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档案”研究热点与趋势
——基于Cite Space III可视化分析
2019-07-23李峰
文·李峰
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1]“互联网+”给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机遇,档案部门运用互联网思维、数据安全平台、用户至上理念,充分挖掘档案数据价值,拓宽档案馆公共服务功能,探索档案信息传播服务发展路径,传承档案历史文化。本研究借助Cite Space III软件对2015-2018年“互联网+档案”研究领域年发文量、研究机构、发文作者、研究前沿与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可视化知识图谱分析,研究热点演进关系,并阐明差异原因,以期为“互联网+档案”后续研究提供理论和实践启示。
一、数据准备与分析
(一)数据准备
数据来源于CNKI数据库,在高级检索界面中设置检索条件为:“主题=‘互联网+’并含‘档案’”,作者、作者单位、发表时间、文献来源、支持基金均未设置,数据采集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为确保数据准确性,剔除没有文献作者单位、卷首语、硕博论文、增刊等无效数据文献,得到最终文献431篇,以纯文本.txt格式下载,以备数据处理与分析。
(二)数据分析
运用Excel 2003对下载文献的时间分布特征、作者与其机构的发文量进行统计分析和排序。借助基于Java开发的Cite Space III软件绘制作者合作图谱、机构合作图谱及关键词共现知识图谱与时区视图,挖掘“互联网+档案”领域在2015-2018年间时空布局、知识结构、发展脉络及研究趋势。
二、研究结果可视化分析
(一)“互联网+档案”领域文献时间分布
发文数量的变化是衡量某一领域在一段时期内发展态势的重要指标,对研究主题所处的阶段、发展动态和预测未来趋势具有指导意义。[2]CNKI中数据显示,徐荣梅在《档案与建设》2015年5期发表的《“互联网+”背景下的学校档案工作探索——以盐城市田家炳中学为例》一文为该领域最早发表的文献。随着“互联网+”理念的提出,档案学领域对其研究越来越多(如表1),2015年28篇,2016年94篇,2017年166篇,年度发文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发表的488篇文献中图书馆、情报与文献中文核心期刊数达88篇,占18%。这主要归结于:首先,国家政策的引领。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意在促进移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与传统行业相融合,使传统行业焕发新生机与活力。其次,“互联网+”基本内涵与档案学理论发展的相互碰撞。“互联网+档案”是互联网理念、技术和方法在档案学领域的连接,它是跨界融合与重塑结构的计算机技术创新下互联网与档案管理融合的新模式与路径[3]。
表1 :2015-2018年“互联网+档案”研究发文量
(二)“互联网+档案”领域文献空间分布
研究机构的分布对于支撑该学科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经统计发现,前5位高产机构分别为辽宁大学、安徽大学、湘潭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大学(如表2)。高产机构均来自于高校,拥有档案学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学科研究水平居于领先地位。“互联网+档案”研究还处于发展期,传统管理模式将面临更大的挑战,需要汇集多方力量,组建科研能力与实践工作相结合的科研团队。发现两个明显规律:1.科研与实践机构合作,如研究型大学与档案馆(局)合作,以提升研究实践性,例如吉林大学与长春师范大学档案馆。2.研究机构之间合作联系不明显,基本是独立研究,缺乏团队协作,研究较为分散,未形成凝聚力的研究团队。机构合作多为同一地区或同一师门间、机构与本机构附属单位间的合作,如天津工业大学档案馆与天津外国语大学综合档案室合作,辽宁大学历史学院与本校中国档案文化研究中心合作等。
(三)“互联网+档案”领域文献发文作者分析
对发文作者的分布状况的研究有助于把握该领域研究的广度与深度。通过Excel 2003统计,赵彦昌、田伟、徐洁、马仁杰、范桂红(≥3篇,均为第一作者)等五位(如表3)为“互联网+档案”领域高产作者,五位中三位来之于高校档案馆,另外两位为档案学硕士生导师,该领域研究存在高水平研究者,其研究成果在该领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数据表明:1.研究力量薄弱。根据普赖斯定律,发文量在N=0.749×(ηmax)1/2 以上的即为核心作者,即 “发表0.749×(ηmax)1/2篇以上论文的作者所发表的论文总数约等于全部论文总数的一半”。[4]对文献进行分析,发文≥2篇作者为核心作者,共有29人,核心作者数仅为作者总数(618人)的4.6%,显示在“互联网+档案”研究领域未形成核心作者。2.未形成重点突出的研究团队。数据统计发现,田伟、韩海涛合作四次,赵彦昌、陈海霞合作三次,为合作次数较多组合,该领域作者合作相对匮乏。
表3 :2015-2018年“互联网+档案”研究发文量≥3篇(第一作者)统计情况
(四)研究主题归类
关键词是学术论文研究主题的精炼表达。利用Cite Space III自带的统计功能探测到2015-2018年“互联网+档案”研究领域出现的关键词种类高达1250多个(图1),[5]再根据高频关键词之间的联系归纳整理出2015-2018年“互联网+档案”研究领域研究热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互联网+”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即;“互联网+”档案信息资源建设研究;“互联网+”档案数据安全体系维护研究,即档案归档、流转过程中数据信息安全问题。
1.“互联网+”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
“互联网+档案”意味着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档案管理理念与方式的跨界与融合;意味着互联网技术对档案数据信息结构、档案文化内涵、档案服务方式、档案工作者思维模式的冲击与重塑;意味着档案馆馆际一体化模式提出新的思路与形式。[6]随着档案事业的发展,档案部门应注意推动档案网站服务的个性化、融合性和动态性,档案管理模式的便捷性与科学性,加强对档案用户的发掘,提高档案服务质量。
2.“互联网+”档案信息资源建设研究
“互联网+”思维对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与建设、挖掘与共享、利用与服务等方面的概念[7]、路径和有效作用机制进行探讨。档案部门以互联网技术在档案管理实践中应用为切入点,就互联网技术与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档案信息管理、档案信息开发有机集合进行探索。[8]档案工作着应树立档案数据化新理念、构建档案数据挖掘模型新思路、探讨档案智能检索与共享信息平台等策略为档案信息资源深度与广度开发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3.“互联网+”档案数据安全体系维护研究
“互联网+”背景下,档案数据安全出现风险集群性、高度脆弱性、综合交叉性、动态泛在性及隐蔽关联性等新特征。为了保障信息安全,档案工作者需从多学科视角实现资源整合与人文关怀;构建数据安全管理协同创新机制,促进标准规范机制、法律机制联动和厉害责任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国家层面管理安全服务能力提升是数据安全保障等方面提出行之有效的安全防护建设措施。总之,档案部门是档案数据资源的提供者、数据安全维护的参与者、数据信息的服务者,需从国家层面建设、管理标准制定、队伍体系完善等放多方面着手,提升数据安全管理能力,维护档案数据管理体系安全与稳定。
三、启示与思考
“互联网+档案”旨在传统管理模式中借助信息通信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理念转变、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共建与共享、档案馆功能的转型升级。鉴于此,档案学领域对“互联网+档案”研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化探索:
(一)增强“互联网+”思维模式,强化档案数据资源建设
当前,“互联网+档案”研究焦点在于如何在网络环境下实现海量信息安全与档案资源开发共享的关系、用户利用需求与档案数据管理的关系、传统管理方式与互联网技术的关系。缺乏对“互联网+档案”云平台的搭建与应用、多部门的档案数据与档案信息集成与融合、用户需求影响评价体系的预测等方面研究。应增强“互联网+”思维模式,明确档案数据资源建设对历史原貌再现、档案文化传承的重要意义。因此,档案学者对“互联网+档案”的研究不应仅局限于档案数据本身的研究,应侧重对档案数字资源安全、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档案法律问题研究,即著作权、知识产权等问题的研究,建立技术全覆盖的数据安全系统及档案文化传承机制。
(二)提升档案数据挖掘技术,构建数据分析研究体系
当前有关“互联网+”档案数据挖掘、文化传承、技术融合等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依然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系统研究框架。电子文件网络信息在数量、内容和结构上不断变更,时刻面临着丢失或损坏的危险,给数字记忆留存、传承带来极大挑战,如何有效保证电子文件、网络信息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读性,成为档案学者重点关注的问题。档案数据资源挖掘与信息资源整合是档案文化传承的重要环节,如何整合档案数据资源确保珍贵档案文件得到有效保护和广泛传播,是摆在档案部门面前的一项全新课题,因此,要加强数字档案资源整合与建设,发挥“互联网+”技术对档案资源建设、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作用。
(三)拓展“互联网+”档案研究思路与方式,寻求跨学科融合模式
“互联网+档案”研究还处于发展期,多侧重于档案学基础理论与大数据、元数据、互联网技术融合为主的研究,多角度探讨“互联网+档案”的特征、可行性、必要性、实施策略等理论知识,基于实践层面的实证研究较少。“互联网+档案”研究具有跨学科属性,研究领域涵盖管理学、传播学、历史学、社会学、信息科学等,研究对象覆盖档案基础理论研究及应用管理研究,在多元视角的切入下取得开拓性进展。倡议建立跨学科与超学科的档案数据信息研究平台,实现不同学科在理论与方法上的优势互补,为档案价值、档案需求多元化、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实现提供途径。因此,未来研究应重视研究范式的转型,增加更多规范的量化研究和质性研究。采用深入访谈、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等方式提高研究的可信度与实证性。今后,“互联网+档案”研究将面临很多实践困难,以实际为导向的研究方法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