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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条”助推中国金融业开放

2019-07-22温燕陈青青

环球时报 2019-07-22
关键词:金融业外资期货

本报驻美国特约记者 温燕 本报记者 陈青青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日宣布,推出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涉及证券、债券、保险等多个领域。

据《环球时报》记者统计,20日公布的11条金融开放措施中,3条涉及债券市场,7条涉及银行保险业,1条涉及证券行业。

上述措施中,“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最受外媒关注。证监会有关负责人20日答记者问时表示,2018年,中国宣布将合资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公司的外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3年后不再设限。目前,外资股比放宽至51%的政策已落实落地。提前于2020年内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资本市场和行业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客观要求,体现了我国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的决心和信心。”

此次的11条开放措施中,银行保险领域的数量最多,包括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等措施。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20日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该部门负责的7条开放措施可以“优化金融领域外资营商环境,丰富市场供给,增强市场活力,提升竞争能力,促进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

中国证监会顾问董少鹏21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中国金融扩大开放是内部发展的客观需要:一是经济体量壮大后,需要更多元的市场主体结构。降低外资机构准入门槛才能吸引更多外资参与;二是中国企业走出去也需要金融服务跟得上。同时,外部资本也希望进入中国市场,分享中国的成长红利。

“中国正加快向外国投资者开放市场的努力”,《福布斯》杂志21日称,中国开放金融市场的举措也给外国投资者带来压力,要求他们在竞争对手扎根中国之前优先考虑这里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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