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生态保护和林业开发之间的关系
2019-07-25魏名尧阮坤雄
魏名尧 阮坤雄
摘 要:作为最重要的自然资源,林业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在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的正常循环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然而伴随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林业资源的需求也日益加大,过度的林业开发从而导致林业资源明显减少,生态环境因此而遭受到了破坏,加剧了生态保护与林业开发之间的矛盾。文章就生态保护和林业开发之间的关系展开研究分析,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生态保护与林业开发的协调路径。
关键词:林业资源;林业开发;生态保护;关系
林业资源不仅人类开展各项活动的物质载体,同时还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因此合理进行林业开发,并同时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一直以来就是关乎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问题。然而伴随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国林业资源总量及人均林业资源持续减少,生态保护与林业开发之间日益尖锐的矛盾已经对我国生态保护工作及林业开发工作两者都产生了不良影响。文章正是在这样的形势背景下,试图研究分析生态保护和林业开发之间的关系,并提出提出生态保护与林业开发的协调路径。
一、生态保护与林业开发之间的关系
生态保护与林业开发之间其实是存在着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以及相互促进的关系。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生态保护一方面制约着林业开发,而林业开发另一方面又制约着生态保护,从而使得两者之间存在着短期矛盾,此时似乎就只有一种选择,要么继续进行林业开发而忽视生态保护,要么进行生态保护而不再进行林业开发,两者之间的矛盾似乎非常尖锐,以至于难以调和。但是从长远角度来看,生态保护与林业开发之间似乎又并不存在矛盾,因为通过林业开发而将经济发展起来以后,就能够拿出更多资金用于生态保护,加大生态保护投入力度,有效提高林业资源数量,确保林业资源质量。而将生态保护工作做好,又能够进一步促进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最终使两者实现共赢,可见生态保护与林业开发之间其实还存在着相互促进的关系。事实上不论是生态保护还是林业开发,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能够给人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改善人们赖以生存的空间,为民谋福祉,不断提高的物质生活水平。所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过程中,正确认识生态保护与林业开发两者之间的关系,将两者之间的关系理顺,并积极思考应采取怎样的对策措施来实现两者的协调发展,让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这三者可以实现和谐统一,将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生态保护与林业开发的协调路径
1.提高农民生态保护意识
目前,我国保护林业资源的责任基本上是由各级政府所肩负,这种由政府肩负保护林业资源主要责任的方法在保护林业资源方面的确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在全国各地都在寻求经济迅速发展的形势背景下,不少地区的政府不得不向经济发展方面妥协,从而使得政府既是执法主体,又是违法主体,这种既“裁判”又当“运动员”的局面,无疑是非常不利于生态保护工作的可持续性的,并势必会影响到生态保护成效。因此建议一方面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农民一部分林业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通过让农民承担一定保护责任来提高农民生态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各地应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民认清当前阶段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从而提高他们保护林业资源的意识,使广大农民群众在保护林业资源的各项生态保护工作开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建立生态保护激励机制
要想让更多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林业资源的生态保护工作中来,并在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各地除了应积极采取相关举措来有效提高他们的生态保护意识之外,还应当尽快构建相应的生态保护激励机制,以农民群众为主要激励对象,以农民群众的获利为重点激励目标。当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政府的诚意、感受到了生态保护的好处,才会产生保护林业资源的动力,才会自觉的投身到林业资源的保护工作中来。只有农民群众乐于保护林业资源、积极保护林业资源,政府才能更好地开展后续各项保护林业资源的生态保护工作。如果对农民群众的激励程度不够,必然会导致其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不高,从而将会对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带来极大的阻碍。因此各地政府切不可等到农民出现了消极心理才加大激励力度,而是要从一开始就重视生态保护激励机制的贯彻落实,并深入一线确认农民群众是否享受到了相关激励措施。
3.科学合理进行林业开发
林业开发不能单纯地砍伐林业资源这一途径,而是应当积极探寻科学合理的开发途径,既实现林业开发目的,又能够同时减少对林业资源的砍伐,起到生态保护的目的。首先,创新发展模式,加快林地经营步伐。各地应当坚持长期得林、近期得利的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的方针,充分利用现有的林业资源开展林地立体复合生产,大力推广林菜、林药、林菌、林禽、林畜、林游等产业模式,进一步加快林地经营步伐,不断拓展林业生态功能和产业服务。其次,各地应当充分利用各类资源,积极创新林下经济的产业组织形式,推进林下经济产业化经营,并通过对利益联结机制的不断健全完善,促进林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最后,围绕市场需求对林业种养殖业结构予以针对性调整,大力生产适销对路有着突出效益的林下产品,走生态保护与林业开发良性互动的绿色发展之路,让农民通过林业经济真正受益,提高收入水平,不再单纯依赖于砍树致富。
三、结语
总而言之,鉴于目前我国生态保护与林业开发两者之间矛盾依然尖锐的问题,各地应充分认识到生态保护与林业开发两者并不是绝对对立的,是存在着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以及相互促进的关系。文章从提高农民生态保护意识、建立生态保护激励机制、科學合理进行林业开发三个方面提出了生态保护与林业开发的协调路径,希望能借此给予相关人员一定参考借鉴。
参考文献:
[1]马雪亮,秦婷.林业经济效益与生态保护的平衡[J].现代园艺,2016(08):146-147.
[2]谢红梅.浅谈山区林业可持续发展与生态保护[J].农业与技术,2017,37(21):110-111.
[3]罗赟.林业开发与生态保护的相关性探讨[J].农业与技术,2018,38(18):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