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形势下如何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2019-07-27蒋友菊
蒋友菊
农民负担历来就被称为高压线,是涉及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事,关系到党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
自2006年取消农业税后,面向农民的收费取消了,农民种植粮食国家给予一定的补贴,农民负担历来就被称为高压线,是涉及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事,关系到党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浅谈一下当前形势下如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全面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所有涉农收费都要通过村务公开栏,发放涉农价格收费表、农民负担监督卡等形式,向农民公开价格和收费的文件依据、收费项目名称、征收价格标准、征收范围、举报电话等内容。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都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颁发并经年审的收费许可证上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2、杜绝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经申报批准后,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标准实施。未经公示和民主程序决定的各种检查、验收、评比等活动村集体和农民可以坚决拒绝。防止将收费对象由农民向村集体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转移、将收费向罚款转移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的现象发生。
3、全面落实农民建房和村庄规划治理方面的收费政策。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不得向村集体收取任何费用,对乡村规划所需资金,从各级财政预算中列支。严禁村民委员会向建房农户收取宅基地费、择位费、押金、保证金、配套设施费等,严禁乡镇政府有关部门搭车收费。严禁村级组织以划商品房的名义收钱、以土地承包名义向建房农户收承包费,或收建房押金、保证金,加重农民负担。
4、要坚决落实面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两免一补”政策。免费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教程教科书,免除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高生活费补助标准,享受补助的困难学生占寄宿生的比例应不低于8%。学校只能按规定收取作业本费,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对有偿服务收费应当本着自愿原则征得学生及学生家长同意。
5、严禁超限额订阅报刊。
①乡镇人民政府公费订阅报刊每年不得超过上年财政支出的0.1%。
②村级公费订阅报刊每年不得超800元限额。
③农村中心中学公费订阅报刊每年不得超过1500元,农村中心小学公费订阅报刊每年不得超过800元,其他农村小学或教学点公费订阅报刊每年不得超过500元。
6、严格规范村级组织及部门收费。村级组织不得向农民乱收费,有关部门或单位不得委托村级组织向农民乱收费,村级组织不得以收取押金、违约金或罚款等不合法的方式约束村民、管理村务。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确需村级组织协助开展工作的,需向村级组织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不得将部门或单位经费缺口转嫁给村级组织,防止发生新的村级债务。村级组织账目内严禁出现捐款、赞助等单据。
7、认真落实粮食直补、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严禁截留、克扣、挪用、拖欠转移支付款和各种补贴款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中央各项惠农政策全部落实到位。严禁强行服务,严禁硬性规定农民参合、入保指标,严禁采用行政强制措施,强行让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农民垫付或代缴参合、入保资金,严禁与粮食直补等其他惠农政策的落實挂钩。
8、全面落实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农民负担监督卡既是农民履行各项义务的明白纸,又是党和国家宣传农民负担政策的宣传单,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是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各村要认真填写并及时发放到户。
9、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国家和各级党委政府提倡村民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对开展一事一议的实行财政奖补,补贴比例不低于筹资筹劳的50%。对确需开展村级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要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坚持先批后建、先筹后补、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村级决策、乡镇审查、县级审核的程序进行,严格履行议事、审批、公示等程序,保存好文字、图片资料。严禁违背程序、违背民意、不经审批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
10、检查考核。加大对农民负担的检查考核力度,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实施一票否决考核,按照一票否决制量化考核办法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进行检查考核和量化打分。对符合一票否决条件的,纳入重点管理。
11、责任追究。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要根据年初制定的责任追究办法、考核细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纪检监察部门和减负部门要制订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四管齐下的农民负担防控体系,努力使减轻农民负担教育经常化、工作制度化、监督实时化、查处再强化,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查纠必严。严肃工作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的行为,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符合一票否决条件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纳入重点管理。对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事)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作者单位:276316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依汶镇财经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