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尔扎克:重度咖啡患者
2019-07-27[美]西莉亚·布鲁·约翰逊宋宁刚
[美]西莉亚·布鲁·约翰逊 宋宁刚 译
烂苹果
那种气味,对席勒有益,对我则像毒药。
——歌德:《歌德谈话录》
据歌德说,他与席勒截然相反,甚至在写作习惯上也是如此。席勒去世二十年后,他向传记作者艾克曼回忆起两人的不同。他讲了一个非常奇怪的事情,来反映这种差异有多大。有一次,他顺道去拜访席勒,发现这位朋友出去了,便决定等他回来。这一小段等待的空闲,多产的诗人没有浪费,而是坐在席勒的书桌前,匆匆记下了些笔记。这时,一股奇怪的恶臭使他不得不停下。不知怎的,有一股难闻的气味渗入了这个房间。
歌德循着气味找到了源头,实际上就在他坐着的地方。气味来自席勒书桌的一个抽屉。歌德弯腰打开抽屉,发现里面有一堆烂苹果。迎面扑来的气味如此有强烈,以至于歌德感到头晕。他赶紧走到窗户跟前,去呼吸新鲜空气。对于发现的垃圾,歌德自然很好奇,但席勒的妻子夏洛特的讲述令人咂舌:席勒有意将苹果放坏。这种“芳香”不知为什么,能带给他灵感。而据夏洛特说,“没有它,席勒就没法生活或写作”。
多年以来,席勒与歌德金石相契。他们就各种话题进行谈话和通信,互相砥砺,甚至合写了一些作品。然而,在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席勒却坚信,他们永远不会莫逆于心。这次相遇发生在1788年9月。在由伦格费尔德家族主办的一个聚会上,两人同时被邀请参加。对于这次聚会,席勒极为兴奋,因为歌德的名字也出现在客人名单里。但是到真正见面时,席勒发现,歌德只热衷于谈论自己不久前在意大利的旅行。谈话缺乏深度,席勒感到失望。在给朋友克里斯蒂安·戈特弗里德·科尔纳的信中,他描述了这次毫无闪光点的会面,说:“我怀疑我们是否还会彼此走近。”但六年后,两人又一次相遇。他们谈起席勒创办的新杂志《时序女神》,这次会面的谈话要愉快得多。最终,两人的联系紧密到如歌德所说,“[我们中的]一个离了另一个,真的没法活”。
既然是好友,席勒欢迎歌德兴之所至随时来串门,就像在烂苹果事件中。然而,没熟到这份上的意外之客,则不可能有这样的待遇。席勒讨厌被打扰,尤其在他努力工作的时候。歌德发现,“遇到这些场合,他会不时地表现出缺乏耐心,有时甚至会显得粗鲁”。如果一个人贸然来访,席勒不会掩饰自己的懊恼。他明显的愤怒会使见面过程很快结束。
为了确保奋笔疾书时无人突然造访,席勒通常在晚上写作。在星辰升起、可能的来访者熟睡之时,他会工作上数小时。他的身体对上夜班发出抗议,睡意不可避免,但疲倦的痛苦不是他的对手。夜里写作时,他会用浓烈的咖啡来提神。有时,如果实在困极了,就需要采取更极端的措施。为避免在桌子上睡着,席勒会将双脚放进一桶冷水里。
如果听到席勒为了在夜里保持清醒这么费周折,他的邻居可能会吃惊。1797年,席勒在德国耶拿西郊买了一栋房子。花园里有一座两层的塔楼,夏天的几个月,他在这里工作。他的书房就在这座方形建筑的二楼。深夜,邻居们会听到席勒一边大声说话,一边来回踱步,思索着他的下一行诗。这种活跃的写作过程,会持续到大约凌晨三点到五点。
席勒并不总是在夜里写作。如果在白天拿起笔,他会把房间弄得很昏暗。书房的红窗帘闭掩着。阳光透过织物照进来,为工作提供了一个亮度很低的环境。在塑造环境以适合他的创作需要方面,席勒是个大师。窗帘、苹果、咖啡……都会成为这位剧作家写作时的“道具”。随着红窗帘在书房的起与落,各色作品在纸上登场。
在青年时代,席勒不是塑造他的环境,而是逃避它,以宏伟的文学抱负为名义。第一部戏剧《强盗》上演时,他只有二十二岁,刚从大学毕业不久,在斯图加特当军医。处在人生这一阶段,对于席勒来说,戏剧的分量大过军事责任。对一个年轻作者来说,这是个令人兴奋的成就。尽管充分意识到这么做会破坏规则,席勒还是悄悄离开部队,参加了在曼海姆的首场演出。如果重返职守,他还能够避免麻烦。然而,他又去看了这部戏剧的另一场演出。这一次,没法再保密了。回到斯图加特之后,这位年轻的反叛者,被卡尔·欧根公爵施行了两项惩罚——十四天禁闭,以及更糟的,除了医学论文,不准再写其他任何东西。
席勒自然不愿服从公爵的限令。为了确保文学上的自由,席勒与朋友安德列亚斯·施特赖歇尔共谋,一起逃到曼海姆。但在这次紧急的过程中,席勒创作的兴致胜过了一切。动身的这一天,席勒在灵感的激荡下,拟了一首颂诗。尽管施特赖歇尔担心如此耽搁会增加他们的危险,席勒还是坐下来创作了一首新作。出发时间被延后了数小时。他们原计划早晨离开,最后到深夜才乘马车出发。幸运的是,他们安全抵达了曼海姆。
席勒的逃离,最终比他预期的,要艰难得多。新作打不开销路,经济拮据困扰了他好多年。尽管如此,他并没有背离文学志业。在他的職业生涯中,他主要写戏剧,包括《威廉·退尔》;也写诗,如《欢乐颂》;此外,还有历史与哲学论文。他以同样的热情和献身精神,发展出一种方法,帮助他创作出这些伟大的作品。这个高挑瘦削的作家,沉浸在昏暗的光线里,啜饮含咖啡因的饮品,闻着烂苹果的气味写作。
夜生活
像席勒一样,另一些伟大的作家,选择在晚上写作,但原因五花八门。对于有些人,创造的轮子在太阳下山后才转得最快。“夜晚的时光唤醒了我更敏锐的化学反应。”汤姆·沃尔夫说。他的《电子“酷爱”迷幻派对》就写于深夜。他每天下午开始工作,到晚饭前,能写多少算多少。晚饭后继续写,直到完成每天规定的十页纸。写完后,沃尔夫不会立即上床入睡,而是会在电视机前做仰卧起坐,给夜晚画一个圆满的句号。
罗伯特·弗罗斯特在夜晚写作,同样是被创造力驱使,尽管他骨子里害怕黑暗。这种恐惧症困扰了弗罗斯特整整一生,以致他都十几岁了,还要睡在母亲的房间。多年以后,已经成年的弗罗斯特在走进自家大门之前,不再要求别人先为他开灯。不过,尽管有着惊恐,他却选择在夜里写作。他发现夜里的时光是迷人的。在一次访谈中,他说:“我时常盼望我们能有两个月亮。看到它们在天空晃悠——那将多么不寻常。”作为新罕布什尔州德里的农民新手,弗罗斯特制定的工作日程表可谓激进。夜里,当星光在农舍的上空闪烁,他创作他的诗歌。之后,当天光破晓,他并不跳下床照料他的牲口,而是一直要睡到晌午。奶牛们也尽其所能,把挤奶时间调整到正午和午夜。
另一些作家在晚上写,是因为太阳升起后,他们的注意力需要用来对付白天的工作或学习。陀思妥耶夫斯基读工程学校时,就在夜里抽时间写作。当别的学生在屋里熟睡,他坐在桌子前,在毯子下缩成一团,一页页地写他的散文 。甚至在成为全职作家后,陀氏依然在夜里写作。深夜的时光提供了必要的平静,尤其在名声增长之后。直到1881年去世前的几个月,他还在一封信里提到他夜晚工作的习惯。白天,他会被数不清的要求打扰。他写道:“为什么我要在夜里写作?[因为]在这里,当我下午一点醒来,会有一波接一波的造访者前来。”
还在十几岁上军校时,塞林格便决定找时间写作。《纽约客》编辑威廉·麦克斯韦描述過这个年轻作者的努力:“夜里在床上钻进被窝,借助手电筒的光,他开始写小说。”后来,当他可以支配自己的写作时间,塞林格就把工作时间转到了白天。他的家位于新罕布什尔州康沃尔镇,在家后面的混凝土掩体里,他每天花十六个小时写作或修改文稿。这位遁世的作家很少准许别人进入他的书房,伯特兰·伊顿是其中之一。伊顿指出,“在工作室的墙上,杰里有一溜杯钩,上面挂着他一沓沓的笔记。”房里其他必不可少的工具是一个打字机和一个分类账本,其中包括手稿页与笔记。
晚上,卡夫卡的写作总要持续很久。创作于1912年9月的短篇小说《审判》,便是他一口气从晚上十点到次日清晨六点写出来的。第二天,他在日记中写道:“只有以这种方式才能够写作;只有以这种连贯性,才能够完全打身心。”工人意外保险机构的工作使卡夫卡没法在白天写作。夜里数小时的写作之后,他会在早上八点带着一身的困倦去上班。尽管下午很早就干完工作,卡夫卡剩下的时间却被午饭、长午觉、锻炼(光着身子进行)、散步和晚饭填满。一直到晚上十点,他才会有时间写作。当月亮高高升起在夜空,他的笔底开始奔涌了。
琼·狄迪恩在写第一部长篇小说《奔涌吧,河流》时,还得努力应付着《时尚》杂志的工作。当她从杂志社办公室回到家,她会盯着家里的墙看,上面覆盖着来自书里的场景。她会选择一个已被搁置数月的场景,然后再做一次尝试。这一仪式持续了多年,直到她将尚处于半成品的书卖给出版商。从那一刻起,她一连几个月离开办公室,为了完成这本书,不分昼夜地赶工。
极少有作家能够找到一份工作,让他或她既能写作,同时又能维持生计。在锅炉房里上夜班,听起来并不吸引人。但对于福克纳,发电厂的夜间管理员这一工作,却无比适合。在漫长的夜里,他并没有打盹,而是写作。仅用六周,福克纳就完成了《在我弥留之际》。在上班的时间里,他获得了双倍报酬——一份稳定的薪水,和一部完整的小说。
咖啡重度患者
咖啡在我的生活中举足轻重,其作用可以史诗级来论之。
——巴尔扎克《咖啡的愉悦与痛苦》
十六岁的巴尔扎克又向门房下了一个订单。他想要更多的咖啡,这种东西在勒皮特寄宿学校被禁止。但在全是男生的寄宿学校,规则经常是用来被破坏,尤其在一个有头脑的校役想赚外快的时候。巴尔扎克叫门房帮他偷带咖啡用的是赊账,债务使他最后不得不向暴怒的双亲坦白自己的非法活动。这个叛逆的学生一定会觉得,惹这样的麻烦值得。对他而言,咖啡不是一时的爱好,而是他写作时永恒的伴侣。他习惯从夜里工作到白天,中间很少休息,正是咖啡推动着他前进。
最早打算成为一个职业作家时,巴尔扎克二十岁。令父亲失望的是,他选择了这条不合常规的路,而不是在法律界任职。在做了几年低级法律文书后,巴尔扎克认为法律程序令人沮丧。此外,他不想被单调乏味的日常工作束缚。尽管巴尔扎克的父母持批评意见,他们还是支持了儿子的抱负,前提是以两年为限。
带着稳定的生活补助,巴尔扎克得以搬进巴士底广场附近的一个阁楼公寓。在这个新地方,不需要干正职,巴尔扎克将全部时间都致力于写作。这段时间里,他继续发展自己对咖啡的喜爱。实际上,除了咖啡,他几乎没有什么东西可用来招待来访者。1819年10月,他写信给妹妹洛尔·絮尔维尔,问她:“你什么时候来看我?你可以来我这里烤火、喝咖啡、吃炒蛋,只是你得带一个盘子来。”
与此同时,巴尔扎克为他的新职业投入了巨大的热情。一放下笔,他就到附近散步,寻找灵感。在一篇自传性质的故事中,他回忆说:“我穿得像工人们那样褴褛,不拘礼节,没有引起人们的怀疑。”在这篇故事里,他甚至跟随行人,偷听他们的谈话。这些出行虽然很短,却还是让作为叙述者的巴尔扎克,感觉自己是另一阶层的一分子。他将这种经历形容为“就像一个醒着的人的梦”。
眼看两年的期限就要到头,巴尔扎克快马加鞭。他只剩下几个月来完成诗体悲剧《克伦威尔》,而他的名声,至少小范围内的名声,就靠它了。巴尔扎克打算向家人和朋友朗读这部作品,以证明他作为作家的能力。所以他日以继夜地写。1820年9月,他写信给叙尔维尔,谈到他艰辛的努力。这位有抱负的作者借助一个他了解甚深的东西,来解释他对《克伦威尔》的情感。他写道:“我对待我可怜的悲剧,就像对待咖啡渣。我预计自己将会从中萃取出什么,让我获得独立。”他显然认为《克伦威尔》会使他走向成功。巴尔扎克完成了这部作品,听众却一致认为很蹩脚。尽管如此,他不允许自己在失败面前泄气。这个意志坚定的作者拿起咖啡壶旁的笔,继续写了起来。
巴尔扎克深夜写作,也许是出于遇到最后期限的实际需要。然而,他决定把一做法变成常态。多少年来,他养成了这样的习惯,夜里上床后几个小时就醒。他的工作时间始于星光依然闪烁之时。当别人在睡觉,他的想象力却在闪烁着火花,文思泉涌。
1830年代,巴尔扎克经常从巴黎退隐到小城萨谢。在这个宁静的环境里,没有了大城市的嘈杂,他能够集中精力写作。他会待在让·德·马戈讷(朋友兼母亲的情人)的城堡里。即使是作客,他也严守作息,晚上十点上床,凌晨两点在闹铃中醒来。他会一直写作到下午很晚,一整天也没别的进食,除了吐司和咖啡。然后,他会放下手头的活,花几个小时与城堡主人及其他客人一起吃晚饭。对于巴尔扎克来说,写作总是优先的,远比社交和睡觉重要得多。这个勤勉的作者相信,“睡得太多会让人的头脑反应迟钝”。他依靠他钟爱的饮品,让自己的脑子保持活力。
巴尔扎克每天要喝五十杯咖啡,而且浓度不够还不行。在萨谢的时候,他要花半天时间外出采购优质咖啡豆。他喜欢劲头非常足的土耳其混合咖啡。为了确保强有力的效果,巴尔扎克甚至自己发明出一套做咖啡的方法。按照他的推论,少量的水和更精细的研磨,可以导致饮品的效力极其强大。当觉得咖啡的作用在减弱时,巴尔扎克就加大摄入量。而当他需要应急时,便直接嚼生咖啡豆。咖啡有副作用。他承认,是咖啡让他变得“莽撞,脾气暴躁”,变得喜怒无常。尽管如此,他还是选择继续喝咖啡。他就依靠咖啡保证他长时间的工作。他说,“[咖啡]给了我一种能力,让我能够从事较长时间的脑力劳动”。
一杯接一杯地,巴爾扎克写着他的《人间喜剧》——由相互连接的故事和小说组成的史诗般巨著。在写作时,这位结实健壮的作家,穿着一件不同寻常的衣服:僧袍。白色的长袍以丝绸衬里,用相配的细绳束腰,再加头上戴着的一顶黑丝绸无檐帽,这就是他的全副装备。据叙尔维尔说,巴尔扎克从住在巴士底广场附近的公寓开始,就戴这一款式的帽子。她还说,“我妈妈经常为他制作这种帽子”。
巴尔扎克痴迷于修改,从未停止对自己作品的缝缝补补。伊芙琳·韩斯卡是巴尔扎克的长期笔友,最后成为他的新娘。在创作小说《乡村医生》的中间,这位三十三岁的作家给她寄了一封信。信中写道: “我正处于创作的冲动中,只能说一切都进行得很好。而当作品完成的时候,你将收到一个人的绝望,他的眼里只能看到它的缺点。”巴尔扎克并不将校样作为快完成的作品那样对待。相反,他把它们当作初稿一遍遍地修改。他的短篇故事《比哀兰特》,便经历了十七个校次。
巴尔扎克手写的初稿在移交给排字工之后,会被排在一张边缘很宽的大纸上,这样他便有地方作出大量修改。每一校次过后,由于补充的内容远多于删除的内容,他的手稿都会增长而不是缩小。巴尔扎克的修改在每页纸上,杂乱无序地四处蔓延。满是标记的校样令排字工沮丧又困惑。在那个修改即意味着重新排版的年代,要把巴尔扎克的修改输入进去,非常辛苦费力。事实上,巴尔扎克的印刷商订了一个规则,排字工看他的校样超过一个小时就要休息一下。
巴尔扎克差不多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写作。他待在书桌边笔耕的时间,比大多数作家都多。他无止境地投身的结果,就是他的大量作品。1833年4月,在写给叙尔维尔的信中,巴尔扎克说,“一个人在十二个小时内,可以让很多黑字落在白纸上”。而总有一杯像恢复剂一样的咖啡在手边,以帮助巴尔扎克刺激他的突触 。对于巴尔扎克来说,要想维持他的不懈计划,灵丹妙药必不可少。即使他的写作工具,也在努力跟上这种近乎残忍的献身。在给苏赫维尔的同一封信里,巴尔扎克说:“可怜的笔!它应该是钻石做的,才不至于这么快就用坏!”
伴着墨水的饮品
无论是选择茶,还是选择咖啡,许多名作家都发现,一杯合宜的热饮是写作过程的理想补充。对巴尔扎克来说,咖啡是一种精神的兴奋剂。然而,他并非只在书房喝。巴尔扎克喜欢到巴黎历史悠久的普洛可甫咖啡馆过嘴瘾。伏尔泰——他去世比巴尔扎克出生早二十余年——也曾频繁光顾这里。
伏尔泰喝起咖啡来,与巴尔扎克有的一拼,他一天要喝多达四十杯。对于热衷咖啡的人来说,普洛可甫是个理想的去处。伏尔泰开始频繁出现在这里的时候,已经八十出头。那时,他正在马路对面的一家剧院导演他的戏剧《伊蕾娜》。排练结束后,他会穿过马路,来到这家咖啡馆,坐在他最喜欢的桌子边,一杯接一杯地喝一种风味独特的、加巧克力的咖啡。
本杰明·富兰克林是普洛可甫的另一位著名的文学主顾。他于1776年到达法国,大约同一时间,伏尔泰已然成为咖啡馆的一道固定风景。普洛可甫是富兰克林喜欢去坐、喝东西、聊天的地点之一。富兰克林去世时,巴黎人为之哀悼,其悲痛之广泛,可见之于普洛可甫咖啡店,它被黑布遮盖了三天。
乔纳森·斯威夫特也非常喜欢啜饮美味的咖啡,而且喜欢在家里备存他钟爱的饮品,数量似乎还很可观。他的分类账显示,他曾花1.2先令买了7磅咖啡豆。在给情人海丝特·范霍利——他叫她瓦内莎——的信中,斯威夫特说:“在生活中,我所知道的最好信条是,在你能喝到咖啡的时候,你就尽情享用,喝不到,就淡然处之。”尽管斯威夫特被公认是个酷爱喝咖啡的人,但许多学者认为,在给瓦内莎的信中,他提到含咖啡因的饮品,是作为性接触的暗语。
亚历山大·蒲柏对咖啡的使用则完全不同。他会在午夜召唤仆人赶紧做一杯咖啡。这一要求是出于医学目的。他发现,从一杯热咖啡里散发出的蒸汽,对治愈他的头痛有神奇的疗效。除了咖啡,人们还知道,蒲柏在夜里被缪斯女神击中时,会按铃向仆人要墨水和纸。蒲柏这种在工作时间以外的要求,使他和仆人们相处得不是很融洽,蒲柏因此有了一个难相处的访客的名声。
相比咖啡,其他一些作者会选择茶。西蒙娜·德·波伏瓦就会用一杯茶来作为自己开始白昼的方式。在接受《巴黎评论》的访谈中,波伏瓦承认,她是个不怎么早起的人。她说:“一般来说,我不喜欢一天开始的时候。”一杯茶会帮助她从床上来到她的书桌前。喝下一杯热茶后,她就准备工作了——通常是在上午十点左右。
C. S. 路易斯曾经对他的朋友沃尔特·胡珀说:“再没有比一杯茶或者一本书更适合我的了。”对路易斯来说,茶是文学完美的伙伴。他更喜欢在阅读或写作时一个人喝茶。在上午工作几小时后,路易斯盼望在他的书桌上会有一杯茶。在自传中,他写道:“如果十一点左右,能够喝到一杯好茶或可口的咖啡,那就太好了。”
塞缪尔·约翰逊则不分早晚地喝茶。他是茶的狂热拥护者,一度为了捍卫茶而挥笔攻击乔纳斯·汉韦的《论茶》。在这篇随笔中,汉韦不赞成英国人对茶叶的消费,甚至极端地说,他宁愿叫“啜饮的习惯”终结。在对汉韦文章的评论中,约翰逊详细地谈到了自己喝茶的习惯,他将自己描述为“一个顽固的、无耻的饮茶者,在二十年的时间里,对饭菜兴趣不大,只对泡饮这种令人着迷的植物感兴趣,以至于烧水壶几乎没时间凉下来。茶为晚上提供了消遣,为午夜提供了慰藉,也使早晨变得受欢迎”。显然,约翰逊是一个忠诚的茶的爱好者,他永远不会放弃他深爱的饮品。
感受蓝色
秩序是所有问题的关键。
——大仲马《基督山伯爵》
大仲马空手走出一个文具店。令他失望的是,在第比利斯没有一个地方有他急需的那种蓝色大页纸。1858年夏天,大仲马去俄国参加一个婚礼。婚礼庆典结束后,他花了几个月时间考察东欧,最后,在格鲁吉亚首都第比利斯停留。这时,他的宝贵的蓝色大页纸用完了。数十年间,大仲马都用这种特殊颜色的纸写他的小说。最后,他被迫使用一种奶油色的纸,虽然他觉得颜色的变化对他的小说有消极影响。
这位多产的作者用三种不同颜色的纸来写作:诗流泻在黄色的纸上,文章展开于粉红色的纸上,小说则疾驰在蓝色的纸上。大仲马以惊人的速度工作。他喜欢就自己能否在看似不可能的最后期限前交稿打赌。为了证明自己的写作速度,大仲马曾经接受一个挑战,用三天时间完成长篇小说《红屋骑士》的第一卷。最后,他赢得了赌金,在距离截稿时间数小时之前,超额完成了3375行。在大仲马惊人速度背后的一个秘密是,在纸上动笔之前,他让故事情节在内心酝酿很长时间。他说:“一般来说,在一本书完成之前,我不会开始[写作]。”因此,当他在冲刺般完成一部新长篇时,对于故事的发展,大仲马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方向。
1844年,大仲马因为报纸连载的两部长篇——《基督山伯爵》和《三个火枪手》——广受欢迎而一夜暴富。他决定用这笔新得到的财富在马尔利港小镇建一宅邸。三年后,“基督山城堡”完工。大仲马声称,宅邸的名字不是他取的,而是一个访客在给她的司机指路时这么称呼它,然后他予以了采用。这座宏伟建筑是文学世界的一次庆典,其雕带上刻凿有整个历史上的伟大才智之士。大仲马这个夸耀炫弄的人,在入口镌刻下这样的话:“吾爱爱吾者。”城堡的庭院里养着各种各样的宠物,包括孔雀、猴子、狗、猫,以及一只秃鹫。
大仲马的书房在正房的一边,隔着一段距离。那是一栋两层楼,没什么家具,底层是书房,二楼是卧室。一条小小的壕沟环绕着这座建筑,凸显了其作为文学隐修所或者监狱(如果以它的名字来判断)的角色。大仲马给他的这座小建筑起了个绰号叫“伊夫堡”,《基督山伯爵》中那个可怕的监狱便叫这个名字,其原型来自现实中一座同名的监狱,坐落在马赛港。
大仲马并没有固定的安排,而是每天尽可能挤出更多的时间来写作。所以,在醒来后不久,他的手头就执着一支笔。在办差事和吃饭的间隙,他会在纸上匆匆地写。到了深夜,还能在书房找到他。似乎一有空闲,他便投身于写作。如果没有其他责任需要履行,或者当截稿日逼近,迫使他在某部书稿上集中精力时,他会在一天中写上十六个小时。在这些紧张的时期,饭菜会送到他的书房,以便他能够不间断地写作。
昼夜不停的写作习惯,严重影响了大仲马的健康。间歇热折磨着他,虽然延续时间没几天,但足以阻止他拿起笔。这时他会躺在床上,只喝一些柠檬水,直到身体恢复。一度他还患上了失眠症,向一个叫大卫·格鲁比的巴黎医生求助。格鲁比提出一个特别的训练,以帮助引导大仲马起居有常。他叫他的病人早上早点起床,去买三个苹果,并补充说:“第一个在凯旋门吃掉,第二个在奥赛码头吃掉,第三个在玛德莱娜广场吃掉,然后步行回家。”这就是医生开出的药方,他叮嘱大仲马每天都要“服用”。
大仲马的工作方式影响到了他的身体。然而,专注与献身也为他在文学上的成功铺平了道路。他一生创作的作品数量令人印象深刻,甚至可以说是几乎不可思议。在十年之中,他完成了二十部小说、戏剧和非虚构作品。他的著作总计超过三百卷。大仲马是如此高产,以致他同时代的有些人怀疑,所有署着他名字的书是否全都出自他本人。事实上,大仲马的确曾请人捉刀,来做历史研究与组织大致情节。所有大仲马的助理中,奥古斯特·朱尔·马盖最有名。他与大仲马合作完成了包括《三个火枪手》和《基督山伯爵》在内的几部著名作品。然而,他们的关系未能持久。因为大仲马未按合同付款,马奎特被迫起诉了他。大仲马使用捉刀人一事招来人们经年的批评。不过,许多人仍然是他和他的作品的坚定支持者。萨克雷就曾为大仲马的方法辩护,说:“大厨不是也有助手吗?”
萨克雷的比喻与大仲马关于自己写作过程的描述特别吻合,这个描述像一个菜谱。首先,大仲马列举了他的工具:“纸(蓝色大页纸),笔,墨水;一个不高不低的桌子。”然后,他给出了一个简单的步骤表:“坐下——想半小时——写下你的题目——然后第一章。”接着,他解释说,一件基本的事情是计算每页的行数,以及每部小说的页数(两部就是两百页,四部就是四百页)。大仲马每次坐下来写作时,不太可能实行这种直截、高效的步骤。而且前面也提到了,每次动笔前,他会花大量时间打腹稿。但不管怎么说,他就像一位娴熟的文学大厨,形成了一个适合他的方法论(和配色方案)。
数字游戏
据说大仲马曾宣称:“我的每分钟都像金子一样宝贵。我花在穿鞋上的时间,相当于五百法郎。”对于大仲马来说,哪怕离开书桌一会儿,也意味着产量和收入的明显减少。他是一个写作速度极快的作家。这一点可以从他关于《红屋骑士》的打赌中得到证明。他的一生创作了三百多卷作品。之所以能达到这样的目标,合作者们功不可没。像大仲马这样,每天都要写上一叠纸的名作家还有不少。因为打字机以及后来电脑的问世,有的甚至写得更快。
无论快还是慢,对于一个作家来说,每天所写的规定字数可以成为他引以为傲的源泉。威廉·戈尔丁曾在一个聚会上说,他每天写三千字。迈克尔·富特质疑这种说法,在威士忌的刺激下,一场争论随之而来。诺曼·梅勒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也是每天写三千字。考虑到他好斗的性格,任何怀疑论者都可能会持保留态度。阿瑟·柯南·道尔也能达到这些作家的量,不过得是在他最多产的时候。
艾萨克·阿西莫夫的速度则堪称闪电,他每分钟可以在打字机上敲出九十個字,有时甚至一百。以这种速度,他一天能写四千字。雷蒙·钱德勒没有规定自己每天写多少字,但他可以一天写五千。钱德勒的文字质量与他的写作速度直接相关。他说:“我写得越快,就写得越好。如果我慢了,那就是我陷入困境了。这意味着,是我在推着词,而不是词在拉着我。”
安东尼·特罗洛普极其遵守纪律。他的工作时间始于早上五点半的一杯咖啡。之后的三个小时,他会写新东西或重读草稿。写作的时候,他强迫自己每十五分钟写两百五十个字。他看着表,追踪着时间和他的创作量,以保持这一速度。
斯蒂芬·金每天写两千字,无论用多长时间,总要达到这个量。与之相似,托马斯·沃尔夫每天不完成一千八百字的目标,绝不停笔。虽然他每天的字数不如别的一些作家多,但他的页数却真的能堆成山。据沃尔夫回忆,他的长篇小说处女作《天使,望故乡》第一稿,有四百万字之多。他说,“其中绝大部分,我是站着写完的。我拿一个旧冰箱顶当桌子”。
约翰·斯坦贝克和P.G.伍德豪斯 的每日定额,则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斯坦贝克一度每天写三千字,后来逐渐降到两千。伍德豪斯写作之初的目标是,每天写两千五百字,后来降到了一千。格雷厄姆·格林在职业生涯早期,每天写五百字,之后调整到三百,到最后每天只写一百。
少数作家位于这个数字光谱低的一头。在结束了一整天的工作之后,詹姆斯·乔伊斯自豪地宣称,他完成了两个句子。多萝西·帕克修改得太多,以至于她的量按字数计,是负数。她说:“如果没有换七个字,我无法写五个字。”詹姆斯·瑟伯是一个类似的执迷于修改的人。《六号轨道上的火车》他重写了十五次。在他草稿中出现过的词语,只有二十分之一用在了成稿中。在被问及是否嫉妒写得更快的作家时,瑟伯回答说:“噢,不,我不嫉妒,但我羡慕他们的好运气。”
软禁
[他]进入他的小说,犹如进入一座囚牢。
——阿黛尔·雨果,谈《圣母院驼背》
维克多·雨果的羽毛笔从一页又一页的纸上飞过,他桌子上的一叠纸达到了空前的高度。这位二十八岁的作家为了一本书,已经几个月从早到晚地埋头苦干,只在吃飯、睡觉,以及晚上与朋友共度宝贵的时光时中断一下。这些受到严格限制的来访者所谈论的话题,不会远离他正在写的书,因为他们的娱乐经常包括一项活动,那就是由雨果朗读他最新完成的一些篇章。雨果是一个囚徒,以自己的家为囚牢。这是一项自我强加的判决,为的是能按时完成《圣母院驼背》(也即《巴黎圣母院》。前者是美国版的译名)。交稿时间就剩几个月了。如果不能按时完成,每迟交一周,雨果就要付一千法郎的罚金。出版商已经两次放宽期限,不会再让步了。
当时,雨果住在香榭丽舍大道附近的一条街上,这条街只有他所在的这栋房子有人住。他是在之前的租约到期后,于1830年夏天搬到这里的。显然,这里能够远离各种活动,不会有日夜不断的访客。因为他的女房东就住在楼下。秋天,在搬到新住处不久,雨果就静下心来写他手头的这本书——交稿时间是1831年1月。
他弄到了一瓶新墨水,以便为接下来马拉松式的努力做准备。但是,要想做到画地为牢,还需要更多极端的措施。雨果不得不放弃他所钟爱的夜间散步。这是一个巨大的牺牲。为了避免任何外出的诱惑,他将他的衣服锁起来,除了一个灰色大披肩。他买了一件一直可以到达脚面、只适合在室内穿的针织衣服。几个月的时间里,它就充当了雨果的制服。
1830年9月,在给朋友维克多·佩维的一封信中,雨果谈到了自己的写作进展。他写道:“我深陷在《圣母院》中。我写了一页又一页,主题在我面前生长和延伸,其范围如此之广,以致我无法确定我的手稿堆起来会不会有塔楼那么高。”显然,自我孤立保证了雨果的写作效率。
尽管实际上是将自己锁在室内,雨果却并没有完全自我封闭。通过一扇打开的窗,他与外面的世界保持着有限的联系。无论季节怎样变化,他的窗户总是开着,即使在寒冷的冬天。9月,他看到住户稀少的居民区里,树叶变色。1831年1月初,他还在写这本书,朝外面看,发现北极光正在夜空闪烁。一周后,他完成了这本书,比截稿日期早几个星期。为了写这本书,雨果用完了一整瓶墨水。虽然他在心里想了个巧妙的书名——《从一瓶墨水里能冒出什么》,但最后还是敲定为《巴黎圣母院》(为了突出故事中的驼背,美国版重新取名)。
如果没有一个像这样严格的截稿期,雨果经常会在夜里沿着巴黎的街道散步,一边在心里草拟诗歌、对白和散文。他是个大胆的步行者,甚至在香榭丽舍附近遭到扒窃之后,依然习性不改。三十年后,离开了法国,他仍然喜欢一边散步一边工作。
1855年,雨果搬到格恩西岛,该岛虽然靠近法国海岸线,却是英国海峡群岛的一部分。从1851年拿破仑三世上台之后,雨果就过起了流亡生活。在他选定的这个国家,雨果买了一栋旧宅邸。房子的内部设计花了他很大力气。每个房间都被装饰得精美别致。
在格恩西度过的十五年,雨果的成果很丰硕。史诗般的长篇小说《悲惨世界》,便是在这段时间创作的。在这座被他称为“奥特维尔之家”的大宅里,他保持着不变的工作规程。每天早上,很早醒来,用冷水洗过脸后,一连写上好几小时。写完之后吃午饭,然后花几个小时运动。他的养生法之一,就是一阵高强度的跑步后,在大海里裸泳。
雨果的书房坐落在“奥特维尔之家”的第三层——他戏称为“瞭望台”。因为三面墙都带窗户,还有一个玻璃天花板,所以视野极好,周围的风景尽收眼底。附于墙上的一块木板权当书桌。雨果想写作时,就放低这块板子。它的位置正好可以让雨果在记一些东西的时候,站着面朝海洋。
不过,雨果绝大多数时候都会离开书桌构思他的作品。记者莫里斯·莫里斯曾在格恩西岛拜访过雨果,他这样描述雨果动态的创作过程:“甚至在屋子里,他都经常来回走动,像一头被关在笼子里的狮子,偶尔停顿一下,或是到桌前写下突然出现在脑海中的想法,或是到窗前,无论天气是冷是热,抑或下雨,窗户总是打开着。”显然,雨果在移动中,思维更加活跃。无论在室内还是户外,随着身体每走一步,他便朝故事、戏剧或诗歌的下一行前进一点。
户外书房
纵观历史,名作家们都会去户外“冒险”——去野外,或者上城市的街头。远离书房与办公室,在行走中,他们会生出一些新想法,这些想法随后会被他们写到纸上。
在随笔《徒步旅行》中,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赞美了远足的价值。他发现远足非常有助于激发灵感。他写道:“这个快步行走的人,眼中透着敏锐的神色,全然专注于他的思想,仿佛正站在他的织布机前,不停地织啊织,将风景织成词语。”不过,他澄清道,“我不赞成跳跃和奔跑”。在他看来,人在徒步时,步调应当始终如一。史蒂文森认为,不规律的行走速度,会使注意力分散。1876年8月,也就是在发表上面这篇随笔两年后,他徒步穿越法国南部的塞文山脉,为期十二天,共跋涉一百二十多英里。这期间,他唯一的伴侣是一头被他叫作“慕德斯婷”(Modestine)的倔驴。就步调而言,他并没有跳跃与奔跑的危险,最大的挑战之一,只是保持正常的行走速度,因为他身边的这头驴子走得很慢。史蒂文森的旅行被他写成了回忆录《带着驴子在塞文山脉旅行》。
梭罗曾说,散步是一种高贵的艺术,鲜有人掌握。梭罗在散步中获得了大量灵感。他同样赞赏华兹华斯,后者也热衷于此道。据梭罗说,有一次华兹华斯的仆人将一名访客带到诗人的书房,不过又指出,“他的书房在户外”。托马斯·德·昆西曾估算,华兹华斯一生所走的路大约有十八万英里。尽管没有地图呈現华兹华斯走过的路线,但有他的诗为之提供文学上的里程碑。在乡间漫长的远足中,华兹华斯创作了大量诗歌。
罗伯特·弗罗斯特经常隐退到荒野。在斑驳的树荫下,他能独自走上好几个小时。早在上大学时,弗罗斯特的同学就取笑他[由于散步]从校园里消失的习惯。当他们探问他,在这些孤独的远行中,他都干了些什么,他回答说:“我啃了树皮。”
还在牛津大学做学生时,阿道司·赫胥黎就有半夜一连散步几小时的习惯。每当情绪低落,这种夜间活动总是能帮助他振作精神。他说:“在风中、在月光下待个把小时后,一个人想要感到沮丧是不可能的。”多年以后,他仍然坚持散步。赫胥黎的日常生活是很容易预见的。他将他的时间分为写作与散步两部分。上午他写作,午饭后离家去爬好莱坞山,探索几个小时加利福尼亚的风景,然后回家。
狄更斯经常被迫行走。在伦敦街头,认出狄更斯的行人会以为他有紧急的约会迟到了,因为狄更斯的步调特别引人注目,每小时达到4.8英里。他就像拉链被拉开一样,从悠闲的散步者和步履轻快的行人中穿过。狄更斯这么做,是被创作的火花推动,而不是因为需要到达某个目的地。每当陷入创作的困境,他便这么大步流星地走。狄更斯给他的朋友约翰·弗罗斯特写信说:“如果不能快步地走很远,我就要爆炸和毁灭。”
叶芝经常被创造力的迸发所裹挟。这时诗人会快速穿过城市的街道,如同一阵龙卷风。他一边挥舞着手臂,一边喃喃自语,沉浸在冥想中,以至于忘了身外的世界。瑞典大使埃里克·帕姆斯蒂纳是叶芝的朋友,他有一次在伦敦外出时认出了诗人。处于狂热创作中的叶芝,不知不觉地吸引了一群人。在帕姆斯蒂纳轻柔地拍了一下之后,诗人才停下来。
无论在乡间还是城市,弗吉尼亚·伍尔夫都喜欢走很长的路。外出走动时,她经常能获得灵感。1932年末,在伦敦闲逛时,她发现自己陷入创造性的失控中。在这一年11月2日的日记中,她写道:“当我走上南安普顿路,我置身于迷蒙、梦境和陶醉之中,一句句话借我的嘴说出,一幕幕场景在我眼前呈现。”这个在想象的迷雾中抓住她的故事,最终发展成长篇小说《岁月》。
因为不会开车,华莱士·史蒂文斯步行去上班。他在哈特福德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做副总裁。从他的家门口到公司的办公室,大约有2.5英里的距离。在上下班往返的路上,史蒂文斯写诗。在一次在接受《纽约时报》的采访中,他说,“在我能全神贯注的时候,我写得最好。而在我走路的时候,我最能做到全神贯注。”史蒂文斯把他的诗记在纸条上,到了办公室,就交由秘书打出来。
注:以上译文译自《怪作家》。文章题目为译者所加。
责任编辑:丁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