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同志的初心
2019-07-23张帅
张帅
1921年7月下旬至8月初,在上海(后移至浙江嘉兴南湖)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正式建立。毛泽东和何叔衡作为长沙共产主义小组的代表出席会议,时年28岁。
这是毛泽东参加中共八大时,亲自填写的中共八大代表登记表。这个登记表上关于入党时间的一栏中,清清楚楚填写的是1920年。这就是说,毛泽东的入党时间是1920年。
那么问题来了,有读者对此不是很理解,他们问,中国共产党是1921年成立的,为什么毛泽东的入党时间是1920年呢?
实际上,中国共产党的创建是有一个过程的。大致可以分为建立早期地方组织和建立全国组织两个阶段。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全国性组织的建立。但在此之前,共产党的早期组织已经在国内多地及日本、法国建立起来了。中国最早酝酿建立共产党组织的是陈独秀和李大钊。中共历史上的“南陈北李、相约建党”,形象地说明了陈独秀和李大钊是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
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建立的过程是这样的:
这样就很清楚了,毛泽东在长沙建立了共产党的早期组织,因此他当然就在1920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中共一大召开之时,全国各地的党员有58人。这58 人的出身、学历、成分和职业十分值得注意:留日的18 人,北大毕业生17 人,其他大学的8人,中师、中学毕业的13 人,只有2 人文化程度不高。从职业来看,担任教师包括教授的17 人,在校学生24 人,报业人员、律师、职员、弃官不做的自由职业者等13 人,党务和工会工作者2 人,典型意义上的工人2 人。这些人中不少都出身于富有和殷实之家,在“经济”上并不那么困难,有的还很不一般。比如即使现在看起来也是一幢“豪宅”的中共一大会址,就是上海代表李汉俊和他的胞兄当时的寓所。这样一批人是社会中生活比较优裕的少数人,但是他们的成长被社会中“大多数穷苦人民”包围着,在读书的过程中,“为生民立命”的传统伦理,“人生而平等”的外来观念,不断地激发着他们思考和关心周围“大多数穷苦人民”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毛泽东“初心”的形成是其中比较典型的一个。
毛泽东十四五岁时,一边务农,一边自己读书。当然,读的大都是有趣的小说,就像今天中学生读课外书一样。与众不同的是,他有一天忽然想到,书里的主要人物都是什么文官、武将和书生等,没有一个种地的农民做主人公。原来,少年毛泽东在帮父亲种地的过程中,对周围的农民有了较多感知,发现一些整日劳作的人反而生活艰难,便产生了这种思考。对此,他感到困惑不解,纳闷了两年,后来才逐渐认识到小说中的主人公是不必种田的,他们都是人民的统治者。
毛泽东十七岁时,从许多豆商那里听到了一件事。那年湖南发生了严重的饥荒,长沙成千上万的人没有吃的。饥民派了一个代表团到抚台衙门请求救济。抚台傲慢地回答他们:“为什么你们没有吃的?城里有的是。我就从来没饿过。”这真像历史上“晋惠帝之问”一样,得知许多百姓没有粮食吃,被活活饿死,大为不解地问:“百姓无粟米充饥,何不食肉糜?”但是,经过戊戌变法风气已开的湖南人民已和古代饥民不同。当抚台的话传来,他们怒气冲天,立即举行游行示威,并攻打巡抚衙门,砍断了官府门前的旗杆,赶走了抚台。这以后,省府衙门一个姓庄的特派大员骑着马出来,告诉人们官厅将采取措施帮助他们。可是皇帝谴责这位庄姓官员同“暴民”勾结,很快将他革职。不久,新抚台上任,立即下令逮捕暴动的领袖,许多人被杀头,挂在旗杆上示众。这件事对毛泽东的震动很大,从此把它记在心上,甚至影响了他的一生。他觉得所谓“暴民”也是和自己家里人一样的普通人,并对他们所受的冤屈“深感不平”。显然,此时的毛泽东已经有了仗义济民的情怀。
这以后,当地发生的两件大事,更让他真切感受到穷苦人所受的欺压和生活的不易。一件是韶山哥老会会员们的遭遇。他们同本地一个地主发生了冲突,在法庭打官司时,由于地主势力很大,加上贿赂了官府的人,哥老会会员们败诉了。但他们并没有屈服,而是撤到本地一个山里,建立起堡寨,不断打击地主和官府。他们最后被镇压,一个叫彭铁匠的起义领袖,逃亡过程中被抓住杀了头。毛泽东同情这次起义,觉得彭铁匠是一个英雄。这种同情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应该与他读的反映绿林好汉和侠义之士的书分不开。另一件大事是他直接感受到的“粮荒”。穷人没有饭吃,自然要求富裕的人接济,甚至发生了“吃大户”的运动。他从事米粮生意的父亲,也有一船米“被穷人劫去”。这样一些穷苦人的遭遇和反抗引发了他的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尽管当时没有找到答案,但这促进了他的思想转化,影响了他对人生道路的选择。
或许正因为早年对穷苦人生活的感知,在毛泽东初步有了改造社会的思想的时候,才会发出这样的呼声:“我们关在洞庭湖大门里的青年,实在是饿极了!我们的肚了〈子〉固然是饿,我们的脑筋尤饿!替我们办理食物的厨师们,太没本钱。我们无法!我们惟有起而自办!这是我们饿极了的哀声!千万不要看错!”意思是如果社会不能解决我们的“饥饿”问题,只好自己起来解决。他还进一步设问,并回答:“世界什么问题最大?吃饭问题最大。”如何解决吃饭问题是毛泽东这一时期第一位关注的问题,也是他后来参加革命的动力。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仍然把吃饭问题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直到 1959年,他在党内通信中都还写道:“须知我国是一个有六亿五千万人口的大国,吃饭是第一件大事。 ”让所有中国人都吃上饭、吃好饭,是毛泽东少年时就产生的朴素愿望,同时又是他成年后致力于社会改造過程中一直存在的理性追求。
由于毛泽东最初对穷苦人的了解主要来自成长地湖南,因此他对人民生活的关怀乃至奔走呼号也是从湖南着手。当时,湖南在军阀统治之下,“叠受兵凶,连亘数年,疮痍满目”。张敬尧入湘以后,更是“加米捐,加盐税,加纸捐,加田税,人民之膏脂全干。洎乎今日,富者贫,贫者死,困苦流离之况,令人不忍卒闻”。为了受苦的湖南人民,毛泽东会同社会各界掀起了轰轰烈烈的“驱张运动”,还上书中央政府,历数其罪状。此时,毛泽东还寄希望于中央政府,试图用改良的方式来改变湖南人民的生活状况。
但中央政府治下又能好多少呢?以当时的北京为例,“中流社会以下之人均不能不感其苦痛。此犹就中等社会言之耳苟能收入至百元以上当可维持其生活,若收入少于是数而人口多于前表所碍之人,则生活维持当然不易;至若下流劳动社会如车夫等则收入未必增多,而有吃无穿,两饥一饱,其苦更不堪言矣!唐人诗曰‘朱门酒肉臭道傍多死人,每诵斯言辄为流涕,呜呼!”(《北京社会生活费概况》,《申报》1919年 11月24日。)当意识到整个中国大多数人生活都如此朝不保夕的时候,国家情怀和责任也就产生了。
早些时候,毛泽东在《商鞅徙木立信论》中曾提出,人民的幸福需要有良好的法令:“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所以,当他开始致力于“幸福吾民”的时候也试图从“法令”入手:“以后的政治法律,不装在穿长衣的先生们的脑子里,而装在工人们农人们的脑子里。他们对于政治,要怎么办就怎么办。他们对于法律,要怎么定就怎么定。议政法,办政法,要有职业的人才配议,才配办。无职业的人,对于政治法律,简直没有发言权。有职业的人,对于政治法律,又一定要去议,要去办。你不去议政治法律,政治法律会天天来议你。你不去办政治法律,政治法律会天天来办你。”有人民的政治法律,才会有人民想要的生活,虽然毛泽东在探索改良的道路,但是明显融入了马克思主义的因素。1921年 4月,他在长沙《大公报》连续撰文指出,省宪法草案的最大缺点,就是对人民的权利规定得不够。在他看来,需明确规定“人民有依其自由意志求得正当职业之权”。这样,人民才会有生存权。
中共一大之后,毛泽东在主持湘区工人运动时,更是以“劳工的生存权”相号召:一个人不仅要在做工的时候能生存,“在‘老‘少两段不能做工的时候”也应该“有一种取得保存他生命的食物的权利”;“大家注意生存权,就请注意湖南现在有多少人要饿死”。此时,毛泽东对能不能吃上饭的问题,已经产生了明显的阶级意识。1921年 11月,他在《劳工周刊》撰文提出:“劳动组合的目的,不仅在于团结劳动者以罢工的手段取得优益的工资和缩短工作时间,尤其在于养成阶级的自觉,以全阶级的团结,谋全阶级的根本利益。”
在遭遇工人运动的失败以后,毛泽东真切地认识到中国仍然是“军阀的天下”,特别是认识到不仅湖南人民生活在“黑暗”之中,而且整个中国大多数人都在“封建的反动政治”之下:“人民百分之九十几未受教育;除开沿江沿海沿铁路稍有点可怜的工商业外,全部都属于农业经济生活;人民的组织,除开沿江沿海沿铁路应乎他们经济的情形有一点微弱的组织,像工商、教职员、学生等团体外,几乎全是家族的农村的手工业的自足组织;蒙古、新疆、青海、西藏、陕西、甘肃、四川、贵州、广西各地至今无一寸铁路;全国无一个有三十万确实党员的政党;全国无一家销到二三十万份的报纸;全国无一种销到两三万份的杂志;而中国全体有人口四万万。”这样一种全国的视野,对“百分之九十几”的人民生活状况的关怀,表明毛泽东的国家责任和谋幸福对象日益明确。同时,这也在激发毛泽东思考:为什么多数人受极少数军阀的压迫?军阀背后的支撑是什么呢?
经过更大范围和更高层面的革命活动,毛泽东逐渐认识到,“极少数”背后还有一个“少数派”,那就是“乡村宗法封建阶级(地主阶级)”,“不动摇这个基础,便万万不能动摇这个基础的上层建筑物。中国的军阀只是这些乡村封建阶级的首领,说要打倒军阀而不要打倒乡村的封建阶级,岂非不知道轻重本末 ?”
由封建阶级这个“少数”又带出来他更熟悉的农民阶级这个真正的“大多数”。为此,他在参加国民革命的过程中,就号召广大革命青年:“要立刻下了决心,向党里要到命令,跑到你那熟悉的或不熟悉的乡村中间去,夏天晒着酷热的太阳,冬天冒着严寒的风雪,搀着农民的手,问他们痛苦些什么,问他们要些什么。从他们的痛苦与需要中,引导他们组织起来,引导他们向土豪劣绅争斗,引导他们与城市的工人、学生、中小商人合作建立起联合战线。”
实际上他自己正是这样做的,尤其是在大革命失败以后,他深入农村,用了几年的功夫,彻底弄清了农村的阶级状况:“地主人口不过百分之一,富农人口不过百分之五,而贫农、中农人口则占百分之八十。一方面以百分之六的人口占有土地百分之八十,另方面以百分之八十的人口则仅占有土地百分之二十。”为这样“百分之八十”的人而奋斗,极大地增强了他对未来革命的信心。
毛泽东曾明确地说,革命就是要反抗“那封建宗法性一切反动势力根本源泉之地主阶级,使中国大多数穷苦人民得享有经济幸福”。在他看来,“几个人享福,千万人要哭”的社会是要不得的。可以说,“大多数穷苦人民”是否幸福,一直是他念兹在兹的。青少年时期对穷苦人的感知、同情、思考与成年以后对社会的观察、接受的思想学说,最后有机结合在一起,凝聚成一种矢志不移的志向,化作一項无比神圣的使命,那就是为“大多数穷苦人民”谋“幸福”。那时毛泽东所理解、追求和向往的“幸福”,首先是要吃饱饭,而就这一点对四万万人民来说也是不容易的。联想到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人温饱问题的解决,以及现在中国共产党所致力的精准扶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特别是强调小康路上一个不能掉队,一个不能落下,与当年毛泽东参加革命的初心是何等一致!又是怎样地一脉相承!当然,今天的使命和追求在毛泽东初心的基础上又大踏步地继续前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