电动工具、专用便携式电动工具(含便携式切割机、便携式砂轮机)、电锯(圆锯、锯孔锯、往复锯)、磨头、割据和爆炸物等术语,明确了相关工具的参数,这是试验可重复性的基础。
第二,标准中明确破坏试验是针对产品的薄弱环节进行。对于本标准包含的每一类保险柜的薄弱环节进行了提示。首先,所有保险柜的锁具及锁具安装部位、锁定点部位和柜体部位都属于需要考核的范畴,其他特殊情况如下:
(1)对于高度小于等于450mm的防盗保险柜,经3m自由跌落试验后,使用普通手工工具进行破坏,打开门扇的净工作时间应大于等于10min。主要是因为小型防盗保险柜重量小,容易被搬走摔落等破坏方式。
(2)对于自动柜员机防盗保险柜,首先,应设置重锁装置,重锁方向大于等于2个。当锁具及门栓机构受到攻击,在保护失效前,重锁装置应能启动。自动柜员机防盗保险柜门栓机构应有防护措施,门开启时应不能窥视和触及锁具及门栓机构。因为自助柜员机内部存放的现金量大,用重锁机构进行加强防护是一个基本要求;其次是功能性开口应不能被测试体(长为150mm、截面积为125cm2的刚性体,截面要求为最小边长为100mm的矩形,或边长为112mm的正方形,或直径为126mm的圆形)通过,该部位的抗破坏性能不应低于柜体本身对应安全级别的要求。因此,所有的功能性开口都应该进行加强,且所有未使用的功能性开口应采取堵塞措施,且从外侧不能拆除堵塞件。
(3)对于组装式防盗保险柜,组装完成后应成为一个整体,应无可分离的部件;在不破坏柜体情况下,应不能从外部拆卸。组装式防盗保险柜的连接部分的抗破坏性能应高于等于柜体本身的要求。
(4)投入式防盗保险柜的开口应有保护措施,应不能直接从开口处钩、夹、粘取内部物品,保护部分的抗破坏性能不应低于柜体本身的抗破坏性能。
以上详细规定可使试验的可重复性增加,标准的可操作性大大增强。
8 加工尺寸方面的要求
与2001版标准不同的是,新标准没有规定产品的外表面平面度、对角线偏差、柜门与门框的缝隙及门扇的推拉晃动量,这些都是加工工艺及产品外观的要求,可由市场来决定,标准关注的核心是防盗性能。同时,产品隔板的承重能力也没有规定,隔板的承重要求完全根据用户自身的需求来决定。
9 文件与标识
针对防盗保险柜这个具有高安全要求的产品,标准从多方面对产品的使用及标识进行了非常明确的规定。首先,标准明确规定产品应有结构设计的图纸和安装、使用说明书。防盗保险柜的功能,包括安装、柜门的启闭、密码的更换、附加装置的使用、欠压指示等,应符合标准的技术要求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因此,在检验的时候,产品使用说明书是检验的依据之一。
同时,产品应有清晰、牢固的标志,标志应至少有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商标(或企业名称)、执行标准、出厂编号及生产日期、符合前述的产品标记、质量及容积,且要求涉及人身安全的应有警示说明。产品应有防盗保险柜产品安全级别标识(样式见图1),安全级别标识和标志用纸、塑料、金属材料制作,用胶粘剂或钉铆在柜内明显位置上。
防盗保险柜产品安全级别标识样式见图1(白底黑字),字号和字体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产品根据其安全级别在对应的安全级别单元格内画“√”。
图1 防盗保险柜产品安全级别标识样式
10 结语
前面已经提到,新标准有很大的变化,企业在准备检测的时候,要注意以下三点:第一,标准中明确了锁具的具体技术要求,应采购符合本标准要求的锁具,如果有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就可免除锁具随柜进行的检测;第二,做好摸底试验,确定产品的防护能力,明确产品按标准要求的标识;第三,因专业检测机构的检测是在分析图纸的基础上进行的,产品使用说明书是检验的内容之一,因此企业需要准备产品的结构图纸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本次标准修订体现了国家标准化改革的要求,将相同功能要求的产品集中在一个标准中,扩展了产品范围,并且充分融合了信息安全等技术。标准全面和国际接轨,便于中国的产品更好地服务世界,让中国制造、中国创造闪耀全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