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实践与探索
2019-07-26卢昌彩牟盛辰
文/卢昌彩 牟盛辰
2019年4月19日,全国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现场会在浙江台州召开,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对台州率先探索实施“港长制”、驻港管理、渔船进出港报告、渔获物定港上岸和溯源管理、限额捕捞、渔船安全记分管理等给予高度评价,指出中国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开始破题。
一、改革背景和总体架构
台州是中国主要渔区、浙江渔业大市,水产品总产量长期位居浙江第二、全国前列。海洋捕捞业是台州渔业的主导产业,渔船功率数约占全国的十分之一,拥有椒江、温岭和玉环坎门三大国家中心渔港和路桥金清、临海红脚岩、三门健跳三大一级群众渔港。为破解渔船安全管理、渔业资源管理的瓶颈制约,建立渔业管理长效机制,振兴渔港渔村经济,台州积极争取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在探索总结温岭石塘渔船综合治理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努力创建国家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试验基地。2018年3月31日,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复台州建设国家渔船综合管理改革试验基地,标志着台州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上升到国家试点。
农业农村部批复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和依法治渔双轮驱动,逐步建立起以投入控制为基础,产出控制为闸门的海洋渔业资源管理基本制度。根据改革目标和任务,把改革的总体架构归纳为“一二三四五六”。
一个体制,以港长制为统揽的依港管船新体制。两大领域,渔业资源管理和渔船安全管理。三项制度,渔获物定点上岸制度,渔船安全管理记分制度,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四大基础,渔船应急管理指挥中心,渔船渔港综合管理平台(简称“渔港通”),渔港综合管理站,村(公司)规范化建设。五大机制,海洋渔业资源总量(限额捕捞)管理机制,渔获物绿色标签可追溯管理机制,渔船动态干预机制,渔船闭环管理机制,协同驻港管理机制。六大创新,以可追溯为载体的渔获物管理制度创新,以精细化为目标的渔船安全管理机制创新,以大数据为抓手的渔船综合管理方式创新,以高质量为导向的渔业产业政策创新,以法治化为手段的渔政执法机制创新,以责任制为核心的问责机制创新。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试验基地批复以来,台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并进、全面推进与局部试点并行、资源管理与安全管理并举、管港管船与治渔兴渔并重”的总体思路,以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渔船—渔港—渔业”综合管控为核心,形成“依港管船新体制、资源管理新机制、安全管理新方式、信息管理新平台、从严执法新举措、渔船管理新基础”的“六新”治理格局,初步实现了依港管船、依港促安、依港管渔、依港兴业。
(一)全面构建依港管船新体制
依港管船是台州试点的特色招法。台州以“港长制”为统揽管全局、以进出港报告制度为切入管薄弱环节、以定港上岸制度为抓手管重点区域,构建了“县域统筹、分级运行、综合管理、全域覆盖”的渔港管理新模式。
开展“港长制”试点。在温岭试点的基础上,出台“港长制”实施方案,按照渔港等级建立县乡两级渔港“港长”组织体系,明确港长职责,压实港长责任。
建设渔港综合管理站。协调整合“条条”“块块”力量,打造11个与渔港功能定位相匹配、各种职能全覆盖的渔港管理站,实现行政许可、渔政执法、渔船检验、属地乡镇等驻港办公,延伸“港长制”的触角和基点。
实施进出港报告制度。依托渔信通、“渔港通”,率先全域实施渔船进出港报告试点。对未按要求履行进出港报告的,实施必查;对已报告的,实施抽查。2018年8月1日运行以来,渔船进出港报告率在五成以上。
(二)全面探索资源管理新机制
资源管理是台州试点的核心构成。台州率先在全国开展溯源、限额、调查三大试点,“溯源管渔、限额管渔、精准管渔”的标准化控制、全流程监管模式基本成型。
率先在全国开展渔获物溯源管理试点。制订渔获物溯源试点办法和报告办法,落实温岭石塘、礁山2大定点上岸渔港和温岭、玉环120艘试点渔船。对定港上岸的渔获物要求在港口张贴二维码并扫描上传渔获物规格、数量、生产海区等,对120艘试点渔船要求在海上张贴二维码并扫描上传相关情况。2018年伏休后开捕以来,溯源扫码6652次、扫码总量3376吨,初步验证渔获物溯源管理的可行性。
率先在全国开展浙北渔场梭子蟹限额捕捞试点。建立健全浙北渔场梭子蟹配额确定、分配、管理、监管制度,同步建立入渔渔船监督、渔捞日志核实、交易监管、资源监测、执法通报制度,落实试点渔船104艘,初步摸索试点水域水文环境特征、总体渔业资源状况和限额捕捞管理基本流程。
率先在全国开展海洋捕捞生产抽样调查试点。适应资源总量管理新形势,落实双拖、围网等9种作业方式的262艘样本船,开展海洋捕捞生产抽样调查试点,对全面统计作为补充校正,较为准确反映海洋捕捞生产、渔民收入、成本效益和渔区经济发展动态。
(三)全面运行安全管理新方式
安全管理是台州试点的重要组成。台州从强指挥、强干预、强震慑三大维度发力,2018年渔船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分别比上年下降52.6%、40%、40%。
突出中枢建设,构建应急指挥体系。成立全国首个市级渔船应急管理指挥部,率先构建市县两级渔船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建立市县乡三级应急联动机制,统筹抓好组织、研判、指挥、协调渔船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突出全程管控,完善动态干预机制。重点强化对离线渔船、落单渔船、敏感水域、恶劣天气的动态干预和动态编组,着力化被动受理为主动干预,化形式编组为动态编组,化事后处置变为事前预警,2018年动态干预16551余次,处置海上各类突发事件113次,帮助300多名渔民脱离险境。
突出奖优惩劣,推行安全记分管理。出台渔船安全管理记分办法,将渔船船东、船长和基层组织纳入诚信管理,实行记分制。对自觉守规、严格履职的给予奖励,凡出现违法违规作业、报告信息不实、管理履职不到位等行为,给予记分惩戒,记满12分列入黑名单,限制证件审批、培训考试等涉渔业务。2018年渔船安全记分167人,因记分停航32艘,有效起到了立威信、强震慑的作用。
(四)全面打造信息管理新平台
信息管理是台州试点的创新举措。台州以“渔港通”建设为主抓手,着力打破“信息孤岛”与“数据鸿沟”,有效提升渔船渔港管理的针对性、综合性与实效性。
新建“渔港通”系统。融合海洋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中国渔业船员管理系统等现有数据,开发了集渔船进出港管理、海洋捕捞渔获管理、渔船审验管理、渔业执法管理、绿色标签认证发放溯源管理、渔船应急管理于一体的“渔港通”系统,其中渔船进出港模块已在全上线试运行,打造服务渔业、渔船、渔区发展的基础性、功能性、创新性数据平台。
融合闭环管理系统。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综合协调、信息共享的联动机制,优化涉渔审批服务流程,打破渔船检验、船舶登记、船员培训、执法检查、动态核查、证件办理等环节的隔阂,强化渔船挂靠、交易、租赁环节治理,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监控、治理、销号等环节联动的闭环监管。
升级终端管理系统。全面完成12米以上渔船的北斗升级改造,推动“宽带入海”,深化“海上天网”建设,着力打通语音、图文、视频等通信瓶颈,渔港通APP开通数超4500个,能够随时调阅适航状况、作业情况和应急处置等视频,有效提升渔船装备信息化水平,实现渔船全天侯、全时段、全区域管控。
(五)全面推行从严执法新举措
从严执法是台州试点的基础支撑。台州率先在全省开展渔船安全管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执法强度、执法力度前所未有,多项执法指标位居全省第一。
打非治违无盲区。着力打好“排查、整治、打击、培训、建设、立制”等六大“组合拳”,渔船安全培训首破万人大关,整改隐患渔船超3000艘,乡镇船舶纳管超2000艘,有效守牢“平安台州”的渔业安全底线。
两大衔接无缝隙。全面推行“铁十条”“渔安六率”等硬措施,出台全国首个渔业领域“行行衔接”机制和全省首个“行刑衔接”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接办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等,实现渔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拘留精准衔接。2018年行政立案854起,行政拘留152人,刑事拘留77人,在渔区形成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强大震慑效应。
联动执法无死角。依托“打非治违”和清剿“三无”船舶联合指挥部,坚持“一周一会商、一月一联合”,实行“常态巡航执法+夜间突击巡航”,统筹强化港口“定人联船”、海上“精准打击”与陆上“联防联控”,全力推进执法监管全覆盖。2018年共出动执法船艇1235艘次,执法人员1.57万人次,检查渔船9320艘,清缴网具4.65万张(顶)。
(六)全面强化渔船管理新基础
上下协同是台州试点的突出优势。台州全面夯实组织基础、基层基础、政策基础,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的“四梁八柱”全面搭起。
组织领导加强。五届台州市委深改组第五次会议专题听取汇报,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市委市政府专题组织召开部署会、点评会、推进会、视频会,就改革工作进行深度谋划和系列部署,总体形成党政重视、市县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大格局。
基层基础夯实。扎实做好建章立制、“一船一档”、应急值守等,推行集中办公,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绩效考核,实行重奖重罚,健全退出机制,疏通基层渔船管理组织的“末梢神经”。基层渔业公司从160家整合到37家,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政策供给优化。研究出台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两区一县”创建、渔船综合管理改革等意见,政策成效初显。3年累计减船503艘、10.4万千瓦,完成5年减船任务的84%和71.6%;3年累计减量16.67万吨,完成5年减量任务64.1%,成功创建国家和省平安渔业示范县各2个,渔港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有力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和渔港振兴。
三、存在问题和深化探索
实践无止境,改革无穷期。在台州国家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探索实践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如“港长制”实施刚起步,“渔港通”系统仍需改进,渔获物定点上岸和可追溯管理试点有待深化,部分渔港环境脏乱差现象尚未改观,渔港振兴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台州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贯彻全国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现场会精神,从深化改革试点、优化制度运行、夯实基层基础、开展环境治理,推动渔港振兴等五大维度发力,加快将试点“盆景”变为面上“风景”,把渔港建设成为现代化湾区建设、安全资源管控和渔区乡村振兴的大平台,为全国渔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台州智慧、提供改革经验。
(一)着力深化改革试点
按照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浙北渔场梭子蟹限额捕捞试点,系统总结配额确定、分配、监管机制;持续推进渔获物定港上岸和可追溯管理试点,在扩面提质上做文章,全面推行渔获物绿色标签管理,为建立以投入控制为基础、产出控制为闸门的海洋渔业资源管理制度摸索路径,打造具有台州特色的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品牌。
(二)着力优化制度运行
建立健全渔船进出渔港报告、渔获物定港上岸、渔获物绿色标签和渔船安全记分管理等四大制度,全面执行渔船分类、分区、分级管理制度,突出高危渔船、超海区作业、敏感水域等监管,实现渔船、渔港、渔业管理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促进渔船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全域推行渔港“港长制”,完善“渔港通”系统,建设“海上天网”和北斗终端动态更新机制,健全渔船应急管理指挥机制、渔船动态编组和动态干预机制、渔船基层管理组织规范化建设等配套制度,构建“依港管船、依港管人和依港管渔获物”的新体制。
(四)着力开展环境治理
统筹推进渔港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合理规划渔港区域内产业布局,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制定分产业区域的环保措施,制定防污治污应急预案。加强渔港防污染设施建设,二级以上渔港要率先配套建设油污水、生活污水、固体垃圾等接收和处理设施,实现渔港全天候环境保洁。
(五)着力推动渔港振兴
以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为抓手,大力实施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渔港在产业兴旺和渔区振兴中的特殊关键作用,加快建设现代渔港和渔港经济区,重点推动渔获物定点上岸渔港建设,促进渔业产业集聚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着力推动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使渔港经济区成为台州乡村振兴的典范和亮丽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